0525-0529一週新聞重點:
【1】公務員退休金要扣稅嗎?銓敘部報你知
【2】境外資金匯回 三項違章免罰
【3】提供海外勞務 免課營業稅
【4】節稅三招 為投資加分
【5】1-4月陸國企不好賺 稅後淨利大減74%
【6】房屋稅繳納期限僅至6月1日 僅受疫情影響者可延繳
【7】研發支出租稅抵減 二選一
【8】向境外電商採購服務 兩規定
【9】合法登記工廠 房屋稅減半
【10】收取外商顧問諮詢費 要稅
【11】舊制房地出售所得 稅費無法減免
【12】內政部:持有4戶以上者不到5% 課囤房稅無法解決空屋率
【13】OECD陷金融危機來最大衰退
【14】攤商紓困貸款免追稅 北市府:仍須有稅籍
【15】售舊制屋 房貸利息不能列扣
【16】夫妻互贈房屋 要繳契稅
【17】買賣未上市櫃股票 兩點必修
【18】預售住宿券 免當下開發票
【19】申請紓困登記稅籍 從寬認定銷售額
【20】境外資金匯回享優稅…要快
【21】台版肥咖條款 CRS下月申報
【22】攤商辦紓困 補辦稅籍從寬
【23】房屋稅繳納期限 延至6月1日
【24】你稅了嗎?今年延到6月底
【25】企業證交所得 要列基本稅額
【26】財產贈與早規畫 免踩巨額稅地雷
【27】境外電商去年銷貨 要報稅
【28】跨年盈虧互抵 應如期申報
【29】研發設計、物流業 在陸享優稅
【30】通路商拿到獎勵金 須開發票
【1】公務員退休金要扣稅嗎?銓敘部報你知
2020-05-24 聯合報 / 記者鄭媁/台北即時報導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今年報稅時間延後到6月30日止。針對公務員的退休金是否要扣稅,公務人員年金改革知多少臉書專頁提醒,依照所得稅法第14條及基金管理條例第9規定,由退撫基金支給的退休金完全免稅,所以,要計算扣稅的只有舊制退休金部分。
銓敘部指出,根據財政部公告的108年度退職所得免稅額,跟107年度相同。領月退休金者,以全年月退休金領取總額,低於78萬1000元者,免稅。若是支領一次退休金者,所領退職金為18萬0000x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免稅。
銓敘部表示,所領退職金超過18萬0000元x服務年資的金額,未達36萬2000元x服務年資的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若所領退職金超過36萬2000元x服務年資的金額部分,全數為所得額。
至於兼領一次退及月退者,則依其領取一次及分期退職所得的比例分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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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境外資金匯回 三項違章免罰
2020-05-24 經濟日報 /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財政部近日預告「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修正草案,新增「境外資金匯回專法」三項免罰條款。第一,受理銀行未依規定扣繳稅款,稅額在35萬元以下免罰;第二,受理銀行未申報扣繳,自動補報者稅額70萬元以下免罰,稽徵機關限期補報者稅額50萬元以下免罰;第三,申請人的申請內容不實,若不至於影響適用資格,也可免罰。
境外資金匯回專法自去年8月上路,截至5月14日止,共401件申請、申請匯回金額約937億元,其中已有324件、811億元實際匯回。
財政部表示,境外資金匯回專法第10條、第11條已設有罰則,不過對於違章情節輕微情形尚未有明確減免處罰規定,因此財政部近日預告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納入境外資金專法三大免罰條款,以利遵循。
首先,專法規定,受理銀行若未依規定扣繳稅款,應按照未扣繳、短扣繳或未繳清的稅額,處一倍以下罰鍰。而根據財政部預告草案,未扣繳、短扣繳或未繳清稅額在35萬元以下,並在限期內補報繳者,可免予處罰。
其次,專法中針對受理銀行已依規定扣繳稅款,但未「申報」者,應按扣繳稅額處20%罰鍰,最低1,500元、最高不超過2萬元。而財政部預告的減免處罰標準則規定,若自動補申報,可減半處罰,且稅額若在70萬以下者可免罰;若經稽徵機關限期補報,則稅額在50萬元以下免罰。
財政部表示,前面兩項免責條款,都是針對受理銀行,由於受理銀行針對匯回資金案件的控管責任,以金融投資部分最為複雜,包括投資範圍、方式、限制等規定繁雜,若因一時疏忽導致未依規定申報或辦理扣繳,屬情節輕微者,應給予一定的免責。
第三項免責條款則針對申請人或企業,專法中規定,個人或公司若被發現申請資料或檢附文件不實,可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而根據減免處罰標準草案,若申請不實內容不至於影響適用要件,也無違反洗錢及資恐防治相關法令,屬於違章情節輕微,只要在限期內補正資料,就可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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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供海外勞務 免課營業稅
2020/05/26 工商時報 林昱均
報稅季來臨,若企業申報有誤,國稅局指出,可在6月30日前申請更正申報。官員表示,國內企業在國內提供、而在國外使用的勞務,依我國營業稅法規定適用營業稅稅率為零,但企業申報營所稅時,仍應將該筆營業收入併入所得計稅。
官員指出,如果以B2C來說,我國針對營業稅較偏向境內消費稅性質,也就是在我國境內販售貨物或勞務,才會課稅,如果是外銷海外則適用零稅率。若按照財政部函釋,只要提供者在境外或是佣金提供者、提供地在境內,只要使用人與使用地點在國外,統統都適用外銷營業稅零稅率。
但是,如果是B2B方式,其外銷是以勞務買受人所在地做為課稅地點,也就是購買企業所在地稅局有課稅權。
舉例來說,假設國內企業A提供台灣旅客C國外住宿服務,C只要到海外國家即可使用其勞務,而我國營業稅法第7條已明定「與外銷有關之勞務,或在國內提供而在國外使用之勞務可適用營業稅零稅率」,因此國內企業A免開發票、免營業稅。
但如果是國內企業A提供國外企業C勞務,則外國所稱的消費稅課稅權就在C國稅局,在台灣雖然也是免營業稅(消費稅),但外國稅局有可能會按照當地稅法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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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節稅三招 為投資加分
2020/05/26 工商時報 蔡淑芬
今(2020)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民眾申報個人所得稅的時期可展延至六月底。對於已完成申報者,台新銀行理財商品處副總經理盛季瑩提醒民眾未來報稅時可把握三項原則,包括善用「海外所得」、活用「分離課稅」與運用「有價證券贈與型信託」來減輕整體稅賦負擔。
盛季瑩指出,由於臺灣所得稅的收取是採「綜合所得稅」與「最低稅負制」孰高課徵,其中「海外所得」為「最低稅負制」的稅基之一,民眾如喜好布局海外金融商品,如境外基金、境外結構型及海外公司債等商品,善用「海外所得」,即可享有最高每戶每年670萬的免稅額度,且超過稅率部分所得一律採20%計算。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當海外所得達到或超過100萬元,亦或是海外所得加上其他計入稅基的所得淨額總和大於670萬元,才需課徵海外所得稅。盛季瑩建議民眾可以檢視現有投資部位,在評估匯率風險後,適時藉由轉換金融產品標的提高海外所得比重。
至於偏愛境內金融工具的民眾,盛季瑩提醒民眾要懂得活用「分離課稅」效果。舉例來說,如果海外所得已超過免稅額度的投資人,可以考慮如國內發行的公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之利息所得等相關工具,可以再將稅率降至10%的分離課稅稅率。
若民眾投資在股市的資金配置比重較高,每年獲配高股利,儘管政府已通過股利所得課稅新制,然而股利收入仍須面臨高達28%稅率,投資報酬恐怕會大打折扣,盛季瑩建議可以活用「有價證券贈與型信託」的方式,在低利率環境下,以本金自益、孳息他益架構方式,透過信託特有的折現效果,達到顯著稅務規劃與資產移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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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月陸國企不好賺 稅後淨利大減74%
2020/05/25 旺報 葉文義
大陸財政部公佈2020年1-4月國有企業主要效益指標,雖然營業總收入相較去年同期僅僅個位數衰退,但1-4月國有企業稅後淨利2105.6億元(人民幣,下同),較去年同期下降74.3%。
數據顯示,1-4月大陸國有企業營業總收入17兆271.2億元,年降9.2%。中央企業9兆9477.6億元,下降9.2%;地方國有企業7兆793.6億元,下降9.2%。
1-4月大陸國有企業稅後淨利潤2105.6億元,年降74.3%。中央企業2342.5億元,下降59.5%;地方國有企業-236.9億元。
4月末,大陸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率64.6%,增長0.3個百分點。中央企業67.6%,增長0.1個百分點;地方國有企業62.5%,增長0.5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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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房屋稅繳納期限僅至6月1日 僅受疫情影響者可延繳
2020-05-25 經濟日報 / 記者翁至威/台北即時報導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今年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雖全面延長至6月30日,但房屋稅方面並未全面展延,2020年期房屋稅繳納期限僅至6月1日截止,除非是因為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導致被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等情形,才可延後至6月30日繳納。賦稅署提醒,尚未繳納房屋稅的納稅人,把握最後一周,儘速繳納。
賦稅署表示,如繳款書遺失或尚未收到者,請儘速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也可利用自然人/金融/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TAIWAN FidO臺灣行動身分識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直接線上查繳稅款。
而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可在開徵期間使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後,直接至便利商店櫃檯繳納。
賦稅署提醒,依房屋稅條例第18條及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未在上述繳納期限內繳清應納稅款者,每逾兩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5%。
賦稅署表示,房屋稅為地方稅,其稅課收入是地方政府主要財源之一,地方政府各項建設有賴房屋稅稅收支應,為促進地方建設與繁榮,籲請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
賦稅署也表示,若是因為新冠肺炎疫情,房屋稅開徵期間個人、法人及非法人團體之負責人或主辦會計人員,因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房屋稅繳納期限可延至本年6月30日,展延期限屆滿時,仍接受隔離治療者,其繳納期限自隔離治療結束之次日起展延20日;但若沒有前述隔離治療等情形,仍需在6月1日前完成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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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研發支出租稅抵減 二選一
2020-05-26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企業年度間的研發支出,若要申請租稅抵減,可以選擇依《產業創新條例》或《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二條路徑去申請,最高可抵減當年度30%營所稅額,不過須注意抵減模式、適用條款僅能擇一適用,適用後就不能變更。
台北國稅局表示,《產業創新條例》與《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對企業提供的研發支出投資抵減,不論是額度或是抵減方式皆一致。首先在抵減額度方面,申報抵減稅額最高皆為當年度應納營所稅額30%。
其次,在抵減模式方面,企業又可以選擇二種模式。官員表示,第一種模式按照研究發展支出金額15%,直接抵減當年度應納營所稅額,支出抵減比率較高;第二種模式則是依支出金額10%,連續三年抵減各年度應納營所稅額。
官員表示,二種模式各有優缺點,企業可依照自身年度應納稅額,選擇要適用的抵減方式,但是要注意二種模式只能擇一適用,一旦擇定後,往後年度就不能反悔。
官員表示,《產業創新條例》與《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給予的研發支出抵減一致,坊間企業在評估申請時,主要會考量對於產品、技術、勞務、服務流程的創新門檻,產創條例要求「高度創新」;反觀中小企業條例,僅訴求「一定創新程度」,因此若能適用中小企業條例,通常企業會優先爭取。
依據《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規定,製造業、營造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等,實收資本額須在新台幣8,000萬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其他產業方面,前一年營業額須在新台幣1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100人。滿足以上條件之一,才能依中小企業發展條件申請研發支出抵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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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向境外電商採購服務 兩規定
2020-05-26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國內營業人向境外電商採購勞務時,要留意二項規定。首先買方必須併同購買當期營業額,在營業稅報繳期限內報繳營業稅;其次,平時由國稅局查定稅額的小規模營業人,必須額外填寫「購買國外勞務營業稅繳款書」,主動報繳營業稅,期限比照一般營業人。
南區國稅局表示,近年隨著網路興盛、行動科技普及,消費者付費購買境外電商線上遊戲、影音等服務與日俱增,企業戶也經常向境外電商購買線上廣告等電子勞務,不過二者在稅務上的責任歸屬是不同的。消費者個人的消費,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1條規定,境外電商是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應負責報繳營業稅。
不過當企業戶向境外電商採買廣告等服務時,納稅義務人就會是境內營業人,買方應於給付報酬後,將給付額依規定併入當期營業額報繳營業稅。官員表示,不論是一般營業人、兼營免稅營業人或是銀行業等特種營業人,這三類營業人都是自行申報營業稅,因此在採購境外電商服務後,只要併入申報書相關欄位報繳即可。
官員提醒小規模營業人留意,有向境外電商採購服務時,應額外申報營業稅,要自行向國稅局索取「購買國外勞務營業稅繳款書」,自行計算繳納營業稅,報繳期限與一般營業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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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合法登記工廠 房屋稅減半
2020-05-26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房屋稅現正開徵中,合法登記的工廠,可以享受房屋稅減半課徵優惠,但是工廠如果未能取得使用執照、廠房違章或是擴建部分違章等情形,無法適用房屋稅優惠。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依據《房屋稅條例》第15條規定,合法登記的工廠當中,供直接生產使用的自有房屋,房屋稅雖然要按照營業用稅率課徵,但可以減半徵收。通常營業用房屋稅率是3%,合法登記工廠的房屋稅按營業用稅率減半徵收,但是如果廠房空置、沒有在進行生產,就不能享受房屋稅減半的優惠。
官員表示,所謂的「合法登記工廠」,是指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登記的工廠,而且只有用於生產的面積可以減半課稅,意即,像是守衛室、辦公室、會議室、餐廳等空間,都還是要依一般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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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收取外商顧問諮詢費 要稅
2020-05-26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國稅局官員表示,企業外銷貨物及勞務時可免營業稅,但部份廠商向外國企業收取服務費時,一方面依法得免開發票,另一方面提供顧問、諮詢、客服等非實體交易,常常漏報營業額,導致後續申報營所稅時,反而面臨補稅要求。
高雄國稅局指出,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7條規定,國內營業人在國內提供,而客戶在國外使用的勞務,所適用的營業稅稅率為零,也就是免稅的意思。
官員表示,近期查核轄區內某甲企業時發現,該企業雖然是經營外銷貨物為主,貨物銷售收入也都有如實申報,但是實際查核後發現,其實甲企業不僅銷貨收入,貨品賣給外國客戶之後,還會提供顧問諮詢等額外勞務服務,並訂有合約額外收取費用。
官員表示,由於相關服務是屬於外銷零稅率,甲企業疏忽未作申報相關銷售額,導致後續致報繳營所稅時,也短漏報提供相關服務的營業收入,遭到國稅局補稅及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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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舊制房地出售所得 稅費無法減免
2020/05/27 工商時報 林昱均
今年報稅季期限至6月30日,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指出,如果今年個人適用房地交易所得舊制,可將該筆所得併入綜合所得計稅,但常常會有民眾列報房屋稅、管理費等減稅,官員強調,使用期間的相對代價如管理費,不能列為成本或費用減除。
國稅局官員表示,個人適用房屋交易所得舊制屬於所得稅法第14條的財產交易所得,民眾可依成交價額、費用等證明文件核實計算成本,但如果是取得房屋所有權後支付的各項費用,像是房屋稅、管理費及清潔費等,無法減免所得。
但官員強調,如果是出售前民眾增建、改良、修繕或增加房屋價值的支出費用,可以轉列為房屋成本、即可減免房地交易所得,等於可減少綜所稅負。
另民眾個人在前三年如果有財產交易損失,可依照所得稅法規定,依照稽徵機關證明文件,在不超過當年度申報之財產交易所得範圍內,可列報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核實減稅。
官員舉例,曾有A先生在2013年申報綜所稅時,列報房屋交易所得700萬元,但是A列報的成本及必要費用包含房屋使用期間繳納之房屋稅、管理費、清潔費及金融機構借款利息等合計200萬元,國稅局認定為使用房屋的費用、因此剔除這200萬元,要求A先生更正申報為財產交易所得900萬元。
官員也提醒,如果民眾適用房地交易所得新制(房地合一稅),在取得成本的成交價格必須核實認定,因為我國自建置實價登錄制度之後,交易價格逐漸趨向透明化、更好掌握其稅負,難有僥倖的逃稅空間。
按照房地合一稅制,如果我國個人要轉賣不動產,持有1年內出售須課徵45%財產交易所得稅率、1~2年內出售為35%、2~10年為20%,10年以上一律為15%。官員表示,民眾若適用房地合一稅制,必須在移轉財產後一個月內申報,以免遭國稅局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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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內政部:持有4戶以上者不到5% 課囤房稅無法解決空屋率
2020/05/27 工商時報 彭媁琳
囤房稅再度引發論戰,內政部26日表示,透過統計資料與大數據分析,發現台灣囤房問題有限,持有4戶以上房屋稅籍者僅4.52%,顯示囤房稅對空屋率影響並不顯著。
在野黨批評蔡政府房市政策,認為台灣房屋租金已連續110個月上漲,且台灣近幾年房貸與建築貸款總額超過GDP的一半,超過40%的國際指標,將提出房屋稅條例修正案,對持有第四戶以上房子課徵囤房稅促進釋出空屋。
內政部昨提出4項理由,認為課徵囤房稅的效果並不好。首先,依財政部統計顯示,全國持一間房子的人,共擁有800多萬間房子,佔總數75.67%,持有4間以上多屋者,共擁有47.7萬間房子,僅佔房屋總量的4.52%。國內房屋所有權分布狀況尚屬均衡,沒有分配不均的囤房現象。
其次,依內政部統計,2018年8月到2019年8月間,首購族購買住宅占全體交易量71.1%,擁有1間房屋賣出住宅占交易量44.4%,但擁有4間以上者,所購買住宅交易量僅3.8%,賣出住宅占交易量13.2%。在數量上,多屋者過去一年所擁有住宅數量,反而減少1.3萬戶。
內政部說,目前住宅市場是少屋者買屋多、賣屋少,擁有多屋者則買屋少、賣屋多,住宅分配從原來擁有多屋者手中逐漸移轉給首購族。
第三,既有空屋中,58.2%是一屋者所持有,只有7%是多屋者持有。多屋者創造空屋比例並不高。
內政部自2015年到2017年,針對家戶成長率、新屋增加率、是否執行囤房稅等因素進行分析,結果顯示,家戶成長和新屋增加,可抑制空屋率提高,但台北市實施囤房稅對降低空屋率效果,非常不顯著。
內政部認為,讓年輕人、新婚者可離巢獨立生活,反而是降低空屋率最好方案。政府透過擴大租金補貼、推動包租代管社會住宅等政策,同時發揮協助青年與降低空屋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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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OECD陷金融危機來最大衰退
2020/05/27 工商時報 陳穎芃 、綜合外電
受到疫情影響,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會員國第一季國內生產毛額(GDP)季減1.8%,是2009年第一季上一波金融危機以來最大跌幅,且第二季跌幅恐怕更大。經濟學家呼籲各國別急於刪減支出或增稅,應全力推動經濟成長。
OECD在26日公布,37個會員國第一季合計GDP較去年第四季下滑1.8%,超越2009年第一季的2.3%跌幅。七國集團(G7)第一季GDP季減2.0%,其中法國衰退最為嚴重,第一季GDP季減5.8%,義大利第一季GDP也季減4.7%。美、日經濟受創程度相對輕微,第一季GDP分別季減1.2%及0.9%。
OECD報告反映疫情爆發以來封鎖禁令最嚴格的國家,經濟活動受創程度相對可觀。由於許多國家到5月初還未解封,使OECD預期第二季會員國合計GDP跌幅大過第一季,甚至可能比2009年第一季跌幅大。
聯合國日前預測今年全球GDP下滑3.2%,其中已開發國家GDP下滑5%,開發中國家GDP下滑0.7%。OECD將在6月10日發表最新經濟預測。OECD首席經濟學家卜恩(Laurence Boone)近日受訪時呼籲,隨著各國陸續解封,政府也應提出更符合產業需求的振興政策,因為各國受疫情影響已發展出新的經濟模式,也有許多新興產業崛起。
卜恩也表示,今年以來各國為了減緩疫情並拯救經濟而承擔更多債務,但在重啟經濟活動後不宜急著刪減支出或增稅。她認為各國政府減輕負債的最佳方法應是全力推動經濟成長,即使將使通膨升溫。
卜恩認為早在疫情爆發前,歐美各國通膨率遲遲未達央行設定的2%目標,因此短期未來就算通膨率增至3%也還在容許範圍,不至於重演1970年代的停滯性通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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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攤商紓困貸款免追稅 北市府:仍須有稅籍
2020/05/26 中時 譚宇哲
北市議員日前赴士林市場考察,攤商抱怨,北市府提出紓困借貸計畫,卻規定申請都要有稅籍,而9成攤商沒有稅籍,到國稅局申請卻遭追討5年稅金,北市產業發展局長林崇傑今在議會備詢時表示,經反映後,國稅局已答應不會追稅,但攤商申請紓困,仍須有稅籍。
北市議員潘懷宗今天下午在議會質詢指出,台南市府推出的紓困貸款方案金額為100萬,市場或夜市攤商只要連續2個月平均營業額較去年7至12月或去年同期平均營業額減少達15%即可申請,且考慮到攤商多無稅籍登記,只要請自治會開出證明書證明營業事實,或是提供資金明細,就可以申辦紓困貸款。
反觀北市雖有「簡易貸」措施,紓困期間申請金額120萬元以下者,有降息0.25%及補貼利息1%,但適用對象仍限於有稅籍登記、商業登記者,沒有對於無稅籍的攤商提出振興貸款方案,與台南市相較,北市對於攤商們相對不夠友善。
潘懷宗說,受到新冠疫情影響,不論是白天的市場、商圈,晚上的觀光夜市都變得蕭條許多,北市商圈整體營業額較去年同期平均下降約4成6,人流也較去年同期平均下降約4成7,西門町商圈營業額跟人潮甚至下跌7成,但目前不管是中央或市府提供給攤商申請的資金貸款,都是看的到、吃不到,讓攤商們抱怨,紓困補助離他們很遙遠。
林崇傑說,無稅籍的攤商申請紓困,國稅局不會追稅,但不論在中央和地方申請紓困,仍須有稅籍;至於台南市攤商只要請自治會開出證明書證明營業事實,或是提供資金明細即可貸款,會向台南市府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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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售舊制屋 房貸利息不能列扣
2020-05-27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不適用房地合一稅的老房子,賣房收入要併入綜合所得稅課稅,但是主張賣房成本時須注意,雖然可以舉證房屋修繕或改良費用節稅,但是像房屋稅、房貸利息等持有期間的代價,不能列為出售成本或費用減除。
中區國稅局局長宋秀玲昨(26)日指出,個人出售不適用房地合一稅的舊制房屋,屬於《所得稅法》第14條所規定的財產交易所得,可依交易時的成交價額,並舉證相關成本、費用等證明文件,核實計算應稅所得。
宋秀玲指出,以往許多納稅義務人在申報舊制房屋所得時,會直接主張房屋評定現值,並依財政部所頒定的利潤率計算所得額,並不會特別主張成本、費用;但是近年隨著房屋交易市場透明化程度提升,國稅局開始可以掌握實際交易售價,因此如何主張成本、費用,就是申報舊制房屋交易的重點。
宋秀玲表示,取得房屋所有權後,於出售前支付的各項成本及費用,可以主張的項目其實有限,包括房屋擴建、改良或修繕費等,重點在於能夠增加房屋價值,且改良效果可持續達二年以上,這類費用才可轉列房屋成本。像是房屋使用期間繳納的房屋稅、管理費、清潔費等,都不能列為費用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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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夫妻互贈房屋 要繳契稅
2020-05-27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夫妻之間轉讓財產要注意,雖然大部分的夫妻贈與並不課贈與稅,唯有贈與房屋時並不是完全免稅,而是仍然有報繳契稅的義務。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指出,很多民眾贈與房屋後會向稅務局反應,明明夫妻間贈與不課徵贈與稅,而且贈與土地時,也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是贈與房屋時,卻會被要求繳納契稅。
官員表示,依據《契稅條例》規定,凡是不動產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上述移轉情形都必須申報繳納契稅,其中贈與移轉所適用的稅率,是以房屋契價的6%來計算。官員指出,配偶贈與雖然在稅法上有許多免稅規定,但其實在契稅方面,並沒有配偶間贈房免徵規定,所以配偶間相互贈與房屋,仍應報繳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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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買賣未上市櫃股票 兩點必修
2020-05-27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個人買賣非公開發行股票時應注意二項規定。首先,買方有義務向賣方代徵證交稅,並於交割隔天填具繳款書向國庫繳納;其次,買賣未經簽證的股票,雖然不必課徵交稅,但是卻屬於財產交易所得,必須依法報繳所得稅。
北區國稅局表示,目前證券交易所得免稅,但是有繳納證交稅的義務,買賣公開發行股票時,通常由證券承銷商、經紀商等單位負責代徵證交稅,但如果是投資人間私人買賣未上市、未上櫃股票,就像券商一樣,交易人有代徵證交稅的義務,應由買方於交割當日,依成交總價額按稅率千分之3,向賣方代徵證券交易稅,並於代徵後隔日向國庫繳納。
投資人自行代徵證交稅時,繳款書上要載名買賣雙方姓名或法人名、身分證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地址、買賣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每股成交價格、成交總價額、應代徵稅額等,必須詳實填載,不可缺漏,即便填載錯誤,也要主動向國稅局提出更正。
官員表示,在未上市、未上櫃股票當中,交易未經簽證的股份時又更需要注意,這部分股票其實並不是證交稅的適用對象,但反而就會落入所得稅的課稅範圍。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買賣未經簽證、未經證券集保事業機構登錄的股份,因未完成法定發行手續,因此並不算是《證券交易稅條例》第1條所稱有價證券,也就不用繳納證交稅;然而對國稅局而言,這類交易屬於股東轉讓出資額,因此算是證券以外的「財產交易」,因此交易所得應依《所得稅法》規定報繳所得稅。
官員提醒,民眾出售股票時,應先查明股票本身是否經簽證或經證券集保機構登錄,若屬未經簽證或登錄者,可能會因一時不察,而導致誤繳證交稅,這種情況可以向國稅局尋求救濟,自繳納日起五年內檢具相關資料,向證券買家地址所在地國稅局更正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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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預售住宿券 免當下開發票
2020-05-27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趨緩之際,許多旅宿業者想把握接下來旅展的契機,吸引潛在消費客戶。依稅法相關規定,旅宿業者預售住宿券時,可以不必當下立即開立統一發票給客戶,而是等到旅客實際上門後,退房結帳時再開發票即可。
高雄國稅局表示,近來接到很多旅宿業者反映,疫情已趨緩,近期若在旅遊展銷售自家住宿券時,開立統一發票需要留意哪些相關規定。
官員表示,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時,還要再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交給買受人,而就旅宿業而言,開立統一發票時點跟大多數現場交付的模式不同,只要以退房結算前開立即可。
官員說明,旅宿業者事前出售住宿券時,民眾雖然已經付款,但還尚未實際消費使用服務,因此旅宿業者可以不必先開立統一發票;實務上而言,旅客退房時是業者開立發票的最後期限,部分業者也會選擇事前就開立發票給消費者,避免日後爭議,這方面在實務上也很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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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申請紓困登記稅籍 從寬認定銷售額
2020/05/28 工商時報 林昱均
攤商、小吃店受疫情衝擊,3、4月生意大受影響,紛紛申請紓困貸款,但是申請紓困要件為營業稅籍,因此國稅局提醒,小規模營業人申請紓困前須補辦營業稅稅籍。官員也呼籲攤商免擔心查稅問題,若無具體銷售額資料,國稅局將從寬認定銷售額。
官員指出,申請紓困必須符合三大條件任一種,一連續兩個月營收較去年同期減少15%。二是連續兩個月營收較去年7~12月平均減少15%。三是各部會審核文件,如果拿到政府部門認證,即可申請適用分期或延緩繳稅。
官員說,如果攤商、小吃店要申請紓困,除非有其他部會審核文件,否則多半要檢附往年營收資料且補辦營業稅籍,不少攤商過去逃漏所得稅、營業稅情況會攤在陽光下、遭到國稅局查核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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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疫情衝擊,國稅局現在對小規模營業人多採取從寬查定銷售額,官員認為,倘若到補稅地步,通常都是鉅額銷售等級、每月銷售額可能幾十萬元以上,且國稅局要有具體銷售額資料才能依法查稅。
財政部也表示,今年首季我國針對48.2萬個攤販、小商家主動減免營業稅最少三成,最多可免繳,減稅利益高達1.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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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境外資金匯回享優稅…要快
2020-05-28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境外資金專法首年優惠即將到期,中區國稅局表示,台商個人若有資金存放於海外配偶名下,只要過去有合併報稅,或該配偶在台灣居留滿半年以上,即可成為台灣的稅務居民,配偶名下的海外資金也同樣可以適用專法,順利引資回台。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提供海外所得回台新選擇,今年8月14日前匯回,可採8%優惠稅率課稅,若再將資金作實質投資,將可再享半額退稅。官員指出,由於首年期限將至,近來常常接獲台商詢問外籍配偶適用專法的可能性,希望能將配偶海外資產匯至台灣。
官員表示,這方面雖然要看個案認定,好消息是專法並不受限於國籍,而是端看申請人是否為台灣的稅務居民,因此非本國籍人士也有機會申請。
官員表示,個人成為稅務居住者有二個認定方式,首先是看居住期間,同一年度台居留期滿183天,當年度就會視為台灣的稅務居民;除此之外,不論單一年度的居留時間長短,若台商過去申報個人所得稅時,都有合併海外配偶一同申報,這位配偶也會視為台灣的稅務居民。
安侯建業會計師王佩如提醒,實務上不論台商在海外有陸配或越南配偶,欲申請依專法引資回台,重點都在稅務居民身分而非國籍;向國稅局提出申請時,需檢附個人身分證明文件,已取得國籍者可提供身分證影本,尚未取得身分證的外籍配偶,則可以檢附居留證作為證明文件。
安侯建業會計師陳彩凰表示,除了外配之外,譬如台商將中國大陸資金存放於特定他人帳戶內,這類情況亦時有所聞,更需要提供相關契約或法律文件佐證,供國稅局審核該筆資金是否確為台商本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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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台版肥咖條款 CRS下月申報
2020-05-28 經濟日報 /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金融機構今年6月將首度申報稅務用途金融帳戶(CRS)資訊,財政部也將在9月首度與日本及澳大利亞進行CRS資訊自動交換。財政部國際財政司昨(27)日表示,目前已有近九成金融機構完成註冊,剩下零星保險、投信業者未註冊申報帳號,提醒金融機構記得在6月30日前完成申報。
被稱為台版肥咖條款的CRS,目的是為符合國際稅務資訊透明新標準,避免被列入稅務不合作國家名單,影響國際競爭力。我國自2017年實施CRS制度,2019年起金融機構執行盡職審查,2020年6月首度申報,將於2020年9月首度交換,目前與我國簽署自動交換的國家包括日本、澳大利亞。
國財司司長李雅晶表示,今年是金融機構首度申報,其實是一項艱鉅任務,所幸多數金融機構都很配合,剩下一部分尚未註冊帳號的,可能是誤以為不用申報,國財司會積極來輔導。
根據統計,CRS申報系統自今年3月1日開放申請註冊帳號,截至5月26日,已有1,569家申報金融機構及51家代理申報機構完成註冊;國財司比對金融業公會等網站公開資訊,評估尚未註冊帳號的包括40家保險、證券等業者,及140檔境內基金等,提醒這些金融機構儘速辦理。
李雅晶表示,每年3月、4月都會開放CRS申報系統,供金融機構先行測試,今年申報測試結果,共337家申報測試成功,屆時6月正式申報時,可以更加順利。
財政部表示,須申報CRS的金融機構,應執行盡職審查,辨識應申報的金融帳戶,例如帳戶持有人或具控制權的人屬日本或澳大利亞稅務居住者的金融帳戶,記得到CRS申報系統註冊帳號,今年起每年6月完成CRS申報。
李雅晶特別提醒,如完成盡職審查後,確認沒有應申報的金融帳戶,仍必須在6月申報註明無應申報金融帳戶。
財政部表示,若金融機構未進行盡職審查,將依據未盡職審查件數來裁罰,例如超過20件者,屬低資產帳戶裁罰300萬元,屬高資產帳戶裁罰600萬元。若是金融機構故意未進行盡職審查,將可處1,0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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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攤商辦紓困 補辦稅籍從寬
2020-05-28 經濟日報 /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小商家若想申請疫情紓困貸款,必須要有營業稅籍。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昨(27)日表示,近期有不少小規模營業人或攤販為申請紓困貸款所需,來向國稅局申請補辦稅籍登記,官員表示,將會從寬認定,協助業者度過難關。
國稅局表示,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應在開始營業前辦理稅籍登記課徵營業稅。
過去許多小商家可能因為不了解法規,而未辦稅籍登記,等到要申請紓困貸款時才來補辦。國稅局表示,業者因疫情申請貸款所需,而來補辦稅籍登記,國稅局會視為「自動」補辦,依據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規定,可免予處罰,不必因為擔心未辦稅籍而被罰。
國稅局表示,受理營業人申請稅籍設立登記時,若營業人為依法採查定課徵營業稅的小規模營業人或攤販,會依規定查定營業人每月銷售額,如達到營業稅起徵點,也就是銷售貨物8萬元、銷售勞務4萬元,國稅局會依據查定銷售額,按1%稅率計稅,並每三個月填發繳款通知書通知繳納;若未達起徵點,則無需繳納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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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房屋稅繳納期限 延至6月1日
2020-05-27經濟日報 / 記者楊文琪/台北即時報導
台北市稅捐處今日表示,今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截止,因適逢例假日,順延至6月1日止。如未收到房屋稅繳款書或遺失者,可以電話、傳真、網路或就近向該處及所屬分處申請補發,亦可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點選「定期開徵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TAIWAN FidO臺灣行動身分識別登入驗證,直接線上查繳稅款。
稅捐處提醒,房屋稅開徵期間個人、法人及非法人團體之負責人或主辦會計人員,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繳納期限才可申請展延至今年6月30日,展延期限屆滿時,仍接受隔離治療者,其繳納期限自隔離治療結束之次日起展延20日。此外,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於規定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得於繳納期間(含展延期間)內,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詳情可至該處網站首頁新冠肺炎稅捐e專區查詢。
稅捐處進一步說,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每逾兩天加徵應納稅額1%的滯納金,如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最高加徵15%滯納金外,還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該處特別提醒納稅人儘速如期繳納房屋稅,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又為利民眾方便依限繳稅,該處及所屬12個分處之全功能服務櫃檯於繳納期限最後一日(即2020年6月1日),延長服務時間至下午6時30分,提供補發房屋稅繳款書服務,民眾可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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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你稅了嗎?今年延到6月底
2020-05-28 聯合晚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今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限延長到6月底,許多人至今還沒有繳稅,台北國稅局提醒,今年像是查調所得、取得長照需求證明、網路申報補件等,許多民眾所需要的綜所稅稅務服務,也因應申報期限延長,服務提供時間也跟著展延。
新冠肺炎疫情在今年衝擊全球,台灣也深受影響,財政部因而全面放寬所得稅申報期限到6月30日止,官員指出,就綜合所得稅方面,首先最重要的,幾乎每個申報戶報稅前都需要查詢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相關作業期間也隨著申報期限延長,自動展延為4月28日至6月30日止。
官員表示,許多像律師、會計師事務所等執行業務者,也會需要利用電子憑證查詢所得資料,期限與一般家戶查調所得一樣,延長到6月30日。
除此之外,今年新增的長照特別扣除額是一大重點節稅政策。
官員指出,民眾列報長照扣除額時,若是在家自行照顧身心失能者,就必須檢附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相關證明取得期限原訂只到今年6月1日,目前也已彈性放寬6月30日前取得即可。
官員表示,現在網路申報已經占民眾報稅的大宗,許多民眾並不是到國稅局,而是在家、在辦公室就能申報綜所稅,但有些證明文件及單據資料不能從網路上傳,依規定應另行檢送給國稅局,相關期限也隨著申報期而延長。
官員表示,民眾於完成網路報稅後,應於今年7月10日前,將相關資料送交或寄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就近送交任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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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企業證交所得 要列基本稅額
2020/05/29 工商時報 林昱均
企業報稅季來臨,千萬別踩地雷。國稅局表示,雖然我國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均停止課徵所得稅,惟企業辦理所得基本稅額申報時,仍應將證券及期貨交易等五種所得列入基本所得額計算基本稅額,並且與營所稅一起申報,擇高適用。
所謂基本所得額,指的是企業所得額與免稅所得額合計數,宗旨在維護租稅公平,建立所得稅負擔對國家財政之基本貢獻,因此針對享有停徵或免徵所得稅等各項租稅減免,導致企業較低稅負或完全免稅者,課徵最基本稅負。
依照我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企業除了課稅所得額之外,如果有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獎勵規定的免稅所得、國際金融分行免稅所得、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的薪資費用加成減除金額、產業創新條例研發投抵等五種免稅所得,也要一併列入基本所得額,並適用12%稅率計算出基本稅負。
如果基本稅負大於企業應繳的營所稅,那申報時必須繳納基本稅額。若營所稅仍大於基本稅負,則企業就以申報營所稅方式即可,但必須要在申報時詳細列出整體基本稅負計算方式,否則仍會被國稅局要求更正申報。
舉例來說,如果有投資公司營所稅的課稅所得為0元,但去年因出售其他公司股票產生停徵所得稅的證券交易所得313萬元、且無其他所得,該公司今年報稅期間(5月1日~6月30日)就必須把這筆所得列入基本稅額申報表,此時基本稅額為37.56萬元(313萬元*12%)、比營所稅負高,因此該企業今年仍要繳37.56萬元稅額。
官員也指出,為鼓勵我國企業長期投資台股,我國也訂定優惠課稅規定,如果企業是出售持有滿三年以上股票,即使有所得產生,也可適用減半計入基本所得額規定。
企業若有其他未滿三年的證券交易所得、以前證券交易損失,可先以這兩項相互抵減,若還有交易損失,再適用長期股票所得,等於優先保留滿三年以上股票交易所得減半優惠,可有效減少基本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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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財產贈與早規畫 免踩巨額稅地雷
2020/05/29 中國時報 許素惠 、雲林
雲林一學童繼承父親千萬元購買的房子,因公告現值僅400萬元,平價賣出被認定賺600萬,課完270萬元房地合一稅後還不夠還800萬貸款,引發疑慮,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表示,會收集不合情理案件向上反映修法。代書則提醒財產贈與要有長遠規畫,以免踩到地雷。
胡姓代書指出,房地合一稅能防止不動產炒作,卻對家族親人間贈與及繼承後的財產移轉造成不公,因公告現值和市價相差太遠,導致正常獲得贈與及繼承的人要出售時,被課徵龐大稅額。
小五廖小弟單親,父親貸款800萬元買了1000萬元房子不到1年就過世,還需要人撫養的廖小弟依法繼承,但無力繳貸款,親友代為以1000萬元平價出售,收到270萬元房地稅單時嚇一跳,進一步詢問國稅局才知道,該房子公告現值400萬元,廖小弟繼承未滿1年就賣掉,被認定賺600萬元所得,需課最高的45%稅率,但課完稅連貸款都不夠還。
另名高姓代書說,夫妻贈與後的移轉比血親間問題還要嚴重,老公、老婆把房子或土地登記在對方名下,離婚時過戶回來後再售出,龐大房地稅便接踵而來。
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分局長沈志光表示,公告現值調整職權在縣市政府審議委員會,現行房地合一稅有修訂的背景及考量,稅務人員會收集相關案例,呈財政部修法。胡代書提醒,在未修法前,財產贈與要有長遠規畫,例如父母贈與小孩,最好利用每年220萬元免稅額以現金贈與,以免踩到巨額賦稅的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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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境外電商去年銷貨 要報稅
2020-05-28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境外電商在台營業家數有增有減,台北國稅局表示,無論目前稅籍登記是否廢止,只要境外電商在2019年度當中,曾經向台灣境內個人消費者銷售電子勞務,就應如實報繳營所稅。
官員表示,2019年度營所稅申報已經於5月1日開始,部分境外電商是首次在台辦理所得稅申報,可先向財政部線上申請資格登記,提示所屬國家或地區的核准營業文件,取得在台灣申報營所稅的線上專屬帳號、密碼;至於上年度已經完成營所稅申報的境外電商,沿用上年度的帳密即可,不必重新申請。
官員指出,有些新設立的境外電商,可能為了申報營業稅,已經先辦過稅籍登記,並已申請營業稅申報所用帳密,也可以沿用該帳密申請資格登記及申報營所稅。
境外電商可依主要營業項目適用的同業利潤標準淨利率、境內利潤貢獻程度等方式,計算在台課稅所得額,但要主動提出申請,並檢附合約、主要營業項目、明確劃分境內外交易流程對總利潤貢獻程度等證明文件,併同於申報營所稅時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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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跨年盈虧互抵 應如期申報
2020-05-28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跨年度盈虧互抵是企業重要的節稅方式之一,但互抵年度必須符合如期申報的要件。中區國稅局表示,企業近期若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而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經國稅局核定後,一樣可視為如期申報,可適用盈虧互抵機制。
官員表示,營利事業採用藍色申報、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營所稅,主要目的都是在於保留盈虧互抵的空間,如果部分年度處於虧損狀態,在未來獲利年度時,可以選擇主張過去年度的虧損,抵減獲利年度的所得。
官員指出,然而想適用盈虧互抵,首要的條件是必須「如期申報」,只有在法定期限內申報繳納的案件,才能夠主張盈虧互抵。
官員指出,許多中小企業也會採擴大書審申報營所稅,以便以法定純益率計算稅額,相關案件也同樣必須如期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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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研發設計、物流業 在陸享優稅
2020-05-28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28)日指出,近期中國大陸擬增加對「生產性服務業」的租稅優惠,未來該產業增值稅進項稅額扣抵比例,可望由原本的10%往上提高,新的比重雖未拍板定案,對於有意在大陸開展新業務的台商,可作為新的投資參考選項。
大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及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剛剛閉幕,兩會中針對產業面也有不少提案討論,其中一項是希望增加對生產性服務業的支持。
安侯建業會計師劉中惠表示,大陸所定義的生產性服務業,包括研發設計、物流、融資租賃、資訊技術、檢測、電子商務、商務諮詢、服務外包、人力資源等,這類產業相較於製造業,投資資金需求相對較低,亦能透過服務契約,與當地廠商達到技術合作分潤的目的,相較於技術入股鑑價困難,投資生產性服務業有一定的優勢。
劉中惠表示,台商過去若已在大陸市場投資製造型企業,但是未能享受大陸給予高新技術企業的租稅優惠,有機會透過業務活動重整及分割動作,新成立一家生產性服務企業,若能達到「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標準,亦可適用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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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通路商拿到獎勵金 須開發票
2020-05-28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銷售通路與進貨廠商之間,常見達成約定條件可折減進貨成本等經銷契約。台北國稅局表示,通路依進貨量來取得進貨折扣或獎勵金等模式,必須辦理進貨折讓;至於通路提供醒目陳列等服務,取得廠商獎勵金回饋,則屬於應稅銷售額,必須另外開立發票給廠商。
坊間通路與供應商之間契約很多元,譬如進貨達到一定的比例,供應商會向通路提供一定的折扣回饋,這種模式比較單純,就是依進銷貨折讓處理。
官員表示,坊間比較常申報錯誤的情況,出在銷售獎勵金的部分,未必是採折讓處理,也可能會有通路需開立發票、報繳營業稅的情況。
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規定,提供勞務與他人,或提供貨物與他人使用、收益,以取得代價,都視為銷售勞務的一部分,因此經銷商若因提供服務而取得「銷售獎勵金」,屬於銷售勞務性質,依法應開立統一發票。
舉例而言,有間電器產品供應商甲公司,為提高產品銷售量,與量販店乙公司簽訂合作契約,由乙公司將甲公司產品置於貨架明顯處,並協助消費者安裝,並約定按其銷售金額一定比率,支付銷售獎勵金及安裝助成費。
官員指出,對於丙公司而言,取得銷售獎勵金是提供貨架陳列服務及協助安裝的對價,因此屬於銷售勞務性質,必須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給甲公司。
然而有些獎勵金是透過進銷折讓模式處理的。官員指出,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營業人依經銷契約取得或支付獎勵金,應按進貨或銷貨折讓處理。再假設甲公司與經銷商丙公司訂立經銷契約,雙方約定按每季進貨累積金額計算,以獎勵金形式回饋銷售獎勵金,這類獎勵金就像銷售折扣契約一樣,雙方可以依規定辦理進銷折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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