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1-0515一週新聞重點:
【1】土增稅 採認標準放寬
【2】不動產稅制改革 繳白卷!討好選民 房屋稅淪政治操弄
【3】權證避險降稅 拚本會期修法
【4】扶養其他親屬 兩要件
【5】婚姻異動 報稅四點注意
【6】繼承人太多喬不定 他等著拍賣分錢
【7】你有房地產可繼承! 全台數十萬人接通知
【8】法定繼承不分男女 她卻被手足圍剿
【9】稅務紓困再鬆綁 沖退稅時程可展延一年
【10】原料關稅沖退 展延一年
【11】適用產創投資抵減 兩要點
【12】因應新冠肺炎疫情 5月各稅款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13】給付境外電商 扣繳20%稅款
【14】農地種電後不再務農 要稅
【15】有限合夥報稅 可盈虧互抵
【16】拆屋未即時申報 恐多繳稅
【17】企業營業稅 留抵稅額提前退稅
【18】股票移轉給子女 需檢附完稅證明
【19】負擔他生活費 卻不能列報節稅?
【20】無謀生能力 可被列報扶養
【21】5月報稅首次延後繳款一個月 還有不可不知的三項利多!
【22】境外資金專法 三大痛點
【23】委託代銷開發票 三個注意
【24】公司賣房產 留意取得時間
【25】退還溢付營業稅 上限30萬
【26】資金借股東 須設算利息
【1】土增稅 採認標準放寬
2020/05/11 中國時報 王莫昀
違建、增建建築過去繳稅土增稅地價稅,適用自用、一般用地(即非自用)等稅率的面積比例,須現場會勘後,依建物勘測成果而定,但囿於勘察費用不低,流程冗長,遭民眾抨擊,不夠簡政便民,為此,財政部公布修正規定,即日起民眾可選擇採用房屋稅認定,以土增稅稅率自用、非自用兩者相差至少一倍,對想節省稅金的人來說,可節省不少時間與開支。
官員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地上建物部分供自用住宅使用,部分供非自用住宅使用,出售土地時,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的面積,應依建物實際使用情形所占土地面積比例計算。
官員指出,自用住宅稅率為10%,一般用地從20%起跳,稅額差很大,所以民眾對於增建、違建部分就是有多少算自用、有多少為非自用,十分重視,差一點點稅金就可能多繳數萬元。
常見的有公寓頂加,部分對外出租,部分自用,也有一樓外推,部分做店面,部分為住家。過去須要現勘認定,繳交土增稅適用自用與非自用稅率的面積比例,即日起,若過去繳房屋稅便已估算過,則可比照房屋稅認定。
除了土增稅,財政部也修正《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認定原則》,地價稅也可同步適用,可依房屋稅計算比例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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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動產稅制改革 繳白卷!討好選民 房屋稅淪政治操弄
2020/05/11 中國時報 王莫昀
房屋稅近年來頻頻成為熱門話題,之前部分地方政府以居住正義為名打房,課徵「豪宅稅」,近年來又在輕稅便民意識抬頭下,吹起降稅風,像是台北市長柯文哲先是將自用住宅房屋稅降為1%,後又利用調降稅基方式將房屋稅實質稅率降至0.6%,僅及《房屋稅條例》規定1.2%的一半,專家直言,這些情形根本是政治操弄,強調中央應強化制度合理性,蔡英文這屆總統任內,在不動產稅制上繳了白卷,第二任實應有所做為。
法規明定為1.2% 北市腰斬
柯文哲利用調降稅基,將房屋稅實質稅率降為0.6%,低於《房屋稅條例》規範,專家直言這根本是「偷吃步」!面對房屋稅調整,各縣府步調差很大,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召集人張欣民指出,這幾年房屋稅的調整多屬政策操作,以致稅制混亂,蔡英文參選上一屆總統大選時,曾將房地產稅制納入政見,但上任至今,並無落實。他強調,未來蔡總統沒有連任壓力,實應大刀闊斧好好改革。
行政院前院長、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冲便曾公開表示,房屋稅因本於《納保法》保護納稅人原則進行修正。他強調,房屋稅計算參數納入「路段率」違反母法;對自住房屋課稅就是刨樹皮、挖樹根,建議持有1戶者應免課房屋稅。
稅捐單位算的精 折舊設限
陳冲並認為,房屋會折舊,照理說,房屋稅應該是愈來愈便宜,早年立法院尚未全面改選,老委員在審《房屋稅條例》時,還特別強調「加計折舊,逐年遞減」的立法精神,但稅捐單位很厲害,竟訂定房屋折舊達多少為止,折舊完以後,有些個案收的稅金甚至比之前還高。
持有稅也應研修 房地合一
學者張金鶚指出,台灣不動產稅制不合理、也不合時宜,土地相關稅負由內政部管,課得較輕,房屋由財政部管課得較重,但合理的做法根本是應反過來!他呼籲,政府在交易稅已採房地合一稅制下,持有稅也應採用房地合一方向研修。
另永慶房屋總經理葉凌棋指出,美、日等先進國家實價登錄都已全面透明化,公布到每戶交易狀況,但台灣現在卻採區段公布,以30個門牌號碼為基準,但實務30個門牌號碼幾乎是一個大街廓,要民眾如何弄清價格。葉凌棋表示,連隔壁相鄰的2棟樓,都會因採用建材、建商品牌等不同,單價價差逾百萬,現制若不加改善,恐導致買賣雙方錯估情勢,以致賣便宜或買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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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權證避險降稅 拚本會期修法
2020-05-10經濟日報 /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趨向平穩,財政部各項法案也將往前推進,其中又以攸關權證避險交易降稅的證交稅條例修法最受關注。財政部官員表示,權證避險降稅共識高,去年已做過稅式支出報告,在請金管會更新稅式支出數字後,財政部後續完成相關作業後也會儘快報院審查,預計本會期將完成修法。
財政部表示,為鼓勵權證發行人積極造市及避險,以更佳的造市品質提升投資人參與權證市場意願,在金管會及券商疾呼下,將發行權證證券商基於履行報價責任規定及風險管理目的,而出賣避險股票的證券交易稅稅率自千分之3降到千分之1。
據悉,這項修法各界共識高,自去年開始財政部與金管會就積極針對修法作業溝通,可惜去年底由於是預算會期,來不及將修法案送進立法院審查,屆期不續審,而今年初各部會又忙於新冠肺炎防疫工作,好事多磨下只能暫時擱下修法,不過財政部已列為本會期重點。
據金管會日前評估,權證避險交易降稅後,可活絡市場,交易金額可望從過去平均每年7,500億元增加到1.3兆元,約成長近一倍左右。
對於這項修法,藍綠共識也高,雖財政部版本尚未送到立法院,但國民黨立委曾銘宗、民進黨立委江永昌都已提案,方向也大致相同,都是將權證避險交易稅率降到千分之1。
曾銘宗指出,權證是台灣重要的股權衍生性商品,活絡權證市場可帶動其他股權商品蓬勃發展,另外像是新加坡、日本、美國、英國等各國,均未對權證發行商為造市及避險交易時課徵證交稅,因此提案修法,減輕相關稅負成本。
江永昌提案也表示,權證避險交易還要課千分之3證交稅,稅率相對太高,降低證券發行商造市誘因、品質及投資人投資意願,未來修法後將有助於擴大權證市場並創造對投資人更為有利的交易環境,同時促進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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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扶養其他親屬 兩要件
2020-05-10 經濟日報 /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納稅人列報扶養親屬可達節稅效果,不過國稅局提醒,納稅人若要列報其他親屬或家屬的受扶養親屬免稅額,須符合法定扶養義務、確實具扶養事實兩要件,並非僅提出支付生活費證明或扶養切結書等文件就可作為證明。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舉例,某納稅人甲君2018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扶養兩名外甥的免稅額,國稅局查核發現,甲君跟兩名外甥並沒有住在一起,因此不能列報免稅額,否准甲君認列。
甲君向國稅局表示,兩名外甥的父親雖然有所得,但每月都要償還銀行貸款,入不敷出,因此由甲君提供實質的經濟資助,並提出匯款證明等文件,向國稅局申請復查,希望認列免稅額。
不過國稅局指出,甲君外甥的父親當年度有薪資外,還有其他所得、營利所得等,並非無扶養子女能力,此外甲君也無法舉證與外甥兩人居住一起,在民法上,甲君也無「法定扶養義務」,最後仍遭稅局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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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婚姻異動 報稅四點注意
2020-05-10 經濟日報 /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今年所得稅申報已展開,去年婚姻狀況有變動的民眾,記得自我檢視是否影響稅務申報。財政部表示,我國婚姻制度採登記制,因此報稅認定標準都是以「登記日」為準,會計師對於婚姻變動影響報稅情形,則提出四大提醒。
財政部指出,民眾在年度中結婚或離婚,可在辦理當年度綜所稅申報時,自行選擇要與配偶「分開」或「合併」報稅。也就是說,如果2019年兩人結為連理並辦理登記,今年5月報稅可選擇要分開或合併,但明年起就必須合併報稅。
離婚也是同樣道理,以離婚登記日為準,去年離婚、辦妥離婚登記,今年5月仍可選擇分開或合併。不過如果一對怨偶是由法院判決離婚,則是以判決日為準。
財政部也表示,去年5月同婚專法上路,同性伴侶在申報綜所稅時也享有同等權利。
至於婚姻變動對於報稅的影響,資誠稅務法律服務副總鄭策允則有四大提醒。首先,許多民眾在認定是否可自行選擇分開或合併申報時,常誤以宴客時間為準而申報錯誤,提醒若在2019年12月宴客,但直到2020年1月才登記,2020年5月仍只能選擇分開申報,要到2021年報稅時才可自選,2022年以後就必須合併申報。
第二,結婚年度若選擇合併申報,若有扶養配偶父母等扶養親屬時,記得也要申報他們的各類所得,例如股利所得等,以免漏稅。
第三,離婚後,雙方不得重複列報子女免稅額,雙方應該自行協議免稅額由誰申報,假使協議不成,國稅局則會以跟子女共同生活及實際照顧事實,來決定由誰列報免稅額。
第四,該年度尚未出生的子女免稅額不能列報。例如女兒在2020年2月才出生,雖然2019年已在媽媽肚子裡,但依規定2020年5月報稅時,是無法列報扶養的。
至於處於分居狀態的民眾,若符合特定條件,包括已向法院聲請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受家暴取得保護令等情況,可分開辦理申報;若未符合條件,仍需採合併申報。
鄭策允表示,民眾在結婚或離婚當年度綜所稅要採分開或合併申報,可先試算後,再來選擇較有利申報方式,為自己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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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繼承人太多喬不定 他等著拍賣分錢
2020-05-09 聯合報 / 記者修瑞瑩/台南報導
近年全台不少人都接到地政所有關繼承登記的通知,有些人根本不知道有財產未繼承,有些則是因為產權複雜、有困難無法辦理繼承,還有不少人是「懶得辦理繼承」或「等著分錢就好」,情況不一。
台南許小姐的已逝父親在台北有筆約十三坪大小的土地,要出售並不容易,讓她遲疑要不要辦理繼承。台南市地政局表示,辦理登記相關費用,包括權狀費、登記費、代書費等,若土地價值不高,就沒遺產稅問題。
登記費是公告地價的千分之一,權狀費用則是一份八十元,如果土地是一百人共有,光是權狀費就要八千元,再加上代書費可能二、三十萬元,如果土地、建物價值不高,辦繼承不見得划算。
地政所承辦人員表示,遇過土地登記費僅「一元」的案件,換句話說土地公告地價僅一千元,因土地位置偏遠,面積又不大。
地政局建議民眾接到相關通知,可調出地籍謄本,評估公告現值,盤算繼承划不划算,再考慮如何處理。若是多人共有土地,依土地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可由繼承人之一先辦理登記,但即使登記,多人共有的土地仍無法處分。
台南市善化區就有家族共有的高價質土地因後人眾多未辦繼承,其中一名繼承人每隔一陣就跑到地政所問「土地賣了沒」,盼列管十五年快到期,由國產署拍賣就能等著「分錢」,讓承辦人員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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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你有房地產可繼承! 全台數十萬人接通知
2020-05-09 聯合報 / 記者修瑞瑩、魯永明、李京昇/連線報導
你有接到「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嗎?」台南市許小姐最近接到台北建成地政事務所的通知,指許小姐的父親在萬華區有一筆土地尚未辦理繼承,由於父親已過世卅年,她從來不知道有這筆土地,相當驚訝。
事實上,不只許小姐,近幾年,全台有數十萬人接到類似通知。根據台南地政局統計,截至五月,台南市有近十萬筆土地沒有辦理繼承登記,總面積一千兩百多公頃,沒人繼承的房子三千五百多棟。台灣寸土寸金,很難相信有這麼多的土地與房子竟沒人繼承。
土地法規定,各縣市每年四到六月,公告最新清查結果,並在公告前通知繼承者繼承,到六月底仍未繼承,該筆土地或建物就會列管,列管十五年仍未繼承,即移交國有財產署拍賣,所得再保管十年後若仍找不到繼承者就沒入。
地政局表示,民眾近年來會陸續接到繼承通知,主要是從日據時期至今,有許多土地與建物所有人不明。內政部二○○八年頒布「地籍清理條例」展開清查,從二○一三年起,針對民間的土地、建物,積極催請後代辦理繼承的清理計畫,計畫到去年底截止。
以台南市為例,從一九八○年代起陸續清查,在二○一三年以後速度加快,二○一三年清查公告土地三千多筆,今年公告數量則有兩萬多筆,累計約十萬筆。
但是清查歸清查,後續辦理繼承情況卻不佳。台南市十萬筆土地中,辦理繼承只有兩千兩百餘筆,繼承率只有百分之二,此外,還有一千兩百多筆因超過列管的十五年期限,移給國產署拍賣。
為什麼這麼多土地房子沒人要繼承?地政局表示原因相當多,最主要是土地、建物大多在偏鄉,價值不高,扣除相關費用,繼承不一定划得來。還有就是土地、祖厝由很多後代共同持有,要找齊這些人辦理繼承難度很高,即使有在市區的土地,但可能是畸零地,繼承也難以利用、脫手。
像台南市今年公告兩萬多筆土地中,佳里地政所最大宗、有近八千筆,這些地區較偏僻、人口外流,不少土地長期都無人使用。雲林縣今年公告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有二五八八筆、建物六十六棟,以大北港地區的北港、水林、口湖、四湖與元長等鄉鎮最多。
嘉義縣今年公告的也有六七二二筆土地、一五五棟建物;地政處長邱慧燕表示,累計到二○一九年底,土地兩萬兩千多筆、建物三八八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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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法定繼承不分男女 她卻被手足圍剿
2020-05-09 聯合報 / 記者唐秀麗、李京昇/連線報導
遺產繼承常衍生出不少問題,若未在時間內辦理繼承,土地、房子可能被拍賣。雲林縣就有人委託代書尋親,趕在拍賣前將所有繼承人找齊。「從未見過面的六十多歲堂姑,突然出現」。
林姓男子說,雲林縣老家有棟透天厝「祖厝」與農地,當年由曾祖父及四位叔公共同繼承;其中二叔公離婚後,其妻帶剛出生的女兒離開,從此失聯。事隔數十年,二叔公過世後,依法應由姑姑繼承。
這棟「祖厝」早在民國六十年代就蓋好,因政府清查土地,發現姑姑未辦理繼承遺產,依規定要標售,若遭他人標走,將面臨拆除命運。幸好他們委託代書找到姑姑,讓姑姑繼承房屋及土地,她同意把繼承四分之一建物賣給他們,農地則為大家共有。
六十八歲雲林縣西螺江姓婦女,有八名兄弟姊妹,身為大姊的她留在老家照顧年邁母親,直到媽媽高齡九十七歲病逝,她認為媽媽是維繫家庭的凝聚力,希望所有兄弟姊妹,共同擁有父母留下來的房子,保存「家的感覺」,因而爭取繼承。
不料她才提出想法,不僅弟弟們有微詞,街坊鄰居、親友長輩反對聲浪排山倒海而來,視她如貪婪的罪人。直到她前往西螺地政事務所求助,才得以和兄弟姊妹們共同繼承。
西螺地政所課長陳青香表示,像江婦類似的案件有很多,女性常受傳統重男輕女觀念影響,被迫或自願放棄繼承權利。但民法規定繼承不分男女,江婦來求助時,地政所鼓勵她依法爭取既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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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稅務紓困再鬆綁 沖退稅時程可展延一年
2020/05/12 工商時報 林昱均
受疫情衝擊,不少企業貨物未能外銷,沖退稅時程(一年半)將至卻無法出口、未能拿到關稅退稅款。財政部關務署11日喊出助業者解套,只要受疫情影響,企業沖退稅期限最多可展延一年、且所有產業都適用。
一般而言,企業如果進口原物料,加工成貨物,再採外銷方式賣到海外,等到實際賣出後,業者可主張原物料是採外銷用途而非進口,可向關務署申請核退原物料的關稅,即為海關俗稱的「沖退稅」。但沖退稅也有期限,業者必須在進口原物料後18個月(即為一年半)內申請。
根據我國關稅法規定,只有企業的廠房、設備受天災或事變損毀,導致業者貨品無法出口,業者才能向關務署申請展延沖退稅期限。但最近有水產業者向關務署陳情,因為疫情影響、外銷訂單減少,業者的存貨無法出口,因為該業者的水產都是外銷導向、並無內銷情況,只要超過18個月申請期限,企業不僅沒有賣出貨物,還要自行承擔這筆關稅負擔,因此業者盼海關斟酌開放申請展延沖退稅期限。
關務署認為,新冠肺炎疫情屬於「事變」情況,其實也和關稅法法源宗旨相符,因此關務署主動提報財政部修正關稅法施行細則第52條規定、放寬業者申請適用條件,最快5月底即可上路。
官員指出,原本企業要有廠房、設備損毀才能展延期限;但現在海關改為從寬認定,業者外銷貨物只要受疫情影響而賣不出去,同樣可申請展延沖退稅期限,對於外銷導向的企業將是一大福音。
舉例來說,原本A企業進口食品原料、加工做罐頭產品再銷往歐美國家,必須在18個月內把貨物賣完、申請沖退稅,才能拿到退稅款。
然而,現在歐美封城且管制進出口,A企業的產品難以賣出。但關務署新制上路後,A企業可以申請延長沖退稅期限最多1年,等於A企業只要在30個月內賣完,同樣也能拿到關稅退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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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原料關稅沖退 展延一年
2020-05-11 經濟日報 /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導致國外訂單大減,財政部關務署昨(11)日宣布全新紓困措施,業者若受疫情影響,導致無法在一年半內申請沖退原料關稅,可向關務署申請展延,最多可展延一年。
官員指出,這項修正細則已於5月初報財政部,預計5月中旬就可公告實施,未來包括像電子業、水產工業等,只要是進口原料再外銷出口的產業,都可以申請沖退稅展延,受惠業者相當廣泛。
近期有不少業者向關務署反映,現行規定下,進口原料應在一年半內外銷出口,才可申請退還原料進口關稅,但受到疫情影響,許多業者面臨「貨出不去」的窘境,存貨無法在一年半期限內出口,擔心期限一到,將無法退還原料稅,只好趕緊向關務署求救,希望能夠申請展延。
關務署副署長彭英偉表示,其實原本「關稅法施行細則」中就有展延機制,不過,現行規定對展延沖退稅的適用範圍較為限縮,僅限於天災、事變使廠房或生產設備遭毀,須修復才能開工生產者,規定頗嚴,關務署已研議放寬規定,讓受疫情影響業者都能夠申請展延。
關務署官員表示,新修正的施行細則,刪除「僅限廠房或生產設備被毀」的規定,只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就可適用展延機制。至於何謂受疫情影響?官員表示將會從寬認定。
除此之外,保稅倉庫存放貨物原以兩年為限,但彭英偉表示,若因疫情影響導致國際及國內供應需求銳減,保稅貨物無法銷售,可向海關申請延長存倉期限。
關務署表示,對於存放保稅倉庫期間展延,只要能寫清楚因疫情影響等理由,將依個案情形來從寬認定,並以最速件處理,共同協助業者度過難關。
至於最多可申請延長多久?官員表示,目前法令並未明訂上限,關務署會依據個案情況來認定,大部分情況約落在半年至兩年左右。
關務署提醒,各項新冠肺炎疫情相關的紓困措施,關務署也設有專線,歡迎業者諮詢,來協助受疫情影響業者度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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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用產創投資抵減 兩要點
2020-05-11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2018年度未分配盈餘今年起要課稅,由於控股公司可能合併申報未分配盈餘,導致難以適用產創投資抵減條款,財政部已對此函釋二大重點。首先,母、子公司分別可依據盈餘貢獻度,計算可抵減的投資額度上限;其次,若是當年度呈現虧損的子公司,將不得主張投資抵減。
賦稅署官員表示,這項函釋是針對所謂的連結稅制控股公司,也就是依據《金融控股公司法》或《企業併購法》規定,合併申報未分配盈餘的金控或產控公司,因為集團盈餘合併申報,各別子公司若有實質投資,欲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第23-3條規定抵減盈餘,過去並不清楚抵減上限為何。
官員表示,特別針對連結稅制的金控或產控公司,財政部最新函釋指出,合併申報的母公司及各個本國子公司,可以依據對全集團當年度盈餘的貢獻度額度內,欲適用產創抵減條款,不過須注意當年度呈現虧損的事業體,並不能申請抵減。
勤業眾信會計師陳惠明提供試算,假設A金控公司旗下有三間子公司,其中二間子公司分別在2018年度獲利6億元、4億元,但另一間子公司虧損2億元,因此A金控當年稅後淨利為8億元,盈餘分配並彌補虧損後,全集團有2億元盈餘,那麼二間獲利的子公司,可分別享1.2億元(2億*60%貢獻度)、0.8億元(2億*40%貢獻度)產創抵減額度。
陳惠明表示,一般產業控股公司雖未必以連結稅制申報,但絕大多數金控公司皆採連結稅制,產創未分配盈餘抵減條款適用範圍不小,包括辦公室、電腦或機器設備皆可,即便非製造業,金融業許多投資支出項目,亦有機會適用抵減條款。
陳惠明指出,財政部雖函釋放寬連結稅制適用產創抵減的範圍,但部分純益項目並不會計入稅後淨利當中,卻還是會被課徵5%未分配盈餘稅,建議放寬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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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因應新冠肺炎疫情 5月各稅款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2020-05-13聯合報 / 記者鄭維真/台南即時報導
5月正值各類稅款開徵,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今年政府課徵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等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服務。不過,台南市議員陳怡珍指出,由於台南市政府宣傳不足,加上準備相關證明文件如失業證明、減薪證明、減班證明等有困難,就如同申請紓困補助一樣,一般民眾難以自行舉證,導致申請件數很少。
陳怡珍表示,今年政府課徵相關稅款時,可以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服務,但以房屋稅為例,原本台南市一年有60幾萬件申請數量,直到現在申請延期者只有136件、申請分期者只有129件,明明受到疫情影響的人占大多數,這樣的比例十分懸殊,無法呈現實際狀況。
她進一步詢問申請人發現,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須提出失業證明、減薪證明、減班證明,如同申請紓困補助一樣難以認定,導致申請案量極少。
另外,受疫情影響的民宿旅館業可申請房屋稅由營業用稅率3%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台南市飯店旅館有200多家,目前也僅完成核定26家。
陳怡珍表示,市府的積極度要再加強,除了應廣為宣傳以外,也該做到主動輔導業者,共同度過疫情難關。今年適用新的房屋評訂標準單價,前3年有被調漲的民眾,今年平均降幅約達3成以上,各界普遍認同且有感,但由於宣導不足,很多民眾不知道單一自住房屋稅率有加碼再折減的優惠,還以為是財稅局計算錯誤,期待市府廣為宣傳。
對此,財稅局長陳柏誠表示,民眾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務,可以當場填寫切結書形式來認定,會再積極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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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給付境外電商 扣繳20%稅款
2020-05-13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國內業者向境外電商採購服務時,給付款項將會面臨扣繳稅款的問題。台北國稅局提醒,原則上國內業者應依照給付款項全額,計算20%扣繳稅款,不過若提供服務的境外電商已申請核定利潤率課稅,國內業者可以依據利潤率、境內貢獻度等大幅減輕扣繳額度。
官員表示,財政部從2017年開始確立境外電商課稅原則,當境外電商銷售電子勞務,經認定屬於台灣來源收入,可以提示帳簿文據、如實減除相關成本費用,供國稅局核實計算台灣境內課稅所得額。
至於無法提供帳簿文據核實計算的境外電商,有另外一種課稅模式。官員說明,境外電商可提供合約、主要營業項目、境內外交易流程說明等證明文件,供國稅局認定主要營業項目,並申請適用依核定淨利率、境內利潤貢獻程度,計算台灣境內應稅所得額。
官員表示,由於境外電商課稅模式作出以上分流,因此國內業者向境外電商採購服務時,也要一併注意扣繳義務將有所不同,依據《所得稅法》第88條及92條規定,國內業者於給付外國營利事業報酬時,應向所屬國稅局辦理扣繳憑單申報,通常在國稅局未核定淨利率的情況下,國內業者應依給付總額計算20%扣繳稅額。
然而包含Amazon、Apple、Airbnb、Dropbox、Facebook等知名境外電商在內,都已經申請核准適用淨利率及境內利潤貢獻程度課稅,官員表示,2017年至今陸續共有34家境外電商已申請適用,國內業者作為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會大幅降低,改依「給付總額×我國來源收入×核定淨利率×境內利潤貢獻程度×扣繳率20%」計算。
官員表示,有些國內業者在給付款項後,才確認境外電商已申請適用淨利率課稅,導致多支付扣繳稅款,這種情況當中,境外電商可以在五年期限內,自行申請退稅,或委託國內扣繳義務人代理向國稅局申請退還溢扣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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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農地種電後不再務農 要稅
2020-05-13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政府大力推動綠能政策,已開放許多農地地主設立太陽光電板種電,但地主須注意土地使用狀況,若農地種電後便不再務農,將會開始被課徵地價稅。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過去幾年由於綠能發電的議題興起,引發一股在農地上種電的熱潮,許多民眾紛紛在農地上設置太陽能板等綠能設施,但仍有不少民眾好奇,裝設太陽能板可能反遭課徵地價稅。
官員表示,農地跟其他用地不一樣,不用課徵地價稅,雖然原本要課徵田賦,但目前政府停徵田賦,因此多數農地相當享有免稅優惠。
在政策鼓勵下,許多農地開始架設太陽光電設施,官員表示,農地種電後,將影響免稅資格,設置綠能設施的農地,必須仍作農業使用,才能繼續課徵田賦,如果已變更使用,與農業經營無關者,就應依規定改課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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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有限合夥報稅 可盈虧互抵
2020-05-13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許多創投業者的經營型態採有限合夥形式,會計師指出,有限合夥組織今年申報營所稅時,也和一般公司一樣,可適用盈虧互抵節稅,但是需注意如期申報、會計帳冊簿據完備、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等,符合三大要件才可盈虧互抵。
勤業眾信會計師陳惠明指出,有限合夥組織多半以創投事業為大宗,包括中華開發優勢創業投資有限合夥、台衫水牛二號生技創投有限合夥、國泰永續私募股權基金有限合夥等,不僅擁有高知名度,也皆為數十億資本額的創投事業。
中區國稅局表示,有限合夥組織是以營利為目的的社團法人,本身具有法人資格,隨著《有限合夥法》確立,財政部近期也逐漸放寬有限合夥組織,得適用一些公司組織才有的租稅優惠。
官員表示,有限合夥組織想運用過去十年的虧損為申報年度抵稅,跟公司組織一樣,要滿足三大要件,第一,會計帳冊簿據必須完備;第二、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都要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第三,必須如期申報,逾期申報年度不得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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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拆屋未即時申報 恐多繳稅
2020-05-13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已自5月1日起開徵,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部分已經拆除房屋的屋主,若無法證明房屋確切拆除時間,可能仍須多繳數個月房屋稅。
官員指出,依據《房屋稅條例》第8條規定,房屋遇有焚燬、坍塌、拆除至不堪居住的程度,納稅義務人要主動申報,待當地主管稽徵機關查證屬實後,在尚未重建完成之前,可以停止課徵房屋稅。
官員表示,房屋稅是按月徵收,如果逾期申報,又無法提供實際證明文件者,將會影響房屋稅減免的權益,只能從申報日當月份起註銷房屋稅籍,不能追溯至房屋拆除當月。
舉例而言,官員指出,像今年5月民眾收到的房屋稅單,徵收月份就包括去年7月到今年6月的各月份房屋稅,如果民眾的房子是今年1月就拆除,但是忘記註銷稅籍,等到最近收到稅單才來反映,又沒有相關佐證資料,即便5月開始註銷稅籍,還是會多付今年1月到4月的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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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企業營業稅 留抵稅額提前退稅
2020/05/14 工商時報 林昱均
稅務紓困利多再添一樁!因應新冠疫情衝擊,財政部賦稅署13日宣布,受疫情衝擊企業,可申請退還營業稅「留抵稅額」,每家企業上限30萬元,且可免附申請書,國稅局將從寬從速認定辦理。
財政部官員表示,根據營業稅法規定,企業在計算應納營業稅額時,可「進銷互抵」,於銷項稅額中扣抵進項稅額,僅就互抵後的餘額報繳營業稅。若企業生意不佳,進貨大於銷貨情形,進銷互抵後,多出未使用的進項稅額,可在後續申報各期營業稅申報時,留抵各期營業稅應納稅額。
這次因疫情進貨多、銷售差,導致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財政部表示,首次引用營業稅法第39條第2項規定,將受疫情影響、營收衰退視同為特殊情形,放寬留抵稅額發回給企業運用,可增加其資金運用彈性,因此才會做出放寬規定,且企業向各地國稅局申請即可,免逐案報財政部核定,會從簡、從速辦理。
為協助企業維持現金流與營運,避免突發性大量倒閉、裁員潮,財長蘇建榮4月底即宣布開放企業提前申請核退留抵營業稅款,財政部昨進一步發布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審核作業原則的函釋、訂定申請流程。
受疫情影響企業今年1月15日到明年6月底前,企業有留抵稅額皆可申請核退,適用條件為企業適用各部會紓困條件(需附證明文件),或連續2個月平均營收較去年同期或下半年平均減少15%(免附證明),即可申請。
賦稅署官員表示,國稅局將從寬從速審核、讓企業在一個月內拿到退稅款,官員強調,每家企業在今年1月中到明年6月底,最多累計只能拿回30萬元,若超出額度,財政部採個案核准。
此外,賦稅署表示,我國今年以來稅務紓困主動減免小規模營業人的營業稅額1.9億元、房屋稅額與娛樂稅減免稅額合計約7,500萬元,累計已減徵2.65億元。
另外,財政部也提供延緩及分期繳稅紓困措施,申請案件中,綜所稅約6千萬元、營所稅約1.8億元、營業稅為1.3億元,合計3.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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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股票移轉給子女 需檢附完稅證明
2020/05/14 工商時報 林昱均
5~6月為我國上市櫃公司股東會旺季,不少長輩趕在7~8月配股前移轉股票給子女,讓子女獲配股利。不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若要移轉股票給他人,依照遺贈稅法規定,當事人必須檢附完稅或免稅證明,才能完成移轉股票手續。
官員指出,移轉股票多為贈與方式,大致可分為三道程序,第一是個人向券商申請持股證明或證券存摺、紙本股票。
第二是贈與人帶著個人與受贈人的身分證、印章到戶籍地國稅局申報贈與,股票的課稅基準則按照贈與日當天市值或是前一個月的平均市值為主,再按照其價值繳納10%~20%的贈與稅負。
第三步則是向券商申請股權移轉,官員提醒,贈與人除攜帶個人與受贈人身分證、印章外,還要檢附贈與稅免稅或完稅證明書、股票過戶轉讓申請書、證券存摺等文件,才算是完成手續。
過去有券商沒有檢查贈與人的完稅證明、直接移轉股票,官員指出,最後國稅局依照遺贈稅法第52條規定、裁罰券商1.5萬元。
官員建議,贈與股票涉及到股票課稅價值計算,因此在股價低檔時,個人更適合做傳承規劃、移轉股票。如果是親屬過世,官員表示,個人繼承遺產,每人每件除1,200萬元遺產稅免稅額及六大扣除額權益外,剩下遺產淨額適用10%~20%遺贈稅累進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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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負擔他生活費 卻不能列報節稅?
2020-05-14 聯合晚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列報扶養家人,可以達到合法的節稅效果,不過南區國稅局提醒,列報扶養家人免稅額,只有支付生活費可是不夠格的,實務上國稅局還是要看納稅義務人是否符合法定扶養義務,以及是否確實存在扶養事實等情況,藉以判斷扶養節稅是否合理。
官員表示,國稅局最近查到一件申報案,納稅人2018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扶養兩名外甥,但是納稅人跟兩名外甥並沒有住在一起,因此認定不能列報扶養,否准申報案中二名外甥的免稅額。
官員指出,納稅人向國稅局提出異議,納稅人指出,這兩名外甥的父親雖然有所得,但每月都要償還銀行貸款,入不敷出,平時都是自己提供實質的經濟資助。還拿出匯款證明等文件,向國稅局申請復查。
官員表示,就國稅局觀點,納稅人外甥的父親當年度不只領取一定程度的薪水,還有營利所得跟其他各類所得,並不是沒有能力扶養子女;除此之外,納稅人也無法舉證他與外甥一起居住,或是有實際扶養的事實;在《民法》規範上,該納稅人也不具有法定扶養義務。最後駁回了這件復查。
官員表示,納稅人列報扶養親屬,可以達到節稅效果,不過若要列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須符合法定扶養義務、確實具扶養事實等兩項要件,不是只靠支付生活費的證明,或扶養切結書等文件就可作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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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無謀生能力 可被列報扶養
2020-05-14 聯合晚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你報稅了嗎?今年綜合所得稅申報已經開始,值得注意的是,財政部今年也特別放寬扶養親屬的相關規定,配合基本生活費的調漲,今年報稅時,只要你的父母、爺爺、奶奶等直系尊親屬,年收入未達17.5萬元,就符合被扶養的條件,可以連同這位家人一起申報,達到節稅效果。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根據《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規定,納稅義務人想要列報扶養未滿60歲直系尊親屬,或是20歲以上子女、兄弟、姊妹、其他親屬或家屬,必要條件之一必須為「無謀生能力」。
官員指出,如果根據財政部20年前所作的函釋,無謀生能力的定義有三種,首先,是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者;第二,是指身體傷殘、精神障礙、智能不足、重大疾病就醫療養、尚未康復無法工作、須長期治療者等情形,而且須取得醫院證明;第三,針對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未滿60歲的直系尊親屬,年收入未超過免稅額(今年申報標準為8.8萬元)。至少符合以上三個條件其中之一,才可視為無謀生能力,列報扶養節稅。
官員表示,然而隨著時代變遷,所得稅法也增訂長照特別扣除額,納入須長期治療的節稅額度,《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也確立基本生活費不得課稅,並參考其他部會及法院有關無謀生能力的認定條件與見解,因而檢討過去函釋,重新認定「無謀生能力」的定義。
官員指出,未符合實際需求,今年已重新核釋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親屬的認定原則,首先,保留身心障礙或重大疾病,取得醫院證明後可被列報扶養的條件;第二,針對取得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的親人,則修正為適用長照扣除額規定,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的親人,可以直接符合受扶養資格;第三,也新增受監護宣告,且尚未撤銷的親人,同樣可直接列報扶養。
除了以上三個條件,特別針對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雙方未滿60歲的直系尊親屬,如果符合二個條件,同樣可以適用被扶養,最主要的變革就在年收入方面,以前只有年收入8.8萬元以下才能列報扶養,新函釋則規定,只要年收入未超過基本生活費,即符合受扶養條件,今年申報標準即為17.5萬元,因此扶養條件相較往年,變得寬鬆許多。
其次,針對未滿60歲的直系尊親屬,官員表示,未必要適用長照服務,只要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或為《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規定的病人,同樣可列報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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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月報稅首次延後繳款一個月 還有不可不知的三項利多!
2020-05-14 聯合新聞網 / 北美智權報【吳碧娥╱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因應新型冠狀肺炎疫情,財政部公告延長108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由109年5月1日至6月1日展延至6月30日,這是綜所稅申報首度延後繳款一個月,而且受到疫情影響符合條件者,還能申請延期一年或最多分36期繳納。
財政部表示,受疫情影響致無法於規定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捐者,於應繳納期間內得向所轄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所得稅,不受應納稅額金額多寡限制,不加徵滯納金、滯納利息,亦無須提供擔保,延期期限最長1年,分期最長可達3年(36期)。審核原則如下:
(一)納稅義務人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紓困特別條例第9條第3項所定紓困振興或補償紓困辦法規定,提供紓困相關措施,或個人因所服務企業受疫情影響,向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實施減班休息者,稅捐稽徵機關應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
(二)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一次繳清稅款者,其申請延期期限或分期期數,稅捐稽徵機關承諾將從寬協助辦理。
線上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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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線上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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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納稅義務人透過電子申報系統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於申報系統選擇以「現金或票據」(綜合所得稅)或「非線上繳稅」(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繳稅方式,點選「申報資料上傳」鈕完成申報後,再點選「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鈕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進行申辦。
- 透過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線上登錄回復作業,選取「一般繳稅(現金、ATM、票據繳稅)」,確認送出後,再點選「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鈕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進行申辦。
- 使用憑證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進行申辦。
- 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減班證明文件)可透過系統上傳;於申辦時未檢附附件者,可先完成線上申辦,於事後再利用系統線上補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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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納稅義務人得至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索取個人或營利事業(營業人、產製廠商、機關團體)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申請書。
- 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自行下載申請書,填妥後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臨櫃申請或郵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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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新增的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採每人每年12萬元定額免稅方式,符合資格者,只要能提出事實證明文件,就有機會適用;新增薪資收入申報費用可選擇實際與職業相關「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及「職業上工具支出」等三項特定費用核實減除(即「名模條款」)或最高可定額減除20萬元之二擇一的機制;而今年基本生活費也從17.1萬元調高至17.5萬元,因此,對於部分民眾而言,課稅門檻也提高了。
「長照特別扣除額」上路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會計師游雅絜說明,今年每人免稅額為8.8萬元,單身標準扣除額為12萬元,有配偶者標準扣除額加倍為24萬元;此外,特別扣除額除今年新增「長照特別扣除額」,每人12萬元之外,另外還有身心障礙扣除額每人20萬元、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每人2.5萬元、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每人12萬元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20萬元。
游雅絜指出,「特別扣除額」是108年度綜合所得稅新制大重點,政府因應高齡化社會的長照需求,為了減輕家庭照顧身心失能者的租稅負擔,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符合條件者,每人每年可定額減除12萬元;但為了財政資源能夠有效運用,訂有排富條款,將高所得者排除在外。
另外,「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是採定額免稅,所以民眾在申報減除「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時,重點是在證明「符合長期照顧的事實資料」,無須逐一蒐集支出的所有金額憑證,即使未聘僱外籍看護工或是有領補助,只要符合條件,還是可享有每人每年定額減除12萬元。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改制
過去「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只能採取定額方式減除,今年新增另一個選擇,受僱者如果在108年度負擔「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及「職業上工具支出」等三項特定費用,申報時只要填寫薪資費用申報表、檢附憑證及證明文件,符合規定者,可核實認定。游雅絜提醒,在選擇時,須留意各項特定費用都訂有薪資收入3%的上限,且是個別單項計算限額,所以納稅人應視薪資所得多寡及三項費用實際發生金額的分布狀況,加以評估。舉例來說,一位年薪200萬元的上班族,與職業相關的「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及「職業上工具支出」等三項實際支出分別為8萬元、9萬元及8萬元,合計為25萬元,但因三項特定費用共可扣除上限僅為18萬元,因此直接選擇採「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定額減除20萬元,較為有利。假設年薪300萬元,三項共可扣除上限提高至27萬元,如符合規定,可選擇減除實際支出25萬元,比定額減除20萬元更優惠。
「刷臉報稅」的時代來臨
因民眾降低群聚風險的防疫考量,預估今年網路報稅比例將大幅度提高。KPMG安侯企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經理謝昀澤表示,除了過去已經行之有年的自然人憑證、健保卡加密碼、電子憑證等網路報稅認證方式外,今年又新增了超商多媒體事務機(KIOSK)查詢碼,及臺灣行動身分識別服務(FidO)等兩種認證方式。FidO整合了生物辨識的強認證技術,適合熱愛新科技的手機重度使用者、或常忘記自然人密碼或遺失自然人憑證卡者。這種「刷臉報稅」的方式,兼具效率、科技與安全,讓民眾能夠輕鬆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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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境外資金專法 三大痛點
2020-05-15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境外資金專法上路今(15)日屆滿九個月,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指出,專法恐怕仍受限自由運用比例過低、金融投資用途受限、實質投資無法用於研發人才培訓等三大痛點,導致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台商匯回資金更加興致缺缺。
安永會計師林志翔指出,目前施行成效看來,專法引資或許可達財政部原先低推估1,333億元水準,距中推估、高推估仍有非常大的距離,近期又受到新冠肺炎疫情衝擊,經濟更加嚴峻,專法中許多痛點已影響台商引資回台意願,建議政府啟動修法,推高專法引資效益。
根據財政部預估,專法上路後每年將誘發境外資金:匯回資金「低推估」1,333億元、「中推估」4,272億元、「高推估」8,907億元。
林志翔指出,政府力推台商回台實質投資,相對而言對其餘運用方式給予諸多限制,譬如匯回資金僅總額5%可自由運用,企業難以應付疫情等突發狀況,更降低回台意願,建議提高自由運用比例,讓個人及企業有更多資金可用於救急。
除了自由運用,林志翔指出,專法資金用於投資金融商品比例只有25%,台商不如將資金放在新加坡、香港或國內金融業者的OBU帳戶從事投資,更有操作彈性,建議放寬金融投資比例、國內及海外金融商品雙向投資、已實現資本利得部位可免除綁定提領等。
林志翔表示,專法實質投資限制,也讓許多產業難以用於轉型升級,更難在疫情期間投資人才,建議放寬投資計畫支出項目,納入人才薪資、人才培訓支出,以及技術研發、品牌建立、行銷活動等軟實力建構。
根據經濟部資料,目前專法匯回後的投資計畫申請,幾乎皆為直接投資,多數台商未將資金投入創投或私募股權基金作間接投資,林志翔認為,台商所在意的痛點,仍受限於專法規定只能投資非上市櫃公司,建議政府鬆綁間接投資限制,降低台商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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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委託代銷開發票 三個注意
2020-05-15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高雄國稅局表示,代理經銷、寄賣商品等市場上常見商業行為,許多情形下應適用委託代銷模式開立發票,代銷雙方都必須留意的三個重點:首先,雙方都必須在交易過程中,依合約照原價開立發票;第二,雙方皆須於發票上註明代銷字樣;第三,經銷商取得佣金時,應獨立針對佣金開立發票。
官員表示,坊間經銷商銷售商品模式大概分二種,有的是透過轉售價差獲利,有的則是採委託代銷模式,賺取約定佣金收入,而後者依據《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7條規定,若雙方都有一定的法定義務須遵守,以確保能夠核實申報統一發票進、銷項營業稅額。
官員指出,針對委託方而言,送貨時應依合約規定銷售價格「原價」開立統一發票給代銷商,並註明「委託代銷」字樣,以利代銷商合法申報進項憑證節稅。
針對受託代銷的營業人,同樣應於銷售指定貨物時,依合約規定銷售價格「原價」開立統一發票給買受消費者或客戶,並註明「受託代銷」字樣。
對於代銷端而言,每到合約規定結帳期限,要再另外獨立開立手續費或佣金發票及結帳單,並於其上載明銷售貨物品名、數量、單價、總價、日期及開立統一發票號碼,一併交付委託人。
官員表示,對於委託代銷雙方都要注意的,是簽訂代銷契約時,應載明佣金或手續費的比例、結帳期限,其中尤其針對結帳期限要注意,依法每期必須要在二個月以內完成,通常坊間常有按每月結帳的模式。
舉例而言,假設甲公司委託乙公司代銷,契約約定銷售A產品5,000個、每個定價為210元,代銷佣金採按月結算並依定價10%(含營業稅)計算,甲公司於一次交貨時即應依含稅總價105萬元,開立銷售額100萬元、稅額5萬元的發票,並註明「委託代銷」字樣;假設乙公司於當月結算代銷商品數量為1,000個,依約定代銷佣金為21,000元(1,000個x210元x10%),當期就要開立銷售額20,000元、稅額1,000元的統一發票及結帳單給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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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公司賣房產 留意取得時間
2020-05-13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企業去年若有出售房地產,近期申報營所稅時應注意房地產原始取得時間,若是2016年以後取得的房產,就必須依法課徵房地合一稅,而且計算過程中,已支付的土地增值稅,也不能列為年度費用。
北區國稅局提醒,房地合一稅是從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營利事業出售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地,相關土地交易所得應計入當年度的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不適用以往土地交易所得免稅規定。
舉例而言,北區國稅局近期查核即發現轄內有間甲公司,於2016年8月間以885萬元買進桃園市一筆土地,同年10月間以1,146萬元價格出售,遭國稅局查核發現漏報,該筆土地交易所得為261萬元,全額核定為出售資產增益,補徵稅額44萬元,還按照所漏稅額處0.6倍罰鍰,加罰26萬元。
官員提醒,營利事業辦理去年度結算申報時,要注意若去年有處分的土地,是否為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須計算土地交易所得額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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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退還溢付營業稅 上限30萬
2020-05-13經濟日報 /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財政部昨(13)日公告受疫情影響營業人申請退還溢付營業稅審核原則,採從寬、從簡、從速認定,適用期間比照紓困特別條例施行期間,也就是今年1月15日至明年6月30日,適用對象為短期間營業收入驟減的營業人,可申請退還溢付營業稅,累計以30萬元為限。
賦稅署副署長吳蓮英表示,依規定,有開立統一發票的商家,當進貨規模大於銷售規模時,營業稅的進項稅額會大於銷項稅額,原則上應留抵下期營業稅,不能退稅;不過營業稅法第39條也有規定,「特殊情形」可報財政部核准退稅。
而疫情期間,不少營業人經營困難,為穩住企業資金流,財政部釋出誠意,昨日正式公告溢付營業稅退稅相關辦法,受疫情影響的營業人,可適用營業稅法第39條的「特殊情形」,讓這筆留抵的溢付營業稅儘快退給營業人。
吳蓮英表示,溢付營業稅從寬退稅是「史上第一次」,營業人只要在今年1月15日營業稅稅籍狀況為「營業中」,且短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例如自2020年1月起任連續二個月,其平均營業額較2019年12月以前六個月或前一年同期平均營業額減少達15%,即可適用;換句話說,只要符合可申請延分期繳稅資格,同樣也可適用這項辦法。
除了從寬認定,流程上也簡化,原本應報到財政部核准,現在只要報到國稅局,不需要逐案送財政部。
吳蓮英表示,由於將核准權力下放給國稅局,因此也訂定退稅限額為30萬元,應已能滿足多數中小企業需求;若適用期間申請退稅累計超過30萬元,則要再報到財政部核准才行。
吳蓮英表示,隨疫情日漸穩定,經濟逐漸復甦,不少營業人生意已有起色,營業人可根據自身狀況自行判斷是否需申請退稅,或是選擇讓溢付稅額留抵下期營業稅。
若要申請退還,吳蓮英強調,國稅局會從寬、從簡、從速辦理,協助營業人度過疫情難關。
此外賦稅署統計,目前申請延分期繳稅的案件,綜所稅共85件、規模約6,000萬元;營業稅共192件,約1.3億元;營所稅約200多件,金額約1.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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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資金借股東 須設算利息
2020-05-13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近期營所稅申報開始,南區國稅局提醒,除了正常營業收入之外,企業還應留意若將資金貸與股東時,必須設算業外利息收入課稅,這在過往申報案中,經常發生漏報情形。
官員指出,依據《所得稅法》第23-3條,公司將資金貸與任何他人,即便是無償借貸、未收取利息,或約定的利息偏低,不合乎常規交易的情形,必須設算一定的利息收入,計入公司當年度所得當中。
官員表示,實務上最常見的,還是股東直接向公司借款,但公司未設算利息收入,國稅局查帳時若發現相關借貸紀錄,會主動依資金貸與期間所屬年度1月1日台灣銀行基準利率,設算公司利息收入課稅。官員指出,近二年的台灣股東借貸的基準利率為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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