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5-0407一週新聞重點:
【1】遺贈稅法草案協商 朝野無共識
【2】都更兩大障礙 調查:房屋稅及釘子戶
【3】統一登記制度 有利打房課房產稅
【4】防洗錢 廢大面額紙鈔聲浪高
【5】反洗錢/審查更嚴 業者憂嚇跑客戶
【6】反洗錢/扭轉觀念 才能化解阻力
【7】反洗錢/大筆交易須通報 業者反彈聲浪大
【8】反洗錢/19類政治人物列管
【9】直播標售貨物 要繳營業稅
【10】抓逃漏稅 房產登記四統一
【11】安侯法律專欄-「跨政府協議」來了!
【12】省稅小撇步!健保費用也能列舉扣除
【13】5月報稅季 健保繳費紀錄教你查
【14】公平會審併購 增至30工作天
【15】跨境電商辦稅籍 須提銀行帳戶
【16】陸掃蕩地下錢莊 查獲4,500億
【17】夫妻開400帳戶…地下錢莊洗錢手法多
【18】中部知名連鎖護膚店欠稅 被查封30項家電
【19】股東投資抵減稅 3狀況不適用
【20】電商課稅 勿對中小企趕盡殺絕
【21】賣預售屋 依尾款年度報稅
【22】補習班、幼兒園 費用率不變
【23】5月報稅 自力耕作農營所稅可望免徵
【24】因應一例一休衝擊 財部將評估調整費用標準
【1】遺贈稅法草案協商 朝野無共識
2017年04月05日 中央社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朝野協商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根據財政部提供的資料顯示,時代力量黨團版本影響比行政院版多,財政部長許虞哲說,將影響廣大中產階級。
根據行政院提出的版本,遺產稅部分,遺產總額減掉扣除額、免稅額後的遺產淨額,在新台幣5000萬元以下者,課徵10%;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者,課徵500萬元,加超過5000萬元部分的15%;超過1億元者,課徵1250萬元,加超過1億元部分的20%。
贈與稅部分,按贈與人每年贈與總額,減掉扣除額、免稅額後的贈與淨額,在2500萬元以下者,課徵10%;超過2500萬元至5000萬元者,課徵250萬元,加超過2500萬元部分的15%;超過5000萬元者,課徵625萬元,加超過5000萬元部分的20%。
不過,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提案的版本,則希望遺產淨額1300萬元以下者,課徵10%;超過1300萬元至2800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20%;超過2800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30%。
根據時代力量提案,在贈與稅部分,贈與淨額150萬元以下者,課徵10%;超過150萬元至350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20%;超過350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30%。此外,時代力量提案認為,贈與稅免稅額應從220萬元降至150萬元。
根據財政部提出的資料顯示,調整遺產稅如果依照行政院版,以民國105年度為例來看,將影響390件、受影響件數占有稅比率6.96%、依照時力版,則將影響1955件、占有稅比率34.89%。
而調整贈與稅及免稅額,如果依照財政部版本影響1673件,影響件數占有稅比率10.47%、依照時力版影響1萬5984件,影響件數占有稅比率100%。
由於雙方的意見差距頗大,立委黃國昌與許虞哲各持己見,多名民進黨立委則是支持許虞哲與行政院版,在朝野沒有共識下,會議主席王榮璋宣布,如果時間允許的話,提報院會前將再召集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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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都更兩大障礙 調查:房屋稅及釘子戶
2017年04月05日中央社
中信房屋委託調查發現,兩年內有意購屋民眾中,願意買新成屋和15年內中古屋的受訪者均逾5成;調查亦發現,都更後的房屋稅大增及釘子戶為扼殺都更的兩大主因,須專責部門處理。
中信房屋委託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在2月16日至24日,以IX Survey專業網路調查機制,回收1112份有效問卷顯示,其中有462位受訪者考慮在兩年內購屋,所考慮的房屋物件以新成屋比例最高,占59.4%,其次為屋齡不到15年的中古屋,占51.5%。
值得注意的是,屋齡30年以上中古屋敬陪末座,只占5.2%,由房市供需面來看,政府應加速推動都更腳步。
這項研究也針對都更議題調查,58.5%的民眾和68.9%的房仲業者,皆認同台灣都市老化,應加快進行都更,尤其防災型都更更刻不容緩;而歸納妨礙都更的原因,高達69.1%民眾及75.1%房仲業者認為,都更後的房屋稅大增及釘子戶,是扼殺都更的兩大主因。
中信房屋副總經理劉天仁指出,「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進入研議最後階段,建議增加都更誘因,建議可朝減免老屋更新後的持有稅,政府應成立專責部門(可自行成立或委託專業人士),以法定程序介入開發商與釘子戶間的協商,發揮公正第三人居間協調的功能,並協助住戶釐清有關都更過程中的種種疑惑,排除對都更法令的誤解,加速都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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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統一登記制度 有利打房課房產稅
2017年04月04日記者許昌平/綜合報導
大陸將在今年底前落實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現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台的統一。有業內人士認為,建立不動產登記資訊管理基礎平台,實現不動產審批、交易和登記資訊互通共用,可消除「資訊孤島」,為房產稅、遺產稅的開徵奠定基礎,對於規範房地產市場有重要意義。
大陸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並不是開徵房產稅的前提條件,不過,等這個平台建成並全面運行後,可為徵收房地產稅提供更加充分的依據和基礎信息,能更有效支撐房地產稅收改革。
今年大陸全國兩會期間,房地產稅成為熱門用詞。除了「甚麼時候來」,「長甚麼樣」也成為討論焦點。「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不少委員希望房地產稅能遏制房價高漲、炒房團頻現的「非理性熱度」。
中原地產研究部總監張大偉說,如果不動產登記系統能夠建立,房產稅的推進將會明顯加速,這套制度有助推動全大陸房產資訊聯網,為房產稅全面徵收提供條件。
業內人士認為,實施不動產登記制度,是一項基礎性工作。若再跟進住房資訊公開和房產稅,持有多套房產的成本就將上升,甚至會有「反腐」的效果。這將帶來的一種可能,就是買房人對投資房地產熱情下降,同時很多房源可以釋放到中古屋市場帶來供應量的增加,進而帶來房價下降。
SOHO中國董事長潘石屹也指出,這是好政策,如果今年實施,房價馬上會跌。不過潘石屹也認為,反對這項政策的力量也是十分巨大的,並非所有人都這麼樂觀。潘石屹表示,2007年《物權法》公布就提出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不過一直沒有實質性進展。「也許這次狼真來了」。
有分析人士也談到,正如潘石屹所說,不動產統一登記會面臨很大的反對力量。因為統一登記肯定會觸動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不動產統一登記切實推進還需要大陸中央的決心、地方的配合。
房地產專家陳寶存認為,因為大陸過去積累了太多不同種類的房屋產權登記記錄和資料,真正實現產權統一至少還需15至20年才能基本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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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防洗錢 廢大面額紙鈔聲浪高
2017-04-05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君╱台北報導
大面額紙鈔被嫌棄,不只台灣2,000元鈔券面臨窘境。除印度率先宣布全面回收面額最大的500及1,000盧布鈔票、改以改版的新鈔取代外,歐洲央行也已決定,2018年停止發行面額500歐元大鈔,因為大鈔更方便洗錢;就連前美國財長桑默斯也曾呼籲,為避免助長逃漏稅與其他罪行,全球應停止使用100美元紙鈔。
銀行主管指出,放眼世界各國,大面額紙鈔被廢除、取代的案例屢見不鮮,但理由不外乎是洗錢防制、偽鈔猖獗、助長逃漏稅與其他罪行等。
去年11月,印度政府突然宣布,面額最大的500和1,000盧布鈔票將全面回收、停止流通,將以改版的新鈔取代,以打擊貪汙、防止偽鈔。
歐洲央行2018年底開始,將停止發行500歐元面額的紙鈔,避免該類大面額紙鈔成為洗錢等犯罪活動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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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反洗錢/審查更嚴 業者憂嚇跑客戶
2017-04-05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法務部近日將預告防制洗錢須加強客戶審查的對象,由於範圍相當大,日前找來不動產經紀業、地政士及金融機構溝通時,業者紛紛反映執行問題,更擔心業務流失,法務部研擬建立資料庫供參考。
根據洗錢防制法規定,必須執行加強客戶審查程序者,包括金融機構、銀樓業,以及去年修法後新納入的不動產經紀業、地政士等,法務部上月特地找相關業者溝通。據了解,業者擔心實際執行時,若有遺漏,碰到該加強審查的對象卻未加強審查時,會否被罰。金融機構較具規模,可跟國外買一些資料庫,但小規模業者經濟能力相對有限。
也有業者擔心,如果全照規定執行,會不會把客戶嚇跑,導致業務流失。反彈最大的是地政士,他們擔心,沒有執照的地政士,不會遵守政府這套規定,客戶如果跑去找這些地下的,他們生意不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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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反洗錢/扭轉觀念 才能化解阻力
2017-04-05經濟日報 記者 邱金蘭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明年將派評鑑團來台,為因應新一輪的評鑑,政府動作頻頻,積極調整國內法制,而國人在防制洗錢的觀念能否同步跟上,將是台灣防制洗錢能否與國際接軌,待突破的另一障礙。
為符合國際標準,去年洗錢防制法中增訂多項規定,其中最受關注的就是須加強客戶審查的對象,擴大到「國內外」政治人物,連同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者,都列入,網撒得更大。
除法令的接軌外,國人在反洗錢觀念上也相對薄弱,以加強客戶審查為例,對高知名度政治人物,在國際反洗錢實務作業上多會要求加強客戶審查程序,國際銀行也都有資料庫。但在國內,對加強客戶審查的對象如何認定,卻被質疑是否有人權問題。
行政院長林全日前在防制洗錢辦公室揭牌時做了一個非常好的比喻,他說,防制洗錢落實在民眾生活上,就像「機場安檢」,雖對民眾不便,但還是需要。的確,被列入防制洗錢加強審查名單,不代表有問題,也不代表任何交易都會被問很多。
面對新一輪評鑑,政府相關部門如何宣導,強化國人防制洗錢觀念,恐怕是修改法令外,要再多加把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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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反洗錢/大筆交易須通報 業者反彈聲浪大
2017-04-05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洗錢防制法六月廿八日上路,法務部及相關部會陸續完成相關子法並公告徵詢各方意見,未來從金融機構到房仲業者、律師、會計師,為客戶處理大筆資產交易、或客戶屬於高知名度政治人物,都負有通報義務。
過去非金融事業僅規範銀樓需通報,新法要求律師、會計師、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等人都需配合通報,否則將處五萬到一百萬元罰款;據了解,從業人員反彈聲音不小,不動產經紀人認為如此會影響業務量,地政士擔憂飯碗不保。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執行秘書柯宜汾指出,兆豐案對國內是「危機也是轉機」,如各大銀行都更重視相關風險,陸續找顧問協助因應新的制度。
我國過去被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評鑑成績不佳,其中一大原因直指我國金融機構防制措施執行未完全落實,包括客戶審查、交易紀錄留存讓資金軌道透明、到通報義務,都沒有一般性規範,且未針對實質受益人與高知名度政治人物強制要求加強審查。新法上路後,金融業者在相關通報義務上將有更多要求。
洗防辦公室表示,台灣人講究「錢不露白」,有人捧著現金買房、買地,有些是傳統交易習慣,但也不乏不法分子藉此洗錢,尤其如果不動產交割後迅速轉手,洗錢嫌疑更大。未來協助處理這類資產的房仲、地政士等,都得通報相關機關。
此外,台灣詐騙集團跨國行騙,販賣人頭帳戶就是典型洗錢態樣,過去卻幾乎不曾以洗錢罪究責,未來可能都將改變。
外界關注高知名政治人物列管問題,以及是否列管當事人的「小三」與「閨密」,法務部官員指出,未來將有為數不少的人會在法律授權下成為被列管或監控的對象,這是國際反洗錢趨勢,不得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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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反洗錢/19類政治人物列管
2017-04-05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法務部針對洗錢防制,訂定須加強審查的對象,相關草案出爐,包括國營事業負責人、中央地方首長等都入列,並規劃將卸任首長等重要政治人物擔任同一公司的董監事或主管納入,會否影響民間企業聘請退休高官出任獨董意願,將受關注。
去年修正的洗錢防制法從今年6月28日生效,法務部將陸續發布相關子法,其中最受關注的須加強客戶審查的對象,日前與相關業者討論後,決定擴大「撒網」對象,近日將辦理預告。為便利金融機構等業者執行,將採列舉方式,明確列出須加強審查的對象。
新修正的洗錢防制法第7條規定,對現任或曾任國內外「重要政治性職務」的客戶,與「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的人,應執行加強客戶審查程序,並授權法務部訂定範圍。
根據上月法務部洽相關業者意見時提出的草案,重要政治性職務的人,共列19款,包括總統、副總統、立委、縣市首長與議員、部會首長、國營事業負責人等。
在最難認定的「有密切關係」的人方面,則列出13款,包括跟上述19款的人,有合夥事業、一起借款或保證、協助管理資產等,其中還包括跟這些人在同一家公司的董監事或主管。
國內不少上市櫃公司喜歡找退休首長擔任獨董或董事長,如果跟重要政治人物是同一家公司董監事或主管,就要被列入加強審查對象,會否影響民間企業意願,讓退休首長事業第二春斷了路?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應該不會,洗錢防制是要陽光、透明化,不會限制任何權利。
陳明堂說,若卸任官員到某公司當獨董,洗錢防制加強審查對象,要列入這家公司的所有董監事或只列入董事長,「嚴或寬」還在思考,希望儘量明確,以利執行。
法務部官員也強調,被列入的對象,只是請銀行加強看有無洗錢可能性,留存紀錄,不是限制交易,外界不必過度疑慮。而且有涉及高風險交易時,如突然匯大筆資金到國外投資等,才會加強審查,一般薪資轉帳並不會。
至於卸任政治人物要被「列管」多久?草案並未明訂,將視個別政治人物的影響力而定,如有些總統級人物卸任逾十年仍有影響力,但有些部會首長卸任後五年可能就沒什麼影響力了。法務部規劃不訂期限,但外界有不同意見,仍在考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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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直播標售貨物 要繳營業稅
2017-04-05經濟日報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直播競標銷售貨物,應辦理稅籍登記。近來利用社群網路海外限時連線、直播競標方式,銷售或代購貨物的網路交易模式越趨盛行,財政部表示,只要銷售貨物每月銷售額達8萬元、勞務每月達4萬元者,均應依法辦理稅籍登記。
近來不少運用LINE、Facebook等社群網路,以海外限時連線、直播競標等方式銷售、代購貨物,此類網路交易模式越來越盛行,有賣家銷售額已達營業稅起徵點,卻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遭國稅局查獲而處罰。
根據營業稅法規定,網路拍賣賣家每月銷售額如果達營業稅起徵點,也就是銷售貨物8萬元,銷售勞務4萬元,應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涉嫌逃漏營業稅者,經國稅局查獲屬實,除應補徵稅款外,另按所漏稅款處五倍以下罰鍰。
為維護實體商店與網路商店間之租稅公平,各區國稅局也自4月1日起針對營業稅進行查核,包括利用網路銷售貨物及勞務的營業人,而鎖定加強查核專案違法的情形有五大方向。
首先,未依規定取具進項憑證或開立統一發票,包含透過電子支付機構的交易;二、應辦理稅籍登記而未辦理;三、經核定為查定課徵營業稅的營業人,未依實際銷售額課徵營業稅,或已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而未使用;四、外國的事業、機關、團體組織經營網路平台,或數位商店於境內是否設有固定營業場所,並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五、透過網路購買國外勞務未依規定報繳營業稅。此外,若要檢舉他人從事網路交易逃漏稅,應提供具體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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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抓逃漏稅 房產登記四統一
2017-04-05經濟日報 記者李仲維/綜合報導
今年底之前,大陸所有縣市「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房源資訊,將全部接入國家級平台。屆時,誰涉嫌炒房、誰在房產上逃漏稅,紀委、反貪局、央行、銀監會和稅務單位都將一目了然。
大陸央視網報導,今年是實現不動產登記「四統一」的決戰年,國土資源部將會同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力爭年底前將所有縣市全部接入國家級資訊平台,全面實現「四統一」。
北京大學房地產法研究中心主任樓建波曾撰文指出,落實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核心是必須實現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台的「四統一」。
根據此前國土資源部列出的時間表,2014年建立統一登記的基礎性制度,2015年推進統一登記制度的實施過渡,2018年前,不動產登記資訊管理基礎平台投入運作,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基本形成。
報導指出,最遲從今年12月開始,一個人在大陸買過幾套房,只要進行過登記,都可以在平台上查到。屆時誰在大規模炒房,誰涉嫌在房產上逃漏稅,紀委、反貪局、央行、銀監會和稅務部門將一清二楚。報導稱,年底後,炒房者將遭遇麻煩,官方將可精準打擊炒房。包括有過多次貸款購房紀錄、在大陸擁有多套住房的人,可能無法獲得貸款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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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安侯法律專欄-「跨政府協議」來了!
2017年04月06日 安侯法律合夥律師卓家立
美國「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FATCA,俗稱肥咖法案)實施至今已兩年有餘,台灣大多數之金融機構如銀行業、人壽業或證券業,均已依照肥咖法案進行相關之客戶辨識及申報作業,以現況而言執行上已漸熟悉。雖然肥咖法案內容並未隨執行狀況調整,但台灣政府已透過台灣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United States)與美國政府透過美國在台協會(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簽署跨政府協議(Intergovernmental Agreement,IGA),目前送立法院審議當中。
依據已取得簽署之版本,大體而言主要是針對金融機構執行作業流程及窒礙上進行微調。除了名詞定義調整為以政府為主體之用語外,主要修正之處例如調整美國指標(US indicia)取消「代收郵件」(hold mail)地址並限制「轉信」(in-care-of)地址為美國時始屬於美國指標;放寬得徵提自我聲明書(self-certification)作為美國指標反證;新增或確認豁免查核帳戶,例如退休及養老金帳戶、託管帳戶及員工福利或持股信託帳戶等。
此外,關於不合作帳戶部分,肥咖法案規定辨識程序後如客戶遭發現有美國指標,需進一步徵提W9表格或W8表格確認身分,客戶倘未回覆或拒絕填寫,則需列為不合作帳戶。針對不合作帳戶,金融機構得進行關戶或扣繳美國來源所得以促進客戶確認身分,於年度申報時,應採彙總申報方式申報該金融機構不合作帳戶之總數量及總金額,但不涉及個別不合作帳戶資料之申報。換言之,現況下客戶如被發現有美國指標,只要不填寫W9,縱使不合作其資料亦不會被金融機構對外揭露,實務上金融機構顯少以關戶方式處理不合作帳戶,不合作帳戶產生美國來源所得而遭扣繳之機會亦不高。表面看來不合作可能成為被發現美國指標者暫時的避風港。
在跨政府協議下,不合作帳戶金融機構扣繳及關戶之作法已取消,彙總申報仍需進行,但相對要求台灣政府於收到美國政府要求後的六個月內,交換不合作帳戶的個人資訊給美國,而應交換資料的項目與填寫W9者應被申報的項目相同。此外,如美國政府收到資料後認有必要時,還可以要求關於不合作帳戶個人的額外資料,跨政府協議並指明此等資料應包含金融機構日常營業時所製作該帳戶各類活動的彙整報表。因此,不合作帳戶於跨政府協議下似乎是無所遁形的。
另外,相較於肥咖法案對法人帳戶持有人以是否持股逾百分之十為美國稅務居民來認定,跨政府協議採實質認定原則,而以法人「控制者」(Controlling Persons)是否為美國稅務居民為辨識標準。於控制者定義上跨政府協議除實質認定外,尚應參考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及我國洗錢防制相關規定之標準。以我國而言,例如銀行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第四條第六款規定,客戶為法人時,所稱具控制權係指持有該法人股份或資本超過百分之二十五者;客戶為信託之受託人時,應確認委託人、受託人、信託監察人、受益人及其他可有效控制該信託帳戶之人。實際執行上金融機構法人辨識作法尚待觀察,如以實質角度進行則法人帳戶透明度勢必增加。
在全球化之趨勢下,各國政府陸續推出跨境之稅務資訊交換法規,肥咖法案、跨國協議甚至共同匯報標準(CRS)都只是資訊透明的開端。除金融機構須建立更完善之法令遵循制度外,美國稅務居民更應調整心態積極面對,以因應日趨繁雜之金融辨識程序及監理法規,避免衍生可能的追稅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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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省稅小撇步!健保費用也能列舉扣除
2017-04-06聯合報 記者劉嘉韻╱即時報導
5月報稅季即將來臨,中央健保署今天表示,民眾在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若選擇採用列舉扣除額結算方式,健保費和補充保險費即可全額列舉扣除,不受2萬4000元保險費扣除額上限限制。
健保署表示,民眾除可向投保的公司行號或所屬職業工會(漁會、農會或水利會)查詢,及向各扣繳補充保險費的單位查詢補充保險費扣費金額外,健保也開放民眾可用多種方式查詢、申請105年度健保費繳費金額:
一、以自然人憑證或完成註冊的健保卡,進入健保署全球資訊網,點選「一般民眾」>「網路申辦及查詢」>「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進行查詢或下載。
二、攜帶個人身分證正本,至加保的鄉(鎮、市、區)公所、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或聯絡辦公室查詢。
三、在超商的多媒體資訊工作站,使用自然人憑證,查詢或下載。
四、於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期間,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透過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查詢健保費繳納金額。也可至各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臨櫃據點,申請健保卡註冊並以個人密碼,查詢健保費繳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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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月報稅季 健保繳費紀錄教你查
2017-04-06中央社 台北6日電
5月報稅季將近,健保署今天表示,民眾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如選擇列舉扣除額結算方式,健保費和補充保險費都可以全額列舉扣除,不受新台幣2萬4000元保險費扣除額上限限制。
如何查詢健保費繳費金額,不少民眾仍霧煞煞,衛福部健保署財務組科長張菊枝表示,民眾除了可向投保的公司行號或漁會、農會、水利會等所屬職業工會查詢,向各扣繳補充保險費的單位查詢補充保險費扣費金額外,還有4種方法輕鬆查。
張菊枝表示,民眾可以「自然人憑證」或完成註冊的健保卡,進入健保署全球資訊網(www.nhi.gov.tw),點選「一般民眾」、「網路申辦及查詢」、「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進行查詢或下載。
不愛用電腦的,也可攜帶個人身分證正本,到加保的鄉、鎮、市、區公所或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或聯絡辦公室查詢;也可在便利超商的多媒體資訊工作站,使用自然人憑證查詢或下載。
此外,民眾也可於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期間,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透過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查詢健保費繳納金額,也可至各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臨櫃據點,申請健保卡註冊並以個人密碼,查詢健保費繳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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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公平會審併購 增至30工作天
2017-04-06經濟日報 記者張為竣/台北報導
併購案審查期限未來擬延長,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5)日初審通過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將公平交易委員會審查併購案的期限,從原先的30天修改為30個工作天。
若發生敵意併購,公平會須提供被併購者相關資料,避免企業發現被併購時「為時已晚」。
公平會主委黃美瑛表示,歷來審查重大結合申報案,常有必要向其他機關或申報事業索取資料、召開公聽會或座談會徵詢意見,適逢連續假期或多次假日,時間確實不夠充裕,對於修法方向表達贊同。
去年半導體封測大廠日月光公開收購矽品股權,創下史上最大敵意併購案,期間過招不斷,最後雙方換股共組控股公司,並獲公平會核准。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日審查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立委廖國棟表示,現行規定主管機關接獲事業結合申報,須在30天做出決定,讓敵意併購方出現可操作的時間漏洞。
廖國棟指出,敵意併購發生時,若兩家事業國內市占率超過二分之一,需要充分時間研究與討論,經濟部也須對產業影響進行分析;例如去年2月有九天春節連假、三天228連假,趕時間的作業方式,很可能造成評估失誤。
立委蘇震清表示,公平交易法未區分合意、非合意結合的規範,現行法規可能造成被敵意併購方無法擁有足夠的時間提出完整資料,且無法得知資訊與表達意見的權利。
蘇震清提案修法,結合事業若有一方的董事會或股東會不同意,公平會接獲申報後,應提供不同意的事業申報事由、必要事證,並徵詢其意見;另外,若非合意併購,不能在審查期限到期後直接變成「不禁止結合」。
公平會對於修法方向皆表贊同,黃美瑛說,敵意併購雖然不常見,但被併購方通常規模較小,股權在市場上直接被收購,往往不清楚緣由、資訊也不夠充分,也不知道併購方已向公平會申報,因此同意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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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跨境電商辦稅籍 須提銀行帳戶
2017-04-06經濟日報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跨境電商下月申請稅籍登記,須提供銀行帳戶。配合營業稅母法修正,相關子法也陸續出爐,業者稅籍登記有六事項,如營業人名稱、經營資訊以及提供銀行帳戶。
跨境電商營業稅法修正案去年12月底公布,今年5月1日上路實施,近來相關子法也陸續修正出爐。
除日前的門檻,在台無固定營業場所年銷售勞務,如音樂軟體、訂房網、手機貼圖等,超過48萬元就必須辦理稅籍登記外,也修正「稅籍登記規則」。
營業人自5月1日開始,應至稅籍登記平台申請稅籍登記,登記事項包括營業人名稱、負責人姓名、經營資訊、聯絡資訊、報稅代理人資訊、銀行帳戶資訊。而近日外界詢問較多都在於銀行帳戶資訊,由於原本已有繳稅帳戶,營業人不清楚為何還需要提供銀行帳戶資訊。
財政部官員解釋,提供銀行帳戶資訊主要是為了未來申報繳納營業稅,若有錯誤國稅局可退稅至該銀行帳戶,兩者帳戶是分開的。至於營業人的主管稽徵機關,若無報稅代理人,可找台北國稅局,有報稅代理人則找當地的國稅局辦理相關業務。
而營業人申請稅籍登記應檢附的文件,包括營業人經過該國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登記或許可成立的資格證明文件,及委託報稅代理人的委託書,都須在網路平台登記稅籍時一併附上。
根據營業稅第45條,營業人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者,除通知限期補辦外,並得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屆期仍未補辦者,可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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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陸掃蕩地下錢莊 查獲4,500億
2017-04-06經濟日報 記者李仲維/綜合報導
大陸地下錢莊猖獗,「灰色資金」跨境進出恐危及市場秩序和金融安全,今年以來,破獲地下錢莊涉案金額已近人民幣千億元(約新台幣4,500億元)。
中國人民銀行官網昨(5)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日前在福州舉行「2017年人民銀行金融法治工作會議」中強調,要繼續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轉移贓款專項行動。
第一財經日報報導,大陸民眾出國留學、境外置產等正常的資金轉移需求,在官方規定「個人5萬美元年度購匯額度」的外匯管理下,以及不得境外買房、證券投資、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等規定之下,非法外匯經營在地下瘋狂遊走。
據廣東省公安廳和外匯局最新公開資訊顯示,今年以來,破獲地下錢莊涉案金額已近人民幣千億元。
另外,根據公安部公布的數據,2016年總共破獲地下錢莊重大案件380餘起,涉案金額逾人民幣9,000億元。
報導指出,涉及地下錢莊的案例中,搬錢手法高度相似,有最常見的「對敲型」,即跨境匯兌型模式,也有境內彙集人民幣境外ATM機取匯,還有透過空殼公司、假貿易進行「公轉私」的支付結算型模式,而進行黑市買賣賺取匯率差價的黃牛,也一直存在。
手續費低、匯款時間快、匯款額沒有上限,使地下錢莊比銀行更具有誘惑力,尤其是對一些資金來源可能存在問題的人來說。
許多判例顯示,地下錢莊的仲介費在萬分之五到千分之三不等,也有少數開價高的經營者會收取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八的手續費。在實際交易中,如果是由中間人介紹到地下錢莊的,那麼中間人也會收取相應的手續費,「客戶」實際需要支付兩筆手續費。
由於地下錢莊控制的帳戶動輒數百個,涉及區域範圍廣,為了掩人耳目,犯罪分子多半會利用跨地區轉帳、網銀轉帳、多次交叉轉帳等方式,躲避警方的追緝。
地下錢莊的涉案人,通常會被認定非法買賣外匯,擾亂金融市場秩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騙購外匯、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非法經營罪論處。
外匯局表示,將通過大數據分析,建立全系統化案件線索處置流程,並主動配合公安等其他部門,從誰在使用地下錢莊、錢從哪裡來、錢到哪裡去等核心問題,查察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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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夫妻開400帳戶…地下錢莊洗錢手法多
2017-04-05世界日報 中國新聞組/北京5日電
中國「地下錢莊」猖獗,非法經營外匯。近年官方雖對此高壓打擊,但據廣東省公安廳和外匯局最新信息顯示,僅2017年以來,破獲案件的涉案金額已近千億元人民幣(近145億美元)。媒體披露,這些地下錢莊「搬錢」手法高度相似,其中又以「跨境匯兌」的「對敲型」手法最常見。
第一財經報導,地下錢莊掩蓋資金流動的手法主要有四種,包括「對敲型」、境內匯集人民幣境外ATM機取匯、設空殼公司製造假貿易,以及在黑市買賣賺取匯率差價的「黃牛」。
報導指出,在上述四種手法中,以「對敲」套路最直接。去年10月,廣東省佛山市一起案例,涉案者用的就是這一典型手法:當有客戶找龐姓嫌犯兌換外幣時,只要按約定將人民幣匯入龐嫌指定的境內帳戶,他便會通知境外同夥將外幣匯入客戶的境外帳戶中。如果客戶想用外幣兌換人民幣,程序亦然。僅兩年多,龐嫌非法買賣外匯金額近1.9億元。
像這樣的手法從表面上看,境內的人民幣留在境內,境外的外幣也沒有入境,但實際交易已經完成。
手法二:以家庭為單位「裡應外合」。境內外協同作案的手法常常是在境內銀行開立數百個帳戶,然後透過境外的ATM機取出外匯。這些案例中,多是以家庭為單位作案。這種手法主要利用離岸和在岸人民幣的兌換價差,以及境內很多銀行都提供境外取現免手續費的服務。
如2016年1月,浙江省常山縣一起大案:浙江一對夫妻,以本人和他人名義,在溫州等地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等辦理400多個銀行帳戶用於買賣外匯。夫妻兩人非法買賣外匯數額達1.05億餘元,從中獲利6萬餘元。
第三種手法:設殼公司「公轉私」。不法分子透過設立空殼公司,假造業務往來,再透過「公轉私」業務,採取網銀轉帳等方式協助他人將對公帳戶非法轉到對私帳戶、套取現金等進行非法支付結算。
第四種手法:即是在黑市賺取匯率差價的「黃牛」。
另外,報導引述眾多判例指出,地下錢莊的中介費在萬分之五到千分之三不等,也有少數開價高的經營者會收取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八的手續費。手續費低、匯款時間快、匯款額上不封頂使地下錢莊較銀行更具有誘惑力,尤其是對一些資金來源存在問題的人來說,也讓當局屢禁不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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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中部知名連鎖護膚店欠稅 被查封30項家電
2017年04月06日吳敏菁/彰化報導
中部聞名連鎖護膚美容店負責人因積欠南投國稅局營業稅、營所稅合計月102萬,彰化執行分署到店內,場查封店內30餘項家電,將擇定日期公開拍賣店內查封物。
彰化執行分署調查,義務人名下無財產,卻擔任4間護膚美容店負責人,為了避免護膚美容店變更負責人脫產,彰化執行分署前往護膚美容店位於南投市營業登記地,查封現場30餘項家電家電,並扣押收銀機現金7500元。
但因扣押金額不夠抵償欠稅,彰化執行分署通知負責人盡速到到署說明財產情況與清償方式,若未繳清全部欠稅,彰化執行分署後續將拍賣店內查封物抵稅。
查封時店內美容師群起譁然,知道是因為美容店負責人欠稅遭到查封也沒辦法,沒電也沒轍了,苦中作樂,淡定要求彰化執行分署順便查封帶走打卡鐘,要「打烊下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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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股東投資抵減稅 3狀況不適用
2017年04月07日王姿琳/台北報導
因應《促參法》增訂「補繳」規定,財政部修正發布股東適用投資抵減辦法,企業若是減資退還股款後再增資、終止投資契約、或完工後卻不符合重大公建認定範圍時,不得適用投抵規定,已申報抵減稅額者須繳回稅款,並按日加計利息,自即日起適用。
此租稅優惠主要為獎勵民間機構增資參與重大公共建設,若民間機構因創立或擴充增資而發行的記名股票,營利事業的法人股東其持有股票時間達4年以上者,可以其取得股票價款20%限度內,抵減當年度及以後4年度的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不過,為避免民間企業享有租稅優惠後,卻發生無故終止合約、或投資建設完成後卻不符合規定的情況,增訂「補繳」條款,即民間機構須將已抵減的稅款繳回,並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另在實務上曾有民間機構用「先減資再增資」的特定形式,藉此符合股東投抵要件並進行租稅規畫,但違反實質獎勵規定。故此次增訂條文,即民間機構於興建或營運期間,如有彌補虧損以外的減資行為,不得適用投抵。
官員並說,過去股東投抵的資金是否確實支應在重大公設上,由稅捐機關官員自行確認。然而,為消除徵納雙方對支出的認定疑義,此次也增訂重大公設支出定義,包括用地取得、興建等成本,都納入規範範圍,以資明確。
但若實際支應重大公設範圍金額與原計畫不符者,應檢具證明文件,送主管機關備查;至於所募集的資金於新投資創立或增資擴充計畫期間,若未全數支應,則其股東可投抵的金額,應按已支應的金額占總募資金額的比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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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電商課稅 勿對中小企趕盡殺絕
2017年04月07日記者吳泓勳/綜合報導
京東集團首席執行長劉強東與阿里巴巴執行長馬雲,2人近日出席大陸官方座談會,發言引燃電商徵稅議題。劉強東認為應減少線上線下不公平的政策;馬雲則強調網路對小微企業的促進作用,但雙方在小微企業的電商課稅看法上,都有共識認為應給予放寬對待。
大陸國稅總局局長王軍在座談會上表態,技術上要課稅完全可以做到,但針對小電商,尤其能帶來就業的新業態,處理課稅議題上要非常慎重,應該給予更多支援發展。
國家稅務總局和全國工商聯近日在北京共同召開「深化稅收改革,助力民營企業發展」座談會。實際上大陸電商課稅、監管議題已討論許久,早在2013年,全國政協委員、蘇寧雲商董事長張近東就曾提案加強對電商課稅。
9成C2C實為B2C
張近東認為,電商交易90%是以C2C形式從事B2C,約一半交易量在法律監管之外,導致假冒品充斥、侵權現象嚴重,建議加強監管。
劉強東現場除提及應促進線上線下的政策公平,也建議加強小微企業適用稅收優惠政策的減免力度,對個人小賣家、個人網店等經營類型,擴大稅收減免優惠力道,呼籲增值稅起徵點可從月銷售額3萬(人民幣,下同)提高到5萬。
首先釐清徵稅定義
所謂的線上線下不公平,大陸貿促會研究院國際貿易研究部主任趙萍表示,一定規模以上的電商都有工商登記且繳稅,但部分電商平台上的C2C網店,或假借C2C名義的B2C網商,卻沒有進行工商登記、沒有納稅。
趙萍表示,即便是一些假借C2C名義的B2C,據估計規模較大的相當於線下的中型企業,這部分按理應該交稅。
劉強東認為,就政策面來看,應首先釐清對電商徵稅的定義;其次盡快完善相關法規,明確電商從業者依法辦理工商登記註冊與納稅的義務。
實際上面對電商課稅的難度與否,據《21世紀經濟報道》引述稅務專家所說,線上電商與線下實體店的銷售沒有本質區別,按現有政策而言,對電商課稅沒有技術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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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賣預售屋 依尾款年度報稅
2017-04-07經濟日報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財政部表示,個人出售預售屋,如分別於不同年度收取出售價款者,應以收取尾款的日期所屬年度,為所得歸屬年度,申報綜合所得稅的財產交易所得。
過去曾有案例,甲君於2013年向A建設公司購買預售屋,並陸續繳納價款;但A公司在2015年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登記所有權人卻為乙君,經查核發現,甲君於2014年9月,與乙君簽訂預售屋讓受契約書,並經A公司同意其將購屋的權利義務讓與乙君。
依讓受契約書內容,甲君讓與乙君的預售屋成交價額計1,000萬元,乙君分別於2014年9月、12月,及2015年1月轉帳支付甲君300萬元、300萬元及400萬元。經國稅局進一步查核,發現甲君2015年未申報該筆財產交易所得,除核定補徵稅額外,並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處罰。
財政部指出,為維護租稅公平,會經由建商、代銷商、房地買賣仲介業、各縣市政府、網路、報載等管道,蒐集預售屋交易資料,並調查相關資金流程查核交易情形,以防止刻意炒作賺取預售屋差價,而未申報納稅的情事。而個人購買預售屋在尚未取得預售屋、含土地的所有權前,即出售是屬於「權利」的移轉,不屬於「不動產」買賣。依所得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第1款規定,應以交易時的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相關必要費用後,其餘額為財產交易所得,須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此外,財政部也提醒,若是個人出售預售屋後,又購買另一預售屋,計算財產交易所得時,不得視為整體交易。官員解釋說,假設先購買A預售物屋,又賣掉再買B預售屋,由於其房地預定買賣權利分屬不同交易標的,不可視為整體交易。
因此,民眾不可認定出售A屋預定買賣權利的價款,用以購買B屋預定買賣權利,因為是不同交易標的,不屬於A屋預定買賣權利的成本,就不得於售出價款中予以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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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補習班、幼兒園 費用率不變
2017-04-07經濟日報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私人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根據財政部公布的105年度成本及必要費用標準,其成本費用率不變。核定列報標準維持收入50%~65%,私立護理、精神復健機構達85%。
財政部表示,如創辦人、設立人或實際所得人,未依法辦理結算申報,或未依法設帳記載並保存憑證,或未能提供證明所得額的帳簿文據者,將依據105年度成本及必要費用標準,計算105年度成本及必要費用。
舉例來說,以私人辦理的文理、升學及語文、法商職業等補習班為例,財政部核定的103年度成本及費用標準為收入的50%。也就是在每100元收入中,可以列報的成本及費用為50元,另外50元為「其他所得」,需申報繳納所得稅。
而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等駕訓班,是收入之65%;技藝類縫紉、美容、美髮、音樂、舞蹈等補習班,為收入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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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月報稅 自力耕作農營所稅可望免徵
2017-04-06中央社 台北6日電
農委會7日將研商訂定農業發展條例第47條之1子法,預計4月底前訂定完成,屆時自力耕作農登記的組織農場及農業合作社,今年5月報稅時,可望適用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農委會企劃處指出,農業發展條例第47條之1於去年11月11日增修通過、30日總統府公告施行;預計自修正日起施行5年,期滿前半年,行政院可視推展實況決定是否延長施行年限。
企劃處說,修法之前,財政單位原本就將自力耕作農林漁牧者的成本與所得視為一樣,所以淨所得是零,因此沒有課徵所得稅;但是隨著時代發展,有的自力耕作農的農林漁牧規模漸漸變大,因此是否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出現模糊空間,曾引發輿論質疑。
企劃處強調,但是修法後,就不以營業額或是營業規模大小,作為是否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的判斷依據;而是只要農民依法向主管機關農委會登記的獨資或合夥組織農場、農業合作社,所銷售的自行生產初級農產品的所得,都能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企劃處補充,5月就要報稅了,因此農委會預計4月底前,將登記辦法及初級農產品的範圍明訂出來,到時候農民就可依登記辦法辦理登記,所售產品也符合初級農產定義時,今年5月報稅就能免課營利事業所得稅了。
不過,企劃處也說,一旦設立公司做出口外銷,則還是要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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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因應一例一休衝擊 財部將評估調整費用標準
2017-04-06經濟日報 記者林潔玲╱即時報導
因應一例一休的衝擊,財政部今(6)日表示,將評估調整擴大書審純益率,以及執行業務費用標準,可望減緩企業或執行業務者所增加的成本。
由於勞基法周休二日新制實施後,部分行業雇主因應人員調派,以及工作時間調整等因素,會影響人事成本費用及其營運獲利。財政部官員表示,各區國稅局每年4月至11月都會徵詢各業同業公會意見,今年也將整體考量一例一休受影響產業的營運及損益變動情形。
至於評估「調降」擴大書審純益率,與「調升」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的幅度,官員強調,要看各行業的影響調查後,明年初才會定案調整方式,所以今年所得要到明年5月申報所得稅才會適用。根據財政部統計,2015年全國有約53萬家業者採用擴大書審方式申報所得稅,占整體企業所得稅申報量的6成。
「擴大書面審核」簡稱為擴大書審,是財政部為便於稽徵,針對全年營業額在3,000萬元以下的營利事業,規定凡是依據財政部所訂純益率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並繳稅者,稅捐機關即會採用書面審核其申報案件,具有減輕彼此稽徵查核壓力的效果。
而擴大書審純益率各行業皆不同,依據105年度的實施要點規定,如連鎖速食店、餐館、酒精飲料店、KTV等行業為9%;倉儲業、保險證券期貨業、運輸工具設備租賃業、旅行及相關代訂服務業、吃到飽餐廳等為8%。
舉例來說,甲公司民國105年度營業額為1,000萬元,假設財政部訂定其行業的擴大書審純益率為8%,依據現行營利所得稅率為17%計算,甲公司應納的所得稅額即為13.6萬元。也就是說,在擴大書審制度下,甲公司繳納的所得稅只要不低於13.6萬元,國稅局通常即會依其申報並降低查帳比率。
至於執行業務費用標準也都不同,例如律師、會計師、藥師、中醫師、歌手模特兒等表演人,都各有其執行業務費用標準。舉例來說,律師若執行業務所得為200萬元,其費用標準為30%,等於200萬元x(1-30%)等於140萬元,須併入綜合所得稅,按綜所稅稅率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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