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境外公司
境外公司,其英文為Offshore Company,直譯是為離岸公司,在台灣大家習慣叫它為「境外公司」。
境外公司(Offshore Company)如依註冊登記地點的角度來解釋,即除了依據中華民國的公司法,並在我國所設立的公司外,都稱為境外公司。但對亞洲市場來說,「境外公司」幾乎是與「免稅天堂公司」劃上等號的。
然而Offshore Company擁有許多不同的翻譯名稱:「境外公司」、「紙上公司」、「離岸公司」、「免稅天堂」等都是,但不管稱呼是什麼,Offshore Company都專指那些在所得免稅的國家或地區註冊的公司,這些國家或地區,如英屬維京群島(BVI)、貝里斯(BELIZE)、薩摩亞(SAMOA)、塞席爾(Seychelles)......等,都會依據該地政府所制定之國際商業公司法(International Busyness Companies Ordinance)或類似的法令,接受外國人至該地登記公司,而且為了鼓勵外國人至該地註冊公司,通常會給予免稅的優惠及各種方便的法令規定,藉此來賺取註冊公司每年所繳交給政府的規費與維護費,但當地政府通常都會規定此類公司並不能於註冊國境內營業,以區隔境外公司與其在地公司。
境外公司的特色
一般客戶認知境外公司的優點,除了租稅上的優惠之外,還包括以下幾點:
1. 公司設立程序快速簡單
2. 註冊資本額不驗資只登記
3. 公司設立的資料具有隱密性
4. 沒有稅務申報及審計之要求
5. 費用單純,每年只要繳年費即可
6. 營業項目廣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