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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0522 二十六則重點新聞


 0518-0522一週新聞重點

1】礦石稅卡關 花蓮稅收少8千萬

2】假抵押真逃稅 補帶罰

3】海外網購實名認證 加強查核

4】陸推房地產稅改革 解決社會矛盾

5財政部:稅務紓困並非中央要求減稅

6】稅賦優勢 房產繼承Q1年增12.2

7】疫情衝擊!延分期繳稅受理1318 影響所得稅收11.9億元

861日前房屋稅繳納困難 可申請延期或分期

9失業被迫售屋 可享20%低稅率

10美國海外追稅 範圍擴大

11】抗疫紓困 地方稅減徵1.1

12】公司申請停業 注意三要點

13IFRS 16製作財報 留意租金認列新規

14】企業領到退稅款要報稅

15綜所稅申報達258萬件

16非自願售屋 適用優惠稅率

17列扣房貸利息 留意三要件

18陸鬆綁台商外債舉借額度 上調至淨資產2.5

19夫妻共有房產享優稅 雙方要分別提申請

20移轉贈與或繼承股權 須先取得完稅證明

21擴大書審申報 三點注意

22投保法翻修/訴訟中案件 適用新規

23投保法翻修 求償範圍擴大

24慈善團體接案換補助款 須計算成本申報營所稅

25家族企業分派股利 好處多

26公司投資損失實現 才能認列

 

1礦石稅卡關 花蓮稅收少8千萬

2020/05/16 中國時報 王志偉、花蓮

花蓮縣議會臨時會昨天最後一天,為期4年的花蓮縣礦石開採景觀維護特別稅,將於6月底屆期,地方稅務局提自治條例草案給議會審議,盼接續71日開徵,不過議員對用途、是否調漲各持意見,討論沒結果,議長張峻裁示留待下月定期會討論。如此一來,也確定礦石稅趕不及續徵,地方稅務局長呂玉枝說,今年恐將短少約8000萬元稅收,預算勢必連動調整。

 

張峻表示,本次臨時會二、三讀會,共通過59案,其中「花蓮縣礦石開採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議員質疑縣府對每公噸課稅70元的計算基礎何來?雖有議員提出直接表決,但議員對所徵收費用提出多個版本,因該案涉及層面深廣,在尚無決議之前,擱置審議。

 

花蓮縣礦石特別稅自治條例201671日開徵,向台泥、亞泥等礦石業者開徵每公噸70元,一年進帳約9億元。副縣長蔡運煌11日到議會專案報告表示,礦石稅主要用於社會福利,包括免費營養午餐、課後輔導、低收入家庭兒童就學補助等。

 

縣議員黃馨質疑縣府列舉的許多社會福利事項,早在礦石特別稅開徵前就已經在做;張美慧、楊華美、莊枝財等人則認為礦石特別稅計算公式不明,恐淪為漫天喊價,認為應回到制度面討論。對於是否維持70元,議員意見不一,有人支持,有人建議漲到100元。

 

呂玉枝強調,因臨時會未通過自治條例,必須留待下次定期會二、三讀會,審查通過還必須報請中央內政部、財政部備查,最快約81日才能開徵,7月變成空窗期,因稅收減少,預算將會連動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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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假抵押真逃稅 補帶罰

2020-05-17 經濟日報 /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國稅局對於欠稅不還的欠稅人,向來積極追討,以保障稅收,同時維持租稅公平,而面對惡意逃稅的納稅人,國稅局除禁止財產處分外,也不惜透過訴訟程序來追討欠稅。曾有一位欠稅人透過「假抵押、真逃稅」手法,被國稅局識破並提起訴訟,法院近期宣判國稅局勝訴,可望追回3,200萬元補稅加罰。

 

這是發生在中區國稅局轄區的一起案例,中區國稅局表示,轄區內某納稅人漏報所得,被國稅局核定補稅加罰3,200萬元,收到補稅通知書及稅單時,這名納稅人馬上將名下土地設定最高限額6,000萬元抵押權。由於稅捐稽徵法規定,抵押權優先於稅捐債權,原本這筆欠稅案追討恐石沉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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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海外網購實名認證 加強查核

2020-05-17 經濟日報 /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描述: 圖/經濟日報提供

 

海外網購族留意,財政部關務署推出「易利委」實名認證App,初犯警告、二犯不收單的配套已於16日上路。關務署提出兩提醒,首先民眾記得正確點選推播訊息,完成報關;第二則是收貨人與實名認證註冊資料須相符。

 

據關務署統計,截至511日止,民眾完成實名註冊人數達到72萬人,近兩個月以來,平均每日註冊人數高達近萬人,成長幅度驚人。目前實名認證比率約25%,等於海外網購族每四人中就有一位使用,為了解決民眾使用App的各項疑難雜症,客服配置也從三席增加到20席,希望滿足民眾需求。

 

對於使用易利委App的民眾,關務署也有兩提醒。首先隨使用者增加,民眾透過App回復遭冒名報關進口案件也急遽增加,提醒海外網購族,若收到App推播訊息,記得確認貨物名稱、完稅價格等訊息,若確認無誤則點選「申報相符」,一鍵完成報關;有誤則點選「申報不符」。

 

關務署表示,自54日起,針對被冒名報關民眾名義申報案件,已加強貨物查驗進口人身分查核,如涉刑事者,將調查後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提醒報關業者及境外私人集運業者,應提供真實原始貿易單證,如發票、託運單等,並據以正確申報。

 

此外,有民眾反映,雖已完成實名認證註冊,但境外網購平台業者或賣家卻以「身分未驗證通過」為由,無法發貨到台灣。對此官員指出,有可能是民眾提供境外業者的收貨人姓名與手機門號與實名認證註冊資料不符,例如收貨人為家人姓名等,提醒民眾跨境網購時,所留收貨人姓名與手機門號,務必要與實名認證註冊資料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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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陸推房地產稅改革 解決社會矛盾

2020/05/20 旺報 李澍

在大陸國務院公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中,許多改革重點都與民生息息相關,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雖對房地產政策著墨不深,卻在稅法改革方面,特別提到「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引發關注。有專家表示,要解決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矛盾,房地產稅立法改革是必要的制度性建設。

 

針對稅制改革,《意見》明確指出,要加快建立現代財稅制度,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健全地方稅體系,調整完善地方稅稅制,培育壯大地方稅稅源,穩步擴大地方稅管理權。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財稅研究所首席教授朱青表示,房地產稅改革是社會各界都十分關注的一項稅制改革;目前,大陸徵收的是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房地產稅則是要將上述兩個稅種「二合一」,形成一個新的稅種,這項改革對企業和個人都會產生一定的影響,自然也就成為社會關注的一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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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財政部:稅務紓困並非中央要求減稅

2020/05/20 工商 林昱均

財政部指出,日前立委批稅務紓困是中央請客、地方埋單,與實際不符,是地方政府依稅法規定自行調整,並非行政院或中央要求地方減稅。

 

官員表示,房屋稅依實際使用情形按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稅率課徵,各地方政府於法定稅率範圍內規定徵收率,目前各地方政府規定營業用稅率為3%,為法定稅率之最低稅率;非住家非營業用法定稅率為1.5%~2.5%,各地方政府除金門縣及連江縣為1.5%,其他縣市均為2%。

 

依房屋稅條例規定,如受疫情影響,飯店未使用樓層、營利事業停業或營業面積縮減部分,屋主可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課徵房屋稅,該措施並非租稅優惠,而是既有的規定,地方政府依稅法規定協助屋主減輕房屋稅負擔,非中央減稅地方買單。

 

娛樂稅也是相同道理,依照娛樂稅法規定,地方政府於法定稅率範圍內規定徵收率,因應疫情需要,地方政府可自行修正徵收率,只要經過當地議會通過即可實施。

 

而娛樂稅受疫情影響,自動報繳的業者營收減少,娛樂稅額也會跟著下滑,並非行政院或中央要求地方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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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稅賦優勢 房產繼承Q1年增12.2

2020/05/19 工商時報 郭及天

今年第一季的不動產建物繼承及贈與移轉走勢紛歧,少子化影響及繼承不課土增稅優勢下,繼承移轉1.44萬棟、年增12.2%續攀新高;至於贈與移轉1.32萬棟年減2.5%,除房價較高的雙北市仍增加外,房價較低的中南部都會區明顯減少。

 

根據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受到人口老化、少子化等因素影響,近年建物繼承移轉棟數每年快速增加,去年5.76萬棟為歷史新高,今年第一季也有12.2%的年增率。反觀贈與移轉在2015年創下5.55萬棟高點後,2016年驟降至4.17萬棟,之後緩步增加,但今年首季又出現轉折衰退。

 

大家房屋企研室主任郎美囡分析,贈與不動產須課土增稅,負擔較重,當不動產市場信心走強,以購買取得房產的交易量增加,相較下透過贈與的比重降低,尤其以低房價區更為明顯。首季大台北以外四大都會區贈與移轉普遍減少5.59.2%,不過高房價的雙北市仍是贈與移轉的主力區域,贈與移轉量仍增加,新北市年增0.3%、台北市年增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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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疫情衝擊!延分期繳稅受理1318 影響所得稅收11.9億元

2020-05-19中央社 / 台北19日電

新冠肺炎衝擊民生經濟、個人生計,財政部放寬受衝擊個人及業者,不限金額,最長可延1年或分3年繳稅,統計至15日已受理1318件申請案,稅額約新台幣11.9億元,對整體稅收衝擊不大。

 

今年綜所稅申報碰上新冠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 COVID-19)疫情,基於避免報稅群聚成防疫破口,以及協助受衝擊民眾紓困等考量,財政部祭出不少調整及放寬措施,包括申報期限首次全面延至630日,拉長1個月,並放寬受衝擊者不限金額,最長可申請延後1年或分期3年繳稅。

 

台北國稅局局長許慈美說,疫情期間加上報稅期拉長為2個月,觀察除了51日外,平均每天上國稅局報稅民眾比往年更少,加上最近梅雨季又到,各地戶外申報區也部分機動調整回室內,但仍會嚴格控制室內人數,以符合防疫規定。

 

統計至517日止,半個多月時間,全國已有2583050戶完成綜所稅申報,占去年總申報件數的41.02%,對比去年同期申報率已達56.76%,今年報稅速度明顯放緩,隨申報期拉長而達到分流效果。

 

另一方面,因應紓困,財政部放寬延、分期繳稅規定,許慈美說,統計至15日止,五區國稅局已受理449件延期繳稅案件、稅額68065萬元,其中有近5成案件申請延長到1012個月後繳納;受理分期繳納案件則為869件、稅額51428萬元,其中約25案件申請分期期數在2年以上。

 

合計報稅半個多月來,因延、分期而落後入帳的稅收約11.9億元左右,占整體所得稅比重不高,觀察至今對稅收影響不大。

 

此外,為增加「無卡報稅」便利性、協助紓解疫情期間報稅人潮,財政部今年首度攜手超商提供「查詢碼」,民眾到超商透過多媒體事務機(kiosk)即可取得,之後搭配「戶號及身分證字號」便可不使用讀卡機登入報稅系統申報。

 

許慈美表示,截至514日,已有67000件查調紀錄,在沒有超商協助提供「查詢碼」前,這樣的所得查調動作一定得跑國稅局,今年有了超商幫助,成功替國稅局紓解臨櫃查調人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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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日前房屋稅繳納困難 可申請延期或分期

2020-05-21 聯合晚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新一年度房屋稅已於51日起開徵,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房屋稅雖然不像所得稅有大幅放寬繳納期限,但如果民眾或營利事業有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而導致財源出問題,繳納房屋稅有困難,可於繳納期間之內,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

 

官員指出,房屋稅是按月徵收,民眾在5月陸續收到的房屋稅單,徵收範圍是從去年7月到今年6月的各月分房屋稅,原訂繳納期限至531日,不過由於當天適逢例假日,因此本次會順延至61日。

 

然而今年又恰好遭遇新冠肺炎疫情襲來,官員指出,營利事業或個人如果受到疫情影響,成為政府所認定的紓困對象,可以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延期最長可延一年、分期最長可分36期,也就是以每個月為一期,最長分三年緩繳稅款。

 

官員表示,以企業來說,紓困的標準是今年開始發生連續二個月以上營收減少,平均營業額較去年7月至12月,去年同期平均營業額減少達15%,就符合紓困標準;個人方面,主要是因所服務的企業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工減班休息、減薪、非自願離職或短期間收入減少,以致不能在規定繳納期間一次繳清稅捐等情況。

 

官員表示,針對核准分期繳納案件,稅務局會開立分期繳納專用稅額繳款書,每期給予繳納期限,且不會加徵滯納金,這點跟向銀行申辦信用卡分期繳稅不同。

 

官員提醒,為減少疫情期間民眾外出洽公風險,稅務局也已經在官網設立申辦專區,民眾或業者可線上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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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失業被迫售屋 可享20%低稅率

2020-05-21 聯合晚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最近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許多家庭經濟支柱受到影響,不僅被迫離職,為了工作剛買的房子也成為負擔。南區國稅局表示,如果是非自願移轉房地,即使持有時間在兩年以下,仍可依20%稅率計算交易所得稅,不過所謂的非自願因素,僅限於財政部公告的六類情形才可適用。

 

官員表示,房地合一稅從2016年開始上路,課稅稅率範圍為15%45%,為抑制短期投機炒房行為,持有房地產一年以內就脫手,課徵最重稅率45%;持有時間一年到二年之間,稅率為35%;出售持有期間二年以上的房地產,才能享20%15%等較低稅率。

 

官員指出,有六類情形可視為非自願出售,最主要經常會發生的情況,就是非自願調職或離職,個人或配偶在工作地點買房且辦完戶籍登記,並作為自住房屋使用,後來卻遭公司調職,或非自願離職等,必須離開原工作地而出售房地。

 

官員表示,尤其最近新冠肺炎疫情爆發,許多民眾都面臨減班、裁員等工作上重大變動,有許多民眾反映他近二年才在工作場所附近買房,今年卻因為裁員關係,不得不賣房換到較小的房屋變現,依照房地合一稅制,可能會遭課35%以上重稅。

 

官員指出,除了工作調職之外,所謂的非自願離職,應符合《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3項規定,或是《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4條規定而終止勞動契約,具體來說就是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事業體改組或轉讓等情形,勞工因而必須離職並賣房,即符合房地合一稅所認定的非自願移轉,可改按20%稅率計稅。

 

官員表示,坊間也常見第二種非自願移轉情形,即共有房地出售,通常是發生在多人繼承房地,在劃分不清下,超過半數繼承者決定出售,剩餘少數繼承人被非自願出售,也可適用20%稅率。

 

除此之外,還有四種情形可視為非自願移轉,像是:土地遭到鄰地越界,雙方協議後,將越界部分出售;個人無力清償債務,或是因為欠稅,所持有的房屋、土地遭強制執行而移轉;個人因本人、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或無謀生能力的成年子女罹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意外事故,須出售房屋、土地負擔醫藥費;個人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取得保護令,為躲避施暴者而出售自住房地等情況。

 

房地合一稅是於房地產交易完成後一個月內主動申報,如果有各類非自願移轉情形發生,可以在申報房地合一稅時附上證明文件,國稅局會酌予適用較低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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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美國海外追稅 範圍擴大

2020-05-21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20)日指出,歐美稅務措施近日相繼祭出滾動調整。美國國稅局將加強對個人海外收入和金融資產的查稅,將已放棄綠卡或美國公民身份等海外人士,納入追稅對象;歐盟方面,原訂將於71日起要求專業中介機構進行稅務申報,但相關時程有望配合新冠肺炎疫情而延後。

 

資誠稅務諮詢顧問公司執行董事蘇宥人表示,美國國稅局日前已通過多項稅務合規方案,其中兩項主要針對個人海外收入和金融資產申報,將把審查觸角伸到境外帳戶自願揭露計畫(OVDP)參與者,以及曾放棄綠卡或美國公民身份等對象身上。

 

蘇宥人表示,美國聯邦稅制原則上採屬人主義,對個人的全球所得課稅,以前海外資產申報及揭露並非稅局主要的查核目標,很多美國稅務居民並不清楚自身有申報義務與課稅風險。

 

蘇宥人表示,近期美國政府再次展示全球追稅的力道,尤其針對2008617日之後放棄美國國籍或綠卡的納稅義務人。發函要求提供過去申報資料,如果不在60天內回覆,將啟動稅務查核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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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抗疫紓困 地方稅減徵1.1

2020-05-21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之下,各地方政府陸續宣布調降房屋稅及娛樂稅,財政部賦稅署表示,目前這兩類地方稅,全台合計已受理萬餘件降稅,共減徵1.14億餘元稅額。

 

官員表示,依據《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稅是依實際使用情形按住家用、營業用及其他用途等不同稅率課徵,目前各地方政府規定營業用稅率皆為3%,為法定稅率之最低稅率;如果地方業者受疫情影響,像是飯店未使用樓層、企業停業或營業面積部分縮減,屋主可向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改按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各地稅率在1.5%2.5%之間。

 

統計截至518日為止,全台灣共已核准2,125件房屋稅減徵申請,減徵房屋稅收8,200萬餘元。

 

至於娛樂稅稅額全台已核減7,232件,減少娛樂稅額3,20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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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公司申請停業 注意三要點

2020-05-21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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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不少業者可能不堪連月虧損,有意暫停營業。台北國稅局提醒,營業人申請停業有三點注意。第一,申請停業後無論盈虧,都必須申報當期營業稅;第二,後續若經手扣繳項目,仍有義務申報扣繳;第三,停業申請最長一年,不過後續年度申請展延無次數限制。官員表示,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各行各業營運都受到嚴峻衝擊,營業人如果打算在疫情趨緩前暫停營業,首先要留意的是最後一期申報義務。

 

官員表示,營業人申請停業的當期營業稅,不論有無實際銷售額,都必須於次月15日前,填具營業稅申報書,並檢附退抵稅款等其他有關文件,向所在地國稅局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完成當期申報後,下一期開始才可以免除逐期申報營業稅的義務。

 

除了營業稅之外,營業人也是法定的扣繳義務人,依據《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業者若是在停業前,甚至停業後仍持續有諸如店面租金、員工薪資等支出,相關的扣繳義務也不會改變,不僅須在給付當下扣繳稅款,還必須於相關款項給付隔月繳納已扣繳稅款,並於隔年1月辦理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申報。

 

由於新冠肺炎疫情是在今年年初爆發,官員提醒,很多業者雖然已經停業,但是今年仍有部分扣繳稅額,別忘記明年1月還是要申報扣繳憑單。

 

官員表示,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1條規定,營業人欲暫停營業,應於停業前先向所在地國稅局申報核備,每次停業期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若仍打算繼續停業,可於停業期間屆滿前向國稅局申報展延停業期間。

 

官員表示,跟許多的稅務展延不同,停業展延並沒有次數限制,業者可以休息至合適時機,再次重新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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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IFRS 16製作財報 留意租金認列新規

2020-05-21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財政部賦稅署昨(20)日表示,配合金管會要求公開發行公司2019年度改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IFRS 16)製作財報,企業的租金支出不再直接認列費用,而是拆成折舊及利息二類費用,申報營所稅時須留意各年度列費額度變化。

 

官員表示,財政部將於近日發布函釋,企業若自2019年度開始採IFRS 16製作財報,向外長期租賃高價值機具等資產時,不能再以租金支出直接認列費用,而是要拆分成「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因此會形成折舊費用及利息費用。

 

官員表示,譬如甲公司2018年向乙公司租用機器設備,承租合約為三年期,申報2018年度營所稅時,是依據營業租賃方式,逐期認列租金支出;但甲公司如果在2019年度改採IFRS 16製作財報,甲公司就要調整2018年的租金支出,並設算各年度的折舊費用及利息支出。影響所及,今年申報2019年度營所稅時,可以認列的費用就會有些微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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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企業領到退稅款要報稅

2020-05-20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企業申報營所稅時須注意,去年度若是有申請節能家電退稅,或是汽機車汰舊換新退稅,相關退稅款都屬於應稅所得,必須列報其他收入,計算課徵營所稅。

 

北區國稅局表示,為配合政府節能減碳政策,汰換符合規定的中古汽、機車,並於車輛報廢或出口的前、後六個月內購買新車並完成領牌登記,可以享每輛汽車5萬元、每輛機車4,000元貨物稅減免或退稅優惠。

 

除此之外,去年通過的《貨物稅條例》修正案中,也包括新上路的節能家電退稅條款,企業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的全新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供內部使用,只要並非供銷售且或日後退換貨,亦可享減徵貨物稅優惠,每台家電依機型、效能不同,可享500元至2,000元退稅優惠。

 

官員表示,二項環保退稅優惠上路後,許多企業也申請汰換內部資產適用優惠,領到相關貨物稅退稅款後,應注意隔年申報營所稅時,應帳列其他收入,計算所得額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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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綜所稅申報達258萬件

2020-05-20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台北國稅局表示,今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期延長至630日,實施半個月以來,總申報件數約為258萬件,較去年同期申報減少近三成,亦有效分散疫情期間國稅局現場報稅人潮。

 

台北國稅局長許慈美昨(19)日指出,統計截至517日止,全國已完成綜所稅申報件數為258萬餘件,占去年總申報件數約41%,申報件數約較去年同期衰退二成八,主因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申報期間展延一個月,雖有效分散報稅人潮,但仍要呼籲納稅義務人把握時間辦理申報。

 

許慈美表示,今年到國稅局現場申報人潮,仍以51日為最高鋒,隨後現場申報民眾也越來越來少,一方面也是出於防疫考量,國稅局大力宣導在家網路報稅。

 

許慈美表示,近日由於梅雨襲來,台北國稅局亦將戶外電腦申報區部分移入室內,不過各分局、稽徵所仍維持戶外稽徵空間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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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非自願售屋 適用優惠稅率

2020-05-20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影響之下,南區國稅局表示,近期接到許多房地合一稅申請,是因為勞工因而遭到調職或裁員,因而需要變賣原本於工作地就近購買的房地產,這類非自願移轉情形,可適用較優惠的20%稅率課徵房地合一稅。

 

官員表示,房地合一稅從2016年開始上路,課稅稅率範圍為15%45%,為抑制短期投機炒房行為,持有房地產一年以內就脫手,課徵最重稅率45%;持有時間一年到二年之間,稅率為35%;出售持有期間二年以上的房地產,才能享20%15%等較低稅率。

 

官員指出,非自願移轉最常會發生的情況,就是非自願調職或離職,個人或配偶在工作地點買房且辦完戶籍登記,並作為自住房屋使用,後來卻遭公司調職,或非自願離職等,必須離開原工作地而出售房地。

 

官員指出,除了工作調職之外,所謂的非自願離職,應符合《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3項規定,或是《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4條規定而終止勞動契約,具體來說就是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事業體改組或轉讓等情形,勞工因而必須離職並賣房,即符合房地合一稅所認定的非自願移轉,可改按20%稅率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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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列扣房貸利息 留意三要件

2020-05-20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描述: 圖/經濟日報提供

 

綜合所得稅申報已經開始,列舉扣除房貸利息,是有屋族重要的節稅措施。列報扣除須符合三大要件,首先,房屋所有權必須登記在同一申報戶名下;其次,申報戶必須在房屋地址設有戶籍登記;第三,列報房貸利息扣除的房屋,不能用於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台北國稅局局長許慈美昨(19)日指出,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購買自用住宅並向金融機借款支應時,相關利息支出可以申報列舉扣除,但首先要注意第一個要件,房屋所有權人必須為同一申報戶成員,也就是登記在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的名下。

 

第二項要件則是戶籍登記,想要列舉扣除購屋借款利息,還要注意戶籍登記,坊間常見戶籍遷動的情形,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及受扶養親屬必須在課稅年度中,至少其中一天在該地址設有戶籍登記,才符合列報扣除資格。

 

第三項要件則是使用方式限制,只有自用住宅可以列舉扣除購屋借款利息,如果房屋是購入後作出租、供營業或供他人執業使用,就不符合列報利息為綜所稅節稅的要件。

 

許慈美提醒,部分民眾可能會於房貸借款期間,增貸非供原始購屋所用的借款,相關借款利息雖然跟舊有房貸相關,但是並不是購屋所必須的款項,因此也不能列報購屋借款利息扣除。

 

台北國稅局表示,仍在償還房貸的房屋,如果因為繼承而過戶,只要仍符合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的相關要件,借款利息仍然可以申報扣除購屋借款利息。

 

台北國稅局表示,依據《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購買自用住宅,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之利息,每一申報戶每年可列舉扣除最高30萬元,且以一屋為限,但如果有申報之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金額,應在購屋借款利息中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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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陸鬆綁台商外債舉借額度 上調至淨資產2.5

2020-05-19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使台商產生迫切資金需求,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18)日提醒,中國大陸近期已放寬企業外債管控政策,企業可舉借的外債額度已從企業淨資產的二倍提升至2.5倍,台商可善用此措施調度集團內部資金。

 

勤業眾信會計師徐曉婷指出,大陸不僅有嚴格的外匯管制政策,對於企業所舉借的外債,也同樣設有額度限制,陸企外債額度主要分為二種模式,第一種是以所謂的「投註差」進行管控,也就是台商在當地設立登記的批准書中,「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額」的差距,就是陸方允許的外債額度。

 

舉例而言,某台商經營的大陸公司,可能註冊資本額只有70萬,但投資總額是設定100萬,這代表這間公司的外債額度為30萬元。

 

徐曉婷表示,大陸從2017年開始實施第二種企業外債政策,稱為「全口徑」管理模式,開放陸企以資本額或淨值計算外債額度,根據當時所訂參數,適用全口徑管理模式的企業,可舉借企業淨資產二倍的外債,通常如此計算之下,會比適用投註差模式享受更大的外債舉借空間。

 

徐曉婷表示,在疫情爆發之後,近期經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央行)、大陸國家外匯管理局評估,已發布第64號通知,上調企業全口徑管理模式的外債額度,從企業淨資產的二倍,提升額度至2.5倍,從擴大跨境融資額度面向,鼓勵企業舉借外債,以減輕實質經濟融資成本,助攻陸廠復工復產。

 

徐曉婷提醒,對於已經使用投註差模式舉例外債的大陸台商,也可以直接轉換使用全口徑管理模式,重新計算外債額度,不過需額外提交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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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夫妻共有房產享優稅 雙方要分別提申請

2020-05-19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部分家庭新購房屋後,為避免日後爭議,會將不動產登記為夫妻共同持有,這類土地要特別注意,配偶雙方都要主動提出申請,才能完整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日前接獲民眾致電詢問,這位民眾與妻子於近期新購房屋,土地及房屋皆分別登記在兩人名下,各自持分二分之一,想要向稅務局申請,以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表示,適用特別稅率的用地,必須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不是其中一方提出申請即可,像這件案例中,土地如果是夫妻共有,且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條件,必須由土地所有權人雙方分別提出申請。

 

稅務局表示,如果只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請,稅捐機關僅能就申請人單方面權益進行部分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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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移轉贈與或繼承股權 須先取得完稅證明

2020-05-19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當股東欲以贈與方式,或以繼承形式將公司股權移轉給他人時,公司端也必須留意,必須取得股東或繼承人的遺產稅或贈與稅完稅證明,才能進行移轉登記,若不慎直接移轉恐將挨罰。

 

南區國稅局表示,轄區內近來常發生公司受理股東辦理股權移轉登記時,事涉繼承或贈與等樣態,公司因為不熟悉法律規定而直接移轉,而遭到國稅局裁罰。

 

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2條規定,包括各類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及私營事業,辦理涉及遺產或贈與相關產權移轉登記時,都應通知當事人檢附稽徵機關核發的證明書,才能進行登記。

 

官員表示,涉及贈與或遺產的形式很多元,相對應的證明文件也不同,譬如最簡單的稅款繳清證明書、核定免稅證明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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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擴大書審申報 三點注意

2020-05-19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描述: 圖/經濟日報提供

 

台北國稅局表示,針對全年營業額在3,000萬以內的中小企業,在營所稅申報時採行「擴大書面審核」的申報案件,國稅局會緊盯三類違章情形,包括關係企業間開立不實憑證、刻意分帳申報壓低營業額,以及行業代號申報錯誤,進而影響適用純益率等情況。

 

官員表示,依據《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針對全年營業收入及非營業收入合計在3,000萬以內的中小企業,依照行業別不同,原則上僅需依年收入最高10%純益率,計算當年度課稅所得額。

 

官員表示,對於中小企業而言,一方面法定純益率可能具有節稅效果,另一方面,國稅局日後也比較不會查核擴大書審案件。

 

然而,擴大書審案件還是有三類違章的情形,國稅局會特別緊盯,首先就是單一企業設立多間登記分帳,壓低總營業額到3,000萬元以下,以適用擴大書審的情形。

 

官員表示,部分業者貪圖較優的純益率,會刻意設立多個營業登記及稅籍登記,讓每一個事業體都符合擴大書審的資格節稅,國稅局會主動輔導業者更正。

 

其次則是關係企業間開立不實憑證的做法,官員指出,即便擴大書審案件多半會直接核課,後續也比較不會主動查核,但並非完全不查,國稅局還是經常發現有業者在沒有實質交易的情況下,還有開立發票等憑證給關係企業,涉有短漏報等情事,若查獲將依相關稅法論處。

 

第三類擴大書審錯誤形態則較單純,官員指出,每年都有企業採擴大書審申報營所稅後,填寫了錯誤的行業代號,導致國稅局發現當年度所得額計算異常。

 

官員提醒,由於各行業適用的純益率計算方式不同,像是餐館、餐廳的法定純益率為9%,但吃到飽餐廳的法定純益率就只有8%,行業代號不同,將會影響稅額計算,企業如果同時符合兩種以上行業,應以營業收入較高的項目作為主要業別,用主要業別的純益率來計算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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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投保法翻修/訴訟中案件 適用新規

2020-05-19 經濟日報 / 記者葉憶如、邱金蘭/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委會昨(18)日審查通過投資人保護法修正案,為讓訴訟中的案件有所遵循,明訂訴訟中、尚未終結的案件,將適用新修正的規定。

 

這次投保法修正範圍相當大,適用的時間點也格外重要,金管會官員表示,因此修正案特別明訂,在修正案施行前,投保中心已提起訴訟求償,或訴請法院解任董監事的案件,如果還在訴訟中、尚未終結,將適用新修正後的規定。

 

此外,為避免董事或監察人在法院裁判解任確定後,公司卻遲遲未辦理登記,對於這種董監事賴著不走的情況,這次修正案也特別明定,董監事解任裁判確定後,由主管機關函請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解任登記,以資明確。

 

官員表示,投保法第10條之1規定,投保中心發現上市櫃公司董監事執行業務,有重大損害公司行為或違反法令的重大事項,可對董監事提起訴訟求償,或訴請法院裁判解任董監事。

 

原本適用對象只有上市櫃公司,修正後將擴及興櫃公司,以及外國上市櫃或興櫃公司,未來對興櫃股票、及外國上市櫃或興櫃公司股票的投資人,將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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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投保法翻修 求償範圍擴大

2020-05-19 經濟日報 / 記者葉憶如、邱金蘭/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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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財委會昨(18)日審查通過投保法修正案,上市櫃公司經營出問題,投保中心求償對象,將從董監事「有條件」擴及經理人,並增訂董監事內線交易及操縱股價也可求償、解任,及被解任董監事三年管制條款等,以維護市場秩序並保障投資人權益。

 

財委會昨天審查金管會提出的投資人保護法修正案,以及立委曾銘宗的修正版本,經過協商,通過修正案,重點包括第一,擴大求償對象,從現行董監事,「有條件」擴及應負賠償責任的經理人、對卸任董監事也可求償。

 

投保法第10條之1規定,投保中心發現上市櫃公司董監事執行業務,有重大損害公司行為或違反法令事項,可對董監事提起訴訟求償,或著訴請法院裁判解任董監事。

 

修正案將求償對象,有前提的擴及經理人,明訂「就同一基礎事實應負賠償責任,且有為公司管理事務及簽名之權的人,得合併起訴或追加起訴」。

 

也就是不能單獨對經理人求償,須是投保中心向董監事求償前提下,若發現有應負責任的經理人,可一併求償。

 

第二,增訂董監事經法院判決解任確定後,三年不得擔任上市櫃、興櫃公司董監事,也不 能任法人董監事的代表人。

 

過去曾有某企業集團旗下A公司董事被解任,又到旗下B公司做董事,等於鑽漏洞,修法後就不行。

 

第三,投保中心得求償以及解任董監事的事由,將不限董監事執行業務,也包括內線交易、操縱股價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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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慈善團體接案換補助款 須計算成本申報營所稅

2020-05-21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高雄國稅局提醒,機關團體藉由提供貨物或勞務,而獲得政府補助款,性質上可能會屬於應稅銷售行為,須自行計算成本並申報繳納營所稅。

 

官員表示,原則上依法登記的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包括行業公會、同鄉會、宗親會、工會、家長會、獅子會、協進會等組織,如果沒有任何營業或作業組織收入,只靠會費、捐贈或基金存款利息等收入營運,且財產總額或當年度收入總額未達新台幣1億元者,一般而言得以免辦營所稅申報。

 

官員表示,然而很多團體還是會額外接案換取資源,譬如政府補助案就是主要來源之一,原則上只要是提供貨物或勞務以取得代價,這類政府補助就很可能列入應稅範圍,應計入「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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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家族企業分派股利 好處多

2020-05-21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20)日表示,家族企業妥善分配股利給家族成員,不僅可以為事業體達到節稅效果,還可以帶來分散風險、平衡利益衝突、鼓勵後代創業等多面向好處。

 

安永會計師林志翔指出,對於家族企業而言,與其堅持盈餘保留在企業內部、不作分配,其實可以適時轉換策略,瞭解及時分配股利所能帶來的好處。

 

首先就稅務方面,就現行法令規定,營利事業當年度的盈餘未作分配,應加徵5%未分配盈餘稅,因此適當的股利分配,可降低企業所得稅稅負成本。

 

其次,林志翔表示,股利分配的同時,也代表家族資產與企業資產切割,如果家族個人及企業資產全部綁在一起,一旦企業面臨法律訴訟或債務風險時,不分配股利將可能致使全盤皆輸的風險。

 

第三,大家族持股企業時,並非所有股東都會直接參與決策,其中未任職的股東如果每年都能收到股利,通常比較不會過度關注公司經營狀況,也能平衡體制內外股東間的利益,減少與經營者發生衝突的可能性。

 

最後,林志翔說明,一旦企業傳承到了第二代、第三代之後,家族成員對於未來發展志向不同,未必會選擇進入家族企業服務;股利分配還有一個好處,可使家族其他成員有額外資金進行創業,或轉投資其他事業,而壯大家族整體資本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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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公司投資損失實現 才能認列

2020-05-21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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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國稅局提醒,企業申報營所稅時,投資損失只能列報已經實現的部分,也就是只有在投資標的減資、合併、破產、清算等情況下,造成投資人出資額折減時,才能夠列報投資損失;如果只是財務報表呈現虧損,不能認列。

 

官員表示,營利事業為了創造利潤、增加競爭力,或為了建立密切業務關係等各種因素,認購股票、股條等其他營利事業的出資額。然而投資總是存在著風險,難免會出現被投資事業發生虧損的情形,即便股票還在公司手上,但若想列報投資損失,就須注意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處理並不相同。

 

官員表示,在稅務處理上,營利事業列報投資損失應以已實現者為限。也就是說,須是被投資事業因營業虧損,經減資彌補虧損或合併、破產、清算等事實,致原出資額實際發生折減,始得列報投資損失,並非只憑被投資事業帳載財務報表呈現虧損就可列報投資損失。

 

官員舉例,近期查核發現A公司在去年營所稅申報案中,列報投資損失100萬元,主張是其轉投資的B公司因經營不善發生營業虧損,所以A公司依財務會計處理原則,按投資比例同步認列投資損失。

 

國稅局查核發現,B公司雖發生營業虧損,但未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換句話說,A公司原出資額並未實際折減,因此這筆投資損失,在稅務處理上不得認列。

 

官員表示,以這個例子而言,只有在B公司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或發生合併、破產、清算等事實,而使A公司原出資額遭折減,A公司才能列報投資損失。

 

至於A公司直接處分B公司股票的情況,官員表示,如果B公司的股票符合《證券交易稅條例》所稱的有價證券,那麼相關出售利得,目前依法停徵所得稅;但證券交易損失也不得自所得額中減除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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