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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0531 二十則重點新聞


 0527-0531一週新聞重點

1】稅改向富傾斜 10戶減稅逾億

2】富人報稅省很大!全台10戶減少逾億元稅金

3】豪雨受損報停、報廢車輛將退溢繳牌照稅 申請至11月底

4】住外國民遺產 申報扣除受限

5稅制優化上路 銀行財管客戶逾六成減稅有感

6】挺華為搶人才 深圳代繳個所稅 「百萬年薪省30萬」

7】大陸.資金.對策/規劃境外公司遷冊重點

8】挺華為 深圳宣布境外人才個所稅逾15%部分政府補貼

9清酒、山藥大降稅 藍委批漢奸條款

10發票獎金 未滿5,000元免稅

11】企業漏報股利所得 情節輕微補報免罰

12】賣家網路銷售貨物 價格應內含營業稅

13倒數3 你報稅了嗎?今年算法變多 千萬不要再拖

14】支票繳稅 到期日須5/31

15投資前發生損失 不得列報

16企業員工旅遊 二方式列帳

177-8月統一發票中4000 先別急著領

18薪資遭虛報 記得檢舉

19駐外子公司員工薪水 不能列報母公司費用

20死亡前兩年贈與 併入遺產課稅

 

1稅改向富傾斜 10戶減稅逾億

2019/05/28 中國時報 王莫昀

財政部去年推動稅改,推估今年386萬繳稅戶,平均每戶可少繳1.1萬元稅金,但富人荷包省更大!立委曾銘宗爆料,財政部去年推動的稅改,高度向富人傾斜,今年報稅,全台竟有10戶減稅利益突破1億、高達1億至3億元,減稅利益逾千萬也有181戶,省稅百萬以上逾千戶。

 

立院財委會昨審議《所得稅法》修正案,曾銘宗提案爭取給予全台約80萬戶申請學貸的年輕人,畢業以後5年內享每人2.5萬元的學貸特別扣除額。他說,這些要借錢才能讀書的年輕人,畢業後平均需償還學貸金額約40萬,因薪水有限,往往要還很久才能償清,且新增這項措施稅損有限,僅10億至15億元,為此爭取在這次《所得稅法》修法時一併檢討,納入審議。

 

不過,財政部長蘇建榮指出,去年調升薪資特別扣除額、標準扣除額,就是已將學貸考慮在內,初入社會的新鮮人若是單身、月薪在3萬元以下,即年薪40萬左右,不會被課到稅。曾銘宗則回擊,社會新鮮人薪資不一定都在3萬以下。

 

曾銘宗不滿指出,去年推出的稅改方案,讓有錢人省下可觀稅金,光是減稅利益在1億至3億的就有10戶,5000萬至1億有13戶,20005000萬有46戶,1000萬至2000萬有122戶,也就是因去年稅改,可省下1000萬以上綜所稅計有181戶,至於省下百萬以上稅金的納稅人則高達1078戶。亦即這些人省下的稅金比許多上班族年薪還高。

 

藍委費鴻泰拍桌痛批,蔡英文總統與閣揆蘇貞昌為了選舉,只會向上述23名富豪靠攏,完全無視平民百姓的需求,實在可恥。

 

蘇建榮則強調,透過去年稅改,中低收入戶報稅級距在即20%以下,減稅利益約20%,若報稅級距在20%以上,減稅利益約15%,富人因為綜所稅而減稅金額高,但富人絕對金額繳得多,稅收1/3是高所得者所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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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富人報稅省很大!全台10戶減少逾億元稅金

2019/05/27 中時 王莫昀

財政部推動稅改,富人荷包省很大!立委曾銘宗爆料指出,因去年財政部推動稅改將綜所稅最高稅率從45%降至40%,並推動股利所得課稅新制,高度向富人傾斜,今年報稅,全台竟有10戶減稅利益突破1億元大關,高達1億至3億之譜,減稅利益逾千萬也有181戶,省稅百萬以上逾千戶。

 

立院財委會今審議《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案,曾銘宗提案爭取給予全台約80萬位申請學貸的年輕人,畢業以後5年內享每人2.5萬元的學貸特別扣除額,也能比照長照扣除額優先納入修法。

 

曾銘宗說,政府去年2月公布的稅改,嚴重向富人、股市大戶傾斜,反觀對要借錢才能讀書的年輕人,一畢業就要開始還學貸,政府卻遲遲不願推出學貸扣除額減輕負擔。他強調,新增這項措施稅損僅10億至15億,希望爭取在這次修法中,一併納入審議。

 

財政部長蘇建榮指出,初入社會的社會新鮮人,月薪在3萬元以下不用繳稅,應較有這個需求。對此曾銘宗指出,社會新鮮人薪資不一定都在3萬以下。

 

曾銘宗不滿爆料,去年推出的稅改方案,讓有錢人省下可觀稅金,光是減稅利益在1億至3億就有10戶,5000萬至1億元有13戶,20005000萬有46戶,1000萬至2000萬有122戶,500萬至1000萬元有177戶,100萬至500萬元有710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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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豪雨受損報停、報廢車輛將退溢繳牌照稅 申請至11月底

2019-05-28經濟日報 記者曹逸雯╱即時報導

財政部賦稅署今(28)日表示,為因應近日梅雨鋒面豪雨造成部分地區水患災害,已通函全國地方稅稽徵機關,對於因豪雨災害受損無法使用車輛,車主依交通部發布「因應2019年梅雨鋒面之豪雨災害相關受災民眾公路監理業務權益措施」規定,在今年1130日前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稽徵機關將依監理機關資料,主動退還車輛無法使用期間溢繳的使用牌照稅。

 

賦稅署官員說,汽、機車因天災受損,車主持證明文件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者,使用牌照稅可按車輛實際使用日數計徵,並應於災害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提出申請。

 

考量梅雨鋒面豪雨造成部分地區災情,災區民眾急需重建家園並處理相關善後事宜,基於愛心辦稅及便民服務,已通函全國地方稅稽徵機關,應主動依監理機關資料辦理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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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住外國民遺產 申報扣除受限

2019-05-28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申報遺產稅須留意,如果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在境外的國民,所適用的遺產稅扣除額將有所限制,包括親屬扣除額、重度身心障礙扣除額、農地扣除額等都無法適用,此外,像是喪葬、遺產管理必要費用等扣除,也必須以發生在我國境內為限。

 

描述: 經濟日報提供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近期查核被繼承人甲君遺產稅案件,其子女(繼承人)主張甲君為中華民國國民,申報扣除遺產稅配偶扣除額、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及喪葬費等,自行計算為免稅案件。

 

但台北國稅局發現,依據戶籍謄本記載資料,甲君在2010年間出境後,再也沒有入境台灣,並於境外死亡,屬於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外的國民,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各項扣除額必須剔除,並調整補稅。

 

國稅局指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的國民,或非我國國民,死亡時在我國境內遺有財產,應課徵遺產稅,其遺產稅扣除額應依據遺贈稅法第17條第2項辦理。

 

遺贈稅法明訂,被繼承人如非屬經常居住境內國民,納稅人在辦理遺產稅申報時,不得自遺產總額中減除有關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及受扶養兄弟姊妹、祖父母等親屬扣除額,也不適用重度身心障礙扣除額、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扣除額等。

 

此外,一般遺產稅案件,死亡前六年至九年繼承的財產已納遺產稅者,可按年遞減扣除80%60%40%20%,但被繼承人常居境外的話,這項扣除也無法適用。

 

至於被繼承人死亡前依法應納稅捐、未償債務、喪葬費、執行遺囑及管理遺產的直接必要費用等扣除方面,依法也有限制,必須發生在我國境內,才可扣除。

 

國稅局呼籲,可自遺產總額中扣除的項目金額,會因為被繼承人常居我國境內或境外而有不同,繼承人可檢視被繼承人的除籍謄本、戶籍謄本或入出境資料,留意遺贈稅法規定,核實辦理申報,以免遭剔除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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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稅制優化上路 銀行財管客戶逾六成減稅有感

2019-05-27經濟日報 記者仝澤蓉╱即時報導

綜所稅申報截止進入倒數計時階段,今年稅制優化措施上路,根據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發布的「財富管理客戶理財趨勢調查」顯示,逾六成受訪民眾對扣除額提高最有感,卻仍有近五成擔憂節稅規劃、繳稅優惠等問題。

 

中信銀行「財富管理客戶理財趨勢調查」針對該行財富管理客戶以網路問卷調查 ,調查期間自今年52日至13日,有效樣本752人。調查顯示有七成五的民眾雖大致了解減稅措施,但仍有近五成民眾對今年報稅感到困擾,主要問題來自「不懂節稅規劃」。

 

調查顯示,在習慣使用的繳稅工具方面,六成一民眾今年選擇以信用卡繳稅,然而有二成五民眾不清楚繳稅工具有何優惠,問題可能在於民眾未挑選出最合適的信用卡。

 

另外,有四成六民眾在報稅時,想進一步了解投資與信託規劃資訊;在不動產買賣、持有、轉移等相關稅制問題,也有三成民眾感興趣。

 

中信銀行建議,民眾可洽銀行財富管理部門提供相關協助,並留意最新信用卡繳稅優惠,輕鬆縮短與聰明繳稅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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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挺華為搶人才 深圳代繳個所稅 「百萬年薪省30萬」

2019-05-28世界日報 北京28日電

面對美國全面打壓華為,華為總部所在地的深圳市政府以行動展現力挺華為。在華為創辦人任正非抱怨中國「國際人才個稅過高」四天後,深圳市副市長王立新宣布,包括台港澳在內所有在深圳工作的境外高端和緊缺人才,其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超過應納稅所得15%的部分,全部由深圳市政府以財政提供補貼。

 

任正非先前接受媒體聯合採訪時表示,中國現在回來了很多人才,但中國的個人所得稅比外國高很多。如果到中國要多繳這麼多稅,「雷鋒精神」(無私奉獻的精神)是不可持續的。任正非指出,科學家本身就是流動的,中國應創造讓海外科學家回中國的路。

 

華夏時報與每日經濟新聞報導,25日在「2019未來論壇深圳技術峰會」上,深圳市副市長王立新宣布,「在境外人才引進政策方面,來粵港澳大灣區工作的短缺人才也將享受15%的個人所得稅減免優惠。」

 

王立新說:「我們地方政府,深圳會代這類人才來補齊稅收……你100萬元(人民幣,約14.5萬美元)年薪,本來要繳45萬元的稅,現在只要繳15萬元,你一下子多了30萬元,家裡面的人很高興,所以你的日子也會更好過」;「歡迎來自世界各地的科學家、研究學者來到深圳、紮根深圳。」

 

目前中國個人所得稅率最高一級為45%,月薪超過8萬元部分稅率高達45%。華夏時報指出,如果扣除社會保險,10萬元月薪,須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就將近3萬元。報導稱,中國45%的最高個所稅率對吸引人才極為不利,對此已有不少專家呼籲調整。

 

例如,日本個人所得稅最高一級稅率為40%,美國最高一級為35%,英國為20%,俄羅斯則實行13%的單一稅率。

 

在調整個人所得稅率緩不濟急下,深圳宣布,境外人才個人所得稅超過15%的部分,全部由政府財政埋單。華夏時報表示,這對人才的吸引力將大大提升。

 

報導指出,與中國其他城市相比,深圳在吸引海外高端人才方面已經稱得上是「大手筆」,提供一系列的優惠政策,包括:數百萬元的獎勵補貼、解決子女入學及配偶工作、提供住房補貼等。這也是深圳創新力源源不絕、在高端製造業方面擁有強大競爭力的原因之一。

 

去年以來,先後遭到美國制裁的中國科技大廠,從中興通訊到華為、無人機大廠「大疆」全為深圳企業。因此有中國網友就調侃,美國這次發動貿易戰對象其實並非中國,而是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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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大陸.資金.對策/規劃境外公司遷冊重點

2019-05-26經濟日報 李淑瑜(富拉凱資本股份有限公司區域營運長)

實務上境外公司遷冊在大陸不同地方的主管機關有不同看法,就是在不同的銀行接受與否也大相逕庭。

 

針對BVI和開曼官方要求自2020年起,所有的BVI和開曼公司都必須取得稅務居民身份,也就是要符合所謂「經濟實質法案」,有些台商想利用「遷冊」(Migration)來面對,也就是把自己設立的BVI或開曼公司註冊地搬到其它第三地去,藉此躲避BVI和開曼官方要求必須在某地繳稅的規定,但有幾個重點是台商在決定遷冊前須先考慮:

 

1 中國大陸認不認可?

 

由於中國大陸和台灣在法律體系上偏大陸法系,BVI和開曼等地則是偏英美法系,遷冊的概念在英美法系國家沒有問題,但大陸法系則普遍無法理解遷冊的作法,實務中,已有台商將大陸台資企業的境外母公司,透過遷冊從A國搬到B國,雖然境外律師也給了境外遷冊的法律意見書,證明完全符合AB兩國法律,表示境外母公司的法人主體從未發生變化,但最後大陸稅務局和外資主管機關還認為,遷冊後的法人主體和原法人主體因國籍不同而視為股權轉讓,從而被課徵了10%股權轉讓的企業所得稅,因此台商在執行遷冊前,必須先考慮好BVI或開曼公司遷冊的目的,有沒有涉及中國大陸端的法律需要再判斷,之後決定要不要遷冊。

 

2、新加坡是比較實際可行的遷冊地點

 

台商就算真的要遷冊, 目前大概也只有新加坡一個地方可以考慮,香港因為根本就沒有遷冊制度,自然不接受台商將BVI或開曼公司遷冊進入香港,如果再遷冊到其他免稅天堂的第三地,那也解決不了日後這些地方萬一也要求執行經濟實質法案的問題。

 

BVI或開曼公司搬到新加坡在法律上固然可行,但按新加坡法律,新加坡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必須有一人以上是新加坡人,也就是說除非台商本身已移民新加坡,否則就必須找一位新加坡人的「人頭」成為自己公司的董事,雖然大部份代辦機構都會提供這項服務,但從企業安全角度上考量,有人頭問題總是會有風險。

 

3、控股(Holding)用途的境外公司風險已大幅降低,不需要遷冊

 

其實根據開曼和BVI官方公布最新經濟實質法案的細則,如果台商可以證明所設立的開曼和BVI公司,只是單純用來控股,也就是持有股權、從事投資、賺取股利收入及資本利得的純控股公司,那就和過去一樣,只要繼續委託註冊代理人,每年履行官方所要求的義務,滿足較低程度的經濟實質要求即可,也能被開曼和BVI官方所承認,不須要再煩惱要去哪個地方繳稅以取得稅務居民證明的問題。

 

4 境外公司若從事九大行業,就必須滿足經濟實質法案的要求

 

BVI和開曼官方在細則中,特別列出有從事銀行業務、經銷和服務中心業務、融資和租賃業務、基金管理業務(非投資基金業務)、營運總部、控股公司、保險業務、知識產權業務、航運業務等九大領域的境外公司,都必須要符合一般的經濟實質測試,也就是要在某一地方繳稅,以取得稅務居民身份證明。

 

結論是,對台商來說只有從事Trading(貿易用途)的境外公司需考慮遷冊的問題,但和Holding用途的境外公司遷冊前要考慮大陸官方認不認可一樣,Trading用途的境外公司如果要遷冊,得先考慮Trading公司開戶所在的銀行認不認可遷冊?遷冊會對銀行的KYCknow your customer)及電腦系統帶來怎樣的影響?銀行的法遵部門又怎麼看待遷冊問題?這些都是台商要選擇遷冊前必須先做好的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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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挺華為 深圳宣布境外人才個所稅逾15%部分政府補貼

2019-05-27聯合報 記者林則宏╱即時報導

面對美國全面打壓華為,華為總部所在地的深圳市政府以行動展現力挺華為。在華為創辦人任正非抱怨大陸「國際人才個稅過高」三天後,深圳市副市長王立新就宣布,包括台港澳在內所有在深圳工作的境外高端和緊缺人才,其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超過應納稅所得15%的部分,全部由深圳市政府以財政補貼。

 

任正非22日接受大陸媒體聯合採訪時表示,中國現在回來了很多人才,但中國的個人所得稅比外國高很多。如果來到中國要多繳這麼多稅,「雷鋒精神」是不可持續的。任正非指出,科學家本身就是流動的,中國應創造一些外國科學家回國的路。

 

據華夏時報與澎湃新聞報導,25日在「2019未來論壇深圳技術峰會」上,深圳市副市長王立新宣布上述針對境外高端與緊缺人才的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王立新說,「歡迎來自世界各地的科學家、研究學者來到深圳、紮根深圳。」

 

目前大陸個人所得稅率最高一級為45%,月薪超過人民幣8萬元部分稅率高達45%。華夏時報指出,如果扣除社會保險,人民幣10萬元月薪,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就將近3萬元。報導稱,大陸45%的最高個所稅率對吸引人才極為不利,對此已有不少專家呼籲調整。

 

例如,日本個人所得稅最高一級稅率為40%,美國最高一級為35%,英國為20%,俄羅斯則實行13%的單一稅率。

 

在調整個人所得稅率緩不濟急下,深圳宣布,境外人才個人所得稅超過15%的部分,全部由政府財政埋單。華夏時報表示,這對人才的吸引力將大大提升。

 

報導指出,與大陸其他城市相比,深圳在吸引海外高端人才方面已經稱得上是「大手筆」,提供一系列的優惠政策,包括:人民幣數百萬的獎勵補貼、解決子女入學及配偶工作、提供住房補貼等。這也是深圳創新力源源不絕、在高端製造業方面擁有強大競爭力的原因之一。

 

去年以來,先後遭到美國制裁的大陸科技大廠,從中興通訊到華為、無人機大廠「大疆」全為深圳企業。因此有大陸網友就調侃,美國這次發動貿易戰對象其實並非中國,而是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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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清酒、山藥大降稅 藍委批漢奸條款

2019/05/30 中時 王莫昀

立院財委會上午民進黨以人數優勢初審通過《海關進口稅則》修正案,對自日本進口的山藥、清酒等農業、養殖業及酒品大減稅,遭藍委痛批是「不平等條約」、「漢奸條款」。

 

《海關進口稅則》修正案最受藍委詬病的是山藥與穀類酒降稅問題。其中山藥關稅將由16%降至8%,官員表示,國產山藥年產量1.25萬公噸、每公斤批發價約43.2元,另進口山藥占國內消費量約20%,平均批發價每公斤104元,兩者目標市場不同。不過藍委強調,檢視台灣環境,我農民也可種出相同品質產品,如大降關稅,勢將衝擊台灣農民權益。

 

另草案大降穀類酒關稅由40%降至20%,根據財政部國庫署調查,台灣年進口穀類酒224萬公升中,日本清酒為最大宗,占總量約98.36%,評估降稅後,主要影響國產清酒,特別是市占約9成的台酒預期穀類酒降關稅至20%後,將減少銷量19%。台酒評估就其主要商品玉泉清酒目前與進口競爭清酒價差約55元調降關稅後,價差縮減至35元。

 

對《海關進口稅則》修正案,立委曾銘宗提出三大質疑,首先過去財政部修稅則都是有系統,考慮產業上中下產業,並經完整評估後整體修正,其次這次以零散、多項稅目的降稅,台灣到底可以拿到什麼?他強調,目前已引起農民反對,農委會應說清楚,對台灣農業等的影響,因之前談自經區讓農產品進口加工再輸出都反對,現在卻直接開放農產品進口,並不合理。

 

藍委賴士葆也指出,公投反對核災食品進口,結果駐日本代表謝長廷卻企圖用這項稅則修正案討好日本,檢視日產品銷台降稅後,稅損逾2億,卻未看到經貿談判辦公室相對要向日本要什麼,沒有2億、也沒有1億,這根本是不平等條約。

 

藍委費鴻泰抨擊,看到蔡政府碰到日本人便自動卑躬屈膝調降關稅,還有官員說有失有得,但現在只看到有失,沒看到有得,根本是漢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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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發票獎金 未滿5,000元免稅

2019-05-29經濟日報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統一發票及彩券中獎獎金課稅門檻可望由現行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財政部近日將預告修正《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因考慮業者所需的系統調整時間,預計最快12月上路,7-8月期的中獎發票有機會可以率先適用。

 

目前統一發票及公益彩券的中獎金額超過2,000元時,要先課20%的所得稅,考量這項課稅門檻已40年沒有調整,民進黨立委施義芳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質詢時即曾要求研議修正,配合物價水準上揚,調高課稅門檻。

 

財政部官員表示,以行政院主計總處相關指標試算,與1979年相比,消費者物價水準已較當時增加二倍以上,為鼓勵民眾消費時索取統一發票,以及購買政府舉辦的公益彩券,因此擬將課稅門檻提高至5,000元。

 

財政部預計31日預告修正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因需二個月的預告期,將在彙整各界意見後報請行政院核定,考量業者所需的系統調整時間,預訂今年12月上路,因7-8月期統一發票的兌領獎時間為106日至明年15日,已橫跨到12月,而扣繳率標準是以兌領獎日為準,因此有機會成為最快適用的一期中獎發票。

 

統一發票的五獎、六獎獎金都免稅,但四獎獎金4,000元,現行規定要扣繳800元,未來課稅門檻調高至5,000元後,即可免稅。公益彩券部分,威力彩陸獎至玖獎以及普獎獎金都低於2,000元,伍獎4,000元要扣稅20%,免稅門檻調高後也可免稅,大樂透則是伍獎以及下獎金都未超過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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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企業漏報股利所得 情節輕微補報免罰

2019-05-29經濟日報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配合股利所得課稅新制,財政部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對於營利事業未依限申報或未據實申報、填發股利憑單免罰標準予以修正,如自動補報的股利金額或盈餘在6萬元以下,經限期補報的股利金額或盈餘在4萬元以下者,可免予處罰。

 

財政部日前公告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部分條文,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表示,此次修正主要是配合2018年修正的所得稅法部分條文。

 

包括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改採股利所得課稅新制及獨資、合夥組織營利事業的所得額直接歸課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綜合所得總額課稅的相關罰則中,違章情節輕微可納入免予處罰的範圍。

 

官員表示,實施股利所得課稅新制後,股利憑單已經沒有可扣抵稅額,因而改以股利或盈餘金額為處罰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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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賣家網路銷售貨物 價格應內含營業稅

2019-05-29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網路交易盛行,國稅局提醒,賣家在網路銷售貨物時,需注意標示商品價格應含營業稅,以免發生消費糾紛。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的定價,應內含營業稅,因此商品標示定價,應與買受人給付店家的金額一致,簡而言之,應稅商品應標示含稅銷售價格。

 

國稅局指出,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的定價,若未依規定內含營業稅,國稅局將通知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台幣1,5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提醒經營網路銷售的營業人檢視網頁標價內容,不可要求買受人額外支付營業稅款,以避免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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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倒數3 你報稅了嗎?今年算法變多 千萬不要再拖

2019-05-29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即時報導

今年綜所稅申報進入倒數階段,財政部最新統計,還有約137萬戶、約12的申報戶未完成申報,結算申報截止日為531日。國稅局官員表示,雖然可以體會大家一定要到最後一刻才甘心繳稅的心情,但是還是早申報、早安心。

 

為方便民眾辦理申報,各地區國稅局即日起至531日每日中午,均加班提供申報收件及查詢所得、扣除額資料服務,531日結算申報截止日,服務時間更將延長至當日晚間7時;利用網路申報的民眾,在53124時前任何時間均可上網申報。

 

●報稅大限已到 多拖無益

 

依法若逾期未繳,每逾2天要按滯納金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5%;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按日加計利息至繳納日為止。國稅局官員表示,因為逾期2天才要加罰滯納金,有些「很會算」的納稅人會拖到申報截止後2天才繳、拖好拖滿。

 

「今年絕對不能拖,」官員特別提醒,因稅制改變,每戶至少有十種不同計稅方式,如果扶養親屬有變動,算法更多,非常非常複雜,需要網路報稅系統自動幫大家算出各計稅方式的稅額,找出最有利的申報方式,但網路報稅系統將準時在531日結束,超過就只能自己算了,「雖然很會算,但也不要自己算」。

 

除了沒有聰明的報稅軟體幫大家算稅外,若逾申報期限,也不能臨櫃或網路查調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只能採人工方式填寫申報書;適用稅額試算案件,也無法以線上登錄、掃描QRcode或電話語音等便利方式確認,僅能以書面或臨櫃確認,也不受理跨區收件。

 

依據查詢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準時透過網路報繳綜所稅,若最後國稅局核定有漏報所得,屬國稅局應提供而未提供資料時,只需補稅,免予處罰,但若沒有如期申報,將無法適用免罰規定。

 

財政部表示,網路普及後,越來越多民眾利用網路報稅,既快速又方便,目前採用稅額試算件數173萬件,採網路申報件數313萬件,兩者合計件數486萬件,占已申報件數的99%

 

國稅局提醒,常常有民眾只記得查資料並計算稅額,卻未執行「申報資料上傳」,或將申報資料完成上傳後,卻忘了繳稅款,因而未完成報稅。

 

●若報錯稅 申報期限內重傳即可

 

若申報後發現報錯稅怎麼辦?國稅局官員表示,只要還在5月報稅期內,都可以重新申報更正,國稅局會以申報日期最晚的申報書為準。以使用網路報稅的民眾為例,若申報內容有誤,只要將正確的申報資料重新上傳,就可以覆蓋原本的申報資料。

 

報稅期限過後才發現報錯稅的民眾,也有補救的機會。國稅局表示,不論是多繳、少退稅,或基本資料填載錯誤,或欲增列、減列扶養親屬,或要主動補報短漏報所得等,在國稅局核定前都可以辦理更正申報。

 

●紓解資金壓力也有方法

 

如果是因為臨時資金調度有問題而拖延了報稅,可以善用信用卡的分期繳款來降低負擔;不少銀行都推出小額信貸專案,最低1.58%起,也可以比較利用。

 

若屬股民,富邦證券指出,股民不必「賣股繳稅」,可使用券商的不限用途借貸服務,改用股票借錢繳稅,等除息後有現金進帳再還錢,讓理財更具彈性。若有壽險保單,也可採用申辦管道多元、撥款快速及手續簡便的保單借款,以降低籌措資金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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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支票繳稅 到期日須5/31

2019-05-28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民眾如果要以支票繳納所得稅,記得支票到期日不能超過申報期限,換句話說,到期日必須在今年531日前。此外國稅局也提醒,如果使用兩張以上支票繳納同一筆稅款時,支票的到期日必須相同。

 

2018年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剩下最後一周,國稅局表示,部分民眾選擇使用支票繳納所得稅,記得所使用的支票必須符合規定。

 

除了支票到期日必須在531日前外,支票正面受款人處要填寫「限繳稅款」字樣,支票背面則要加註納稅人地址、電話號碼,支票面額應與繳款書所載金額相同。

 

國稅局表示,如果納稅人選擇部分以現金、部分以支票繳納時,必須分別填寫兩張繳款書;若同一筆稅款要用兩張以上支票繳納的話,支票到期日必須相同。

 

國稅局也提醒,納稅人持支票到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應納所得稅款後,經收人員核對後,會將繳款書收據聯及證明聯交由納稅人,除了採網路申報及稅額試算服務外,納稅人記得將繳款書證明聯附在申報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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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投資前發生損失 不得列報

2019-05-28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營利事業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若要列報投資損失,必須以實現者為限,如果是在投資前就已發生的損失,就不能夠列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舉例,甲公司2016年間以1.6億元買進乙公司80%股權,乙公司在2017年股東會通過辦理減資以彌補虧損,減少實收資本額1億元,減資比率為50%。甲公司在辦理2017年營所稅結算申報時,以投資成本1.6億元直接乘以減資比率50%,申報投資損失8,000萬元。

 

不過國稅局指出,投資損失必須已實現者為限,甲公司所列報的虧損,並非全數發生在買進股權、參與投資後,因此不能全數以8,000萬元列損失,必須以投資後產生的淨損比例重新核算,按原出資額中已折減部分,認列投資損失。

 

此外國稅局表示,同樣是減資彌補虧損,如果減資後,被投資公司每股淨值仍高於投資公司原始每股出資額,等於投資公司實際上原出資額並未折減,損失並未實現,在這樣的情況下,投資公司就無法認列損失。

 

而如果被投資公司有二次以上減資,投資公司應依據扣除前次列報投資損失後的成本,計算投資損失,以免重複列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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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企業員工旅遊 二方式列帳

2019-05-28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公司補助員工的旅遊費用,是否要列為員工所得課稅,差別在於「補助對象」。國稅局表示,如果公司補助「全體員工」,就無需視為員工所得;若補助「特定員工」,如表現優異員工等,就必須列入受補助員工所得,並依規定開立扣繳憑單。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無論公司是否有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只要舉辦全公司員工都可參加的員工旅遊,職福會或公司支付或補助員工的旅遊費用,可免視為員工所得課稅。

 

描述: 經濟日報提供

 

不過,如果所舉辦的員工旅遊等活動,是以現金定額補貼,或只招待資深員工、主管階級或是優異表現員工等特定對象,營利事業就必須列報受招待或受補助的員工的薪資費用。

 

北區國稅局則表示,依據營所稅查核準則規定,若營利事業已經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並依規定提撥職工福利金者,舉辦員工旅遊或聚餐等活動所支付的費用,必須先在福利金項下列支,不足部分,再以其他費用列支。

 

若未成立職福會,也就不能提撥福利金,實際支付的福利費用,除了員工醫藥費應核實認定外,其餘費用應以「職工福利」科目列支,超過限度金額再以其他費用列支。

 

國稅局表示,過去曾有某公司的2015年營所稅結算申報案件,將員工國外旅遊列報為其他費用,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但國稅局發現,當年度該公司同時還列報了每月提撥的職工福利金,最後遭國稅局剔除員工旅遊費用,並要求補稅。

 

國稅局表示,公司對於各項員工福利支出的稅務問題經常會混淆,包括員工的旅遊費用、員工健檢費、對員工子女的教育補助等,提醒營利事業在在辦理結算申報時,務必要注意相關規定,以免遭國稅局剔除補稅,甚至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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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8月統一發票中4000 先別急著領

2019-05-31聯合晚報 記者徐碧華、林育如、侯廣瑜/製作

財政部官員提醒:「7-8月統一發票如果中獎4000元,別急著兌領。」要等到121日以後才兌領,可以多領800元。

 

12月起 免扣繳門檻變5000

 

財政部530日預告修正「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預告期兩個月,如果各界沒有意見,預定121日實施。這項預告只修正了一小項,將「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免扣繳門檻,由現行的2000元提高到5000元。

 

估一年逾16萬發票中獎人受惠

 

大家都以為這個修正再小不過了,財政部卻不斷接到詢問電話,仔細追究才發現,原來是個不小的「減稅小確幸」。被減稅的項目有三個:財政部發行的統一發票和公益彩券、體育署發行的運動彩券,而單單計算統一發票這一項,一年減稅利益估計是13000萬元,被減到稅的中獎人一年逾16萬人。

 

官員說,每一期統一發票約有27000張到28000張中四獎4000元。以每張少繳800元的稅、一年約162000張到168000張適用,一年的減稅利益約13000萬元。

 

12月前領 扣完稅實拿3200

 

要特別提醒的是,中7-8月期統一發票4000元獎金的中獎人要注意兌領時間。7-8月期統一發票是925日開獎,106日開始兌領,兌領時間到10916日止。「如果一中獎就急忙去兌領,還沒到新扣繳門檻實施日期,仍會扣800元的稅。」中獎人應該要等到121日新修正規定上路後才去兌獎。

 

統一發票如果中到200元或1000元,因為不到扣繳門檻,不會被扣繳稅款。如果是末五位數號碼與頭獎相同,中獎獎金4000元,官員說:「中獎人實拿3200元,800元是扣繳稅款,而且還要花錢貼印花(繳印花稅)。」因為政府獎券的中獎獎金按20%扣繳。等「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修正實施後,4000元獎金就實拿4000元,因為扣繳門檻已經提高到5000元,4000元獎金就不用扣繳,但印花還是要貼的。

 

政府獎券採分離課稅 免報綜所稅

 

為什麼說「減稅」?官員解釋,「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採分離課稅,就源扣繳。目前政府舉辦之獎券有三種,包括財政部發行的統一發票和公益彩券、體育署發行的運動彩券,這三種的中獎獎金若有稅款,在發獎金時,就扣下稅款。

 

這三類的中獎獎金不必於5月報稅時合併於綜合所得申報。例如統一發票中了1000萬元,發行單位會扣下200萬元稅款,將餘下的800萬元給中獎人,並要求中獎人繳印花稅。這1000萬元就完稅了,不需要再報繳個人綜所稅。

 

百貨公司中獎所得 需要報稅

 

如果是公司、超商、百貨公司的抽獎,這種中獎獎品或獎金是合併課稅的,2萬元以下的中獎獎金免扣繳,2萬元以上按10%扣繳率扣繳。以中獎10萬元來說,扣繳1萬元,中獎人拿到手的是9萬元。但這10萬元在5月時要合併報稅,視為中獎所得,而1萬元扣繳稅款可以抵稅。官員說,這種合併課稅的中獎獎金即便提高扣繳門檻,不過是降低暫繳稅款而已,最終5月報稅時要重新計算。

 

因為政府獎券採分離課稅,官員說:「提高免扣繳門檻是實質降稅。」當門檻提高到5000元,5000元以下的中獎獎金就免繳稅。

 

免扣繳門檻20年不動 因應通膨調高

 

為什麼在這個時候提高免扣繳門檻?官員表示,2000元的免扣繳門檻是民國68年訂下的,至今約20年未調高,最近接獲立法委員和業者反映,應該要調整,業者說對生意有幫助。財政部進行檢討,覺得稅損不大,就按照主計總處的消費者物價指數漲幅來調動。民國107年的消費者物價指數是101.98,約是6841.222.5倍,所以免扣繳門檻反映通膨,同幅調升到5000元。

 

中多張要加總?扣繳門檻單張計算

 

有民眾問道,同時中六張200元,中一張4000元,合計中獎5200元,是否要分批兌獎,才不會被扣稅?賦稅署官員說,公益彩券和統一發票都是以「每注、每張」算的,是「分開算」扣繳門檻,「可以全部一次兌領。」以民眾問的例子來說,121日以後兌領,都不會扣到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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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薪資遭虛報 記得檢舉

2019-05-30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即將結束,國稅局提醒民眾,若是在申報綜所稅時發現來路不明的所得,有可能是遭到虛報薪資,記得提出檢舉。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近日有民眾在申報2018年個人綜所稅時,所下載的所得資料清單,發現有來源不明的薪資所得及其他所得。

 

中區國稅局表示,這種情形可能是遭企業虛報薪資或其他所得,納稅人發現後,可儘速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提出檢舉,若查證屬實,將註銷該筆所得;針對虛報薪資或其他所得的營利事業,稽徵機關除剔除該筆虛列費用予以補稅外,並依所得稅法規定處罰。

 

提醒納稅人,若要檢舉虛報薪資,可前往國稅局網站下載檢舉書,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若是支領現金,可出具妥善保存的薪資袋或現金簽收條;若透過匯款,則可準備存摺作為證明,備齊所需資料後,就可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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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駐外子公司員工薪水 不能列報母公司費用

2019-05-30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營利事業報稅時注意,長期派駐海外子公司的員工薪資支出,應由海外子公司人事費用支應,不能列在母公司的費用及損失,以免遭國稅局剔除補稅。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說明,營利事業與其所投資的海外子公司,分屬獨立的不同法人主體,兩者會計獨立,國內母公司長期派駐海外子公司人員的薪資,自然應由海外子公司人事費用支應,才符合企業個體慣例及收入與成本、費用配合原則。

 

舉例而言,甲公司列報支付派駐歐洲地區子公司人員的薪資、伙食費及勞、健保費,合計500萬餘元,因子公司並非營利事業的分公司、分支機構、營業所或聯絡處,即使該子公司是由甲公司100%轉投資,性質上仍為獨立法人,營運、財務及會計事項都應各自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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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死亡前兩年贈與 併入遺產課稅

2019-05-30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贈與子女的財產,仍應併入遺產總額申報。

 

國稅局表示,即使在被繼承人死前已經將財產轉售他人,也不例外,都必須列入遺產課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遺贈稅法規定,繼承人在被繼承人死亡時應申報的遺產,除了被繼承人死亡時現存財產外,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贈與財產給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及各順位繼承人配偶等,也都應視為遺產課徵遺產稅,即使轉售出去,只要贈與時點與死亡日期之間未滿兩年,一樣須併入遺產。

 

舉例來說,柯小姐的母親在20175月將名下房屋及土地贈與給她,隨後柯小姐便在2018年底轉售,而母親在20193月過世,此時由於柯小姐受贈到母親死亡期間,未滿兩年,因此這筆房地仍須計入遺產。

 

高雄國稅局進一步表示,柯小姐在20175月受贈的財產,若已繳納贈與稅及土地增值稅,可依遺贈稅法規定,將贈與稅額及土地增值稅額連同利息,自應納遺產稅額內扣抵,以減輕繳納遺產稅負擔,不過扣抵額不得超過贈與財產併計遺產總額後,所增加的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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