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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0524 十七則重點新聞


 0520-0524一週新聞重點

13步驟看懂 你匯回海外資金會被扣多少稅?

2】賣肉羹賺1億逃稅、名醫欠稅數億元罰6萬就解套 立委:縱放惡人

3】提列呆帳 留意年度

4】企業列報薪資支出 兩個注意

5財長:追查金流 能課到營業稅、營所稅

6】百慕達脫離稅務黑名單 KPMG:經濟實質規範待釐清

7】企業提三不 蘇揆:1個月回應 擬取消印花稅

8】百慕達擺脫避稅黑名單 會計師建議這是台商因應上策

9歐盟避稅黑名單 移除百慕達

10豪雨災損減免 別忘了申請

11】爸媽送房子 2招省下千萬贈與稅

12】企業出售股票 三招節稅

1314家境外電商 挹注國庫7.7

14】印花稅一年達百億 財部:存廢先問地方政府意見

15搶著扶養親屬結果要補稅 報稅注意這2

16逾期報稅 不能享兩權益

17陸增值稅降稅兩個月 北京口岸超9千家企業受益

 

13步驟看懂 你匯回海外資金會被扣多少稅?

2019/05/19 中時電子報 編輯、 吳美觀 、文、今周刊、歐陽善玲

在稅負考量下,過去不少台商遠走他鄉,在外拚搏;隨著時光流逝,海外資產逐步累積,此時想要鮭魚返鄉,卻因稅務問題而猶豫不決。日前境外資金匯回草案出爐,專法對台商真的有吸引力?

 

30年前,王董接下了家族製鞋業,當時在事業夥伴鼓勵下,決定與供應商攜手前進中國,將國內生產線移出。他先是在BVI(英屬維京群島)設立了一家公司,接著在中國擴廠,開啟了台灣接單、中國製造,將獲利留在海外的多角貿易經營模式。

 

在王董奮力打拚下,公司營運漸趨穩定,近幾年他也開始交棒,將生活重心逐步移回台灣;「早些年,公司盈餘分配都是匯入我的新加坡帳戶;後來,我在中南美洲成立了一家公司,盈餘分配就繞道,改匯入該公司在台灣的OBU(境外金融中心)帳戶。但這兩年各國資訊交換、查稅問題浮現,過去累積的海外資產,現在真不知該怎麼處理才對!」

 

最近,像王董這樣在海外擁有一定資產的台商,內心恐怕相當糾結;主要原因在411日,行政院院會通過《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以下簡稱專法),對過去「藏富於海外」的台商拋出誘因,即「資金兩年內回台,稅率可從優計,若配合政策投資,稅率再減半」優惠,撩撥台商心弦。

 

其實,海外資金回台,未必就一定會被課稅,在搞懂專法草案前,不妨先以財政部針對個人匯回海外資金部分函令,作為檢核的第一步。

 

海外資金匯回未必會課稅!

 

搞懂專法前 先看懂函令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服務部會計師林志翔指出,資金若按照目前既有函令回台,首先會遇到的第一個問題,是「相關證明文件」是否夠完整;「具體文件內容,應包括足以證明資金性質、所得發生時點,若能舉證,就應優先考慮以函令方式回台,最大好處是,匯回的資金用途不受限制。」

 

舉例來說,相關證明文件可否佐證「海外資金構成及來源」。林志翔解釋,匯回的資金若能證明其本質並非所得,而是海外投資本金、減資退還股款、海外借貸或償還債務款項,或海外財產交易本金、存款本金等,只要不屬於「海外所得」資金部分,就無須課稅,不用擔心被追繳。

 

但要是匯回的資金屬於海外所得、境外遺產繼承、贈與,或中國地區來源所得,也不見得就一定會被課稅,必須再往下判斷,「課稅所得若超過七年以上」,過了核課期間,該所得也不用再課稅。

 

例如,王先生想在今年下半年,從個人海外帳戶匯回新台幣一億元,透過會計師協助,梳理出過去9年、各年度投資收益情況。其中,2010年、2011年雖有投資獲利,但因為已過了核課期間7年,就無須再課稅;剩下的7個年度中,再扣掉當年虧損無所得部分,最後只剩下5個年度須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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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賣肉羹賺1億逃稅、名醫欠稅數億元罰6萬就解套 立委:縱放惡人

2019-05-20今周刊【文.許雅綿】

賺錢不想繳稅,逃漏稅的事件層出不窮。過去就曾發生,新北市攤商在傳統市場擺攤賣肉羹、火鍋料,4年賺進上億元,卻被查出逃漏稅2千多萬元。

 

為了躲避追稅,攤商七度遷移戶籍,最後由家人到國稅局繳清欠稅,此事才落幕;另桃園壢新醫院院長張煥禎也被查出,涉嫌逃漏稅5億元,目前該案仍在司法調查中。

 

然而,逃漏稅除了補繳欠稅之外,依照目前法令,似乎無法對惡意逃稅大戶,產生嚇阻的作用。

 

日前就有立委質疑,逃漏稅上千萬、上億元,竟然僅罰6萬元就解套?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就以張煥禎涉嫌逃漏稅5億元為例指出,依現行法令,該案主要有兩種裁罰方式。

 

第一種是刑事罰,按照目前稅捐稽徵法第41條的規定:「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6萬元以下罰金」;第二種則是行政罰,依所得稅法規定,最高可處所漏稅額3倍以下的漏稅罰。

 

不過,基於一事不二罰的原則,且根據行政罰第26條規定,「刑事優先原則」,若經過刑事處罰,稅捐稽徵機關是不能夠對同一行為,再處漏稅罰。

 

也就是說,「若以張煥禎逃稅案為例,假設判刑確定,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依照現行法規定,只要繳罰金,可免除數億元的罰鍰,『根本是在縱放惡意逃稅大戶』,」黃國昌氣憤地說。

 

所以時代力量黨團提案,要求修法將併科罰金額由現行的6萬,改為漏稅額1倍至6倍,此事也因此引發外界關注。

 

在各界討論下,財政部確實也認為有修法必要,因此在5月中旬對外公告,將修正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

 

財政部擬修法加重罰責

 

逃漏稅最重判10年、罰1億!

 

根據財政部公告的修法內容指出,針對提高逃漏稅處罰規定部份,目前共有3個版本。包括:甲案、將現行規定「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6萬元以下罰金」,提高為「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乙案、一樣提高罰金上限至500萬元,但針對逃漏稅額「情節重大」者,處6個月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至於何謂情節重大,則由法官判斷、裁量。

 

丙案則是除了甲案和乙案之外,即除了提高罰金上限至500萬元,且針對逃漏稅額「情節重大」者加重懲罰之外,擴大增訂將消極逃漏稅行為都納入。

 

目前財政部此修正草案處於預告階段,接下來會徵詢專家學者意見,並從3個版本中選出1案,之後送行政院和立法院審議,若順利通過的話,最快下半年就可適用。

 

民眾不小心逃漏稅

 

符合3種狀況不罰

 

或許很多人都有疑問:「有錢人惡意逃漏稅,要吃上官司,那5月報完稅後,才發現有部份所得薪資漏報,對於這類型『不小心逃漏稅』的狀況,也要負刑事責任嗎?」

 

其實,根據國稅局的說法,若民眾完成報稅後,發現有漏報或短報課稅所得時,除了補徵稅款以外,還要處所漏稅額2倍以下的罰鍰。

 

不過若符合以下3種狀況,只會補稅,不會被罰。

 

第一、有向財政資訊中心或稽徵機關,查詢課稅年度所得、扣除額資料,且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稅,但之後才發現有漏報課稅所得,若是漏報的所得,是財政資訊中心或稽徵機關應該提供,但沒有提供資料的話,民眾是不會受罰的。

 

第二、透過綜所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作業,而且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稅,但最後被查到有漏報課稅所得的話,若是稽徵機關應該提供,但沒有提供的所得資料,也是不會受罰的。

 

第三、若民眾的漏報所得金額在25萬元以下,或是所漏的稅額在15千元以下,且沒有夫妻所得分開申報逃漏所得稅〈依規定夫妻雙方都有所得的話,一定要合併申報〉,或是虛報免稅額或扣除額,或以他人名義分散所得之一者,可免予罰緩。

 

不過國稅局強調,如果是故意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的方法逃漏所得稅,就會被移送地檢署依法偵辦,也就是要負相關的刑事責任。

 

整體而言,一般民眾不小心漏報稅,如果在沒有被檢舉之前,或是調查人員還沒調查之前,就自動提出補報且補繳稅款的話,只會加計利息〈每逾2日加徵1%滯納金〉,不會被處以所漏稅額2倍以下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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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列呆帳 留意年度

2019-05-19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客戶積欠貨款超過兩年,經催討仍無法收取時,公司可列報呆帳損失。

 

國稅局提醒,呆帳損失列報需注意年度問題,必須以催收存證函「送達」日為準,而非催收函的「寄送」年度。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指出,營利事業逾期二年未收的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及各項欠款債權,經催收後仍未能收取者,如取具已送達的存證函或催收證明,可列報呆帳損失。

 

舉例來說,甲公司20146月間銷貨給乙公司,乙公司因經營不善無力償還貨款,帳款逾期二年多仍未償還,甲公司因此在20161230日寄發存證函催討貨款,而存證函直到201715日才送達乙公司,此時,甲公司該筆呆帳損失應列報在2017年,而非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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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業列報薪資支出 兩個注意

2019-05-19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營利事業申報所得稅,在列報薪資支出時,有兩大注意。首先,年終獎金列報年度不要搞錯;其次,必須保留支付薪資相關文件,若查獲以人頭虛報薪資,將遭稽徵機關重罰。

 

許多企業在營業年度終了時會發放年終獎金,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公司,年終獎金屬於薪資範圍,在併入列報薪資支出時必須注意歸屬年度。

 

北區國稅局說,曾有某公司考量2016年度經營績效良好,預估將發放較高的績效獎金,就以「預估」發放數列入2016年薪資費用,由於所列薪資較前一年暴增,遭到國稅局盯上,查核後發現,該公司並沒有依預估結果全數發放,遭國稅局調減薪資支出近四千萬,補稅624萬元。

 

描述: 經濟日報提供

 

國稅局表示,公司若是要在當期結算中,以應付款列帳核認,也不是不行,但必須符合三項條件之一:這筆發放獎金必須在公司章程中載明,或股東會預先議決,或公司與員工預先約定應予支付並訂明給付標準。否則,如果在下個年度才決定支付的話,就必須在下年度薪資支出中才可核實認定。

 

除了年終獎金,第二個列報薪資支出應注意的重點是應有雇用事實並保存支付薪資證明文件。

 

台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列報薪資支出,應保存員工薪資收據或簽收名冊,且能證明相關支出確實由公司支應,如由銀行轉帳存入員工帳戶,應保存經銀行蓋章證明的存入清單。

 

國稅局表示,日前曾查到某公司自2014年至2016年間,年年虛報員工甲君的薪資50萬元。國稅局發現,甲君早已曠職,公司也無法提出相關證明,佐證確實有支付薪資,因此剔除該公司所列報的甲君薪資,並補徵稅款加罰。

 

國稅局表示,當事人如果發現自己的薪資遭到浮報,也可自行提出檢舉,並將相關文件檢送國稅局暫緩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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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財長:追查金流 能課到營業稅、營所稅

2019/05/21 工商時報 林昱均

中國大陸騰訊的WeTV在台上架。不過立委質疑,WeTV年收入上億元卻在台無稅籍,財政部難以追稅。對此財長蘇建榮20日回應,WeTV金流是透過平台商管道,財政部可完整課徵營業稅及營所稅。

 

蘇建榮強調,只要是在App StoreGoogle Play用信用卡或是小額支付的電信帳單方式購買數位商品,全數金流都能被追蹤,財政部也將針對此數據計算營收,並要求兩大平台商代替APP業者繳納5%營業稅與20%營所稅。

 

綠營立委施義芳於財政委員會指出,騰訊的WeTV不僅涉及到陸資問題,如果以單次下載產生50元效益而言,如今WeTV上架一周就有50萬個下載人次,預計年收入可能達到上億元規模,但財政部在104家跨境電商稅籍介面卻未涵蓋騰訊。

 

蘇建榮備詢時則回應,我國只要是掛在兩大平台商底下的APP業者,如今其數位金流透明化趨勢下,都能全數追查,也能課到營業稅與營所稅。

 

至於WeTV的陸資背景,蘇建榮認為要由文化部與相關部會討論定案。但是僅就稅負層面來看,財政部認定WeTV尚屬合法繳稅。

 

綠委江永昌指出,WeTV註冊一季費用560元,假設50萬個下載人數中有10%選擇註冊,就有2,800萬元收入規模,財政部應謹慎以對。

 

江永昌也表示,如今各大APP業者掛在平台商之下報稅恐產生帳務差異問題,如果APP業者內部有虧損,則平台商申報時只要標記APP業者分潤較多,然後APP業者用虧損額度減除所得,這樣平台商短漏報了所得、APP業者多報了所得但免繳稅,雙方稅負都會降低。

 

蘇建榮對此則持不同態度,他舉例,平台商就像是數位場域的百貨公司,百貨公司裡面的美食街、服飾店等都是透過百貨公司代為申報營業稅與營所稅,整體金額都可從金流掌握、尚無疑慮,因此他認為不會有少課稅問題。不過,蘇建榮也承諾會多方研究數位商機的課稅方式,以做後續的政策補強、防堵逃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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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百慕達脫離稅務黑名單 KPMG:經濟實質規範待釐清

2019-05-21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即時報導

歐盟經濟和金融事務委員會會議上15日再次更新「稅務不合作名單」(俗稱「黑名單」),將阿魯巴(Aruba)、百慕達(Bermuda)及巴貝多(Barbados)從黑名單中移除。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協理仼之恒表示,歐盟於今年3月公布名單時,卻將已有經濟實質規範立法之百慕達列入「黑名單」,確實引起國際間不少關注。後來經當地政府與歐盟當局的多番溝通及解釋,終於證實為「誤會一場」。

 

百慕達其實早於去年年底已通過經濟實質法令「Economic Substance Regulations 2018 BR 154」,但在本年222日進行第一次增修時,卻錯誤地刪減了對購入無形資產情況的經濟實質要求(third party acquisition and subsequent exploitation of an IP asset)。

 

雖在歐盟提示相關錯誤時,當局已在34日進行修正並重新頒布,可惜已錯過歐盟的評核截止日224日,導致百慕達最終仍落入租稅天堂黑名單兩個多月。

 

任之恒表示,百慕達的經濟實質規範雖然與開曼及BVI等地大致相同,但其明確性仍尚待釐清,例如,雖然當地法令也對於僅用作投資控股的公司(pure equity holding entity)適用較為寬鬆的經濟實質要求,但卻未如開曼及BVI出台後續細則,解釋當中的具體因應,例如可以通過當地的服務供應商協助符合純控股公司的經濟實質要求。

 

此外,百慕達也未有針對「非稅收居民」作出明確豁免的規定,換言之,當地公司即便已在他國或其他地區針對其全部收入繳稅,可能仍需要符合百慕達當地經濟實質要求。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營運長張芷提醒,各地的經濟實質規範勢將持續更新,台商應予持續關注其最新規範,但仍建議台商在因應策略方面還是宜從長治久安角度考量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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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企業提三不 蘇揆:1個月回應 擬取消印花稅

2019-05-21聯合晚報 記者周佑政、程士華/台北報導

工商協進會提長照假、罷工、綠電3議題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21)日率財經部會首長與工商協進會進行早餐會,工商協進會提出三不,不宜新增長照假、罷工不宜由職業工會發起、不宜強制用電大戶買綠電;並要求穩定供電、合理電價。蘇貞昌指示相關部會研議,一個月內提出回應,包括研議取消印花稅。

 

目前政府規定在各項憑證上貼印花,作為地方財源,今年預定徵起109億元,14月實徵40億元。工商協進會認為,印花稅早該隨著營業稅開徵而功成身退。

 

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會後轉述指出,蘇揆於會中裁示,強調產創條例的修訂應以經濟發展優先,賦稅問題次之,讓工商業者感受到十足誠意,業者所重視的印花稅問題也得到實質的進展。

 

蘇貞昌今率領財經部會首長接見林伯豐、工商協進會副理事長蔡明忠、黃教漳,及20多位協進會理監事。針對供電問題,蘇貞昌表示,今明年備用容量率可達15%,備轉容量率10%,充裕供電,足以因應台商回流用電需求,請工商界放心。

 

林伯豐提出16項書面建言,他說,穩定供電應有合理的電價,將核能作為儲備電源,確保綠能轉換過程中不缺電,蘇貞昌宣示的備用容量15%,備載容量10%,「那是我們所期待所希望」,但也不宜強制「用電大戶」來購買綠電。

 

工業區廠商聯合總會理事長秦嘉鴻表示,綠電發展應是全民的責任,無論用電大戶或小戶,都應扛起負擔。

 

林伯豐說,政府也應檢討不合宜稅制,包括取消貨物稅、印花稅、內外股利所得稅率應一致、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海外資金回台優惠稅率減半的擴大適用範圍,修訂產創條例希望增加人才投資。節能與環保設備的投資抵減,提高投資研發的抵減比例。

 

林伯豐特別點名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有關開放壽險業認購預售屋作為自用不動產也很重要,希望顧立雄一併考量。

 

工商協進會特別召開會後記者會進一步說明,林伯豐表示,長照應該是政府的責任,應該讓本勞、外勞薪資脫勾,讓將來中階以上台灣勞工也能雇用外勞來做看護工作,這才應該是最理想的。

 

針對罷工議題,林伯豐表示,近來華航機師與長榮空服員,都是以人數較少職業工會來發動罷工,相對於人數較多的企業工會,其實沒有代表性,應該讓公司、資本家與勞工協商出最有利的政策,來為勞工提高薪資與提高工作環境,而不是放任由職業工會來發起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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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百慕達擺脫避稅黑名單 會計師建議這是台商因應上策

2019-05-21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即時報導

歐盟經濟和金融事務委員會會議於上周再次更新「稅務不合作名單」(黑名單),在既有的15個國家/地區之中,將阿魯巴(Aruba)、百慕達(Bermuda)及巴貝多(Barbados)從黑名單中移除,百慕達、巴貝多改列灰名單。不少台商在百慕達設紙上公司,立即遭制裁的風險暫時解除。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表示,台商常設境外公司的英屬維京群島(BVI)、開曼及百慕達,仍名列歐盟稅務不合作灰名單;薩摩亞則尚在黑名單中。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營運長張芷提醒,各地經濟實質規範勢將持續更新,台商應持續關注最新規範。在因應策略上,建議台商宜從長治久安角度考量為上策。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全球稅務服務會計師曾博昇表示,歐盟黑名單已歷經數次改動,預計未來歐盟仍將依照租稅透明化、公平稅制與執行OECD 防止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BEPS最低標準,監督各國的立法及執行情況。

 

一直未改善的國家或地區,未來恐遭受歐盟執行提高扣繳率、禁止獲得歐盟資金,以及要求揭露更多企業資訊遵循成本等相關制裁措施。

 

歐盟預計今年下半年還會更新名單,並預計自明年起每年固定發布更新名單兩次。可預見許多國家或地區為因應歐盟的監督,會承諾改進並陸續完成立法,以完善相關的稅務或經濟實質相關制度。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協理仼之恒表示,百慕達去年年底已通過掃除紙上公司的「經濟實質法令」,但在今年初進行第一次增修時,誤刪對購入無形資產情況的經濟實質要求,因此被列入「黑名單」,引起國際間關注。百慕達立即進行法案修正並向歐盟多番溝通及解釋,終於證實為「誤會一場」。

 

不過,百慕達仍被列為灰名單,安永會計師事務所表示,主因歐盟對百慕達經濟實質法案現有版本中關於集合投資基金的規範尚有疑慮。

 

任之恒表示,百慕達的經濟實質規範與開曼及BVI等地大致相同,但明確性仍待釐清,例如,純控股公司適用較寬鬆的經濟實質要求,但卻未發佈實施細則,是否可委託在地的服務供應商協助符合要求仍是未知數;非稅務居民是否可豁免也未明確規定。

 

更新後的歐盟不合作黑名單共有12個國家/地區:美屬薩摩亞(American Samoa)、貝里斯(Belize)、多明尼加(Dominica)、斐濟(Fiji)、關島(Guam)、馬紹爾群島(Marshall Islands)、阿曼(Oman)、薩摩亞(Samoa)、千里達 (Trinidad and Tobago)、阿拉伯聯合大公國(United Arab Emirates)、美屬維京群島(US Virgin Islands)、萬那杜(Vanua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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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歐盟避稅黑名單 移除百慕達

2019-05-20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歐盟公布最新一波稅務不合作名單,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20)指出,原有的15個黑名單國家或地區中,有三地「脫黑」,包括百慕達、阿魯巴以及巴貝多。

 

會計師指出,台商投資架構中常見的百慕達雖然被移出黑名單,但仍列為灰名單,必須持續關注。

 

國際反避稅風潮燒到免稅天堂,歐盟經濟和金融事務委員會17日召開會議,並更新稅務不合作黑名單。

 

其中,百慕達在今年3月因為未能即時回應歐盟要求,被列入黑名單,不過在當地政府積極回應下,順利在5月脫離黑名單陰霾,不過仍列於灰名單,歐盟將持續觀察改進情形。

 

此外巴貝多也是自黑名單脫離,進入灰名單;阿魯巴則是一舉從稅務不合作名單移除,已未列於黑名單或灰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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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豪雨災損減免 別忘了申請

2019-05-20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受到對流雲系發展旺盛影響,昨(20)日全台降下豪大雨。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民眾,如果有因此財物受損,記得拍照留下事證,並在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附清單及證明,報請稽徵機關派員勘查,可享有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等減免。

 

北區國稅局表示,所得稅方面,納稅人遭受不可抗力的災害損失,扣除保險賠償及救濟金後的金額,可憑稽徵機關出具的損失證明,在申報綜所稅時列舉扣除,或申報營所稅時列報災害損失費用,即可減稅。

 

描述: 經濟日報提供

 

國稅局表示,如果災區內的工廠或分支機構,與總公司分屬不同縣市,可向所在地國稅局就近申請派員勘查。

 

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規定,災害損失扣除應在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報請稽徵機關派員勘查,未報經稽徵機關派員勘查者,若能提出確實證據證明損失屬實,稽徵機關仍會核實認定,國稅局也會從速、從寬、從簡處理。

 

值得注意的是,綜所稅申報損失總金額如果在15萬元以下,可憑警察機關或村里長(幹事)證明,予以書面審核,免現場勘查;營利事業受損標的物如果有保險,無論金額多寡皆可書面審核,或報備金額500萬元以下者,可檢附照片、財產目錄等相關文件,同樣可採書面審核。

 

營業稅方面,小規模營業人因天然災害遭受損失無法營業者,可向稽徵機關申請准予扣除未營業天數,以實際營業天數查定營業稅。

 

至於受災的貨物稅、菸酒稅廠商,如有已稅貨物或菸酒因天災而消滅,導致無法出售,也可檢具證明文件、損失清單等,向稽徵機關辦理退稅。

 

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申報災害損失,申請稅捐減免或報備,除可親自或以郵寄方式申請外,也可利用電話、傳真及線上申辦等方式,向轄區稽徵機關先行報備,再補填損失清單以便書面審核或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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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爸媽送房子 2招省下千萬贈與稅

2019-05-20聯合晚報 記者游智文、王思涵、王敬慈、曾明皓/製作

擔心子女爭產失和,不少人提前把房子贈與小孩。坊間流傳分割分年贈與方式以節稅,估價師表示,如果子女有一定財力證明,另有兩招更好用,既可節稅,也可省下分割分年移轉的代書費。

 

兩招分別是附有負擔的贈與,以及由小孩貸款以買賣方式移轉房子。和一般贈與相比,北市仁愛路一間市價8000多萬的房子,若採附有負擔贈與,約可省下300萬元稅務規費。和分割分年方式比較,也可省下100多萬稅務規費。

 

描述: 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19/05/20/6/6325297.jpg&x=0&y=0&sw=0&sh=0&exp=3600

 

採用買賣方式省更大,同樣的房子,一般贈與稅費要1500多萬,若符合自用住宅,用買賣只要400多萬,可省一千多萬元。

 

分割分年贈與策略 潛藏代書費、地政規費等支出

 

高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所長陳碧源表示,為了節稅,坊間流傳分割分年贈與方式,將房子產權分割,每年只移轉部分持分,價值控制在每年免稅額之內。

 

陳碧源說,這種方式雖然可省下贈與稅,移轉時間要拉很長,代書費、地政規費、土地增值稅都增加。

 

以實價資料,仁愛路三段一間76坪房子為例,個案屋齡32年、市價8600萬,土地加上房屋公告價值約3019萬元。

 

如用一般贈與,包含土地增值稅、贈與稅等,總稅額約1522萬元。採用分割分年贈與,每年若只移轉220萬價值,得分15年(次)贈與,雖省下贈與稅,但因每次移轉都需代書費,土增稅也會增加,實際稅額約減少170萬。

 

附有負擔贈與方式 貸款資金流向要注意

 

如果採用附有負擔的贈與,父母將房子拿去貸款,再連同房貸一併贈與過戶給子女,不僅可省下贈與稅,也可一次移轉省下稅務規費。以前面例子,稅費約1230萬,比分割分年贈與可多省100多萬。

 

陳碧源表示,父母贈與房子後,可採每年分次贈與現金給子女,幫忙子女繳房貸,但除了合法申報之贈與之外,父母的現金不得流向子女或為其償還貸款,貸款資金則可用於其他理財商品的投資與其他運用。

 

自備款購買+自住宅稅率 幫你省下土增稅

 

如子女財力情況更好,擁有一定自備款,可由子女本身向銀行借款,直接向父母購買,若父母房子適用自用住宅稅率,更可省下大筆土增稅。

 

以仁愛路個案為例,以買賣方式移轉房子,若房子為自用住宅用地,總稅費約428萬元,比起一般贈與1500多萬可省下千萬。

 

若採買賣交易 父母不能作為保證人

 

陳碧源表示,採用買賣方式,通常主要考量父母親所要移轉的一般土地增值稅較高,可透過買賣移轉的方式,並以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申報,以大幅降低土地增值稅。但採買賣方式,子女除必須有一定的財力證明,移轉後的抵押權設定或借款,不能由原先出賣房子的父母作為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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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企業出售股票 三招節稅

2019-05-22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公司出售股票,有三大節稅撇步,包括出售持有滿三年以上股票所得減半計稅、獲配股票股利可以面額計算成本以及前五年交易損失可減除,提醒營利事業在報稅時可多加留意。

 

描述: 經濟日報提供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辦理年度結算申報時,出售股票交易如有獲利,除了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課稅所得額外,還必須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將證券交易所得計入基本所得額。

 

北區國稅局表示,公司在2018年出售國內上市櫃公司股票,今年5月辦理2018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計算應計入基本所得額的證券交易所得時,可留意是否有可節稅,以減輕稅負。

 

首先,為了鼓勵長期投資,公司所出售股票持有期間滿三年以上,在計算當年度證券交易所得時,減除當年度出售滿三年股票交易損失後,餘額如果是正數,則以半數計入基本所得額。

 

國稅局提醒,出售持有未滿三年的股票,則沒有減半優惠。舉例來說,甲公司列報出售證券交易所得4.2億元,在計算基本所得額時,全數減半以2.1億元計入,但國稅局查核發現,其中僅有部分持有滿三年以上,甲公司漏計5,000萬元基本所得額,遭補稅600萬元。

 

其次,出售股票如果有包含國內上市櫃公司所配發的股票股利,在計算證券交易損益時,可以面額計算成本。

 

最後,當年度應計入基本所得額的證券交易所得,可減除前五年經稽徵機關核定的證券交易損失。

 

此外,營利事業如果投資KY公司取得股利及買賣股票所得,課稅規定也不同。公司取得KY公司股利,要併計課營所稅;若出售KY公司股票所得,則免徵所得稅,但須計入基本所得額。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將證券交易所得計入基本所得額,可能會增加營所稅,如果能善用節稅方法,除依法申報外,同時可享有租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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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家境外電商 挹注國庫7.7

2019-05-22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昨(21)表示,境外電商營利事業所得稅方面,目前有14家已報繳,稅額7.76億元。官員表示,光是這14家所報繳稅額,就已經超越去年67家申報的總稅額7.02億元,提醒還未報繳的境外電商,在今年5月底前儘快完成申報。

 

台北國稅局局長許慈美指出,境外電商銷售電子勞務給我國消費者,取得非屬扣繳範圍所得,必須在所得稅申報期間,也就是531日前,辦理營所稅申報及繳納稅款。

 

許慈美表示,距離報稅截止僅剩十天,如境外電商未如期報繳稅款,國稅局將填具滯報通知書,要求境外電商補辦補繳,若遲遲未辦理申報納稅,國稅局可依據應納稅額另徵滯報金、怠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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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印花稅一年達百億 財部:存廢先問地方政府意見

2019-05-21中央社 台北21日電

回應工商業界建議廢除印花稅聲浪,財政部表示,將於1個月內完成檢討,由於印花稅為各地方政府重要財源,每年平均稅收百億以上,近日將先以最速件發函地方政府詢問意見,儘速審慎研議。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與工商協進會會談,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轉述,針對檢討印花稅與加值型營業稅重複課稅問題,蘇揆要求財政部在財政有餘裕及財政紀律的情況下,研議取消,並在1個月內提出作業方式。

 

對此,財政部賦稅署今天說明,印花稅為民國元年起就開徵至今的稅目,原先課徵範圍多達5大類、30種憑證,歷經多次修法,目前僅剩4種憑證在開徵,包括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及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

 

印花稅緣起於荷蘭,開徵目的主要為籌措財源,由於一般買賣行為大多會開立收據憑證,對收據憑證課徵具有簡便稽徵的效果,目前國際間包括日本、新加波、中國、香港、英國等,都還在開徵印花稅。

 

賦稅署指出,印花稅主要是針對交易憑證課稅,並非銷售或買賣行為本身,原則上沒有與營業稅重複課徵的問題,但既然工商團體提出這樣的建議,認為印花稅已是不合時宜稅目,將會儘速檢討存廢與否。

 

不過,根據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印花稅稅收100%屬於直轄市及縣市財源,若因修法造成印花稅收減少,中央政府必須籌妥替代財源;也就是說,印花稅退場,必須有配套,找出籌措這百億財源缺口的新方式。

 

賦稅署統計,2015年至2018年平均每年印花稅規模都在新台幣100億元左右,是地方重要財源,若要廢止,一定要先徵詢地方政府意見,作為研議政策的參考,避免影響地方財政;預計近日就會發函給各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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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搶著扶養親屬結果要補稅 報稅注意這2

2019-05-23聯合晚報 記者徐碧華、李彥民/製作

一名報稅人申報扶養姑母被中區國稅局剔除補稅,納稅人不服,提示里長出具的證明書,證明有扶養的事實,但國稅局認為里長的證辭仍不夠力,駁回復查申請。官員說,里長的證明或切結書只能說明納稅人對姑母有金錢上的資助,但這屬於「親情關懷」,不能證明姑母是由侄兒扶養。

 

納稅人是去年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列報扶養姑母。同年,姑母的兒子並沒有申報扶養。國稅局官員說,顯然是把免稅額讓給適用高稅率的人用。

 

首要條件 要看扶養順位

 

    相同順位→父母免稅額由大兒子報、二兒子不報。

 

    不同順位→姑母兒子有所得,但免稅額由姪兒申報。

 

國稅局官員說:「不是協調出來由某人申報、其他人不報,國稅局就會認定。」同一扶養順位者,這樣的協調是有效的,例如爸媽的免稅額由大兒子報,二兒子不報。但不同順位者,國稅局就會衡量。

 

官員說:「民法規定的扶養順位還是首要的認定標準。」國稅局查到這位姑母的兒子有所得,有足夠的能力扶養他的媽媽。在這種情況下,即便兒子沒有申報扶養,國稅局仍認定這位姑母是由兒子扶養。

 

沒同住 里長出具證明書也沒用

 

況且,姑母並沒有跟納稅人同住,官員說,依規定,「具備家長家屬關係並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一家之要件,且須負有法定扶養義務並確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始能列報。」依此條件,即便姑母的兒子沒有能力扶養,納稅人提示里長出具的證明書,證明有扶養的事實,國稅局也不能認定納稅人的列報。

 

沒有罰則 也可補申報

 

官員指出,姑母的免稅額被剔除,納稅人只是被補稅而已,不會被罰款。而姑母的免稅額也不會因而浪費,姑母的兒子可以用補申報的方式,列報媽媽為扶養親屬,國稅局會退給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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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逾期報稅 不能享兩權益

2019-05-23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所得稅申報進入倒數,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納稅人把握最後申報期間,如果沒有如期申報綜合所得稅,有兩大權益將受到影響。

 

首先,綜所稅結算申報期限截止後,將無法臨櫃或網路查調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只能採人工方式逐一填寫申報書;適用稅額試算事件,也無法以線上登錄、掃描QRcode或電話語音等便利方式確認,僅能以書面或臨櫃確認,不受理跨區收件。

 

其次,納稅人依據查詢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準時透過網路報繳綜所稅,若最後國稅局核定有漏報所得,屬國稅局應提供而未提供資料時,只需補稅,免予處罰,但若沒有如期申報,將無法適用免罰規定。

 

台北國稅局表示,531日所得稅結算申報截止日當天,各分局、稽徵所都延長服務至晚上7時。

 

採用網路申報者,應將申報資料在53124時前上傳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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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陸增值稅降稅兩個月 北京口岸超9千家企業受益

2019/05/23 旺報 林汪靜

據陸媒報導,自41日起,大陸實施進口增值稅減稅政策,截至521日,北京海關共計為9018家企業減徵增值稅13.09億(人民幣,下同)。

 

按照進口增值稅減稅政策,進口貨物原適用16%增值稅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增值稅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

 

瑞鋼聯集團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降低進口增值稅有助於貿易企業流轉環節減負,降低企業的資金壓力,提高資金效率,為擴大進口規模提供相應的基礎,據該公司測算,稅率降低後,企業僅今年就可減少海關增值稅稅費6億多元。

 

而北京海關相關負責人表示,為確保減稅政策落實到位,北京海關努力做好政策實施的各項工作安排,制定應急預案,在通關環節及時準確執行政策,充分利用報關企業管理平台等各種管道,加強對進口企業的宣傳和服務,使廣大企業切實享受到減稅政策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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