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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0111 三十三則重點新聞


 0107-0111一週新聞重點

1】即日17日起向出境旅客徵收1千日圓出境稅

2】財部4 防財團法人成避稅工具

3】小女兒趁媽失智奪父遺產?2個姊姊看不下去

4】自宅用地優惠稅率 繼承人須重新申請

52017綜所稅補稅 16日開徵

6】大陸.資金.對策/年終獎金個稅優惠分析

7】查核常見缺失 營業人慎防短漏開發票

8CRS實施 台商回台上市跨大步

9境外設發貨倉庫 報稅須附會計師簽證

10企業未滿1 按比例算營所稅

11】公設保留地贈與子女 免稅

12】外人購屋自住…可享優稅

13產製應稅貨物…先辦登記

14】新公司報繳營所稅 三步驟

15大陸反避稅效力逐漸發威

16房東VS房客 考驗陸房租抵扣新制

17中美貿易戰 社保警報暫解-陸社保改制延緩 台商暫解警報

18扣繳申報 1月底前完成

19公司向個人借貸 給付利息須扣繳

20新創租稅優惠 四點不漏

21大陸反避稅效力逐漸發威

22企業赴陸 國別報告交換達44

23地價稅大追稅 瞄準這3類土地...

24優惠稅率 土地轉移要重新申請

25旅客自國外攜帶不隨身行李物品 貨物稅徵免比照關稅

26無形資產移轉訂價查核 趨嚴

27慈善團體擬免課所得稅 公益目的支出須達60

28小商家購買營業用貨物 准予扣減進項稅額10

29KPMG:兩岸三地的稅務查核趨勢 重視無形資產

30國際稅務法令趨完備 安侯:台商不可心存僥倖

31未收到扣繳憑單 仍須申報綜所稅

32台商前進越南 留心兩稅事

33資金回台稅不稅? 三招檢視

 

1即日17日起向出境旅客徵收1千日圓出境稅

20190107 中時 黃菁菁

201917日起,自日本出境的旅客不限國籍(含日本人在內),一律徵收11千日圓(約台幣290)的國際觀光旅客稅 (出境稅),未滿2歲的小孩、入境不到24小時便出境的轉機旅客,以及受天候影響不得不在日本逗留的旅客、外國大使及國賓等除外。

 

今後旅客在購買日本機票時,票價之外會自動加進出境稅。現在使用17日以前開票的機票,在7日以後出境者原則上不課稅。

 

日本為了振興觀光而設立觀光立國目標,為了迎接更多訪日外國旅客,希望藉出境稅來確保財源,以加強軟硬體的觀光服務。預估第1年可增加500億日圓(約台幣145億元)的稅收,將用於加速出境手續、縮短出入境時間以及整建觀光地、提供多語解說服務等方面。

 

2018年造訪日本的外國旅客首次突破3千萬人,今後還可能增加。日本設立的觀光立國目標是,至東京奧運舉辦的2020年要讓訪日外國旅客的人數突破4千萬人、旅遊消費額達8兆日圓(約台幣23千多億元)、下榻都市以外的地方之旅客人數達7000萬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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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財部4 防財團法人成避稅工具

20190107 工商時報 呂雪彗、林昱均/台北報導

財政部射四箭修改法規,防堵財團法人成避稅工具!過去一律以公益支出比率達60%就可免稅,未來新法規修正後改採3級制,收入總額1億元以上大型財團法人公益支出須達80%,才可享免稅優惠。

 

值得注意的是,這項「教育文化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修正標準,財政部政次吳自心昨(6)日證實,施行日期將延後1年,自108年上路,1095月報稅時適用。預計行政院近期內可望核定免稅標準分級管理。

 

「財團法人法」即將於2月上路,除了行政管理外,財稅法制也有配套修正,官員說,只有雙管齊下,才能有效管理財團法人,且要從事公益才能享受免稅,以免財團法人成為避稅工具。

 

財政部107年上半年提出「教育文化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修正預告,重點有四,其一財團法人適用免稅標準改採三級制,過去全依公益支出有無60%作為免稅門檻,現改為採「分級管理」,收入總額1億元以上機關團體,與創設目相關公益支出不得低於80%才可免稅;年收5000萬至1億元者,支出不得低於70%;5000萬元以下者公益支出不得低於60%。

 

其二,規範財團法人與捐贈人或其關係人,不得藉相互間交易有利益回流或變相盈餘分配。其三,經主管機關核准外,限縮財團法人不能再購買主要捐贈人及其關係企業股票、公司債,以免財團法人淪為控股單位。

 

第四,擴大規範要求主要捐贈人(含配偶、三等親)及主要捐贈企業(含其董事、監察人、總經理等的配偶及二等親)任該財團法人董監事(或理事)人數不得超過1/3,以削弱家族控股功能。

 

違反這些修法重點者,將失去免稅資格。吳自心表示,原本這項免稅標準修訂要107年要上路,但相關作業行政院尚未核定,不急於上路。另有官員說,為配合「財團法人法」2月上路,免稅標準修正將從108年上路、1095申報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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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女兒趁媽失智奪父遺產?2個姊姊看不下去

20190106 中時電子報 黃眉青/綜合報導

北部地區男子10多年前過世,其妻也在5年多前得失智症,由小女兒擔任監護人照顧,不過婦人的長女和次女去年到國稅局查詢亡父的遺產,發現妹妹獨占父親550萬存款和房產,2名姊姊還指控妹妹對母親照顧不妥當,聲請當媽媽的監護人。

 

判決書指出,婦人老公1998年過世,當時婦人長女及次女將印章證件交給妹妹處理父親後事。而之後婦人小女兒離家出走多年,直到2012年老婦人動手術行動不便,當長女安排母親入住長照中心時,沒想到小女兒突然冒出來,不惜帶人到長照中心鬧事,執意要接母親一起同住,2名姊姊更在去年發現妹妹疑似私自繼承父親550萬元遺產及房子。

 

對於2名姊姊指控私吞遺產,小女兒表示,父親生前就說要把房子送給她,因為當時父親生病所以遲遲沒有過戶給她,後來她就將房子過戶在自己名下,而姊姊們都有分到父親遺產,她沒有獨吞。雖然長女及次女聲稱妹妹照顧母親不周到,但家事調查官實地訪視婦人生活情況,發現小女兒細心照顧母親,婦人也說喜歡與小女兒同住。

 

法官調閱國稅局遺產稅資料,確認婦人丈夫過世時有留下一幢房子,及550萬元存款,小女兒雖然細心照顧母親,卻對父親遺產去向交代不清,法官認為小女兒處理遺產時非公正無私,為避免姊妹紛爭,應該避免小女兒單獨擔任婦人監護人,裁定由次女和小女兒共同監護母親,另外指定長女會同開具財產清冊,監督媽媽財產使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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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自宅用地優惠稅率 繼承人須重新申請

2019-01-06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符合自用住宅規定的土地,其地價稅課徵可適用千分之二最低稅率。地方稅務局提醒,自宅用地的原所有權人死亡後,繼承人必須在當年地價稅開徵40天前申請繼續適用自宅優惠稅率,否則將恢復一般稅率。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適用主體是所有權人,而不是土地本身。因此,當原所有權人死亡,將土地轉移給繼承人,不代表優惠稅率「自動」轉移給繼承人,必須重新向稽徵機關申請,確認是否仍適用優惠稅率。

 

稅局提醒,無論透過繼承、贈與或其他方式取得自用住宅,都必須在當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重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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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7綜所稅補稅 16日開徵

2019-01-06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追稅令到!201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核定補稅案件,將於2019116日開徵,有需要補稅的納稅義務人,必須在125日前繳納完成,否則將加徵滯納金、罰鍰,還會遭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描述: 經濟日報提供

 

財政部各區國稅局表示,2017年綜所稅結算申報核定應補稅案件,已經陸續在去年12月下旬寄發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有收到的納稅人,務必要仔細核對內容,並如期完成繳納。

 

以南區國稅局為例,轄區內此次補稅案件共38,879件,補稅金額合計約3.7億元左右,主要需補稅原因,大多是因為重複列報扶養親屬、短漏報扶養親屬所得、未依規定檢附列舉扣除額相關證明文件、短漏報所得或是稅額計算錯誤。

 

國稅局提醒,如對於補稅稅單有疑義,務必要在規定繳納期限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地所轄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洽詢。

 

而如果確認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內容無誤,必須儘快在繳納截止日前,也就是125日前繳納完成,若逾期繳納稅款,每超過兩日須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逾限繳期限30日仍未繳納,且未申請復查案件,則將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此外,國稅局也指出,納稅人若未辦理綜所稅結算申報,經稽徵機關核定補稅後,就無法再列舉醫藥費、保險費、捐贈、災害損失及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或房屋租金支出等各項扣除額,只能採標準扣除額,提醒納稅人注意。

 

國稅局表示,目前繳稅方式相當多元化,在繳款書背面也都有詳細說明,除原有繳稅管道可選擇,民眾還可利用手機,透過行動支付App,直接掃描繳款書QR-Code行動條碼,以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稅,呼籲收到補稅單的納稅人儘早完成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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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陸.資金.對策/年終獎金個稅優惠分析

2019-01-06 經濟日報 夏嵐(富拉凱資本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銀行部 中國註冊會

 

新舊個人所得稅法在年終獎金的納稅與優惠政策上相銜接,與過去差異不大。

 

農曆年前是企業發放年終獎金的時間段,過去,國稅總局對一年一次的年終獎金有著比平常更優惠的的個人所得稅納稅規定,因此許多人都非常關心在新版個人所得稅法中,年終獎金該如納稅?這部份一直到去年年底的財稅164號文《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才明確爲了稅收政策平穩過渡,稅務總局將給予年終獎金繳納個人所得稅三年過渡,也就是20192020年及2021年年終獎金繳納個稅基本會平移過去優惠政策。

 

一、新政延續舊規

 

一般來說,2018年年終獎金都是在2019年發放時要併入個人綜合所得,這對收入較高的個人來說會直接增加個稅負擔,所以有些台商搶在20181231日發放獎金,但從164號文來看,其實完全不必如此操作,按公司既定計劃進行年終獎發放即可。

 

164號文清楚指出,居民納稅人在20192021年間取得年終獎金的個稅優惠政策與過去完全一致,所以2018年年終獎金不管是在20184季度發放,還是在2019年一月才發放年終獎金,其實個稅的負擔沒有不同。

 

二、新政延續舊規異常區間

 

跟隨著年終獎金優惠政策平移到今天的是,原政策中的許多陷阱也根著平移過來,特別是常聽到的年終獎金的異常區間,也就是年終獎金發得多,但員工實際拿到手的錢卻較少。

 

例如2019年度年終獎金為36,000元,按過去規定須繳納個稅36,000 x 3%=1,080元,員工實際稅後年終獎金收入為34,920元;但只要年終獎金發38,000元,須繳納個稅38,000*10%-210=3,590元,那員工實際取得的稅後年終獎金為34,410元,比起年終獎金36,000元的人,實際取得的稅後年終獎金反而少510元,這正是為什麼企業在給員工發放年終獎金時,須需要注意金額不要落入以下異常區間:

 

136,001元到38,566.67元。

 

2144,001元到160,500元。

 

3300,001元到318,333.33元。

 

4420,001元到447,500元。

 

5660,001元到706,538.46元。

 

6960,001元到1,120,000元。

 

三、新政具有靈活的可選性

 

過渡期內居民納稅人取得的年終獎金,須自行判斷是否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但對某些年度綜合收入低於各項扣除額的人而言,年終獎金併入綜合所得可以節稅。年度綜合收入高於各項扣除額的人,年終獎金選用哪種演算法需仔細測算,單獨計算不一定是最優選項。

 

舉例來說,年度綜合收入扣除各項費用後爲1萬元,年終獎金5萬元,分開計算個人所得稅合計爲5,090元,如果是合併計算,那個稅就爲3,480元。但別以為合併計算就最好,真正最結稅的優惠方案既不單獨計算,也不是合併計算,如果年終獎金發的是3.6萬元,而1.4萬併入綜合所得,則個人所得稅合計爲1,080元,才是最節稅的發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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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查核常見缺失 營業人慎防短漏開發票

20190108 工商時報 林昱均/台北報導

電商、網路商家普及,營業稅選案為財政部查核重點。國稅局官員指出,一般營業人最常見的是雙方以交易淨額開發票,仍為短開發票,而營業人取得股利收入未列入營業稅申報、申報錯誤的扣抵項目都是虛報進項稅額情況。

 

一般而言,營業人如電商在進貨時,必須要獲得進貨廠商的發票,但如果是涉及雙方各有買賣貨物時,不能直接以交易淨額開立單張發票,而是要逐筆開立。另外,如果是商家之間委託代售,開立銷貨收入與佣金支出發票也需個別施行。

 

我國在每年3月往往會啟動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官員認為,營業人最常漏開發票的原因還是在不清楚一般的交易額度計算,即使為單月交易一次結清,還是要逐筆計算開立發票,不能以單一發票。另外,營業人未如實申報或申報錯誤的扣抵銷項稅額也是常見情況。

 

官員舉例,曾有A營業人以委託代銷模式委託B特約加盟門市代銷貨物,A卻以銷貨淨額開立發票向B請款,經查獲短開發票2,700餘萬元,除補稅5%的130餘萬元外,也按照營業稅法第51條罰則裁罰1倍稅額。

 

另外,兼營營業人需如期申報營業稅也是常見錯誤。官員指出,兼營營業人甲先生於2016年度間取得國內、外公司發放之股利收入2,700萬元,卻未依規定申報營業稅、也未調整扣抵比例,因此甲先生被認定為虛報進項稅額190萬元,同樣又被裁罰了1倍金額。

 

而申報進項異常也往往是企業罩門。官員表示,曾有餐飲業營業人申報進項憑證包括廣告服務費、電視節目製作費等,卻因未無法舉證用途,無法被認定為本業相關勞務,因此不得扣抵。

 

官員認為,我國廠商與境外電商往往對營業稅制著墨甚少,但營業稅的罰則卻可以讓店家強制歇業,因此他建議企業如期申報外也得留意申報的近項或發票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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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CRS實施 台商回台上市跨大步

20190108 工商時報 呂淑美/台北報導

金融資訊共同申報準則(CRS)實施,對台商目前的投資架構、營運流程及租稅規劃造成很大的改變,證交所表示,近來券商、會計師及律師等中介機構,對於CRS的實施將可促進台商回台上市的信心明顯增加,並有助台商財務資訊透明化,回台上市進程可望跨大步。

 

證交所上市二部經理施文玲表示,面對全球CRS的浪潮,企業須調整投資架構、資金流程及財稅資訊,以即時因應相關法規變動帶來的風險,正本清源之道即是將企業財務資訊儘早合乎規範及透明化,並走入資本市場,朝永續經營方向前進。

 

最近政府也重視台商資金回流問題,行政院跨部會小組研擬將訂立專法及提供租稅優惠措施,她並呼籲,海外台商應趁此機會,重新檢視自身體質及訂立長期發展目標,並將台灣資本市場納為其日後發展之籌資平台,善用台灣在資金及人才上優勢,邁向企業永續成長之路。

 

施文玲表示,證交所未來將運用全球CRS浪潮,推動海外台商回台上市,主要基於3個理由:

 

一、CRS實施後,可使台商回台投資更有信心,對金融機構申報、應交換金融帳戶的資訊等,皆有規範。

 

二、目前美國有外國賬戶稅收合規法案(FATCA)條款規定公民境外收入需申報,中國也發布「非居民金融帳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 」,對非居民稅務相關金融帳戶資訊進行管理,相信未來全球財務將更加透明化。

 

三、CRS讓金融資訊透明化,一改過往境外投資利潤留存他國的弊病,也可對合併財報編製議題有助益。回台上市台商也應符合資訊透明化而進行架構改革,利用台灣優勢設立在台接單中心,為企業轉型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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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境外設發貨倉庫 報稅須附會計師簽證

20190108 工商時報 林昱均/台北報導

我國電商近年來積極布局海外市場,如網家研擬籌措大東南亞串聯計畫。不過,國稅局官員表示,不管是物流業或是電商產業,只要公司在海外設置發貨倉庫,在申報我國營所稅時應檢附會計師簽證的收入調節表及存貨盤點資料,才能認列其實際營業收入。

 

官員指出,營利事業如果在境外設置發貨倉庫,當貨品從我國出關時,須按照出口報單的價格申報零稅率銷售額,但如果在海外有銷售事實,須請境外當地的合格會計師或我國會計師簽證盤點資料與收入調節表。

 

若無法提出其簽證,其海外所得將會遭調整補稅,最重可按照所得稅法第110條處以所漏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

 

不少台企赴東南亞設立分公司,強勢問鼎當地市場,包括台達電、網家、統一、兆豐金、國泰金,連國營企業中油、台糖、台鹽、台船都逐步布局東南亞市場。

 

然而,物流問題是台企赴東南亞之一大關鍵,涵蓋臉書、阿里巴巴、蝦皮等電商企業會員的無店面同業公會指出,為開拓東協市場,不少電商業者考慮在東南亞設置倉庫,以因應當地消費者下單即時出貨需求。

 

但官員提醒,不論是電商、科技業或是國營企業,只要是設置發貨倉庫在境外,在申報我國營所稅時,不管是申報銷貨數量或是,都必須由會計師簽證才能申報,若未申報或是未檢附簽證而遭查核,則是懲處所漏稅額2倍以下罰鍰。

 

官員也進一步舉例,北區國稅局日前發現A公司在申報103年度營所稅時,未檢附海外倉庫的會計師簽證之收入調節表及存貨盤點資料,所漏稅額約70萬元,即依照罰則要求連補帶罰1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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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企業未滿1 按比例算營所稅

20190108 工商時報 林昱均/台北報導

 

描述: https://img.chinatimes.com/newsphoto/2019-01-08/clipping/656/a12a00_t_01_02.jpg

 

新創公司營運未滿一年,也需繳營所稅。國稅局官員指出,依照我國所得稅法規定,營業未滿一年的企業,在隔年5月申報營利事業所稅時,必須將營運期間所得額按比例換算成全年所得,接著再按照營運月份數占全年比例換算成應繳稅款。

 

所得稅法第40條規定,企業營業期間不滿一年者,其所得需按比例換算成全年收入,再按照月份換算成應繳稅款,而營業期間不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算。依同法第5條規範,企業若全年營利事業所得額在12萬元以下免課營所稅,但如果全年所得在12萬到50萬之間,從20182020年依序適用18%、19%、20%營所稅率,而全年所得在50萬元以上者一律為20%稅率,並且和營利事業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部分之半數擇低適用。

 

官員舉例,假設A新創公司於201841日設立營業,2018年的全年所得為12.6萬元,則視為營運時間為9個月,按比例換算成全年所得應為16.8萬元,已達課稅門檻、適用18%稅率,應繳稅款理應為3.024萬元,但因為已超出16.8萬元超過12萬元部分之半數(2.4萬元),因此擇低適用為2.4萬元。

 

不過,2.4萬元為換算的全年應繳稅款,但A新創公司僅營運9個月,所以仍須按12分之9比例換算成A公司應繳稅款,即為1.8萬元。官員認為,按照比例換算全年所得計稅再用比例換算成應繳稅款,對新創公司或新興事業比較適合且優惠,且企業剛起步多數仍為前期的虧損階段,也能以虧損額度抵減所得,通常企業第一年都無須繳稅。

 

但不具名的新創公司認為,稅制中的比例制換算仍有季節性因素的瑕疵,因企業開業時間一定是選在產品旺季,讓初期營運能較為順利,但如果拿旺季收入去套在淡季之上,也會有膨脹所得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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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公設保留地贈與子女 免稅

2019-01-08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民眾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或既成道路土地,都享有一定的賦稅減免,不過兩者規定不同。國稅局表示,公設保留地因繼承或直系血親贈與而移轉,可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但既成道路土地只可免計入遺產總額,並無贈與稅相關優惠。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所謂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是指都市計畫劃設為道路、港埠、綠地、學校、社教機關、停車場及市場等用地,留待將來由政府取得,而且非私人或團體投資興辦的土地。

 

由於公設地在使用上受到限制,因此政府也給予租稅優惠,無論是因為繼承,或配偶、直系血親間贈與而移轉者,遺產稅、贈與稅都可免徵。

 

不過贈與稅優惠僅限配偶或直系血親,兄弟姊妹或其餘親戚間的贈與,都仍必須課徵贈與稅。

 

至於被繼承人遺產中,若有無償供公眾通行的既成道路土地,也可免計入遺產總額,不過,若該土地屬建造房屋時應保留的法定空地,就不在租稅減免範圍,必須計入遺產,課徵遺產稅。

 

此外,既成道路土地贈與他人時,並不像公設保留地一樣可免徵贈與稅,民眾在申報移轉時記得注意相關規定,以免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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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外人購屋自住…可享優稅

2019-01-08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國際交流頻繁,愈來愈多外籍人士來台落地生根,地方稅務局表示,外籍人士在台購置房地作為自用住宅使用,也可向稽徵機關申請適用地價稅優惠稅率。

 

屏東縣稅務局表示,外籍人士因來台工作或結婚,成為「新台灣人」,並在我國取得土地時,地價稅也一樣可享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地價稅要申請自用住宅稅率,該地就不能有營業及出租行為,且必須在該地辦理完成戶籍登記,不過,外籍人士如果在台尚未取得身分證,無法辦理戶籍登記時,稅務局表示,如外僑居留證上的居留地址,就是持有的房屋所在地時,可視同辦理戶籍登記。外籍人士可檢附外僑居留證及建物證明文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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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產製應稅貨物…先辦登記

2019-01-08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產製貨物稅應稅貨物的廠商,必須在產製前辦妥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並依法納稅,否則將遭國稅局開罰。近期就有產製電烤箱的廠商逃漏貨物稅遭查獲,補稅加罰超過120萬元。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無論是在國內產製或自國外進口應稅貨物,都必須依法課徵貨物稅,且必須辦妥相關登記,廠商必須自行檢視是否有依法納稅,以免受罰。

 

國稅局說,近期透過稅籍資料庫鎖定可疑營業人,並實際前往市面稽查並調帳,就查獲某甲公司逃漏貨物稅事實。

 

據指出,甲公司買進電熱線、不鏽鋼板以及溫控器等材料,自行產製電烤箱,卻沒有依法納稅,最後除了補徵貨物稅之外,更被處以罰鍰,荷包總計失血120餘萬元。

 

國稅局表示,現在各類新型電器產品功能推陳出新,有的甚至單機多功能,跟傳統電器差距很大,在貨物稅徵免認定上也就容易產生爭議。

 

建議廠商如果不確定產製貨物是否需要繳納貨物稅,可以在產製出廠前,先向工廠所在地國稅局申請預先審核,確認後再出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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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新公司報繳營所稅 三步驟

2019-01-08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營利事業每年5月必須報繳所得稅,國稅局提醒,2018年起營所稅率已調整,新設未滿一年公司在計算營所稅時,要先確認適用稅率,再計算全年應納稅額,最後依比例回推實際需報繳稅額,三步驟輕鬆計算應納稅額。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在20182月公告實施,營所稅率自17%調高至20%,但全年課稅所得額在12萬以下者免徵;超過12萬、未超過50萬者,稅率分三年漸進式調高,也就是201818%201919%2020年及往後年度為20%

 

由於稅率調整,國稅局近期接到許多營業人詢問,如果公司是在2018年新設立,實際營業期間未滿一整年,該如何計算應納稅額?

 

國稅局說明,依據稅法規定,營業期間未滿一年者,在計算營所稅時是按比例計算,並以月為單位,營業期間不滿一個月以一月計算,先換算出全年所得額,來決定適用稅率後,再依據比例來計算應納稅額。

 

描述: 經濟日報提供

 

此外,由於稅法也有規定營所稅應納稅額的「天花板」,不可超過營利事業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部分的半數,在計算應納稅額時也必須納入考量。

 

國稅局舉例,甲公司自20184月設立,營業期間自4月至12月,在計算營所稅時,先將九個月的課稅所得額12.6萬元,依比例計算出全年12個月的所得額16.8萬(12.6*12/9=16.8),由於全年所得額不到50萬,但超過12萬,因此適用稅率為18%

 

同時,16.8萬超過12萬部分為4.8萬,依稅法規定,以其半數為應納稅額天花板,也就是全年稅額不得超過2.4萬。

 

因此,甲公司全年課稅所得額16.8萬乘以適用稅率18%,原本全年應納稅額應為30,240元,但因已超過2.4萬,因此採計全年應納稅額時,仍以2.4萬元為準。

 

最後一步驟,就是以全年應納稅額2.4萬,依實際營業期間(九個月)占全年比例來計算實際應納稅額,甲公司必須報繳稅額為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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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大陸反避稅效力逐漸發威

20190109 工商 林昱均

為利大陸台商掌握本年度之中國大陸各項熱門稅務議題,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今(9)日舉辦「中國稅務年會-國際新形勢、稅務新思維:大陸台商機遇與挑戰」論壇。

 

KPMG中國及香港地區全球移轉訂價服務主管合夥人王曉悅指出,中國近年在完善稅收法令及徵收管理的過程中對國際稅收原則的應用及整體趨勢。隨著各項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行動計劃的建議,各國稅務機關均提升資訊透明度及全球稅務合作機制,以達成各地政府資訊交換系統得以實現共用之目的。

 

中國自20166月頒布42號公告引入移轉訂價三層文檔報告架構,目前已經與44個國家啟動了國別報告的資訊交換關係,2017財務年度的國別報告資訊將於2019年進行交換。

 

中國在反避稅稽查上,由於2018年完成國地稅合併,內部機關的資訊共用及聯動調查將更有效率,人員編制上亦趨於完備,包括在各省稅務部門設立「國際稅收管理處」,主要市級稅局設置「國際稅收管理科」,負責反避稅的相關工作,並於北京、江蘇及深圳成立反避稅分局,由超過100名人員從事移轉訂價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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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房東VS房客 考驗陸房租抵扣新制

20190109 旺報 記者龔俊榮/綜合報導

大陸今年起開始實施個所稅房租抵扣新制,不料卻引起房東與房客對抗的戲碼,令官方措手不及,也為這項新制上路蒙上陰影。目前這項議題正在持續發酵,大陸國家稅務總局也立刻出面表態,此事牽涉多部門,仍需要全方位的磋商才行。有稅務機關建議雙方可以進行協商,也有專家認為可以考慮給予部分租金免稅額度,以期順利推動這項新制上路。

 

大陸實施個所稅新制,可以讓納稅人在申報時抵扣一定額度的房租,抵扣金額依不同地區而定,每月從8001500元人民幣等。對房客而言,具有減稅效果。不過這項新制美意最近卻遭遇房東的「抵制」,如果房客執意要申報房租抵扣,房東將會漲房租,這項反制也讓房客傻眼。如今這項新制才正要起步時,卻引來房東與房客的博奕。

 

所得較高一方承擔稅負

 

事實上,這種房東與房客的過招,在台灣也是時有所聞,很多房東並不希望房客申報租金支出,稅捐機關很快就會循線追查到房東漏報房租收入,嚴重的話還會處逃漏稅罰款,如今這種戲碼也可能在大陸上演。

 

目前這項新制才剛在大陸上路,很多施行細則還未完全公布,就引來房東與房客的對壘,似乎超出原先的設想。大陸國家稅務總局官員透露:「此事涉及稅務總局、財政部、住建部等部門,還在研究,並不是稅務總局一家就能決定的。」

 

同時,稅務機關也表示,目前還未全面啟動課徵房租所得稅的計畫,以上海為例,現階段並沒有採取強制繳納房租稅的作法。不過,也有很多地方並沒有言明究竟課不課房租稅的可能性,更讓不少房東緊張。也有稅務人員建議,可由雙方進行協商,由所得較高一方承擔稅負。

 

房租徵稅是大勢所趨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認為,當務之急是相關部門儘早公布過渡性政策,比如對出租房屋租金在一定額度內的收入免稅,從而降低徵納雙方風險,穩定市場上對減稅降費的預期。

 

蘇寧金融研究院宏觀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黃志龍也指出,短期內,稅務機關對房東的房租收入徵收所得稅的可能性不大,一方面是因為當前正處於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的重要時期,對房租收入徵稅將不利於租賃市場的發展,另一方面對房東房租收入進行徵稅,將可能進一步推高租金。但是,長期來看,房東的房租收入作為財產性收入的重要來源,隨著徵稅資訊的不斷完善,對房租收入進行徵稅是大勢所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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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中美貿易戰 社保警報暫解-陸社保改制延緩 台商暫解警報

20190109 旺報 特派員吳泓勳/上海報導

大陸官方拍板2019年企業社保轉由稅務機關徵收,去年引起企業界關注緊張,擔心成本大增甚至面臨追繳。但近日包含北京等多省市宣布暫緩,上海台商透露由於官方著力扶植民營經濟,加上轉換衝擊過大,去年底大陸國家稅務總局已發函地方稅局確定放緩,上海後續也應會比照辦理,這對台商當然是重大利多,總算能鬆口氣、暫時解除警報。

 

上海市台協副會長蔡世明指出,企業社保改由稅局徵收這件事已確定不會改,長期來看台企始終難以避免,暫緩是官方給的過渡期,社保這塊成本未來勢必上升,遲早得因應調整。

 

如實繳社保 成本大增

 

由於大陸啟動國稅地稅改革,規定從201911日起,各項社保轉交稅務部門統一徵收。但過去企業員工社保的短報漏報問題嚴重甚至已是「潛規則」,無論台商或陸企,都有未依實際工資投保的情形。

 

據大陸研究統計,合規企業2017年占比僅24.1%,即便2018年小幅回升,但整體也不到3成,換句話說超過7成在陸企業未依規繳納社保。資深台商評估,如真按實際工資繳納社保,中小企業每人成本預料上漲近千元(人民幣,下同)。考量到企業社保的短報漏報屬於長期遺留問題,從2019年一刀切的轉換恐造成企業衝擊太過劇烈。近日北京、吉林、山西、貴州、湖北、西藏、新疆等7個省市稅務局都先後公告,今年起接手徵收的社保項目,目前還沒涉及企業職工的社會保險費,等同於暫緩實施。

 

港澳台人 將強制投保

 

蔡世明也說,之前外界擔心回溯追繳問題也應可順利過關,稅局說會依2019年從社保局所取得資料進行對照徵收,意思就是不會對照過去的稅務資料,等於變相表態不追究。台商老闆也認為這除減少企業衝擊,也是給社保局面子,否則等於指責多年以來都在打混。

 

另外,雖然目前大陸對港澳台人士就業尚未強制投社保,但稅務機關已有醞釀風聲,這塊遲早會改成強制投保,只是台幹在台如有繳納健保,還有望享受部分扣抵。

 

除了透過放緩社保徵收改制降低企業影響,由於大陸今年經濟面臨下行風險,提出「穩就業」大方向,從中央國務院到地方政府紛紛推出各類企業減負與穩定就業措施。例如上海去年5月就對符合「不減員、少裁員」條件,返還上年繳納失業保險費50%的企業標準,從原來部分類型放寬至所有企業,全年共11.7萬家企業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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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扣繳申報 1月底前完成

20190109 工商時報 林昱均/台北報導

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申報作業已開始,企業須留意。2018年度各類所得的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信託所得申報書,都必須在2019131日前完成申報,以免有短漏報或逾期申報而受罰。

 

每年1月底前,扣繳義務人應針對前一年度的所得及扣繳稅款額持扣繳憑單申報,如果企業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時,扣繳義務人須隨時填發扣繳憑單,並在10日內向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如果是設置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的企業或合作社,同樣也要在每年1月底前,將前一年內分配予股東之股利或社員之盈餘,填具股利憑單申報給各國稅局。如果營利事業或合作社有解散或合併時,應於10日內申報已分配的股利填具股利憑單。

 

至於非我國境內居住者,有應扣繳之各類所得時,扣繳義務人應在10日內將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並開具扣繳憑單。

 

國稅局也提醒,假使企業給付之所得未達到扣繳的起點84,501元,仍然要依照所得稅法第89條申報各類所得免扣繳憑單。

 

舉例而言,若2018年度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利事業每月給付房東1萬元,雖然沒有達到84,501元的起扣點,但仍然要申報。

 

國稅局強調,如果是採用網路申報的企業,可前往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下載申報軟體,並透過所申請的報稅密碼或工商憑證IC卡,完成各類所得資料網路申報。

 

若企業未依限如實申報,將依所得稅法第111條規定處1,500元罰鍰。如果自動補報,在符合相關減免規定的前提下,可免予處罰,不過,如果一年內有相同違章情況達三次以上就無法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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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公司向個人借貸 給付利息須扣繳

2019-01-09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公司向個人借貸資金,雙方在稅務上都有應盡義務。公司方面,給付利息時必須依規定扣繳及申報扣繳憑單;個人方面,收到利息收入也必須併入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報稅。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近期查獲甲公司在2015年因資金需求,向A君借款1,000萬元,並在借貸契約中約定,利息以月息1分計算,也就是年息12%2015年共給付120萬元利息,不過甲公司支付利息時,沒有辦理扣繳,也未據實申報扣繳憑單,A君也沒有將這筆利息收入併入所得計稅。

 

國稅局查獲後,除將該筆120萬元利息所得,計入A2015年綜合所得稅補徵稅額,同時按所漏稅額處以罰鍰;甲公司也因未完成扣繳義務,須補繳未扣稅款12萬元並補報扣繳憑單外,按未扣稅額處三倍以下罰鍰。

 

國稅局表示,公司因資金需求向個人融資,給付利息給所得人時,應依規定辦理扣繳稅款及申報扣免繳憑單;所得人應併入收取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申報課稅,以免因短漏報遭補稅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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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新創租稅優惠 四點不漏

2019-01-09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為扶植新創,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指出,新創事業在創業初期,分別就資金籌措、從事研發、技術流通、留才攬才等方面,政府都有提供租稅優惠,符合規定的新創事業可多加利用,以減輕負擔。

 

新創事業在草創時期相當辛苦,台北國稅局表示,為了鼓勵資金投資新創,依據《產業創新條例》規定,有限合夥創投事業或個人投資我國新創,可享有部分所得免稅,或綜合所得額扣除等租稅優惠,希望吸引資金挹注新創,籌措資金更加容易。

 

描述: 經濟日報提供

 

例如天使投資人租稅優惠就規定,個人投資國內新創初創階段,符合規定者,就投資金額50%限度內,可自持有股份期間屆滿兩年的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金額以300萬元為限。

 

而針對從事研發的新創,也提供研發支出投資抵減稅額或研發支出加倍減除等優惠。

 

舉例來說,產創條例規定,新創事業投資在研發上支出,可就支出金額15%限度內,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或在支出金額10%限度內,自當年度起三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

 

國稅局表示,在技術流通方面,新創事業如以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可適用所得緩課優惠,可以暫緩繳納所得稅,以避免面臨資金缺口的壓力。

 

此外,新創事業若以股票獎酬員工,公司員工可選擇適用緩課優惠,除了透過與員工分享經營成果,凝聚向心力外,也可以達到留才效果。

 

新創事業如果增雇員工或是為員工加薪,符合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規定的話,可以加成自當年度所得額中減除。

 

國稅局呼籲,新創事業如果想要適用產創條例及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相關租稅優惠,必須注意相關規定及資格,以及應檢具文據、申請與所得稅申報程序等,才可順利適用租稅優惠,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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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大陸反避稅效力逐漸發威

20190109 工商 林昱均

為利大陸台商掌握本年度之中國大陸各項熱門稅務議題,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今(9)日舉辦「中國稅務年會-國際新形勢、稅務新思維:大陸台商機遇與挑戰」論壇。

 

KPMG中國及香港地區全球移轉訂價服務主管合夥人王曉悅指出,中國近年在完善稅收法令及徵收管理的過程中對國際稅收原則的應用及整體趨勢。隨著各項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行動計劃的建議,各國稅務機關均提升資訊透明度及全球稅務合作機制,以達成各地政府資訊交換系統得以實現共用之目的。

 

中國自20166月頒布42號公告引入移轉訂價三層文檔報告架構,目前已經與44個國家啟動了國別報告的資訊交換關係,2017財務年度的國別報告資訊將於2019年進行交換。

 

中國在反避稅稽查上,由於2018年完成國地稅合併,內部機關的資訊共用及聯動調查將更有效率,人員編制上亦趨於完備,包括在各省稅務部門設立「國際稅收管理處」,主要市級稅局設置「國際稅收管理科」,負責反避稅的相關工作,並於北京、江蘇及深圳成立反避稅分局,由超過100名人員從事移轉訂價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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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企業赴陸 國別報告交換達44

20190110 工商時報 林昱均/台北報導

 

描述: https://img.chinatimes.com/newsphoto/2019-01-10/clipping/656/a16a00_t_01_02.jpg

 

中國大陸自2016年中頒布移轉訂價稅制,稅務透明化已是趨勢。KPMG安侯建業稅務部投資營運長張芷9日表示,台灣企業、台商在大陸的公司,若其跨國集團合併收入達歐元7.5億元以上,也同樣會被大陸列為國別報告資訊交換範圍。

 

國別報告包括跨國企業集團收入、利潤及稅負於全球之配置情形,與集團成員於所在國從事之營運活動。而大陸已與44國啟動交換程序,也代表在陸台企、台商的企業資訊有可能被交換至大陸租稅協定的44國,包括德國、荷蘭、英國、日本等。

 

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於2013年發布「BEPS行動計畫」,指的是跨國企業利用國際稅收規則的不足,紛紛將總公司設在低稅負國家或地區,甚至有雙重不課稅情況,因此OECD訂定全球反避稅計畫,以免各國政府稅基續遭侵蝕。

 

BEPS行動計畫第13項即為國別報告規範,認定跨國企業若年收入超過歐元7.5億元即為大型公司、須列為反避稅標的,並由母公司或跨國企業指定的子公司向該國財政單位遞交國別報告。

 

目前全球已啟動超過1,900個國別報告雙邊交換協定、74個國家也簽署多邊公約,等於全球超過半數國家已簽署該項反避稅計畫,將自己國內之跨國企業集團收入、稅負等資訊與他國做交換,企業營收與營運活動遭各國政府一覽無遺。

 

除國別報告外,BEPS行動計畫的三層文件還包括集團主檔與本地事業報告,其中集團主檔為跨國企業集團全球經營及移轉訂價政策綜覽,本地事業報告則是營利事業受控交易資訊分析。三層文件皆為各國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TP準則)的查核關鍵,但各國交換的資訊仍以國別報告為主。

 

張芷認為,隨著國際及兩岸三地之間的稅務法令日趨完善,各地對於反避稅要求如移轉訂價政策的合規性都有所提升,台商不能再存有僥倖心態,應及早審視自身稅務情況,以免在申報文件及各國資訊交換的機制下曝露其稅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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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地價稅大追稅 瞄準這3類土地...

2019-01-10 聯合晚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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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大追稅!今年度地價稅清查作業已經陸續展開,地方稅務局指出,包括特別稅率用地、減免稅地以及農業用地變更使用等,都將是清查重點。

 

地價稅開徵日期是在每年的111日,符合土地稅法規定可適用特別稅率或可申請減免地價稅者,其土地所有權人可以依規定在開徵40日前,也就是每年922日前,向稽徵機關提出申請,才可以在當年度適用。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常見的特別稅率用地包括自用住宅及工業用地。在這一波清查當中,自用住宅用地清查重點除了核對房屋有無供營業使用及設立戶籍是否符合條件外,更運用國稅局租賃所得資料查核出租情形,全面清查是否有違規情形。

 

至於工業用地部分,稅務局將查核工廠是否有停工或歇業,及是否遭工業主管機關註銷工廠登記證,或未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

 

此外,針對減免地價稅土地,包括常見的騎樓用地、供公眾通行道路用地、寺廟用地、學校用地等,稅務局則將查核是否有變更使用情形,而導致不符減免標準或要件。

 

以騎樓而言,房屋騎樓如果供公共通行,且沒有做營業或車庫使用,騎樓部分可減免地價稅,但如果稅務局發現,騎樓封閉或是用來營業、賣小吃,或是變成車庫使用,都無法再適用地價稅減免,必須恢復為一般稅率課徵。

 

稅務局提醒,按特別稅率課徵之土地或是減免稅用地,如果有適用原因、事實消滅時,土地所有權人必須在原因發生日起30日內,向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申報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如果遭到稅務局查獲,除了要追補應納稅額,恐怕還得吃上短匿稅額三倍以下罰鍰。

 

此外,農業用地也是稅務局查核重點。稅務局強調,農業用地可申請不課地價稅,但實務上常發現,有農地變更使用,作為違章工廠、資源回收廠、堆置營建廢棄土等非農業使用,或農舍有增建、變更使用等,這些情形都必須依規定恢復課徵地價稅。

 

提醒納稅人,如接獲地價稅改課通知函而有疑問時,千萬不要置之不理,而是要趕緊洽詢所屬稽徵機關承辦人,釐清疑慮並了解相關法令規定,以免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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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優惠稅率 土地轉移要重新申請

2019-01-10 聯合晚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地方稅務局針對地價稅展開大清查,其中,適用優惠稅率的自用住宅被列為查核重點。稅務局提醒納稅人,地價稅優惠的對象是所有權人,而不是土地本身,如果原所有權人因故去世,要記得重新向稽徵機關申請,否則將無法再適用優惠稅率。

 

各地方稅務局陸續展開地價稅查核,不過,部分民眾不是不願意繳稅,而是對於稅法規定不熟悉,導致權益受損。其中,稅務局最常發現,民眾誤以為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後,就可以一直持續下去,即使土地易主也不影響,但實際上這是錯誤觀念。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解釋,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適用主體是所有權人,如果所有權人死亡,土地轉移給繼承人,此時並不會「自動」適用優惠稅率,而是必須重新提出申請,由稽徵機關判斷,是否仍符合適用標準。

 

也就是說,無論是透過繼承、贈與等方式取得土地,都必須在地價稅開徵40日前重新申請,當年度才能繼續適用。

 

此外,自用住宅的優惠稅率適用,必須符合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舉例來說,如果一處自住房地,土地是兒子擁有,地上房屋的所有權人是女兒,母親則設籍在此處,由於女兒跟兒子間屬於旁系血親,不符合土地稅法規定,自然就無法申請享有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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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旅客自國外攜帶不隨身行李物品 貨物稅徵免比照關稅

2019-01-10 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即時報導

為減少爭議,及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財政部發佈最新解釋令,旅客自國外攜帶本人自用及家用的不隨身行李物品,貨物稅將比照關稅課徵,可享2萬元免稅額。官員表示,新規定發佈後,旅客自國外攜帶的「不隨身」行李,貨物稅、關稅及營業稅的規範將一致化。

 

財政部說明,依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相關規定,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免徵關稅範圍,包括隨身及不隨身行李,並以本人自用及家用者為限。

 

又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27條規定,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其營業稅比照關稅徵免,但現行貨物稅稽徵規則第56條規定,旅客自國外攜帶行李物品為貨物稅應稅貨物,其徵免比照關稅徵免規定辦理者,僅以「隨身行李」及郵包為限。

 

財政部表示,考量旅客自國外攜帶「不隨身」行李所涉貨物稅徵免標準,與關稅及營業稅規範不一致,易發生徵納爭議,為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發布解釋令規定旅客自國外攜帶本人自用及家用「不隨身」行李物品,屬貨物稅應稅貨物者,其貨物稅的徵免,比照關稅徵免規定辦理。

 

財政部官員舉例,小民攜帶不隨身自用行李物品一批,其完稅價格為5萬元,因屬不隨身行李,過去於本令發布前,關稅以3萬元(5萬元-關稅免稅額2萬元=3萬元) 計課,貨物稅以完稅價格5萬元加關稅後計課;本令發布後,貨物稅比照關稅徵免規定辦理,即貨物稅以3萬元加關稅後計課。

 

新解釋即日起生效,釋發布時,因正在復查、訴願或行政訴訟程序中等尚未核課確定的案件,均可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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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無形資產移轉訂價查核 趨嚴

2019-01-10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9)日指出,兩岸三地已陸續導入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行動計畫,未來在稅務查核趨勢上,將越來越重視「無形資產」的移轉訂價查核,我國財政部也預計,將在今年針對無形資產訂出較為明確的定義。

 

為了避免跨國企業利用國別間稅制差異與徵管漏洞來逃稅,國際間陸續採取BEPS行動計畫,其中,又以導入移轉訂價三層文據架構最受重視,包括兩岸三地都已導入,不過規定略有不同,台商須釐清執行細節,以免踩到紅線。

 

KPMG中國及香港地區全球移轉訂價服務主管合夥人王曉悅指出,中國大陸是在20166月頒布導入三層文據架構,目前已與44國啟動國別報告資訊交換,2017年財務年度國別報告,也將於今年交換。

 

台灣方面,則是自2017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開始適用,營收達門檻的跨國企業必須在去年底前送交國別報告及主檔報告。

 

KPMG稅務投資部會計師劉中惠指出,導入三層文據可加深稅務機關查核力度,從主檔報告、本地文檔、國別報告三層文據間的一致性,找出具深入查核價值的案件。

 

劉中惠說,除了實體資產、金融資產,未來「無形資產」將會列為查核重點。

 

一般常見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等,不過劉中惠表示,BEPS行動所針對的無形資產定義,未必僅限於一般會計或稅務上所認定,包括市場溢價、甚至經驗豐富的員工,都有可能算是無形資產。

 

劉中惠指出,我國財政部預計今年會針對稅務查核上的無形資產,有較為明確的定義,將參考OECD標準來訂定。

 

劉中惠提醒,企業須謹慎審視財務數據與提出來的移轉訂價文檔,所表達的訊息是否一致,否則將會被稅務機關盯上。對大陸台商而言,近期查核力道越來越強,台商應思考如何調整兩地聘雇等薪資安排,以因應法令變化。

 

描述: 中港台移轉訂價三層文據導入情形 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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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慈善團體擬免課所得稅 公益目的支出須達60

2019-01-10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公益機關團體符合一定條件,可享免所得稅,不過當年度用於與創設目的相關活動支出,不得少於各項收入60%。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若未達60%且結餘款超過50萬元,就必須編列結餘款使用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才可免納所得稅。

 

台北國稅局表示,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享有免稅優惠,這類機關團體本身及附屬組織所得,除銷售貨物或勞務所得外,免納所得稅。機關團體必須妥善保存相關合法憑證以及完備會計紀錄。

 

不過,為了避免「假公益真逃稅」,規定機關團體結算後,支出如未達收入的60%,且結餘款超過50萬元,就必須擬具結餘經費使用計畫,就結餘款編列用於下年度起四年內,與創設目的有關活動支出,申請結餘經費保留使用,核准後才可免內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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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小商家購買營業用貨物 准予扣減進項稅額10

2019-01-10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採用查定計算營業稅額的小規模營業人,如有購買營業上使用的貨物或勞務,取得載有營業稅額的憑證,並依規定申報,可自查定應納稅額中,扣減進項稅額的10%

 

國稅局舉例,甲商號為小規模營業人,201913月經主管稽徵機關查定營業稅額3,600元,並申報符合規定的進項稅額2萬元,因此,應納稅額可扣除2萬元的10%,只須繳納1,600元。

 

國稅局表示,如果進項稅額的10%,比查定稅額還要高,可以在下一期繼續扣抵。

 

國稅局呼籲,按查定課徵營業稅的小規模營業人,在購買貨物或勞務時,要記得索取統一發票,並在規定期限內申報,也就是在1月、4月、7月、10月的5日前,申報當期各月份進項憑證,才可以扣減營業稅查定稅額,如未依規定期限申報,就無法扣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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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KPMG:兩岸三地的稅務查核趨勢 重視無形資產

2019-01-09 聯合報 記者蔡敏姿╱即時報導

針對兩岸三地的稅務查核趨勢,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會計師劉中惠今日表示,各地稅局近年開始越來越重視對無形資產範疇的移轉訂價查核。在移轉訂價範疇中,無形資產的概念未必與會計或一般稅務的認知一致,只要該資產在商業活動上可被控制或擁有,且在非關係企業間使用或移轉會獲得報酬,則需併入分析及考量,比如選址解約或市場溢價。

 

大陸6號公告規定,交易淨利潤法一般適用於不擁有重大價值無形資產企業的關聯交易。劉中惠指出,大陸在移轉訂價分析方法選定上未採用OECD最適方法建議,一旦稅務機關認定關聯企業均對利潤創造有獨特貢獻時,過去單方面從同業利潤水平分析的利潤測試方法,將不再能夠滿足複雜交易的移轉訂價調查。

 

在移轉訂價三層文檔的要求方面,隨著國際及兩岸三地陸續實施,劉中惠提醒,企業宜謹慎審視自身財務數據與移轉訂價文檔所表達的訊息是否一致。除以往的利潤布局外,新的法令變化亦可能為企業帶來挑戰,如大陸在個人所得稅改革及近年外派人員的稅務查核趨勢下,不少台商均思考是否調整「兩地聘僱」等薪資安排,而這些改變也會牽動大陸子公司所承擔的功能及角色,往後的移轉訂價及利潤配置政策便可能需要再行檢視以及修正。

 

KPMG畢馬威中國稅務合夥人鍾國華分享2018年中國的稅務環境發展及法令新知。鍾國華認為,大陸提升稅務查核力度,目的非為加重企業稅負,而是構建更加公平的稅務環境,從而減低標準稅率並釋放稅收紅利,讓需要扶持的企業能夠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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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國際稅務法令趨完備 安侯:台商不可心存僥倖

2019-01-09中央社 台北9日電

安侯建業(KPMG)表示,國際及兩岸三地間的稅務法令日趨完善,各國對企業的稅務遵循要求有所提升,台商不能再存有僥倖心態,應及早審視稅務狀況並適當調整,以避免稅務風險。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今天舉辦「中國稅務年會國際新形勢、稅務新思維:大陸台商機遇與挑戰」,並安排來自中台兩地的中國台商服務團隊分享。

 

KPMG中國及香港地區全球移轉訂價服務主管合夥人王曉悅表示,中國自20166月頒布42號公告引入移轉訂價三層文檔報告架構,目前已經與44個國家啟動國別報告資訊交換。另外,中國近年稅務環境的發展重點,亦從企業延伸至個人範疇,如台商非常關心的共同申報準則(CRS)進程,中國去年9月已經完成第一批資訊交換。

 

對此,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會計師劉中惠提醒,企業應謹慎審視自身財務數據,是否與移轉訂價文檔所表達的訊息一致。

 

她表示,除了以往的利潤布局外,新法令可能為企業帶來挑戰,如中國在個人所得稅改革及近年外派人員的稅務查核趨勢下,不少台商均思考是否調整「兩地聘僱」等薪資安排,而這些改變也會牽動中國子公司所承擔的功能及角色,往後的移轉訂價及利潤配置政策,便可能需要重新檢視以及修正。

 

安侯建業大陸業務發展中心主持會計師陳宗哲分享去年中國資本市場情況表示,AIPO的審批通過率,在去年第一季度下降至43%後,第二季度起已緩慢回升至70%AIPO市場已步入常態化的環境。目前中國監管機構秉持「重質不重量」的態度,每週繼續穩定進行25IPO審查。

 

展望2019,陳宗哲認為,雖然美中貿易摩擦局勢持續緊張,上交所和深交所在募資總額上,仍有機會雄踞全球,這也與中國當地龐大的經濟體量和融資需求一致。

 

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協理任之恒則分享中國台商業務重新布局的稅務考量。他表示,台商以往在中國的投資,多僅從事加工或生產業務,近年來隨著當地成本上漲問題,稅務查核趨勢,以及美中貿易摩擦所衍生額外關稅影響,都令台商喘不過氣,紛紛尋找會計師輔導。

 

任之恒認為,部分台商面臨搬遷與否的困局,主要可能僅聚焦在中美貿易戰議題。但目前中國的發展及稅收優惠的重心,都著重在業務的技術含量及永續性,成本低廉已非中國的優勢,而是其龐大的內銷市場,因此在往後的發展定位上,如能將部分生產功能移轉到其他地區,然後再提升中國的業務定位以及技術含量,順應投資鼓勵與稅收優惠政策的重點而行,才是長遠因應之道。

 

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營運長張芷表示,隨著國際及兩岸間的稅務法令日趨完善,各地對企業的稅務遵循要求及合規性均有所提升,台商不能再存有僥倖心態,若未能及早審視自身稅務狀況並作出適當的調整,便可能在申報文件及各國資訊交換的機制下曝露稅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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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未收到扣繳憑單 仍須申報綜所稅

2019-01-11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申報綜合所得稅是國民義務,不能因為沒有收到扣繳憑單就「賴皮」。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我國綜所稅採自行申報制,只要有所得就要記得報稅,否則有可能因漏報所得吃上罰鍰。

 

近期台北國稅局查核轄區內一對夫妻漏報所得70多萬,遭到補稅並處罰,結果夫妻倆提出復查,主張扣繳單位沒有寄發扣繳憑單,導致漏報所得,希望能夠免予罰鍰。不過,稽徵機關表示,有所得就要依規定報稅,不是等到收到扣繳憑單才必須負起申報義務,且自2014年起,扣繳單位依規定可免填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表示扣繳憑單並非納稅義務產生的必要條件。

 

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必須在每年51日起至531日止,填具結算申報書,向所轄稽徵機關申報上一年度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在結算申報期間,可以電子憑證查詢、下載所得資料或向各地區國稅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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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台商前進越南 留心兩稅事

2019-01-11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美中貿易戰使不少台商調整供應鏈,越南成為熱門選項之一。會計師提醒,移轉訂價查核及租稅優惠適用原則,是進行國際布局時需要注意的兩大稅務問題。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10)日舉辦越南稅務管理策略研討會,資誠國際事務長吳偉臺表示,由於越南勞動力充足及內需市場龐大,且文化生活習慣與台灣接近,成為許多台商投資東協首選。

 

PwC越南會計師湯美漢分析,有別於二、三十年前,現在越南投資環境更為成熟,台商到越南投資,不僅有活躍的台商會可提供協助,當地政府經驗比過去更豐富、態度更開放,吸引外資一窩蜂湧入,他提醒,台商對於當地公司法規及稅務問題要有較為通盤的了解,投資才能一路順暢。

 

資誠全球稅務服務會計師劉欣萍表示,越南在稅務方面跟台灣也有不少相似處,台商要前進越南投資,稅務上首先必須注意當地移轉訂價查核相關規定,提前做好規畫及安排。

 

其次,越南提供外資租稅優惠,包括最長四年課稅所得免稅、九年課稅所得減半的「四免九減半」優惠,雖對於台商而言是利多,但享受優惠的同時並不代表稅務問題不存在,當地稽徵機關仍會不定期查核,是否仍持續符合優惠適用規定。

 

劉欣萍表示,企業進行全球化跨國布局時,要詳盡規畫公司投資架構,並仔細考量境外控股公司的投資策略、定位及對集團整體的稅負影響,建議台商應強化策略性及分析性的投資管理,進行成本效益試算,來決定如何進行價值鏈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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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資金回台稅不稅? 三招檢視

2019-01-11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海外資金匯回是否須課稅?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宋秀玲昨(10)日表示,財政部將發布新解釋令,提升認定一致性,預計透過辨認資金構成性質、區分課稅年度、檢視申報情形等三段流程,分辨匯回資金是否需課稅,讓台商能夠有所依循。

 

貿易戰火下,不少台商計畫鮭魚返鄉,但礙於海外資金回台租稅優惠方案尚未明朗,而處於觀望階段。宋秀玲昨出席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舉辦的「貿易戰未來發展趨勢研討會」時帶來好消息,透露財政部近期將發布新解釋令,透過三階段流程認定匯回資金。

 

描述: 經濟日報/提供

 

宋秀玲表示,「境外資金」不等於「境外所得」,未必涉及課稅,未來個人資金匯回,可依據財政部解釋令,自行辨認匯回資金性質,並提示證明文件供稽徵機關核認。

 

宋秀玲指出,針對個人匯回海外資金,第一階段先「辨認資金構成性質」,是否屬於海外所得。舉例來說,投資本金、借貸款項、存款本金等,不屬於所得,也就無需課徵所得稅。

 

屬於所得的資金則包括營利所得、薪資所得、利息所得、租金及權利金等,就必須進入第二階段「區分課稅年度」。宋秀玲指出,稅捐稽徵法規定核課期間為五年或七年,如果匯回所得已超過核課期間,同樣也無須再繳納所得稅。

 

最後,如果還未超過核課期間,且取得所得年度為我國居住者,就必須進入第三階段「檢視申報情形」,如過去以申報課稅,就免補報;若未申報課稅,就回歸到海外所得基本稅負制課稅,國外已納稅額可在限額內扣抵。

 

宋秀玲表示,為了協助台商回台投資,除了針對海外資金匯回課稅問題發布解釋令外,各地國稅局也已設立諮詢窗口,提供稅務專屬服務,協助台商釐清投資稅務問題。

 

此外,未來也將在符合國際規範下,兼顧洗錢與資恐防制、資金有效管理、租稅公平及經濟穩定發展,研議特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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