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3-0427一週新聞重點:
【1】特留分不足 補價差有方法
【2】遺產分配 不能侵害特留分
【3】財團法人避稅漏洞 財部補破網
【4】欠1499萬 身障成牌照稅黑戶
【5】節稅…盈餘匯回 抓準時機
【6】退稅存入指定帳戶 更便捷
【7】家有老小有房貸 注意節稅小撇步
【8】報稅8大錯誤樣態 這5種最常見小心別犯
【9】節稅就是省錢 會計師提供3種省稅方式
【10】報稅季來了 留意六大改變
【11】房屋稅5月1日報稅 北市20.3萬戶全國獨戶住宅降稅16%
【12】稅改…中小科技廠也叫苦
【13】未考慮雙方財產差異 新版公務員退休金請求權惹議
【14】財團法人免稅 加強規範
【15】《輕鬆報稅系列5-1》-5月報稅季 5大眉角需注意
【16】北市查用水量課房屋稅 民怨搶錢
【17】公益信託 將設支出比率下限
【18】長庚:尊重修法結果
【19】財團法人免稅 將採三級制
【20】訂「王雪紅條款」 法部加快修法
【21】陸版肥咖上路 千億資金急返鄉
【22】直銷進貨逾7.7萬元 須報綜所稅
【23】房屋稅5月1日開徵 國稅局教你節稅
【24】107年房屋稅5月1日開徵 如期繳納免受罰
【25】凱博觀點/留意陸土地使用權限制
【26】洗錢防制私部門模擬考 銀行保險還有銀樓都入列
【27】金管會檢討罰鍰上限 保險業擬提高到三千萬
【28】應對貿易戰 陸增科技業稅收優惠
【29】人頭越多越划算?掌握4個精打細算的報稅眉角
【30】防洗錢 關閉逾5萬OBU帳戶
【31】這四種人身保費 不能列舉扣除抵稅
【32】房屋法拍收益 企業須報稅
【33】獲理賠醫藥費 不得申報扣除
【34】北市房屋稅收 近10年首見減少
【35】繳房屋稅8管道 你選對了嗎?
【36】正大稅務專欄-固定資產折舊提列原則
【37】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新增優惠措施
【38】所得稅資料查詢 今起開放
【39】對運動員捐贈 可列舉扣除
【40】申報綜所稅 別犯四錯誤
【41】要報稅了 是否適用稅額試算?怎麼申報看這裡
【42】4月27日起 可查所得及扣除額
【43】財部:今年報稅三個小確幸 五項租稅優惠
【44】綜所稅5月1日起申報 明天開放查調所得資料
【1】特留分不足 補價差有方法
2018年04月23日 工商時報 黃惠聆/台北報導
父母親目前還是可以利用遺囑將身後特定財產指名給特定子女,但要留意特留分問題,如果依遺囑分配的財產價值有落差且侵害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時,法界專家表示,未取得相當於特留分財產價值的繼承人,可以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請求以現金找補與特留分財產價值的價差。
創拓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林家如表示,只要依遺囑所取得的遺產,沒有侵害到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即可不必補價差。
假設有2位子女繼承父親的遺產1棟3,000萬房子和現金500萬元。依父親的遺囑內容,兒子分到房子及現金100萬元,女兒分到現金400萬元,但依照民法女兒可以跟兒子均分父親的遺產,故女兒的應繼分為遺產的二分之一,可繼承相當於1,750萬元價值的遺產,其特留分則為應繼分的一半,即女兒至少應取得875萬元,因此,若女兒對遺囑的遺產分配有意見,主張繼承權受侵害,這位兒子應補475萬元給女兒作補償。
承接上一個例子,如果該名父親過世前2年又續弦,但是該名父親的遺囑早在10年前就已立好,父親也沒有再修改遺囑,此時繼母跟兩名子女可以分得多少錢?誰的特留分會被侵害而可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
林家如指出,以上述例子來看,如果父親跟繼母間沒有特別約定夫妻財產制,而且父親過世時,繼母的婚後財產少於父親,那麼繼母此時除了可以先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先取得夫妻雙方婚後財產差額的一半,再以繼承人的身分,跟繼子女共同均分該父親的遺產。
假設該父親遺留的3,000萬房子跟500萬元現金均為婚後財產,而繼母的婚後財產則有2,500萬元,那麼繼母可以先依「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請求從該父親的婚後財產分配500萬元,即(3,500萬-2,500萬)/2,再以繼承人身分和繼子女均分價值3,000萬元的遺產。由於該父親的遺囑將3,000萬房子分給兒子,侵害了繼母跟女兒的特留分,兩位的特留分為應繼分的一半,即500萬,故依遺囑分到房子的兒子,須分別找補各500萬元給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的繼母跟女兒。
TOP
【2】遺產分配 不能侵害特留分
2018年04月23日 工商時報 黃惠聆/台北報導
兄弟姐妹為爭遺產鬩牆之事時有所聞,法界人士表示,雖然遺產可以愛給誰就給誰,但不能侵害特留分。
近期一新聞即是北市有一婦人在10年前立好遺囑,因長子忤逆、對父母親態度惡劣,因此,立遺囑長子不得繼承遺產,並將所有遺產讓另一孩子繼承,長子得知後即以母親失智為由提起遺囑無效訴訟,不過由於該遺囑已經過公證人認證,法院判決長子敗訴。
而法官在判決書上也有載明該長子若認為特留分受到侵害,「應於繼承開始後,提起確認繼承權存在,或主張行使特留分扣減權解決。」
這起訴訟可以分為二部份,一是遺囑效力。二、遺產分配。創拓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林家如表示,在作遺產分配時,最重要是在留意特留分。不可否認,即使都是自己的骨肉,仍會有特別鍾愛或者偏愛的子女,希望可以多分一點給他們,但不管如何分配,都不要侵害到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如果遺囑有侵害到特留分的部份,並不意味這一份遺囑失效,而是其他繼承人可以因繼承權被侵害,其他繼承人得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
林家如表示,在民法上對於「特留分」有明確的規定,依照關係親疏,特留分規定大不同,如直系血親卑、父母以及配偶等特留分都其應繼分二分之一;至於兄弟姊妹和祖父母等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舉例來說,1位先生過世,留下太太和2位子女,應繼分是太太和2位子女是均分先生的財產。然而在此之前要先考慮到「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如果先生的婚後財產多於太太婚後財產的話,太太有一個和繼承不一樣的權利是基於夫妻身份而來「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這和繼承權是分開來的,而不是先生過世之後太太可以先拿走先生一半的遺產,正確的說法是太太可以得到先生和太太財產差額的一半。
如果先生和太太沒有約定特別的財產制,而是採法定財產制,該位先生的婚後財產是2,000萬元,太太是1,500萬元,差額是500萬元,太太即可以先取得250萬元之後剩下的遺產,才由太太和2名子女均分。假設太太的婚後財產比先生多時,那麼太太就沒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先生過世之後的財產則由太太和2名子女均分。
林家如進一步指出,要特別留意的是繼承回復請求權有時間的限制,依民法第1146條規定,當知道被侵害之時起算若2年間不行使,該請求權就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10年者沒有請求也同樣就失去效力。
TOP
【3】財團法人避稅漏洞 財部補破網
2018年04月23日 工商 劉懿慧
為避免財團法人成為避稅工具,財政部檢討慈善機關團體及公益信託的租稅優惠,除了修正所得稅法刪除機關團體獲配股利不計入所得額課稅規定外,包括禁止財團法人回購捐贈事業股票、訂定大型財團法人公益支出三級比率等。
此外,關係人擔任機關團體董監事,不可超過全體董監事人數的三分之一。
財政部今(23)赴財委會,就「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及公益信託之租稅優惠規定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財政部表示,為提升民間從事公益活動誘因,鼓勵個人或營利事業參與公益活動,只要符合一定要件的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或公益信託,都能有適度的租稅減免優惠。
官員指出,近來有外界反應,部分機關團體涉有關係人交易、投資股票成為集團控股機構,或未積極從事創設目的活動等,或是部分公益信託財產規模龐大,但每年用於公益活動支出占信託財產的比率極微的情形。
因此,財政部檢討修正相關規定,在機關團體的部分,為防杜機關團體與其捐贈事業的股東或關係人,有不當利益輸送或成為集團控股機構,規範機關團體與捐贈人或其關係人的交易不可低於市價,且不可回購捐贈事業股票。
此外,營利事業主要捐贈人及關係人,若要擔任機關團體董監事,不可超過全體董監事人數三分之一;當年度機關團體收入總額1億元以上者,與創設目的有關的支出,不得低於收入的80%;5,000萬元以上、未達1億元者,不可低於70%;未達5,000萬元者,不可低於60%。
公益信託部分,財政部建議,應明定公益信託相關監督及管理規範,包括增訂信託財產總額,或當年度收入總額達一定金額的公益信託,其財務報表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及每年從事公益活動支出的最低百分比等,以強化公益信託的治理。
TOP
【4】欠1499萬 身障成牌照稅黑戶
2018年04月23日 中國時報 甘嘉雯/桃園報導
目前正開徵汽車牌照稅,身障族群使用車輛自2015年4月1日起,不再當然全額免徵牌照稅,而是改採限額免稅或差額課稅,因此出現課稅「黑戶」。桃園市地方稅務局清查,2017年相關補徵稅額達1499萬,原因與申請身障者亡故、障別條件消失及家屬不知修法有關。
依《使用牌照稅法》免徵牌照稅規定,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且有駕照者以1輛為限。無駕照者,其本人、配偶或同戶籍二親等內親屬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車輛,以1輛為限,但有相關排氣量及電動車馬力限制,超過部分不予免徵。
家屬不知修法
桃園市地方稅務局統計,去年身心障礙者使用車輛牌照稅補徵稅額達1499萬,追究原因與身障者亡故、障別條件消失,家屬不知道修法因而欠稅。為此,桃園市議員謝彰文要求稅務局要加強宣導,以免弱勢族群因不知法而被罰。
謝彰文說,相較於弱勢身障者稅金遭追繳,桃園市有鉅額欠稅列管7件,金額達1億2566萬,稅務單位對小額欠稅戶窮追猛打,卻縱容欠稅大戶,會造成社會觀感不佳。
議員批 課稅要公平
地方稅務局表示,鉅額欠稅戶都有去追查,今年也針對積欠停車費者與執行署、交通局等單位配合,若發現車輛則查扣清查費用。對於弱勢族群牌照稅課徵,也會加強宣導。
謝彰文說,比較2016與2017新增欠稅業務,清理率分別為97.12%及98.93%,稅務局追繳執行率值得肯定,但還是希望稅務課徵要公平,不要拿大炮打小鳥。
TOP
【5】節稅…盈餘匯回 抓準時機
2018-04-23經濟日報 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因應股利稅改所得稅制大調整,今年起營所稅調高3個百分點,從17%提高到20%。資深會計師表示,全體企業獲利都會受到營所稅調高的影響,企業匯回海外盈餘,也要考慮稅制變動,可採三招因應。
企業全球布局,但只要海外盈餘不匯回,就不用課稅。資深會計師表示,企業可能在海外有長期累積未匯回的獲利,過去匯回只要課17%,但過去沒匯回,修法後今年匯回就要課20%。
企業要如何省稅?資深會計師建議,現階段匯回就會有稅,所以第一招就是,非必要不要將盈餘匯回,等有資金運用需求時再匯回,把匯回繳稅的時間盡量往後拖延。
第二招是等到台灣公司虧損再匯回,資深會計師表示,基於盈虧互抵,當台灣公司虧損時,就是海外盈餘匯入的時機。若加計盈餘匯回後,課稅所得額仍為負數,就不用擔心繳稅的問題。
第三招是海外盈餘匯回時機。當企業因併購、處分等因素,而有鉅額證券交易所得的時候,因為企業的證所稅要繳納最低稅負,證所稅很高之時,可能要繳最低稅負,此時將海外盈餘匯回,拉高當年度一般所得,可以此避免被課到最低稅負。
TOP
【6】退稅存入指定帳戶 更便捷
2018-04-23 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一年一度的所得稅報稅即將正式展開,超過600萬戶的納稅義務人,財政部表示,今年報稅,可特別注意包括免稅額與課稅級距金額調高等,與去年不同的部分;國稅局也提醒,盡可能以將退稅款存入指定帳戶的方式辦理退稅;去年以憑證回復確認者,今年可用憑證下載試算通知書等相關內容。
財政部賦稅署本周四(26日)將正式說明今年報稅的主要內容與注意事項。財政部指出,今年報稅除了免稅額調高、課稅級距金額調高之外,還有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調高、基本生活費不課稅、公益出租人每屋每月享1萬元租金收入免稅額度,以及增加綜合所得稅聲明事項表等部分。均會在記者會上說明清楚。
其中最受注意的項目是免稅額的調高。根據財政部說明,個人為8.8萬元、滿70歲以上的個人或受扶養直系親屬為13.2萬元。
國稅局提醒,許多民眾有退稅的需求,如果無法將退稅款存入指定存款帳戶,國稅局將另行寄發通知,填發退稅支票,不會以電話通知納稅義務人至自動提款機前操作兌領退稅款。
另外,2017年以憑證(含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及「健保卡及密碼」)回復確認的納稅義務人,今年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稅額試算服務/106年度稅額試算書表電子檔案下載」,利用憑證下載106年度綜所稅稅額試算通知書及相關書表,國稅局不再寄發紙本。
TOP
【7】家有老小有房貸 注意節稅小撇步
2018-04-22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家族稅務辦公室主持會計師許志文提醒,不同年齡層報稅可善用的相關扣除規定,以減低所得稅;股利稅改方案搭配的各項減稅方案是今年起施行,明年報稅時才適用,今年報稅千萬不要報錯了。
許志文指出,剛出社會的七年級生,所得來源相對單純,利用網路申報可及早拿到退稅款;單身年所得未超過十七點八萬元、夫妻所得未超過卅五點六萬元,因未超過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合計數,可以不用申報所得稅。
六年級生多已經成家立業,因此可能已經開始背負房屋貸款,許志文建議,可善用列舉扣除中的貸款利息及房租費用扣除,每月貸款利息或租屋族租金超過一點五萬元以上,因已超過標準扣除額十八元,可考慮選擇列舉扣除報稅。
五年級生正值壯年,但卻是負擔最沉重的時候,上有高堂老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小孩。許志文表示,可注意納保法生效後新增基本生活費不課稅的規定,或許可以增加扣除額。
五年級生可能也處於小屋換大屋階段,出售不動產如果有利得,許志文提醒,在舊制下通常會讓出售年度所得驟增,導致所得稅適用稅率提高。如果是換屋族,一定要善用重購自用住宅退稅規定。不管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只要買賣登記在二年內、辦妥戶籍登記、符合自用住宅規定且小屋換大屋,可申請退還賣屋的財產利得所得稅。
四年級生已邁入或已準備邁入退休階段,所得多屬利息、股利或金融商品,因所得來源多元,為避免漏報,許志文表示,可申請自然人憑證,以網路查調所得,避免漏報被國稅局連補帶罰。
許志文說,四年級生如家中年邁之雙親因患慢性疾病又行動不便,委託護理之家照護父母親的生活起居所支付看護費,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主張列舉扣除醫藥費用, 但需注意僅限於醫療行為,如果不是醫療行為不能列入。
TOP
【8】報稅8大錯誤樣態 這5種最常見小心別犯
2018-04-22中央社 台北22日電)
5月報稅月進入倒數計時,國稅局整理出報稅8大錯誤樣態,其中又以「保險、捐贈、醫藥、購屋借貸與扶養」為最常見的5項錯誤,提醒民眾注意,以免申報錯誤遭補稅處罰。
每年綜所稅申報期間,常有納稅義務人因不熟悉法令或一時疏忽,而有漏報所得或虛列扣免額的事情發生,國稅局不僅會發單要求納稅義務人補稅,若達處罰標準還會處以罰鍰。為此國稅局整理出常見報稅錯誤類型,主要可分成免稅額、扣除額與財產交易所得3大類、共8種樣態,提醒民眾注意,以免申報錯誤遭補稅處罰。
一、免稅額:
1.虛列配偶免稅額:國稅局官員表示,依稅法規定,配偶須共同申報所得稅,若以其中一人擔任納稅義務人,則可列報配偶免稅額。不過民法採登記制,婚姻關係的存續,是以「登記年度」為準,因此納稅義務人若在課稅年度尚未辦理結婚登記,則該年度不可與配偶合併申報。
例如,小明與小花去年底辦婚宴,但今年一月才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由於登記日在民國107年,因此小明夫妻今年5月報稅時,仍是分開申報,明年申報今年度的所得稅時,則可選擇合併或是分開申報;等到後年申報明年度所得時,則必須合併申報。
2.其他親屬免稅額: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其他親屬,該名親屬須未滿20歲,或滿20歲以上但仍在學,或屬於身心障礙、無謀生能力,同居一家並確實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且必須證明該名親屬的父母(順位在前的扶養義務人)也沒有所得、財產資力,才能列報該名親屬的免稅額。
此外,納稅者、配偶或受扶養兄弟姐妹的教育學費,不可申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而申報扶養滿70歲以上非直系親屬,亦不適用增加50%的免稅額。
二、扣除額:
3.醫藥費與生育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去年所支付的醫藥及生育費,必須是針對身體病痛接受治療而支付的費用,且是在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院支付的費用,才能列報扣除;至於醫美、整形或是坐月子中心的支出費用,就不能列報扣除。
4.捐贈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去年安太歲、點光明燈、寫牌位的費用,都有對價關係,而非捐贈性質,因此也不可以在報稅時列舉扣除。另外,義賣收據也不可申報捐贈列舉扣除額。
5.保險費扣除額:列報保險費扣除額,必須是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的「直系」親屬人身保險費,且其要保人與納稅義務人同一申報戶,才能列報扣除,每人(被保險人)每年扣除數額以新台幣2萬4000元為限,全民健保的保險費則可另計。
6.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列報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應注意不動產須為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名義登記所有,因購屋目的而借款。且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中,至少有一人去年須在該地址辦理戶籍登記,且以一屋為限。此外,房屋租金支出與購屋借款利息,兩者只能擇一列舉扣除。
7.標準扣除額與列舉扣除額只能擇一適用:納稅義務人可根據自身情況,自行選擇採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但若民眾未於期限內報稅,或忘記採列舉扣除額並經稽徵機關視為選定適用標準扣除額者,於稽徵機關核定後,不得再要求變更適用列舉扣除額。
三、財產交易所得:
8.未依實際交易核實申報:此種錯誤常見於民眾去年有房屋買賣的情況。若民眾去年有財產交易所得,應主動蒐集相關買賣契約,以及任何可證明成本費用的單據,依法核實申報,以免遭受補稅處罰。
TOP
【9】節稅就是省錢 會計師提供3種省稅方式
2018-04-22中央社 台北22日電
錢難賺的時代,花錢更要錙銖必較,繳稅也不例外。會計師表示,5月的綜所稅申報雖是國民應盡義務,合法節稅亦是民眾應有權益,畢竟「省稅就是賺錢」。
以下節稅方式可為民眾省下血汗錢。
一、增列扶養親屬
勤業眾信(Deloitte)稅務部協理王瑞鴻表示,不論是剛出社會的小資族新鮮人,或已組成家庭的雙薪家庭,都可透過增列扶養親屬減輕稅負,每多申報一個撫養親屬,可再享有8萬8000元免稅額,若受撫養年滿70歲的直系尊親屬,可再多減除4萬4000元免稅額,可以藉此拉高免稅門檻。
不過,扶養親屬的年齡限制雖已取消,但仍須滿足「共同居住」與「扶養事實」2要件,才能申報扶養。此外,雖子女只要有扶養父母事實,皆可申報扶養,但稅法規定僅能其中一位申報,因此子女間必須先協商,避免為了節稅傷和氣。
二、善用各項扣除額
列舉扣除額包括捐贈、醫藥及生育費、保險費、房貸利息或房租支出等。其中,保險費是最常見的申報項目之一,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費(包括壽險、國民年金、農保、勞保、軍公教保險等),皆可列舉扣除。
安永(EY)稅務服務部協理陳人理提醒,納稅義務人欲列報受扶養親屬的保險費扣除額時,被保險人與要保人須在同一申報戶,且每人每年最多可扣除2.4萬元;四口之家若皆有投保,保險費扣除額上限可達9.6萬元。因此越多家人投保,節稅效益越大;越早投保,也能更早享受節稅好處。
三、夫妻合併申報者,可利用主要所得分開計稅原則
安永(EY)會計師林志翔表示,自民國103年度綜所稅申報起,夫妻各類所得可分開計稅、合併申報,共有5種計算方式,雖然看起來複雜,但只要掌握「主要所得分開計稅」的原則,就能夠化繁為簡,輕鬆申報綜所稅。
林志翔說,夫妻都是受薪階級,且丈夫薪資較高,申報時可採夫妻薪資所得分開報稅,並由丈夫當納稅義務人,享有扶養親屬免稅額與相關扣除額等;若夫妻雙方都屬於高所得,所得也差不多,且所得來源屬於醫師、律師之類的執行業務所得,則可採全部所得分開計稅,節稅效益就會大很多。
林志翔指出,每個家庭的狀況都不一樣,最好還是先經過試算,選擇最省稅的方式申報。且現在國稅局很貼心,只要透過網路申報,系統會自動計算5種計稅方式,並用最有利的方式申報,納稅人其實不用過度擔心。
但他也提醒,不論夫妻選擇哪一種計稅方式,每一申報戶的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上限為27萬元,夫妻不能累計,且超過部分就不能扣除。
TOP
【10】報稅季來了 留意六大改變
2018-04-22 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報稅季開鑼!財政部賦稅署26日將舉行記者會,公布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重要規定及應注意事項,預估報稅戶有630萬戶,可享有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調高小確幸。
今年報稅有六個不同:免稅額調高、課稅級距金額調高、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調高、基本生活費不課稅、公益出租人每屋每月享1萬元租金收入免稅額度、增加綜合所得稅聲明事項表。
一、免稅額調高:個人為8.8萬元、滿70歲以上的個人或受扶養直系親屬為13.2萬元。
二、課稅級距金額調高:54萬元以下適用稅率為5%;超過54萬元、121萬元以下,適用稅率12%;超過121萬元、242萬元以下,適用稅率20%;超過242萬元、453萬元以下,適用稅率30%;超過453萬元、1,031萬元以下,適用稅率40%;超過1,031萬元者,適用稅率45%。
三、基本生活費不課稅:如計算出「基本生活費總額」超過「免稅額、扣除額」,其差額可在綜合所得中扣除。同一申報戶受扶養親屬人數較多者受惠較大。
舉一家五口為例,若先生為薪資所得者,撫養太太及三名未成年子女,家庭基本生活費總額83萬元 (每人16.6萬元),採標準扣除額的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74.8萬元,報稅時得自綜合所總額中減除差額8.2萬元。
四、調高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一次領取者,超過「18萬元X服務年資」金額,才要課稅;分期領取者,全年免稅額調至78.1萬元。
五、「公益出租人」租金收入每屋每月可享1萬元的免稅額。
六、有應揭露事項者,應填具綜合所得稅聲明事項表。
納保法上路後,租稅規避原則不處罰,但稅捐稽徵機關仍可依實質課稅調整補稅,並按應補繳稅款加徵15%滯納金及利息。
納稅者如有應揭露事項者,應將事實及金額另填報「綜合所得稅聲明事項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一併申報。
TOP
【11】房屋稅5月1日報稅 北市20.3萬戶全國獨戶住宅降稅16%
2018-04-21 聯合報 記者周志豪╱即時報導
一年一度房屋稅即將自5月1日開徵,今年起,台北市民在全國僅持有一戶的自用型住宅住戶房屋稅可望降16%優惠,保障台北市自住者自住權利。推動降稅成功的台北市議員陳炳甫表示,市府預估新制上路後有20.3萬戶受惠,減稅戶最多可減3萬元。
陳炳甫指出,過去在房屋稅課徵上,訂立低標後就採「加項」思維,像是台北市近幾年推動的豪宅稅、路段率加徵都是;此外,建築內若有電扶梯、中央空調、游泳池等,更被視為是「奢侈設施」,房屋稅也要加徵。
陳炳甫認為,這二年土地稅與房屋稅大幅增加,民眾收入卻已多年未調升,相對的讓每戶家庭負擔變大。對單純自住自用住宅,或是改採環保、制震建材住宅,政府在房屋稅課徵上也應有「減項」思維,落實稅負公平性,也因此推動調降自住型房屋稅。
回應陳炳甫質詢,台北市不動產評議委員會去年開會,決定將台北市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評定作業要點增列規定,只要所有權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僅登記持有1戶,且供自住使用,房屋稅可折減課稅現值16%,折減額度最高250萬元。
此外,會議也確定刪除設有電扶梯、中央空調、游泳池建物要加徵房屋稅率規定。但陳炳甫主張採環保建材建築也應減稅建議,則未獲同意。
陳炳甫說,過去對房地產持有評價二元,認為沒房的人可憐,有房的人會炒地;實際上多數持有房地產民眾多是自住,對這些民眾在課稅時應予適度保護;但若有民眾將房產拿來投資,就課稅管理,也不用汙名化。
台北市財政局同意表示,現行房屋稅稅率明訂為1.2%至3.6%,自住房屋在全國3戶以內者可享1.2%稅率,雖符合「自住輕稅」原則,但與家戶全國僅設籍持有單1自住住屋相較仍然不足;為保障全國僅持有1戶自住房屋家戶權益,認同房屋稅可更低。
TOP
【12】稅改…中小科技廠也叫苦
2018-04-23經濟日報 記者尹慧中/台北報導
稅改新制今年上路後,對一般老百姓而言,提高四項扣除額是「小確幸」,不過,對於企業而言,不少公司財務長都坦言,今年開始的財報呈現將因應營所稅的提高,會有一段必須重新適應的過程。
據了解,新制不只大企業受影響較大,不少中小型科技廠財務長也相當頭痛,因而密集與會計師溝通。
一名小型科技廠財務主管指出,營所稅對於所得額50萬元以下的企業可分年提高,不過一般上市櫃科技廠很少營業額這麼低,因此等於今年、也就是在新制上路後的第一年,業者就必須開始適應營所稅調升的狀況。
也有電子業財務長提到,新稅率乍看下僅有營所稅增加3個百分點,但其實連動營所稅變化,海外與大陸事業也有朔及既往的壓力,等於說,增加的3個百分點也必須累計過往,計算的工作與母數將較往年更龐大。
TOP
【13】未考慮雙方財產差異 新版公務員退休金請求權惹議
2018-04-23經濟日報 記者吳馥馨採訪整理
作者:吳存富
公務人員年金改革新制今年7月1日上路,根據新版《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結婚超過兩年,離婚配偶可依婚姻所占年資比率,要求二分之一退休金,但此規定不溯及既往,所以施行前已離婚者不適用。
立法的目的在於保障家庭主婦或家庭主夫,他們為家庭辭去工作、照顧老小,離婚後也不一定能找得到工作;但另一方老年有月退俸,而家庭主婦或家庭主夫因無工作,老年僅能仰賴每月幾千元的國民年金,對其相當不公平。所以此次台灣也仿效德國、日本立法,在法令中予以明定。
事實上,《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還未修正前,我國《民法》就已規定,夫妻之間就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本次立法只是將公務員「退休金」明確化,但恐怕也會造成日後爭議。
首先,台灣公務人員裡面,女性可能占很多數,公務員本來是職業保障,結果退休金還被配偶請求,如此公平與否。
再者,目前只有公務人員如此立法,那勞工保險、農民保險、漁民保險的部分呢?
本來在《民法》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制度內,已假設65歲拿到的退休金,是列入分配財產範圍內,只是分配的範圍是財產少的可以向財產多的要「差額的一半」;計算的結果就男女就相等。
但新版公務員退休金的請求權比較特殊的地方是,直接請求分配退休金「當然的」二分之一;也就是沒有先比較誰的財產比較多就直接分配,這樣會有不公平的問題。
實務上,若請求一方是財產少的,就沒有衝突,但若是財產多的一方,例如擔任律師的先生,收入高財產較多,但太太是公務人員,財產較少,雙方離婚時,先生婚後財產比太太多,還可以再請求其二分之一的退休金,操作面顯得很奇怪。
台灣立法技術很多是見樹不見林,修正法令缺乏通盤檢討,以致於將來實務上會出現《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規定,與《民法》操作之間「雙軌制」的爭議。
本次立法雖然是仿效德國、日本等先進國家立法,但這些國家夫妻婚後通常會有一方專心在「家務」上,因有此國情,才有此立法。例如,日本是因熟齡離婚愈來愈多,加上民情是婚後多由女方在家操持家務,保障另一方年金請求權就顯得非常重要。但台灣國情是以「雙薪家庭」為常態,在此情況下,配偶都可以向服公職的一方,要求退休金分配,在特定個案上,爭議就會很大。
另外,儘管立法者已給法官在審理上個案認定空間,若是因為犯罪、家暴等原因離婚,為顯示公平,仿照《民法》法官可以酌減分配退休金的額度,情節嚴重者,法官也可以免除。但也會變成將來每個被請求的一方,就都會來主張「顯失公平」,顯然治絲益棼。
還有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熟齡離婚愈來愈多,所以將來適用法律會愈頻繁,可預見爭議也不在少數。
TOP
【14】財團法人免稅 加強規範
2018-04-23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日將聽取財團法人租稅優惠檢討專題報告,財政部表示,已提出財團法人免稅標準修正草案送交行政院審議,防杜財團法人與其捐贈事業的股東或關係人,不當利益輸送或成為集團控股機構。
主要重點還包括:規範投資主要捐贈人及其關係企業股票的限制,除經主管機關依相關法令核准,不得購買主要捐贈人及其關係企業發行之股票及公司債;規範營利事業主要捐贈人及其關係人擔任財團法人董(理)監事,應納入計算不超過全體董監事人數三分之一的適用範圍。
另外,按財團法人年度收入總額規模分級訂定用在創設目的的支出比率,當年度收入總額未達新台幣5,000萬元、5,000萬元以上未達1億元、1億元以上,支出比率分別為60%、70%、80%。
TOP
【15】《輕鬆報稅系列5-1》-5月報稅季 5大眉角需注意
2018年04月24日 工商時報 劉懿慧
每年五月的報稅季又來了!今年二月稅改新制雖回溯至今年上路,但明年才適用,今年仍使用舊制報稅。但各式扣除額、房屋出租出售、海外所得、股利所得等,項目多又繁雜,要怎麼報最簡單又省稅呢?本報製作報稅系列的教戰守則,讓讀者輕鬆報稅!
5月報稅即將到來,今年的報稅新制有5大不同, 包括免稅額、課稅級距、退職所得課稅門檻的調整,及今年納保法省稅新制,每戶每人有16.6萬元的基本生活費免課稅,另符合公益出租人的房東,也可享有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1萬元優惠,千萬別讓自己權益睡著!
首先是免稅額與課稅級距的調整。由於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計上漲幅度已超過3%,因此免稅額由原本的8.5萬元調高到8.8萬元;滿70歲以上者從12.75萬元調高到13.2萬元。
課稅級距金額部分,54萬元以下適用稅率為5%;54萬至121萬元以下稅率12%;121萬元到242萬元以下稅率20%;242萬元至453萬元以下稅率30%;453萬元到1,031萬元以下稅率40%;超過1,031萬元者適用稅率45%。
今年也調高退職所得課稅門檻,若為一次領取者,退休金總額低於「18萬乘以年資」者,無需繳稅;若高於「18萬乘以年資」、但低於「36.2萬乘以年資」,則以半數為所得額;超過「36.2萬乘以年資」者,以退休金扣除「36.2萬乘以年資」後為所得額。
舉例來說,老王年資為30年,18萬乘以30年為540萬,若老王選擇一次領取,退休金低於540萬則可免稅;退休金若在540萬以上、1,086萬(36.2萬乘以年資30年)以下,以退休金的半數為所得額;若高於1,086萬,則超過1,086萬的部分,都必須作為所得。
倘若是分期領取者,就以全年的領取總額,減除78.1萬後的餘額為所得額。假設老王的退休金是500萬,申請分5年領取,平均1年可以領100萬,因此老王單年度的退職所得額就是100萬減78.1萬後為21.9萬元。
另《納稅者保護法》去年12月底上路,每戶每人在今年報稅時可享有16.6萬元基本生活費免課稅,且「人口數愈多、上班族愈少」則優惠愈大。
以一家五口為例,若先生為薪資所得者,太太為家管,在家扶養三名未成年子女,家庭基本生活費總額83萬元(每人16.6萬×5),採標準扣除額的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74.8萬元,報稅時可自綜合所總額中減除差額8.2萬元,對於家戶受扶養親屬人數較多者受惠較大。
此外,住宅法去年上路,配合相關所得稅減免,愛心房東出租房屋予弱勢者,符合公益出租人資格,該出租房屋今年可按自用住宅稅率1.2%來課徵房屋稅,且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不超過1萬元;又如出租予政府或包租代管業者作為社會住宅之用,出租期間租金所得,可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如未能提具確實證據者,可依租金收入60%計算。
TOP
【16】北市查用水量課房屋稅 民怨搶錢
2018年04月24日 中國時報 張立勳/台北報導
北市稅捐處查獲去年下半年有1萬3000多戶用水量0度,以此認定沒有居住事實,對屋主徵收1倍房屋稅,但有民眾向議員王欣儀陳情,因為平日在桃園上班留宿公司,一周回家次數頂多2次,結果卻被認定是「非自住」,感到相當委屈,王欣儀痛批認定過程草率,市府根本是在搶錢;北市財政局則說,會從寬認定。
非自住 房屋稅差1倍
稅捐處上月陸續寄出函文,告知民眾的住家在去年7月至12月期間,實際用水度數為0度,認定是未實際居住,所以不符自住使用,依照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規定,要把原來1.2%稅率調高成2.4%。
市民呂先生收到函文後傻眼,向王欣儀陳情指出,他買了1間40年的老公寓,因為平日在桃園上班,為了省通勤費用留宿公司,假日就到祖母家照顧生病的祖母,每周大約回家2次,回到家都是倒頭就睡,實際用水度數當然是0,結果房子竟被認定是非自住,實在很委屈。
王欣儀昨在財建部門質詢痛批市府,寧可錯殺一百,不可放過一人,僅採取用水資料認定居住事實,理由太過牽強、薄弱,甚至不讓民眾陳述理由,質疑過程草率,根本是在搶錢。
民代質疑過程草率
此外,議員王閔生也指出,據稅捐處統計有1萬3795戶被調高稅率,1032戶提出申訴後,有419戶核定更正,他懷疑怎麼會有如此高的更正率?不會有人反對租稅正義,但程序正義更重要,不解稅捐處以用水量認定的法源依據為何?
北市財政局長陳志銘回應,財政部認定自住房屋必須要有實際居住,法源沒有問題,用水的使用度數判別是執行方式之一,若住戶提出異議,就會派人到場稽核,只要有家具會從寬認定,不過,王欣儀仍不滿抨擊,從寬認定的範圍又在哪?
TOP
【17】公益信託 將設支出比率下限
2018-04-24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立院財委會昨(23)日通過王榮璋、施義芳和陳賴素美等人臨時提案,要求內政部、衛福部、教育部、文化部、法務部在二周內,將106年度公益信託事務及財產狀況的查核報告送交財委會委員。
立委還特別對前三大公益信託表達關切,包括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恩典社會福利基金信託財產專戶、王長庚社會福利基金(台塑集團)。
多位立委質疑公益信託享有租稅優惠,卻沒有財團法人收入用在創設目的的支出比率限制,財政部長許虞哲表示,財政部主張「信託法」增訂信託財產總額或當年度收入總額達一定金額的公益信託,每年從事公益活動支出的最低百分比,並認為60%應屬合理 。
法務部則透露,修法方向會朝增訂每年從事公益活動支出的最低百分比,至於是按信託財產總額或當年度收入,及最低百分比應為多少,仍待研商。
截至去年底,政府11個部會訂定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已許可成立234個公益信託帳戶,信託財產總額844億5,952萬元。立委蔡易餘認為,信託財產總金額增加快速,從400多億元到750億元,再到844億元。
江永昌指出,財團法人等有規定用於創設目的的支出,不低於基金每年孳息及其他各項收入的60%,唯獨公益信託享有租稅優惠,卻沒有類似限制,為消弭稅制不公,財政部應考慮就公益信託的免稅條件,納入用於創設目的之支出比例限制。
TOP
【18】長庚:尊重修法結果
2018-04-24經濟日報 記者高行/台北報導
對於行政院擬修「長庚條款」,將長庚等大型醫療財團法人從原本的免稅適用標準,回歸到財政部所訂的公益機關、團體免稅適用標準,等於提高免稅門檻,對此長庚回應,尊重未來修改行政命令結果。
未來長庚每年所獲百億元以上股息收入,其與創設目的相符的公益支出必須八成才可以免稅,同時也被禁止回購捐贈事業股票、董監對象關係人也納入規範。
長庚行政中心副主任蘇輝成表示,長庚財團法人儘管由私人捐贈,但以公益為目的,原本就屬公共財,只是透過長庚董事會來監督管理,現在政府要從董事會拿回去,長庚對此沒有意見,只能尊重未來修法結果。
許多大型私人醫院對修法高度憂心,認為長庚條款一旦過關,未來捐贈家族將無法掌控其捐贈事業的公益方向,這和國外鼓勵富人從事公益的作法背道而馳,例如美國的比爾蓋茲基金會,為了其公益事業永續發展,都被賦予自主監督管理的能力。此條款一過,將澆熄富人投入醫療公益的火種。
TOP
【19】財團法人免稅 將採三級制
2018-04-24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財政部長許虞哲昨(23)日表示,防杜財團法人成為集團控股機構,已修改財團法人免稅標準,其中,分三級提高大型財團法人用在創設目的的支出比率,年度收入1億元以上的大型機關團體有144家(占15%)受到影響,如未調高其支出比率就會被課稅。
至於5,000萬元以上未達1億元的機關團體則有53家(占約11%)受到衝擊。
財政部已提出「財團法人免稅標準」修正草案,送行政院審議。預定今年度實施,明年報稅時適用。
許虞哲說,今年2月已修正《所得稅法》刪除財團法人獲配股利不計入所得額課稅規定,自今年1月1日起,財團法人獲配股利或盈餘應計入其所得額,按規定徵、免所得,大型財團法人醫院若未達標準,就會被課稅。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23)日聽取財團法人租稅優惠檢討專題報告,包括立委賴士葆、王榮璋、羅明才、江永昌、黃國昌、蔡易餘等人均表示關切。
黃國昌質疑,一年來,政府相關單位對於如何防止財團法人假公益、支出比例不符合創設目的卻不用繳稅的情況,未提出具體改進作為,仍在「原地踏步」。
許虞哲答覆時指出,已提出財團法人免稅標準四大修正重點,防杜財團法人與其捐贈事業的股東或關係人不當利益輸送或成為集團控股機構,送行政院審查。
首先,許虞哲說,目前財團法人年度收入用在創設目的的支出比率必須達60%,才可以免稅,未來改按年度收入總額規模分三級訂定,當年度收入總額未達新台幣5,000萬元的機關團體,創設目的的支出比率維持現行60%,達標即免稅;5,000萬元以上未達1億元,支出比率提高為70%;1億元以上,則提高為80%。
二是規範財團法人與捐贈人或其關係人不得藉相互間交易而有利益回流或變相盈餘分配情形。
三是規範投資主要捐贈人及其關係企業股票之限制,除經主管機關依相關法令核准,不得購買主要捐贈人及其關係企業發行之股票及公司債。
四是規範營利事業主要捐贈人及其關係人擔任財團法人董 (理)監事,應納入計算不超過全體董監事人數三分之一的適用範圍。
許虞哲說,「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修正草案上月29日已陳報行政院審議。
TOP
【20】訂「王雪紅條款」 法部加快修法
2018-04-24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為防杜社團及財團法人假公益、真避稅,財政部除了取消股利免稅的規定外,也將訂出四道免稅禁令;至於強化公益信託監管,則要由法務部修法。立委批評修法速度太慢,且即使法有規定也形同具文,昨天在立院財委會決議要求內政部、衛福部、教育部等主管機關兩周內交出公益信託查核報告。
長庚集團透過醫療法人進行集團控股,財政部修正「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祭出四大禁令,包括不可利益回流或變相盈餘分配、禁止購買主要捐贈人的股票、捐贈人擔任董(理)監事比例不能超過三分之一,及公益支出比率最高要達百分之八十才免稅,被外界稱為「長庚條款」,等行政院通過後即可施行。
此外,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捐助成立公益信託,但投入公益的部分不成比例,淪為王雪紅的控股中心,信託法有關公益信託強化監管相關修法,則被稱為「王雪紅條款」。法務部官員昨天說,公益信託種類很多,分屬不同主管機關,修法要比照財團法人相關規定,各界意見很多,將積極研議,儘快提出修法。
立院財委會昨天邀請財政部等相關部會,針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及公益信託之租稅優惠規定檢討」進行專案報告,立委王榮璋舉妙天禪師的四家基金會商業投資血本無歸為例,質疑可以用信徒的善款做商業投資嗎?內政部都不管嗎?投資獲利是不是還可以免稅?他說,相較於財團法人,信託法的規定更空泛,加上主管機關消極不查帳,導致公益信託淪為金字塔頂端的富人避稅管道。
據統計,截至去年底共有二三四個公益信託帳戶,信託財產達八四四點六億元,共有十一部會涉及許可及監督;金額最高的是教育部所主管,衛福部主管的公益信託則是數量最多。
立委劉建國質疑,公益信託三年有做一件公益即可,沒有實地查核規範,法規不周全。財委會最後決議,要求內政部等單位於兩周內將去年度公益事務信託事務及財產狀況查核報告,送財委會各委員辦公室。
TOP
【21】陸版肥咖上路 千億資金急返鄉
2018年04月25日 工商時報 魏喬怡/台北報導
陸版肥咖條款(CRS)追稅令上路後,台商資金陸續返鄉,去年匯回金額更出現爆衝。金管會證期局24日公布,去年大陸台商的投資收益匯回達新台幣1,015億元,創下新高。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張振山指出,台商多以股利方式匯回母公司,至於用途則看各公司本身資金需求。
過去由於各國稅制不同,資訊又無法互相流通,富人潛藏不少避稅空間,多半將資產移到海外避稅。但繼美國之後,陸版肥咖條款(CRS全球共同申報準則)也在去年7月啟動,台商也開始出現鮭魚返鄉的資金匯入潮。
據金管會統計,早年大陸台商投資匯回金額僅100多億元,但從2014年、2015年到2016年大陸台商投資匯回金額多落在300~400多億元間,去年匯回金額則爆增到1,015億元。證期局分析,投資收益累計匯回的金額以橡膠工業、電子零組件業匯回金額較大。
儘管匯回資金創新高,但相較前年大陸台商獲利卻呈現減少的趨勢。據統計,去年上市櫃企業大陸投資利益為2,761億元,較前年減少108億元,張振山分析,主要是電子業因蘋果手機新機延後上市加上舊機種出貨量減少。
海外不含大陸地區的台商投資狀況也有減少的現象。據統計,去年投資金額僅有2,601億元,為近三年新低。根據金管會統計,大前年海外不含大陸台商的投資金額為5,318億元、前年為4,281億元。
張振山指出,海外不含大陸地區的上市櫃公司去年獲利較前年增加930億元,在上市公司部分,主要是航運業因本期海運市場佳,價量成長帶動營收成長及成本控制得宜所致,至於上櫃公司主要是半導體業因景氣回溫及晶圓代工先進製程擴產,矽晶圓市場需求增加,帶動價格上漲。
TOP
【22】直銷進貨逾7.7萬元 須報綜所稅
2018年04月25日 工商時報 劉懿慧/台北報導
個人參加多層次傳銷事業(簡稱直銷)銷售商品或勞務,若是全年進貨累計金額超過7.7萬元,就須計算個人營利所得,申報綜所稅。
官員表示,直銷個人可檢附憑證,供國稅局核實認定所賺取的零售利潤,若沒有保存憑證,就依照參考價格計算銷售額,再以一時貿易盈餘的純益率6%核計個人營利所得。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直銷個人有三種所得,第一種是佣金所得,直銷個人通常都會吸收下線,只要下線有商品賣出,就可以抽取佣金所得。
第二是其他所得,通常跟直銷公司進貨達到一定金額,公司都會給予折扣優惠,這個優惠就是其他所得。以上兩種只要有所得,在申報綜所稅時就必須列報。
第三種為營利所得,官員表示,只要每個月進貨超過7.7萬元,就必須申報綜合所得稅。若自己留有憑證,就可以選擇檢附憑證,供國稅局核實認定所賺取的零售利潤;若沒保存憑證,也可以就超過7.7萬元或實際自用的部分,依照進貨資料,按參考價格計算銷售額後,再以一時貿易盈餘的純益率6%核計個人營利所得。
官員舉例,假設甲106年度全年進貨累計金額為50萬元,其中可舉證確供自用的部分為10萬元,全年進貨商品的建議售價為70萬元。
則甲該年度營利所得計算,需先以進貨金額減除自用部分,即是以50萬減除10萬元後,再除以進貨金額50萬,算出非自用率80%,其營利所得的金額就是建議售價70萬乘以非自用率80%後,再乘以一時貿易盈餘純益率6%,共3.36萬元。
TOP
【23】房屋稅5月1日開徵 國稅局教你節稅
2018-04-24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即時報導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如由營業改作住家使用,要記得在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房屋使用情形變更。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指出,房屋稅是依據房屋實際使用情形而適用不同稅率,按月計算稅額,如使用情形變更日期在當月15日以前者,並依規定申請,當月份即可適用變更後的稅率;如變更日期在16日以後,則自次月起適用變更後稅率。
台中市房屋稅的徵收率分別為,供自住住家使用1.2%,非自住住家使用1.5%;供營業使用3%;供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等非營業非住家使用3%。
官員說,納稅人如要節省房屋稅,應在房屋使用情形變更時,及時向房屋所在地稅務機關提出改課申請,以維護自己的租稅權益。
舉例說明,A君所有房屋於今年1月13日由營業變更為自住使用,並向房屋所在地稅務機關申請改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經稅務機關審查後核定自今年1月起適用,房屋稅徵收率由3%降低至1.2%。
TOP
【24】107年房屋稅5月1日開徵 如期繳納免受罰
2018-04-24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即時報導
107年房屋稅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截止,本期開徵的房屋稅所屬課稅期間是106年7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稅額在新台幣2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 (OK)等便利商店繳納。
財政部賦稅署提醒納稅人,逾期繳納稅捐,每逾二日加徵應納稅額1%滯納金,超過30天仍未繳納,除了加徵應納稅額15%的滯納金外,還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民眾務必如期繳納房屋稅,以免受罰。
財政部賦稅署25日將舉行「107年房屋稅開徵宣導記者會」,台北市稅捐處指出,房屋稅繳款書自4月17日起已陸續寄送,納稅義務人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以電話、傳真、網路或親自向該處或所屬13個分處服務櫃檯申請補發。
為了方便民眾繳稅,政府提供多元繳稅管道,除可至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繳納外,可以自動櫃員機、信用卡、活期 (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或透過電話語音、網際網路轉帳繳納稅款。
另外也提供以下更便捷的繳稅方式:
一、行動支付:可利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下載開辦行動支付繳稅業者App(「台灣Pay行動支付」、「t wallet」及「智付寶Pay2go」),完成註冊手續後,直接掃描繳款書上QR-Code 行動條碼帶入繳稅資料,再選擇以金融卡、信用卡或活期帳戶方式,免出門、免辛苦排隊,即可輕鬆繳納房屋稅。
二、至超商列印小白單繳稅:如單筆應納稅額在2萬元以下,可攜帶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就近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 (OK)等便利商店,於多媒體資訊機(Kiosk) 插入憑證確認身分後,可當場列印單筆或多筆房屋稅繳稅的小白單,並直接到便利商店櫃檯繳納。
三、線上查繳稅:可利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直接線上查繳稅款。
台北市稅捐處提醒,已辦理約定由存款帳戶轉帳繳稅的納稅人,應在繳納期間截止日 (5月31日)在帳戶內預留足額的存款,以備提兌。
TOP
【25】凱博觀點/留意陸土地使用權限制
2018-04-25經濟日報 林順興
大陸經濟改革開放後,早期各地方政府為達成招商引資目的常便宜行事,導致許多台商在投資過程中,發生土地使用權取得瑕疵,影響其投資權益。筆者簡要就大陸土地法規解說如下:
大陸土地使用權分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及「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主要分「出讓」和「劃撥」兩種方式。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十三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採取拍賣、招標或者雙方協議的方式。」目前實務上均採取「招、拍、掛」,即招標(國土局公布出讓公告)、拍賣(企業參與競拍)、掛牌(國有土地掛牌公告,公示競拍結果)。
而所謂劃撥是指無償或僅繳納安置或補償等費用後(未繳納出讓金),政府即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交付給使用者的行為,而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劃撥土地的轉讓、出租、抵押須經原批准使用土地的機關批准,乃屬於受限制的權利。
至於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早期許多台商與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簽訂土地使用合同,但依法外商投資企業並不能成為集體土地使用權人。
台商以這種方式取得之土地使用權,因無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而不能進行土地買賣或銀行抵押貸款,容易造成公司營運的擴張受限,或在IPO規劃時受到阻礙。
大陸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不同,可能造成未來轉讓限制,嚴重影響估值,不可不慎!建議客戶取得或出售土地使用權時,應該辨別清楚其差異所在,才不致影響自身應有的權利。
TOP
【26】洗錢防制私部門模擬考 銀行保險還有銀樓都入列
2018-04-25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即時報導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將在今、107年11月對台灣進行第三輪相互評鑑,即新一輪國際評鑑。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自今天(25日)至周五(27日),在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舉行「私部門防制洗錢暨打擊資恐模擬評鑑國際會議」,除針對台灣部分金融保險「私部門」進行模擬評鑑,連「銀樓」都有代表業者受評。
私部門洗錢防制「模擬考」,並非全面評鑑,而是「抽檢」部分公司。今天第一天上、下午各有「台灣人壽、國泰人壽、富邦人壽」、「元大證券、凱基證券、國泰投信、元大期貨」等證券期貨業受評;第二天由「兆豐銀行、中國信託銀行、玉山銀行、星展銀行、中華郵政」等銀行、及電子支付業(歐付寶)受評;第三天由「律師(萬國、理律律師事務所)」、及「會計師(資誠聯合、勤業眾信、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銀樓、不動產業者受評。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上午在立法院財委會答詢時說,他知道今天起,有這個私部門模擬考活動。針對外界關切銀行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防制洗錢議題 ,顧立雄說,銀行已落實對OBU客戶做「盡職調查」,並追查到最終受益人,他說「不管既有的或新客戶,已全部都重洗一遍」,如果有客戶不願回答相關問題「就把(戶頭)關掉」,目前已關掉約20%左右。且若客戶不回答相關洗錢防制問題,顧立雄說,會想辦法要求銀行做風險體檢。
另外,為期3天的私部門防制洗錢暨打擊資恐模擬評鑑國際會議,也邀請到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Richard Chalmers(前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聯合主席)、Rick McDonnell(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創辦人)國際評鑑員來台,希望藉其豐富的實務及國際評鑑經驗,為台灣提出建言,並透過評鑑程序模擬考,以掌握台灣各業別所面臨的洗錢及資恐風險,以檢視政策是否到位,資源是否有效配置,目的是讓台灣能順利通過,確保台灣金融市場受到國際信賴。
TOP
【27】金管會檢討罰鍰上限 保險業擬提高到三千萬
2018-04-25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即時報導
金管會稍早前已透露,擬提高銀行業罰鍰上限到5000萬元。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25日)表示,證券業及保險業罰鍰上限也會提高,保險業最高到3000萬、證券業最高可能拉高到480萬,罰鍰下限應該都維持不變。
民進黨立委陳賴素美今天在立法院財委會質詢時說,她主張銀行業罰鍰應提高到2億元,不然像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爭議案,銀行獲利上百億,但整體銀行僅被處罰1億多元。
顧立雄答覆時,銀行業罰鍰上限,金管會已考慮修法,自現行的1000萬提高到5000萬元。他會後受訪時表示,金融業罰鍰高低,也會影響到金融業發展情況,「你金額要越高,我們的權限,相對應就越高,個案監理就要更審慎」。
至於保險業部分,金管會保險局局長吳桂茂表示,已規劃提高罰鍰上限,但每個法條可能不一樣,像保險法第166條,保險業若未經過許可,就去經營保險業務,現行罰鍰是1500萬元,未來擬提高2倍到3000萬元,但若是內稽內控相關罰則,則是自現行的最高600萬提高到1200萬元。
在證券業部分,證期局長王詠心說,目前罰鍰最高是240萬元,開會曾討論要提高到480萬,主因券商規模都很小,跟銀行、保險公司不能比,且可能很多是券商「內部人」被罰,例如經理人的配偶可能不小心賣了股票忘了申報就被罰,所以會維持最低處罰24萬元,但考慮把上限拉高。
【中央社/台北25日電】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推動金融六法修法,擬拉高罰責,金管會表示,銀行業裁罰上限將由新台幣1000萬元提高到5000萬元,保險業及證券業罰鍰上限則分別倍增至3000萬元、480萬元。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顧立雄、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就「銀行銷售TRF業務檢討」進行專題報告。
顧立雄會中表示,金管會對承作TRF業務有缺失的銀行開罰約1.04億元,主因銀行法目前對銀行的裁罰上限為1000萬元,對此,金管會擬將裁罰上限調高至5000萬元。
除推動銀行法修法外,金管會目前正著手金融控股公司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證券期貨投資人保護法、保險法修法,要提高罰責。根據金管會內部規劃,保險業的裁罰上限將提高到3000萬元,至於對證券業的裁罰則調高至480萬元。
根據保險法第166條,對未經核准經營保險業務者,金管會應勒令停業,並處300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罰鍰;證券業裁罰則介於24萬元至240萬元。
TOP
【28】應對貿易戰 陸增科技業稅收優惠
2018年04月26日 旺報 記者梁世煌/綜合報導
中美貿易摩擦加劇,大陸對於掌握核心技術更加迫切,對於相關領域的租稅優惠措施也隨即出爐。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5日主持召開該院常務會議,會中決定再推出7項措施,其中就有多項針對高新技術及科技企業,分析人士指出,這顯示在中美貿易摩擦下顯現一些核心產品創新不足問題的同時,高科技企業獲得大陸中央更多稅收優惠政策支援。
在25日公布的減稅措施當中,最受人注意的,就是將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根據大陸現行稅制,無論企業規模如何,相關企業在某一年度發生的虧損可用於下一年度的所得彌補,不足彌補的部分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最長不超過5年。
不過,現階段美國、加拿大等國家對於高新技術企業的虧損結轉年限最少都是10年起算,大陸現行規定的確較美、加等國嚴格得多。
分析人士指出,與大企業相比,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的可能性大得多,由虧轉盈所需要的時間相對比較長,因此,虧損結轉及結轉年限對於其發展更加重要,此次大陸將虧損結轉年限延長至10年,對相關企業的發展有利。
此外,在本次會議中,大陸國務院還針對享受每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優惠的企業新購進研發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上限,從100萬元(人民幣,下同)提高到500萬元,這將有利於降低企業投資研發儀器和設備的成本,從而鼓勵企業加大研發儀器設備的投入,增強創新。
其他減稅措施還包括:決定取消委託境外研發費用不得加計扣除的限制;將享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從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將一般企業的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限額與高新技術企業的限額統一,從2.5%提高至8%;將目前在8個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地區和蘇州工業園區試點的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投向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按投資額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的優惠政策推廣到全國。
TOP
【29】人頭越多越划算?掌握4個精打細算的報稅眉角
2018年04月26日 撰文/今周刊 歐陽善玲
幾年前,小王在申報綜所稅時,列報扶養親屬共13人,免稅額扣除達100多萬元,但其中有7人遭到國稅局打臉,否准列報;小王心有不服,便針對其中4人提出複查;究竟是什麼樣的情況,讓小王與國稅局認知產生歧異,又如何列報扶養親屬,對國稅局而言才算是合理?
先看小王以為「列報有理」的這4人,分別是姪子(哥哥的小孩),及叔叔、嬸嬸與堂弟。「哥哥與嫂嫂已經離婚,且哥哥有簽切結書,可證明小孩是由我來扶養。」小王這樣主張,另外在叔叔、嬸嬸及堂弟部分,他不但也有扶養切結書,更出具匯款給這3人的證明,他不明白為何不被採納。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服務部會計師林志翔表示,增列扶養親屬、每多申報1人,即可享有8萬8千元免稅額,扶養年滿70歲以上的直系尊親屬,免稅額度更高、可扣除13萬2千元,被一般人視為「合法節稅」最直接、也最容易的途徑。但,在此之前先搞懂國稅局認定的扶養標準,恐怕才是首要功課。
眉角一:不同戶籍 易被打臉
「同居一家、扶養事實、扶養義務先順序者無法履行扶養,及其他法定文件,如付款證明及父母切結書,是國稅局認定的扶養標準。」林志翔解釋,以小王這個案例來看,他雖拿出切結書、付款證明,但因不符合「同居一家」及「扶養義務先順序者無法履行扶養」要件,自然遭國稅局否決。
所謂「同居一家」,並非「住在一起」而已,而是要「同戶籍」,具有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的家長與家屬關係;且扶養義務也有優先順序規定,除非順序先者無法扶養,後者才能依序「遞補」,否則僅憑切結書或其他文件就申報扶養,國稅局就難放行。
以小王的姪子為例,他雖將其帶回家照顧,但可能因姪子戶籍並未遷入,無法證明小王與姪子之間有家長、家屬關係,進而有扶養事實,因此不被採信;「另外,小王的哥哥、也就是姪子的爸爸,才是負扶養義務優先人;再依哥哥的所得及財產證明,確認他有扶養能力,小王並非扶養義務人,容易被否決。」林志翔說。
他解釋,依據《民法》 規定,只有「直系血親」、「夫妻一方與他方父母同居」、「兄弟姊妹」、「家長家屬」其相互之間有扶養義務。且當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優先順序應是:直系血親卑親屬(小孩扶養父母)、直系血親尊親屬(父母扶養小孩)、家長、兄弟姊妹、家屬、子婦與女婿、夫妻之父母。
換言之,小王與叔叔、嬸嬸及堂弟,並無「互負扶養義務」親屬關係,除非這3人與小王屬同一戶籍,是「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的家長、家屬關係,且不能維持生活、或無謀生能力,才能理直氣壯地申報扶養,但這與國稅局查核結果有很大差距
眉角二:扶養順位 查核重點
事實上,國稅局查出叔叔、嬸嬸及堂弟當年度雖無所得,但名下仍有房屋、建地及田地等財產,3人具謀生能力,彼此之間應有互負扶養的義務及能力;再來,叔叔、嬸嬸還有6名女兒、也就是第一順位扶養義務人,不但都具有扶養能力,且過去年度也都有申報扶養父母的事實。加上小王提出的匯款證明,根本不在報稅年度,法院裁決結果,認定此不足以作為扶養證據。
想藉由「申報扶養」來節稅,就要先釐清相關規定;「一般而言,符合共同生活要件,較能說明扶養事實。若不屬同一戶籍,又不具扶養義務,且受扶養人還有謀生能力,列報扶養前就要三思,節稅效果有限。」林志翔提醒,尤其匯款時間是否在報稅年度,常是國稅局審核項目,千萬別以為有匯款證明就好。
富邦證券專家團隊協理陳秋蘭補充,除不同戶籍、無扶養義務,易被盯上外,過去被國稅局「擋下」的案例還包括:哥哥扶養妹妹(按順位應由父母扶養)、孫子扶養阿公(按順位應由爸爸、叔伯或姑姑扶養);若是手足間搶著申報扶養,那就是「先報先贏」。
TOP
【30】防洗錢 關閉逾5萬OBU帳戶
2018年04月26日 工商時報 彭禎伶、魏喬怡/台北報導
金管會要求所有銀行對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客戶進行盡職調查,即要確認客戶身分、最終受益人等,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昨(25)日表示,若客戶不回應或不願回答就關掉帳戶,目前已關掉20%的帳戶,即從去年6月到今年3月,已關掉5萬多個OBU帳戶。
顧立雄表示,台灣的OBU及政治人物名單(PEPs)的確是被指洗錢相對高風險部分,目前銀行已將OBU帳戶「洗一遍」,應已改善,他對今年11月金融機構通過防制洗錢評鑑「很有信心」。
同時,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25日開始三天的私部門防制洗錢模擬評鑑,由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的兩位專家Richard Chalmers與Rick McDonnell來台為金融機構、會計師、律師、銀樓、地政士等進行模擬評鑑。
洗防辦執行秘書余麗貞表示,私部門首日表現比去年12月4日公部門的模擬考「好很多」,大部分都對答如流,唯一即是遇上「最終受益人」如何界定時,因為台灣法規仍未確定,受考機構多數「閃避」或模糊回答,被專家指正「沒有做就說沒有」。
昨日觀摩模擬考的金管會副主委黃天牧表示,公司法正在立法院審查,其中就有要求企業揭露最終受益人部分,但似乎還有些不同意見,法規若未確定,對於11月的防制洗錢評鑑的確會有些影響,但各部門目前都在努力。
昨日第一天上場模擬的保險組是台灣人壽、國泰人壽、富邦人壽,都是由總經理上場接受問答;下午證券期貨是元大證券、凱基證券、國泰投信、元大期貨受評;今天銀行組是兆豐銀行、中國信託銀行、玉山銀行、星展銀行、中華郵政;電子支付業為歐付寶代表受評;第三天是律師,即萬國、理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即資誠聯合、勤業眾信、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還有銀樓、不動產業者受評。
TOP
【31】這四種人身保費 不能列舉扣除抵稅
2018-04-26經濟日報 記者仝澤蓉╱即時報導
報稅季即將到來,買保險可以抵稅,但是不是所有的保險費用都可以列舉扣除,除了車險、火險等產險不能列舉扣除之外,境外保單和地下保單也無法享有列舉扣除的權利。
元大人壽商品精算部副總張銘修指出,根據保發中心統計,2017年國人平均每人保費支出高達15.18萬元,創下史上新高,平均一人就有2.5張以上壽險保單,壽險滲透率高居全球第一,壽險屬於人身保險,報稅時可列舉扣除。
張銘修表示,列舉扣除額中,人身保險項目的扣除額上限為2.4萬元,不過全民健康保險費、健保補充保費不受金額限制,可全數扣除;若有幫配偶、受扶養直系親屬繳交健保費,於同一申報戶內也能全數扣除。
根據保險法第13條,保險分為人身保險與財產保險,報稅時僅有人身保險才可列舉扣除,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年金保險,如國民年金保險即屬於年金保險,而去年出國旅行購買的旅平險、意外險也屬於人身保險,民眾只要檢附證明,也可列舉扣除。至於車險、火災保險、責任險,都是財產保險,則不得列舉扣除。
此外保險費列舉扣除額是依入帳日開始計算,因此今年才投保的保單,明年才能扣除;而去年家中有新生兒,且有替新生兒投保,也不要忘記將保費在今年報稅時列舉扣除。
張銘修提醒,有四種情況的人身保費不能列舉扣除,民眾報稅時應多加留意。
第一,非直系親屬:幫配偶、子女、父母以外的親屬繳的保險費,例如,兄弟姊妹報稅時無法列舉扣除;第二,非撫養親屬:子女已成年並自行報稅,即使父母幫忙繳保險費,也不能列舉扣除,但子女可以在自己的申報戶中列舉扣除;三、要保人與被保人非同一申報:例如,兒子為父親購買保險,但父親和兒子各自申報,兒子就不能列舉該筆保費;四、政府未核准的保單:地下保單、境外保單都無法享有扣抵權利。
TOP
【32】房屋法拍收益 企業須報稅
2018-04-26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的房屋經法院拍賣,應依拍賣收入與拍定日帳面價值的差額,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以免受罰。
中區國稅局轄區內近來發現有營利事業的房屋經法院拍賣,惟營利事業未將房屋拍賣收入大於拍定日帳面價值的差額,併入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出售資產增益,產生漏報所得稅情形。
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的房屋在105年度經抵押債權人訴請法院查封拍賣價格1,239萬元,依規定甲公司應按房屋拍賣價格1,239萬元減除內含營業稅額59萬元,出售房屋收入應為1,180萬元,再減除拍定日房屋帳面價值517萬元,計算出售資產增益663萬元,並申報於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
惟該房屋拍賣金額經法院依債權順序分配給各債權人,甲公司未獲分配,致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未申報出售資產增益,造成短漏報所得額663萬元,遭補徵稅額112萬元,並按漏稅額處0.8倍罰鍰90萬元。
中區國稅局呼籲,營利事業如有上述情形,凡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並加計利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TOP
【33】獲理賠醫藥費 不得申報扣除
2018-04-26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申報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的醫藥費及生育費,以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院者為限。但受有保險給付部分,不得扣除。
中區國稅局指出,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的醫藥費列舉扣除額,係針對身體病痛接受治療而支付的醫療費用,因屬生活中的必要支出,故於計算所得淨額時予以扣除,但是醫藥費支出如已受領保險給付,其所為支付已獲彌補,且保險給付不課稅,不得再為扣除額申報。
該局審理105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案件時,納稅義務人甲君申報列舉的醫藥及生育費中,其受扶養親屬有一筆取具公立醫院開立26萬元的醫藥費用,但該筆醫療費用已受有11萬元的保險理賠,則該筆醫藥費用僅得列舉扣除15萬元(26萬元醫藥費用-受理賠11萬元),甲君誤認受有保險理賠的醫藥費仍得再列舉扣除醫藥及生育費,致多列扣除額11萬元,應補徵稅額2萬餘元。
官員提醒,納稅義務人列報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的要件,除以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院者且未受保險理賠外,尚須發生在同一申報戶內之成員,即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係採「申報戶」原則,而有關扣除額及相關費用減除,亦應以同一「申報戶」內發生者為限。因此,同一申報戶之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醫藥費及生育費,方符合所得稅法規定,得以申報扣除。
TOP
【34】北市房屋稅收 近10年首見減少
2018-04-26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時序進入繳稅旺季,除了個人綜合所得稅,全台屋主還有一筆稅要繳。今年度房屋稅五月一日開徵,繳納期限至五月底止,全國房屋稅總件數逾八六八萬件,總稅額近七七一億元,稅額及件數雙創新高,比去年增加了約十三點七五萬件、稅額約增加十八點二八億元。
比較特別的是,台北市因實施兩大減稅機制,包括房屋標準單價緩漲及全國單一自住稅基折減,儘管今年房屋稅開徵件數增加一點三萬件,但房屋稅卻減少十二點三億元,是全國各縣市中唯一逆勢稅額減少的地區,也是房屋稅年年增的台北市,近十年來首度減少。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副處長謝鳳珠表示,今年房屋稅開徵件數及金額增加最多的前三名都是六都,也反映都市繁榮度。新北市、台中市及桃園市是各縣市中房屋稅開徵件數增加最多的前三名;稅額增加最多的前三名則是新北市、台南市及桃園市。
今年六都房屋稅開徵金額約六○八點五七億元,件數約六三八點九七萬件。因台北市房屋稅稅額衰退,也拉低六都房屋稅額的全國占比,降至百分之七十八點九,減少○點一六個百分點。
房屋稅是依據房屋標準單價來計算,每三年調整一次。財政部官員表示,去年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及苗栗縣有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調整房屋標準單價,已反映到今年房屋稅稅單。今年預期調整的縣市有桃園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及澎湖縣,將反映在明年稅單上。
謝鳳珠表示,民眾除可在金融機構、便利商店繳房屋稅外,可透過ATM轉帳、信用卡、電話語音、晶片金融卡網路轉帳、活存帳戶轉帳、行動支付等方式繳稅。
謝鳳珠鼓勵民眾多用行動支付繳款,她指出,只要下載「台灣Pay」、「Pay2go」等行動支付app,掃描繳款書上的QR-Code行動條碼,帶入繳稅資料後,即可辦理線上繳稅,相當方便。
TOP
【35】繳房屋稅8管道 你選對了嗎?
2018-04-26聯合晚報 記者仝澤蓉/台北報導
每年5月是報稅的季節,除了綜合所得稅之外還有房屋稅,繳納房屋稅有八種管道,信用卡、便利商店、臨櫃、ATM轉帳、活期存款轉帳、網路轉帳以及約定轉帳,選對繳款方式,不但能延遲付款還可以拿回饋金,參加抽獎,幫自己省下利息錢,也能紓緩荷包受傷狀況。
每年房屋稅從5月1日至31日繳納,Money101表示,同屬地方政府稅收的牌照稅與地價稅,也都適用這八種繳稅管道。
信用卡繳納,可利用手機 APP掃描繳款書QR-Code或電話語音完成「刷卡繳費」,或是使用信用卡於財政部網路繳稅服務平台線上繳納;另外,如果是2萬元以下稅款可至全家便利店刷卡繳納,全家便利店提供刷卡繳稅的信用卡包括國泰世華、台新、玉山和中信等四家。
便利商店現金繳稅,限額為2萬元以下,包括7-Eleven、全家、萊爾富、OK等超商皆提供繳稅服務 。
行動支付繳稅,可利用手機APP掃描繳款書QR-Code進行支付外,也可親至地方稅務局,利用Apple Pay、Samsung Pay以及台灣Pay、Google Pay完成支付,有些地方稅務局還提供行動支付繳稅回饋,例如5月10日以前利用行動支付繳納台北市房屋稅,可參加全家便利店1000元商品卡抽獎。
金融機構臨櫃繳納是最傳統的繳稅方式,但須注意郵局不代收。
ATM自動櫃員機轉帳納稅則是使用金融卡,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的ATM進行繳稅。
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與信用卡繳稅方式大致類似,也是利用手機APP掃描繳款書QR-Code後繳納、電話語音繳稅,以及透過財政部的網路繳稅服務平台線上繳稅,但稅款會立即自帳戶中扣除。
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則需至財政部的網路繳稅服務平台,利用晶片金融卡進行線上繳稅,但納稅義務人需自備讀卡機。
TOP
【36】正大稅務專欄-固定資產折舊提列原則
2018年04月27日 工商時報 張麗美
又快要到每年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期間,企業主值得再度檢驗是否已經將所有可合法主張之費用都列入,實務上許多會計人員未必會主動替企業主注意到相關權利。本文就固定資產的部分,提出值得注意的地方。
固定資產是營利事業為商品、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壽命超過一年以上的有形資產。其中屬於折舊性固定資產會隨著時間的經過或使用的結果,逐漸減少其經濟壽命,故依照收益費用配合原則下,折舊性固定資產應於估計使用年限內,以合理而有系統的方法,按期提列折舊,並依其性質轉作各期費用或間接製造成本,不得間斷。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也應注意其購入固定資產的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如未取得合法憑證,則所提列的折舊將遭受國稅局不予認列。
固定資產提列至殘值後,其後續相關處理,依目前相關規定有:
1、續提折舊: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5條第8款規定,可自行預估可使用年數並重新估計殘值後,按原提列方法計提折舊,直至將殘值提列至一元為止。舉例而言,已達攤提表耐用年限之電腦設備,如繼續使用,是可以推估續用年限為一年並留估一年殘值,也就是以原殘值的一半繼續提列折舊。
在實務上有些企業將固定資產提列至殘值後,就忘記要再繼續估可續用年限並續提折舊。在多年後,才突然又開始續提折舊,或於虧損年度不予以提列折舊,而於獲利年度才提列之。此等情況易受國稅局主張前年度無續提折舊費用,應於應提列之年度予以調整補列。
2、轉列報廢損失:折舊性固定資產耐用年限屆滿時,如無法繼續使用情況下,可以報廢方式處理,將未折減餘額列為當年度損失,帳列在「其他損失」項下。但有廢料售價之收入者,應將售價作為收益或其他損失的減項,以免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有漏報所得而受罰。
另已達耐用年限固定資產報廢無須向稽徵機關辦理報備手續,惟仍應保存該項資產變賣或捨棄等報廢事實之具體事證,供稽徵機關查核即可。屬於出售汽車的部分,國稅局會依車輛異動登記資料,查核公司是否有開立發票,更不可不慎。
3、出售或交換:出售或交換資產,應以售價(或換入資產時價)與該資產(換出資產)之未折減餘額之差額,認列出售資產損益。
常見許多企業對於耐用年限已屆滿的固定資產報廢,會計帳上卻仍留有殘值,也有企業於處分固定資產時,所收到現金部分忘記開立發票,也有被稅務機關調整前期補提折舊,於報廢年度忘記主張認回損失等情況,故建議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前還是先與稅務專家討論細節。(本文作者為Grant Thornton Taiwan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TOP
【37】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新增優惠措施
2018年04月26日 工商 陳惠珍
伴隨一年一度的所得稅報稅季節,即將於五月到來,南區國稅局表示,今年新增許多優惠措施,可為民眾省下荷包,其中包括新增每人依基本生活所費用166,000元等計算扣除,以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罷免案的支出等扣抵,同時,今年最高課稅級距金額亦提高至其綜合所得淨額45%。
南區國稅局指出,五月一日起,即將展開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審查一科,整理出該年度綜合所得稅新增六項優惠措施;一、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不得加以課稅:按財政部公告106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166,000元乘以納稅者、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計算之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超過納稅者申報的全部免稅額與一般扣除額(標準或列舉擇一)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合計數之金額部分,可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二、調高免稅額:每人88,000元;但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年滿70歲者,其免稅額為132,000元。
三、調高課稅級距金額:綜合所得淨額0元至540,000元,稅率為5%。540,001元至1,210,000元,稅率為12%。1,210,001元至2,420,000元,稅率為20%。2,420,001元至4,530,000元,稅率為30%。4,530,001元至10,310,000元,稅率為40%。10,310,001元以上,稅率為45%。
四、提高退職所得定額免稅的金額:一次領取總額在180,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0;超過180,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未達362,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超過362,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全數為所得額;分期領取退職所得者,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781,000元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五、租賃所得:將住宅出租予符合規定接受各項租金補貼者或符合規定的包租代管者,於住宅出租期間所取得的租金收入,每屋每月在10,000元以內免稅;超過10,000元者,就超過部分減除該部分之必要損耗及費用(未能逐項舉證,其部頒標準為43%,但出租予符合規定的單位供社會住宅使用,部頒標準為60%)後之餘額為租賃所得。
六、列舉扣除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罷免案的支出:宣告不成立者,自提議人的領銜人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之日起至宣告不成立之日止的費用;已宣告成立者則延長至投票日後30日內,提議人的領銜人及被罷免人所支付與罷免活動有關的費用,於規定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內,可於罷免案宣告不成立之日或投票日年度列報扣除。
國稅局強調,利用網路辦理申報或適用稅額試算服務透過網路回復確認,在申報期間全日24小時均可上網辦理,既節省時間又可免除舟車勞頓之苦,可多加利用。
TOP
【38】所得稅資料查詢 今起開放
2018年04月27日 工商時報 劉懿慧/台北報導
5月報稅季即將到來,為推動扣除額單據電子化作業,自今(27)日起可到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查詢、下載綜所稅七大扣除額資料。
此外,全國388萬符合稅額試算資格的申報戶,近幾天就會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或郵簡。
財政部昨日舉辦「106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記者座談會」,官員指出,納稅義務人申報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凡持有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或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的健保卡,從今日起到5月底,使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即可透過網路自行查調106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免向國稅局臨櫃辦理。
而據財政部統計,今年全國綜所稅申報戶約630萬戶,有388萬戶符合稅額試算服務,其中259萬戶將在近幾日收到國稅局掛號寄發的「稅額試算通知書」、129萬戶將收到平信寄發的郵簡。
官員表示,收到稅額試算書後,若屬不繳不退或退稅案件,或是延續上年度提供的帳戶,可以掃描QR Code完成申報回復作業,輕鬆完成申報。
今年繳稅方式除了用現金、晶片金融卡、信用卡、ATM、活期存款帳戶及帳戶委託取款繳稅外,也可以透過行動支付包括智付寶、台灣Pay來繳稅,民眾只要下載APP或八大公股銀行網銀,即可使用。
此外,官員提醒,今年報稅從5月1日開跑,國稅局加班收件期間包括5月1日、25日,以及28日至31日中午,5月31日最後一天也會延長收件至晚上7點。
TOP
【39】對運動員捐贈 可列舉扣除
2018-04-27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報稅季開鑼!今年預估有630萬申報戶,財政部昨(26)日舉行記者會,提出三個小確幸、五項租稅優惠新措施,讓民眾輕鬆報稅,五項新措施中,有二項是大家比較陌生的,兩項都是新增的列舉扣除額,一項是對運動員捐贈,一項是罷免案支出。
有關對運動員捐贈列舉扣除額,是根據《運動產業發展條例》規定,透過中央主管機關設置的專戶對未指定特定運動員的捐贈,可全數列舉扣除額;透過中央主管機關設置的專戶對指定特定運動員的捐贈,以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為限。
至於罷免案支出列舉扣除額,提議人的領銜人及被罷免人所支付罷免活動有關費用,可在規定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內,在罷免案宣告不成立之日或投票日年度作為列舉扣除額。
高雄國稅局局長洪吉山表示,三個小確幸是:免稅額調高、課稅級距金額調高、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調高。
免稅額部分,個人免稅額調高為8.8萬元;滿70歲以上個人或受扶養直系親屬免稅額調高為13.2萬元。
課稅級距金額部分,適用最低級距稅率5%的所得淨額調高為54萬元以下;適用最高級距45%的所得淨額則超過1,031萬元。
所得淨額超過54萬元至121萬元適用稅率12%;超過121萬元至242萬元稅率20%;超過242萬元至453萬元稅率30%;超過453萬元至1,031萬元稅率40%。
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調高,退職所得再省稅。分期領取者,全年免稅額為78.1萬元。
一次領取者,分三部分調整,「18萬元x服務年資」以下的金額免稅;超過「18萬元x服務年資」金額、未達「36.2萬元x服務年資」金額部分,以半數為所得額;超過「36.2萬元x服務年資」部分,全數為所得額。
洪吉山指出,五項租稅優惠是:基本生活費不課稅、增加綜合所得稅聲明事項表、公益出租人每屋每月享1萬元租金收入免稅額度、新增對運動員捐贈列舉扣除額、罷免案支出列舉扣除額。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宋秀玲提醒,今年申報期間自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不得申請延期申報。透過網際網路申報者,應在5月31日24時以前辦理申報。
TOP
【40】申報綜所稅 別犯四錯誤
2018-04-27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高雄國稅局整理了以往報稅時,民眾經常疏忽或誤解法令而申報錯誤態樣,提醒民眾避免重蹈覆轍。
民眾申報個人綜所稅時,常見的錯誤有四大類型,含免稅額、扣除額、漏報所得額及申報錯誤。
免稅額部分,包含:所得年度無婚姻關係,卻誤報為夫妻;誤報所得年度尚未出生子女或以前年度已死亡親屬的免稅額;年滿70歲以上其他親屬不可比照直系尊親屬申報免稅額為13.2萬元;與他人重覆申報扶養親屬免稅額。
扣除額部分,包含:將點光明燈、安太歲、寫牌位及會員費等費用列報為捐贈;列報保險費而非屬直系親屬或被保險人與要保人未在同一申報戶;醫藥費支出領有保險給付部分未予減除,而誤以全額列報扣除;非屬醫療性質之醫藥及生育費,不能申報扣除。
漏報所得額部分,包含:要保人和受益人非屬同一人,受益人未將受領之人壽保險或年金保險給付申報基本所得稅額;基本所得稅額漏未申報已超過100萬元之海外所得;漏報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誤按扣繳憑單「所得淨額」填報為所得額。
申報部分,包含:委託他人代為申報,未檢視確認申報內容是否正確;申報查調範圍以外的所得或扣除額,未檢具相關收據或憑證;夫或妻各類所得得分開計算稅額,誤以為夫妻可分開申報,而各自申報。
TOP
【41】要報稅了 是否適用稅額試算?怎麼申報看這裡
2018-04-26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即時報導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宋秀玲表示,今年綜所稅稅額試算通知書寄出388萬戶,預估244.5萬戶將採用稅額試算,簡單方便。
宋秀玲指出,符合條件的民眾檢視通知書內容無誤後,屬繳稅案件,只需在5月31日前繳完稅就完成申報了。
若是屬退稅或不繳不退案件,在5月31日之前以書面、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語音(退稅案件限沿用本人上年度帳號),或透過財政部報繳稅網站線上回復確認,即完成申報義務。
此外,27日起至5月31日止,開放納稅義務人查詢106年度綜合所得稅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宋秀玲說,採用稅額試算報稅簡單方便,每年採用稅額試算戶占總申報戶約三成五,去年有219萬戶採用稅額試算。
高雄國稅局局長洪吉山說,106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措施繳稅或回復確認完成申報期間為5月1日至5月31日止。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可在本月25日開始以線上、電話、臨櫃方式,查詢是否符合稅額試算的適用對象。
線上查詢是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出生年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 (http://tax.nat.gov.tw)查詢。
電話查詢是以市話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各地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服務電話查詢。
臨櫃查詢則是向各地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查詢。
洪吉山說,各區國稅局已於4月25日以前以掛號方式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及相關書表,或以郵簡(平信投遞)通知憑證使用者自行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試算書表,請民眾留意收信。
今年稅額試算繳稅案件,新增以行動支付工具繳稅管道,屬退稅案件、不繳不退稅案件,可以手機掃描「QR Code」連結至簡易回復確認網站,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線上驗證碼,快速完成申報。
TOP
【42】4月27日起 可查所得及扣除額
2018-04-26 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五月報稅月來臨,所得稅結算申報自五月一日起至卅一日止。今天起,民眾可持有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或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的健保卡,透過網路自行查調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免至國稅局櫃台排隊。
財政資訊中心估算,一○六年度綜所稅申報戶數約近六三○萬戶,其中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案件共三八八萬八五○七件,較前一年增加九萬多件。
高雄國稅局長洪吉山昨天說,財政部今天起提供捐贈、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購屋借款利息、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等七項扣除額資料供查詢、下載,提供民眾報稅時參考運用。
洪吉山表示,非可供查調範圍的資料,納稅人仍要檢附相關單據;申報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的其他證明文件,仍應依規定檢附;醫藥及生育費金額,若有不符或其他自付額部分,要檢附繳費單據申報。
洪吉山提醒,醫藥費支出領有保險給付部分未減除誤而以全額列報扣除,美容整型支出、坐月子支出申報扣除,及列報非「子女」的本人、配偶或受扶養兄弟姊妹及其他親屬之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等,都是納稅人常見的報稅錯誤。
民眾於申報期間內如發現申報錯誤,採用網路申報者,可更正申報資料重新上傳即可,採人工申報者,可重新填寫一份正確申報書辦理申報。
TOP
【43】財部:今年報稅三個小確幸 五項租稅優惠
2018-04-26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即時報導
報稅季開鑼!今年預估有630萬申報戶,財政部26日舉行記者會,提出三個小確幸、五項租稅優惠新措施,讓民眾輕鬆報稅。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宋秀玲提醒,今年申報期間自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不得申請延期申報。透過網際網路申報者,應在5月31日24時以前辦理申報。
各地區國稅局在5月1日、5月25日、5月28日至31日中午一律加班收件。申報截止日5月31日收件時間延長至當日晚間7時。
高雄國稅局局長洪吉山表示,三個小確幸是:免稅額調高、課稅級距金額調高、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調高。
免稅額部分,個人免稅額調高為8.8萬元;滿70歲以上個人或受扶養直系親屬免稅額調高為13.2萬元。
課稅級距金額部分,適用最低級距稅率5%的所得淨額調高為54萬元以下;適用最高級距45%的所得淨額則超過1,031萬元。
所得淨額超過54萬元至121萬元適用稅率12%;超過121萬元至242萬元稅率20%;超過242萬元至
453萬元稅率30%;超過453萬元至1,031萬元稅率40%。
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調高,退職所得再省稅。分期領取者,全年免稅額為78.1萬元。
一次領取者,分三部分調整,18萬元x服務年資以下的金額免稅;超過18萬元x服務年資金額,未達
36.2萬元x服務年資金額部分,以半數為所得額;超過36.2萬元x服務年資部分,全數為所得額。
洪吉山指出,五項租稅優惠是:基本生活費不課稅、增加綜合所得稅聲明事項表、公益出租人每屋每月享1萬元租金收入免稅額度、新增對運動員捐贈列舉扣除額、罷免案支出列舉扣除額。
有關對運動員捐贈列舉扣除額,是根據「運動產業發展條例」規定,透過中央主管機關設置的專戶對未指定特定運動員的捐贈,可全數列舉扣除額;透過中央主管機關設置的專戶對指定特定運動員的捐贈,以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為限。
至於罷免案支出列舉扣除額,提議人的領銜人及被罷免人所支付罷免活動有關費用,可在規定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內,在罷免案宣告不成立之日或投票日年度作為列舉扣除額。
TOP
【44】綜所稅5月1日起申報 明天開放查調所得資料
2018-04-26中央社 台北26日電
報稅月將屆,財政部表示,明天(27日)上午8時起開放查調所得及扣除額等課稅資料,納稅義務人可用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健保卡及註冊密碼或查詢碼下載,5月1日起即可申報綜所稅。
財政部今天舉辦106年度綜所稅申報記者會,賦稅署副署長宋秀玲表示,今年綜所稅結算申報期間,自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結算申報截止日當天,國稅局收件時間延長至晚間7時;若使用網際網路申報,應於當晚12時以前完成申報。
財政部表示,為便利民眾報稅,報稅官網4月13日起提供納稅義務人下載電子結算申報繳稅軟體,27日上午8時開放所得及扣除額等課稅資料查詢。民眾可使用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健保卡及註冊密碼,或向國稅局臨櫃申請查詢碼下載稅籍、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其中,適用稅額試算的納稅義務人,近期應已收到國稅局寄發的稅額試算通知書,通知書上已經附印查詢碼,就不需要再赴國稅局申請。
高雄國稅局補充,今年綜所稅查調所得服務,提供捐贈、保險業、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購屋借款利息、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與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等7項扣除額資料供查詢下載,提供民眾報稅時參考運用。
財政部表示,今年綜所稅申報戶估約630萬戶。根據統計,去年採稅額試算申報綜所稅約有219萬戶,比重約3成5;剩餘6成5申報戶中,有高達93%採網路申報。為進一步提升民眾報稅方便性,財政部今年也加強行動裝置繳稅服務,新增八大公股行庫行動銀行app繳稅新措施,民眾只要利用app掃描行動支付繳稅QR code,就能完成申報。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