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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0826 二十九則重點新聞


 0822-0826一週新聞重點

1】遺產稅 王永慶、王永在繳最多

2】空屋作社會住宅 稅負可減免

3】遺贈稅喊漲 富人錢大挪移

4】《洗錢防制法》修正 裸鑽洗錢、人肉運鈔 邊境將嚴管

5在台分支分攤管理費 有條件

6】廠房試車 視同營業課稅

7】安侯建業專欄-2016印尼稅務赦免法案(Tax Amnesty

8房市交易溫度計 契稅、土增稅喊冷

9肥了櫻桃 瘦了芭蕉 房屋稅收700億創新高

10房屋出租 將依用途課稅

11】營所稅暫繳申報 9月開跑

12】最高20 遺贈稅率將倍增

13遺贈稅收飆增 前七月逾200

14】匯兌損益 個人企業都要申報

15營所稅暫繳申報 下周開跑

16陸派發企業紅包 減稅6千億人幣

17土國改課反傾銷稅方式 有利台廠出口車胎

18跨境電商課稅 將比照境內電商

19列洗錢黑名單?台灣明年評鑑等著瞧

20稅率擬提高 七月贈與稅 年增55.9%

21房地合一稅申報 提防五錯誤

22律師、會計師 納洗錢防制範圍

23長照不能靠遺產及贈與稅

24股東轉讓未發行股票 須課所得稅

25跨境電商年銷逾48 須繳營業稅

26兆豐洗錢案延燒 香港台資銀被盯上

27美方文件關鍵三頁… 帳戶資金移轉都給同一人

28四稅制變革 衝擊高資產族

29名家觀點/擴大書審稅制該檢討了

 

1遺產稅 王永慶、王永在繳最多

20160822日王姿琳/台北報導

 

遺產稅 王永慶、王永在繳最多

 

身價超越百億的「頂級富豪」,身後繳納多少遺產稅引發外界好奇。根據稅捐機關歷年資料,以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王永在的119億元、40億元遺產稅額名列排行榜前2名。而去年底、今年初相繼過世的林榮三、張榮發與高清愿3位富豪,遺產稅申報期限將於今年底到期,能挹注國庫多少金額備受關注。

 

財政部指出,我國遺產稅率自2009年調降後,一律按10%課稅,並將扣除額提高至1,200萬元。此外,依現行遺贈稅法規定,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應在被繼承人死亡日起6個月內辦理遺產稅申報,最多可申請延期3個月,收到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後,應在繳納期限2個月內繳納。

 

聯邦集團創辦人林榮三去年1128日過世,由於其繼承人申請延期,申報期限可延至827日。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統一集團創辦人高清愿分別於今年1月、3月相繼辭世,其遺產稅申報期限最遲今年10月底、12月底到期。

 

至於3位富豪究竟要繳多少遺產稅?林榮三在2015年《富比世》雜誌台灣首富排名第9,資產估計達1,353億元,若無進行節稅規劃,林榮三遺產在扣除半數配偶遺產請求權之後,按現行遺產稅稅率10%計算,其遺產稅約為67.5億元,可望超越王永在40億元遺產稅收紀錄,成為金額第二高的遺產稅收。

 

張榮發在2015年《富比世》台灣首富名列第17,初估資產逾500億元,依現行稅率10%計算,最多繳53.7億元。資深會計師指出,張榮發生前應有稅務規劃,未來如打遺產官司,遺產稅應不超過20億元。

 

至於高清愿在2014年《富比世》台灣首富排名第49,身價逾新台幣246億元,初估要繳納逾20億元的遺產稅,但若親屬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及應繼分後,實際遺產稅應在10億元左右。

 

不過,國稅局官員指出,尚未收到上述3位富豪的遺產稅申報,但依稅捐稽徵法規定,並不會公布納稅義務人繳稅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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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空屋作社會住宅 稅負可減免

20160822 呂雪彗/台北報導

為落實小英總統820萬戶社會住宅政策,行政院週四院會將拍板「住宅法」修正案,明訂社會住宅取得方式,除興建12萬戶外,其餘8萬戶可包租代管,皆可享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免;而房東出租房屋,每月租金免稅額最高1萬元。

 

為兌現社會住宅政策,行政院週四院會將安排除內政部報告社宅規劃狀況,並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列本會期優先法案審議。

 

內政部提出修法重點包括明訂主管機關得設立、指定或委託專責法人或機構辦理社會住宅;地方政府需要社會住宅用地如應有償撥用的公有非公用土地,得辦理長期租用,以減輕地方政府取得土地成本。

 

另地方政府興建社宅財源,內政部已與台銀、土銀等9家銀行團搭建融資平台,初期前4年匡列1,500億元作地方政府興建社宅資金財源,利率1%以下。地方未來可以租金收入償還融資貸款,興建期間無租金收入,由中央對地方以補助款補貼,依地方財政能力可補助60-90%不等。

 

另社會住宅興辦期的地價稅、房屋稅得予適當減免,並免徵營業稅,以減輕地方政府或民間興辦社會住宅的稅賦負擔。

 

社宅來源除地方興建12萬戶外,民間建商若願提供社宅,將予容積獎勵,公有土地參與都更或捷運聯開案分回土地,都可提供作社會住宅。一般地區容積獎勵予20%,都更地區可獎勵至50%,各地方政府正修改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民間興辦應考量都市容受力。另一塊社宅來源即包租代管88萬戶,其中租金申報綜所稅有1萬元免稅額度,超過部分另有6成可以必要支出列費用減除,期以租稅減免誘因增加房東釋出空餘屋作社會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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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遺贈稅喊漲 富人錢大挪移

20160822日王姿琳/台北報導

 

遺贈稅喊漲 富人錢大挪移

近年前7月遺贈稅實徵淨額

 

今年前7月遺贈稅收大躍進!累計前7月實徵淨額達232億元,創2000年以來新高。財政部表示,遺產稅增加,主因是2月有一筆40億元大案入帳;至於贈與稅增加,則是因遺贈稅將做為長照財源,政府擬調高遺贈稅率而有增加趨勢,顯示高資產族群已開始布局。

 

遺產稅好補 王永慶逾百億繳最多

 

財政部在2009123日將遺贈稅由10個級距(2%至50%),修正為現行10%的單一稅率,遺產、贈與稅免稅額門檻則分別調高至1,200萬元、220萬元。

 

據根財政部統計,新制實施後,由於稅率從50%大幅降低至10%,吸引不少高資產人士透過贈與方式「節稅」,使2010年當年遺贈稅收飆高至403億元,占當年總稅收結構比2.5%。至於2011年至2014年間,遺贈稅收大約維持在每年200億元左右水準,占總稅收結構比1.3%至1.6%不等。

 

不過去年下半年起,傳出政府擬調高遺贈稅率至20%,並調降免稅額門檻,以因應長照財源的政策,使部分高資產族群又悄悄的動了起來,去年遺贈稅實徵淨額再次突破300億元大關。

 

政務委員林萬億日前表示,財政部目前對遺贈稅率調整有2種腹案,分別為10%、15%、20%的三級稅率,與10%、20%的兩級稅率。據研究報告指出,以過去資料套用估算,前者稅收將增加120億元,後者則增加100億元以內。

 

但無論是何者,最高稅率均將自10%調高至20%,都會影響納稅人的資產規模與配置。資深會計師分析,高資產族群應不會為了省10%的稅金而資金外逃,至於現行單一稅率10%加上免稅額,贈與的成本相對較低,預估會出現財產移轉的狀況。

 

根據財政部最新稅收統計,累計前7月贈與稅實徵淨額達78.4億元,創下歷年同期新高,也驗證高資產族群因應遺贈稅率擬調高,已經默默布局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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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洗錢防制法》修正 裸鑽洗錢、人肉運鈔 邊境將嚴管

20160822日呂雪彗/台北報導

為配合國際洗錢防制從嚴趨勢,行政院會本周四將拍板《洗錢防制法》修正案,類似兆豐銀未做可疑交易帳戶申報,裁罰金額每次最高提升5倍至500萬元;並授權擴大「指定」範圍,未來會計師、律師、不動產仲介及代銷業、地政士等須遵守洗錢防制規範。

 

避列洗錢黑名單 林全下令 揪兆豐案失職者

補破網 兆豐銀籌設「洗錢防制中心」

 

另人肉運鈔將新增新台幣邊境管制,未來發生在電影情節中,透過裸鑽、黃金洗錢的犯罪所得,也會在台灣海關邊境加以管制。

 

可疑帳戶未申報 最高罰500

 

兆豐銀遭美國重罰,國際矚目。據悉,這幾年國際組織要求台灣在防制洗錢相關法制應跟上國際腳步。如今,《洗錢防制法》修正重點包括提高裁罰金額、擴大指定規範範圍,加強邊境管制等。

 

巴拿馬文件曝光後,法務部針對金融機構未做可疑交易案件申報,每次最高裁罰金額現為20100萬元,但金管會大多對違規金融機構裁罰最低的20萬元,難產生嚇阻效用。

 

這次參考國際規範,裁罰金額一口氣加重5倍,最高裁罰金額提升為500萬元以下,並擴大主管機關(金管會)內稽內控查核權限,除一般業務外,增加洗錢及資恐防制等項目。

 

現行除金融機構、銀樓業、第三方支付業者適用《洗錢防制法》,基於巴拿馬文件及國際規範,這次增加授權規定,未來律師、會計師、不動產仲介業、代銷業、地政士及公證人等洗錢高風險行業,可由主管機關會同法務部「指定」遵守《洗錢防制法》規定,做客戶身分審查,進行可疑金流交易通報,留下金融軌跡。

 

新台幣、黃金 亦納入管制

 

官員說,國內洗錢犯罪資金配置約有一半在不動產市場,因此仲介業、代銷業及地政士未來納入規範;另會計師、律師也有辦理併購案、設立人頭公司等風險;公證人則有處理假契約等風險,國際上都列入最低限度規範行業。

 

不過,直接將指定行業擴大入法,也開始出現擾民、增加經營成本等反彈聲音。因此,為給予更大溝通折衝空間,法條只訂定「授權規定」,在立法通過後,法務部可視洗錢防制風險較高行業,或國際規範一定要納入之行業,會同金管會、內政部等主管機關呈報行政院指定。

 

此外,修法也加強邊境管制,過去人肉運鈔只管制外幣,這次增加新台幣管制,除現鈔,連黃金、裸鑽亦納入邊境規範項目;另利用郵包、快遞、貨運等郵寄現鈔、黃金、裸鑽也納入管制,海關可一律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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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台分支分攤管理費 有條件

2016-08-22 經濟日報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外國企業在台分公司若分攤其母公司或區域總部的管理費用,財政部表示,須符合相關規定,如分攤管理費的計算,應以總公司與所屬各營業部門,或分支營業機構的營業收入百分比為計算分攤標準。

 

台北國稅局表示,近來發現甲分公司,列報分攤其香港總公司的管理費用,是以其香港總公司支付給國外直接控股母公司的服務費為分攤基礎,但無法證明總公司確實有提供該分公司的具體管理服務,且該總公司擁有代理的商品品牌,並有對外營業取得的銷貨收入,因此與規定要件並不相符,剔除甲公司所列報分攤的管理服務費用。

 

我國境內的外國分公司,列報分攤其國外總公司或區域總部的管理費用,有其適用的要件,包括總公司或其區域總部不對外營業而另設有營業部門,其營業部門應與各地分公司共同分攤總公司或區域總部非營業部門的管理費用;而分攤管理費的計算,應以總公司與所屬各營業部門,或分支營業機構的營業收入百分比為計算分攤標準。

 

同時,還包括總公司或其區域總部的管理費用,未攤計入分公司的進貨成本、總公司或區域總部供應分公司營業所用的資金,未由分公司計付利息。

 

而分公司分攤國外總公司管理費用,應由該分公司辦理當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提供國外總公司所在地合格會計師簽證,載有國外總公司全部營業收入及管理費用金額的財務報告,並經我國駐在地使領館或我國政府認許機構的簽證,或外國稅務當局之證明。

 

在企業跨國經營趨勢下,外國公司在我國設立的分公司,其總公司對於在國外所設分支機構,常有管理的事實及必要,但此等管理行為,又與其各分支機構的收入難有直接且明確的歸屬關係,因此官員也提醒營利事業,有其適用的要件,應注意備齊相關證明文件維護權益。

 

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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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廠房試車 視同營業課稅

2016-08-22經濟日報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廠房在機器未裝妥、或試車中無法開始生產製造使用,但其安裝機器及試車均屬生產營業的過程,仍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近來有民眾詢問購置二手廠房後正在安裝機器,目前因工廠尚未正式開業,是否可以空置廠房稅率課徵房屋稅。由於營業應不以門市交易為限,營利事業內部的工作,亦為營業的行為,因此須以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官員舉例說,若是董監事辦公室、會議室、職員辦公處所、公司行號的商品展示中心、工廠生產製造等,也同樣屬於供營業使用的情形,也須以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若公司行號所有合法登記的廠房,供直接生產使用者,房屋稅減半徵收。

 

依規定合法登記工廠的自有房屋,是指符合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核准設立的工廠,其房屋須符合相關條件,包括工廠如為公司或法人組織者,其房屋應為公司或法人本身所有;工廠為合夥組織者,其房屋應為合夥事業所有;工廠如為獨資經營者,其房屋應為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登記的工廠營業負責人本身所有。

 

官員也解釋,直接生產使用的房屋,是指從事生產所必需的建物、倉庫冷凍廠及研究化驗室等房屋;並不包括辦公室、守衛室、餐廳等房屋在內。由於廠房面積通常較大,如未申請減半課徵,房屋稅額較高,為節稅考量,在增建廠房時,一定要取得使用執照並辦理工廠登記證,日後才有減半徵收房屋稅的適用。

 

若是已核准減半課徵之房屋,因變更使用或不符合規定者,納稅義務人應自變更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變更,

 

改按應適用的稅率課徵房屋稅,如逾期未申報因而發生漏稅者,除應補繳應納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以兩倍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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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安侯建業專欄-2016印尼稅務赦免法案(Tax Amnesty

20160823日李婉榕、葉建郎

 

安侯建業專欄-2016印尼稅務赦免法案(Tax Amnesty)

清算稅稅率

 

印尼國會2016628日通過《稅務赦免法》(Tax Amnesty Law)第11/2016號法案,已於201671日生效。印尼央行預計該法案可帶來約560兆印尼盾(約420億美元)資金回流,以及165兆印尼盾稅收。

 

◎基本規定─

 

該法案免除以前年度至最近期補申報資產之納稅義務,包括應納稅款、行政及稅務刑事處分,涵蓋所得稅、增值稅及奢侈品銷售稅,且不進行並停止進行中之稅務查核、初步證據調查及稅務調查。清算稅稅率(Clearance Levy Rate)規定如下(見表):營業額少於48億印尼盾者,適用特別清算稅稅率:未申報資產價值達100億印尼盾,稅率0.5%;超過100億,稅率2%。

 

◎應遵循事項─

 

境外匯回資產至少投資3年;境內資產3年內不得轉出;企業須維持會計記帳,最近期稅務申報書與聲明書之差異為額外資產增值(incremental value of the additional assets),帳列額外保留盈餘;有形或無形額外資產,計算應納稅額時不得減除折舊或攤銷;累計虧損不得扣抵;溢繳稅款不得扣抵及申退;需繳清稅款;及稅務申報書不得修正等。

 

◎不參與或提交資料不完整─

 

1985年至2015年度間之未申報資產視為額外資產,不參與該法案者,依現行稅法規定全額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款;提交不完整資料,差額以一般稅率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加計200%行政裁罰。

 

◎清算稅計算─

 

課稅基礎(印尼盾)=未申報資產淨值(Net Asset Value)-相關未償債務(限額:企業為未申報資產淨值75%;個人50%)

 

◎參與要件─

 

納稅義務人須具備或參與前取得稅籍編號(NPWP),繳清清算稅及所有稅款,且依法申報最近期營利事業所得稅,書面聲明撤銷所有進行中之法律及稅務程序,亦適用2017年底前轉讓有形資產(包括股份),聲明書最多提交3次。

 

◎提交程序─

 

納稅義務人須透過印尼政府所轄稅務機關或由其財政部指定,向其財政部提交簽署後聲明書及應備文件,並取得收據。

 

◎應備文件─

 

除聲明書及提供納稅義務人身分證號外,應檢附資產負債明細及相關文件、資產淨值計算、清算稅計算繳納及稅款結清證明、最近年度稅務申報書副本,並以書面聲明撤銷所有稅務爭訟及退稅申請、境外匯回資產自移轉日起至少於印尼投資3年及境內資產3年內不會轉出印尼等事項。

 

◎總結─

 

該赦免法案雖具爭議性,但一旦參與該法案,所有積欠稅款將予以免除,並延續至以後年度。惟該法案部分事項尚待後續細部法規予以闡明,如資產公平市價及真實存在如何證明、證明文件為何及私人目的使用境內基金等。基於赦免法案之複雜性,建議向稅務專家尋求諮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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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房市交易溫度計 契稅、土增稅喊冷

20160822日中央社

近年房屋稅積極改革,大幅調高路段率和房屋標準單價等,已使得今年前7月房稅收高達新台幣714億元,創歷史新高;但反應房市交易熱度的契稅與土增稅則雙雙大減。

 

信義房屋引述行政院主計總處的國情統計通報資料顯示,今年17月累計房屋稅金額714億元,創下歷史新高,比101年的實徵房屋稅金額約600多億元多收百億元,相對的,前7月土增稅減少23.1%,契稅也減少16.2%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2015年有近半的屋主房屋稅的稅金在20007000元之間,這類的屋主應該多適用舊的房屋標準單價,受房屋稅大幅調整的影響有限;若是購買1037月以後才完工的新房屋,依各地方政府調整的時間不同,可能有機會收到上萬元的房屋稅單。

 

曾敬德指出,相較2015年房屋稅查定開徵稅額675億元,按房屋使用類別分析,自住或公益出租用住家稅額275億元,占40.8%,另營業用稅額239億元,占35.4%,加計營業用稅率減半者6.4%,合占比重41.8%

 

若觀察查定稅額級距,其中免稅為196萬戶(19.5%),稅額2000元以下為164萬戶(16.3%)2001元到7000元間近489萬戶(48.5%)7001元到3萬元間約137萬戶(13.6%),另近6萬戶(0.6%)稅額逾10萬元。

 

今年7月土增稅實徵淨額83億元,年減6億元,減幅6.7%。累計前7月實徵淨額443億元,年減133億元,減幅23.1%;土增值稅徵起件數5954件,年減8350件,減幅14.1%。累計前7月土地增值稅徵起件數313092件,年減78824件,減幅20.1%。今年累計前7月課徵契稅58.5億元,年減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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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肥了櫻桃 瘦了芭蕉 房屋稅收700億創新高

20160823日方明/台北報導

 

 房肥了櫻桃 瘦了芭蕉 屋稅收700億創新高

近年全台不動產稅收狀況

 

房屋稅稅基及稅率調漲已經出現明顯成果,今年全台房屋稅的稅收已逾700億元,創下歷史新高,但反應房市交易熱度的契稅與土增稅則雙雙大減,真可謂是肥了櫻桃、瘦了芭蕉。

 

近年來因地方政府相繼檢討及調整稅基與稅率,房屋稅稅收穩定增加,101年實徵淨額突破600億元,今年5月房屋稅開徵後,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資料顯示,今年房屋稅稅收累計金額已達714億元,已超越去年全年的694億元,短短的5年之間房屋稅收就多了100億元。

 

不過相較於房屋稅持續增加的趨勢,和房屋交易熱絡度關聯性較高的土增稅與契稅,則雙雙呈現低迷的表現,今年7月土地增值稅徵起件數5954件,較去年同期減少8,350件、年減14.1%;累計17月土地增值稅徵起件數313,092件,不僅較去年同期減少78,824件,年減幅度更高達20.1%。

 

土增稅方面,今年7月全台實徵淨額83億元,也較去年同期減少6億元、年減6.7%;累計今年前7月實徵淨額443億元,較去年同期減少133億元,年減幅度也擴大到23.1%。契稅方面,今年累計前7月課徵58.5億元,相較去年同期減少了16.2%。

 

信義房屋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104年房屋稅查定開徵稅額675億元,按房屋使用類別分析,自住或公益出租用住家稅額275億元,占40.8%,另營業用稅額239億元,占35.4%,加計營業用稅率減半者6.4%,合占比重41.8%。

 

若觀察查定稅額級距情形,其中免稅為196萬戶(占19.5%),稅額2,000元以下為164萬戶(占16.3%),在2,0017,000元間近489萬戶(占48.5%),在7,00130,000元間約137萬戶(占13.6%),另近6萬戶(占0.6%)稅額逾10萬元。

 

曾敬德表示,2015年有近半屋主房屋稅稅金在2,0007,000元間,這類屋主應多適用舊房屋標準單價,不過若購買1037月以後完工的新屋,依各地方政府調整時間不同,可能會收到上萬元的房屋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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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房屋出租 將依用途課稅

2016-08-23經濟日報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房屋出租作學生宿舍使用,應按非自住的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法定稅率為1.5%~3.6%。財政部表示,房屋稅是依據房屋課稅現值,按實際使用情形分別適用不同稅率課徵。若房屋出租他人作住家使用,可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若出租供營業、倉庫等使用,則按營業用稅率課徵。

 

依據財政部頒定的「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個人所有的住家房屋無出租使用,且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以及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三戶以內,才是屬供自住使用。

 

因此房屋若是出租他人,雖然承租人作住家使用,但因有出租事實且非屬實際居住,所以只能適用非自住的住家用稅率,法定稅率為1.5%~3.6%,依各縣市規定稅率課房屋稅,而不適用自住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

 

官員進一步說,原來是自住的房屋,改為出租他人使用,視承租人使用情形,適用不同稅率課徵房屋稅。而若是供營業、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者,按3%稅率課徵。

 

根據房屋稅條例第1415條,私有房屋包括經立案的私立學校及學術研究機構,完成財團法人登記者,其供校舍或辦公使用的自有房屋等免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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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營所稅暫繳申報 9月開跑

20160824日王姿琳/台北報導

 

營所稅暫繳申報 9月開跑

營所稅暫繳申報相關規定

 

201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將自91日登場,財政部昨日表示,今年度起新增房地合一新制規定,前6月有適用房地合一的營利事業,須填具相關明細表;若採網路辦理暫繳申報企業,可利用暫繳申報系統上傳資料,或於1011日前以紙本方式送交稅捐稽徵機關。

 

北區國稅局長吳英世表示,2016年度營所稅暫繳申報繳納期間為91日至930日,請營利事業儘速依規定,自一般申報與試算申報二者中擇一申報繳納。

 

吳英世指出,今年度起新增房地合一新制規定,採試算申報企業,若上半年有適用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房屋、土地或股權者,應填報「201611日企交易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24條之5規定之房屋、土地及股權之收入、成本、費用、損失明細表」。

 

至於總機構在境外的企業,若在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或營業代理人者,交易上述房屋、土地或股權所得的應納稅額,應計入暫繳稅額計算。

 

吳英世說明,去年度結算申報營所稅應納稅額的1/2低於2,000元、無固定營業場所企業由代理人或給付人代繳者、獨資或合夥組織企業與經核定的小規模營利事業、依法免徵營所稅者、去年度無應納稅額或今年度新開業者、於暫繳申報屆滿前有解散、廢止、合併等情事者,以上6種營利事業可免辦暫繳。

 

應辦暫繳企業則可從一般申報或試算申報方式擇一。選擇一般申報者,暫繳稅額為去年度結算申報營所稅應納稅額的1/2,並須檢附暫繳稅額繳款收據;惟暫繳稅額超過2,000元且未以投資抵減、行政救濟留抵及扣繳稅額抵減者,僅須繳納暫繳稅款,免辦暫繳申報。

 

至於會計帳冊簿據完備,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辦理暫繳申報者,得以今年前半年營業收入總額,依法試算其暫繳稅額。

 

吳英世提醒,企業採網路辦理暫繳申報且須檢送相關附件者,於申報期間屆滿前,均可透過營所稅暫繳申報繳稅系統軟體上傳,或於1011日前以紙本方式送交稅捐稽徵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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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最高20 遺贈稅率將倍增

2016-08-24  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行政院政務委員許璋瑤昨(23)日表示,9月立法院開議後行政院將送出長期照顧服務法,並以提高遺產贈與稅做為財源,稅率最高20%,較現行提高一倍。據了解,財政部傾向採取三級制,10%15%20%,免稅額是否調整另作評估。

 

許璋瑤表示,未來長照財源需求一年三、四百億元跑不掉,但光靠遺贈稅不夠,未來會思考其他穩健的財源,至於是哪些稅目,目前還不知道。

 

財政部官員表示,財產稅都是地方稅不太可行,營業稅目前看來也有困難,扣除遺產稅就剩菸酒稅、貨物稅及所得稅了,目前尚未接獲政策指示。

 

政府打算調高遺贈稅,會計師指出,會有兩大影響,第一是原本打算資金回流的台商可能不回流了;第二是高資產族群原本資產配置在台灣,可能改配置到國外,造成資金大挪移;雖沒統計可能的金額,但影響一定有。在目前台股量能低、反避稅條款剛上路、富人稅仍在的環境下,如何降低衝擊,實施時點必須慎選。

 

許璋瑤是負責督導財政、主計等業務的政委,昨天與媒體茶敘,談到長照財源時表示,遺贈稅稅率將配合長照法修法提高,他說,目前10%真的太低了,若提高到20%,大家沒有強烈感覺。如果又回到50%,避稅就比較有誘因。

 

至於採二級制(10%20%),或三級制(10%15%20% ),他表示,尚未定案,要看財政部的規劃。財政部官員表示,三級制的衝擊比較緩和,避稅的誘因低一點,因此初步傾向三級制。

 

免稅額部分,目前遺產稅是1,200萬元,贈與稅是220萬元,財政部委外研究建議降到150萬至200萬元間,但財政部尚未敲定。

 

此外,對於新政府未來是否會徵收能源稅或碳稅?許璋瑤認為,有人說現在開徵能源稅或碳稅最好,因物價平穩,但從先前政府拋出打算提高營業稅提高0.5個百分點、外界反應很大就可看出,在所得未提高之下,現在任何變動,有些邊際受影響的人感覺就會很強烈。

 

遺贈稅改革方向 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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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遺贈稅收飆增 前七月逾200

2016-08-24  經濟日報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自去年傳出遺贈稅將調漲,每月稅收逐漸增加,去年全年遺贈稅實徵淨額為八年新高,達327億元,今年前七月更衝破200億元,續創歷年同期新高,其中贈與稅更飆上95億元,相較去年同期成長約55%。財政部官員認為,主要是民眾預期心理發酵,提前贈與所致。

 

由於我國贈與稅稅率相對其他國家偏低,加上贈與免稅額也相當高,有贈與需求的人慢慢贈與,但去年傳出新政府可能調升稅率,需求者開始積極規劃最有利方式贈與,因此出現贈與增加的情形。

 

根據財政部統計,近五年贈與稅稅收逐年上升,今年前七月達95億元,已超過2012年全年90億元的水準,2014年更超過百億達到120億元,去年也創高達到144億元。

 

近年遺產及贈與稅收 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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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匯兌損益 個人企業都要申報

2016-08-24經濟日報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近日新台幣匯率波動大,若民眾個人有匯兌利得應申報個人綜所稅時列為財產交易所得申報,若是匯兌損失可與當年度其他財產交易所得互抵,若當年財產交易所得不足,抵稅權可保留三年,若是海外的財產交易則只限當年度扣除。

 

新台幣匯率近來出現較大波動,財政部提醒,無論企業或個人出現匯兌損益均需申報,個人有匯兌損失可減稅,一般財產交易可在交易後三年抵稅,海外交易抵稅則只限當年度。

 

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個人操作外幣利得,應於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列為財產交易所得;若實際發生匯兌損失,可以當年度財產交易所得扣抵,其每年度扣除額,以不超過當年度申報的財產交易所得為限,但若當年度無財產交易所得可資扣除,或扣除不足者,可於以後三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扣除。

 

此外,若是海外財產交易所得,在基本所得額要點規範之下,只限當年度抵稅。

 

企業抵稅部分,則是依照營所稅查核準則,包括兌換盈益、兌換虧損的規定計算。官員舉例說,若以一般正常營業公司盈利100萬元,若外幣交易獲利10萬元,以110萬元乘以營所稅17%課稅,反之則以90萬元計算,且應列當年度兌換損益。

 

個人部分未申報當心遭罰,官員舉例,甲君於2013年間以新台幣1,000萬元兌購美元,並辦理外幣定存,於2014年間將美元本息全數兌換成新台幣計1,076萬元。甲君買賣美元獲利分為定存利息收入22萬元,及因買賣匯差產生的匯兌利得54萬元。

 

匯兌損益課稅原則 圖/經濟日報提供

 

就利息收入部分,銀行依法辦理扣繳申報後,甲君已連同當年度各類所得一併申報綜合所得稅;屬匯兌利得部分,因不屬於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應辦扣繳的所得,銀行不會幫甲君計算所得也不會辦理扣繳,導致甲君誤以為不用申報,而漏報該筆所得,遭補稅處罰。

 

若個人2016年財產交易所得100萬元、外幣損失150萬元,可相互扣抵後,超出財產交易所得的50萬元部分,也就是2019年以前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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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營所稅暫繳申報 下周開跑

2016-08-24 經濟日報 記者劉懿慧/台北報導

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將在9月開跑,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除上半年需繳納稅額低於2,000元、小規模營利事業、慈善機關與及附屬組織等企業可免繳納外,其餘都要在9月底前完成申報。

 

暫繳營所稅一方面是為便利國庫調度資金,也減輕納稅義務人在年度結算申報時,一次負擔大額稅款的壓力,而營利事業在暫繳申報期間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等情況,以及上半年新開業者也無需繳納暫繳營所稅。

 

我國去年約有23.7萬家企業繳納暫繳營所稅,稅收約為1,607億元,相較於前年1,364億元成長了約18%,由於去年景氣不佳,企業的稅前盈餘衰退,預估暫繳稅款將不比去年。

 

國稅局說明,營所稅有兩種申報方式,其一是一般申報,就是按104年度結算申報營所稅應納稅額的一半為暫繳稅額,自行向公庫繳納,並依規定格式,填暫繳稅額申報書,檢附暫繳稅額繳款收據辦理申報。而營利事業若暫繳稅額超過2,000元,且未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及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額者,僅須繳納暫繳稅款,免辦理暫繳申報。

 

另一種方式為試算申報,公司組織的營利事業、合作社或醫療社團法人,會計帳冊簿據完備,使用所得稅法第77條的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辦理暫繳申報者,得以105年度前六個月之營業收入總額,依相關規定,試算其前半年營利事業所得額,試算暫繳稅額。

 

總機構在境外之營利事業,在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或營業代理人者,交易房屋、土地或股權所得的應納稅額應計入暫繳稅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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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陸派發企業紅包 減稅6千億人幣

20160825日記者梁世煌/綜合報導

為了提振經濟,提升企業投資意願,大陸中央今年以來透過多項政策及管道大力實行減免稅負,統計指出,包括出台營改增在內的各項措施,已經幫大陸企業總共減免了多達6千億(人民幣,下同)的稅費,這一政策「紅包」的減稅效果,可望在後續各產業鏈中陸續顯現。

 

事實上,近兩年大陸最大的減稅措施首推營改增,該項措施在51日全面推開後,包括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均被納入營改增試點範圍,所有企業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也納入抵扣範圍。大陸國務院預計營改增在今年將為企業降低成本5千億以上,減稅規模可說是所有政策之最。

 

至於今年最大降費舉措,則是降低社保、公積金費率政策,初步測算,這些措施每年可替企業減少1千多億負擔。

 

不過,若以層級而言,822日大陸國務院發布《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下稱《方案》),則是目前降低企業成本領域,大陸國務院出台的級別最高、範圍最廣、內容最全的一份文件。

 

《方案》提出的降低稅費政策除上述的營改增外,還包括擴大行政事業性收費免徵範圍、取消減免一批政府性基金、降低企業社保繳費公積金繳費比例等,且允諾各行業稅賦「只減不增」。

 

此外,大陸國務院不僅僅派出上述總計6千億元的稅費紅包。今年21日起清理規範包括價格調節基金等一批政府性基金收費專案,預計每年為企業減負260億元。51日起對小微企業免徵的1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免徵範圍,擴大到所有企業和個人,也降低了企業和個人的負擔。

 

分析人士指出,隨上述6千億減免稅費政策落地,大陸下半年的財政政策也可望更加積極,包括總規模約5兆元的地方政府置換債券繼續發行,財政資金撥付進度加快,以發揮財政資金對宏觀調控和穩增長政策落實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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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土國改課反傾銷稅方式 有利台廠出口車胎

20160824日中央社

土耳其續對我國腳踏車橡膠外、內胎課徵反傾銷稅,但從原先從價課稅,改成從量課稅,經濟部今天表示,由於我國出口外胎屬高級車胎,價格高、重量輕,新課稅方式有利台灣業者。

 

土耳其自20049月起對自我國、越南及斯里蘭卡產製腳踏車橡膠外胎及內胎課徵反傾銷稅,經首次落日複查後,2010717日公告續課5年,而在2015715日期滿,因接獲其國內業者申請,再啟動第2次落日複查,調查期間為20122014年。

 

由於這次反傾銷落日調查,包括我國在內各國製造商及出口商,並無任何廠商填覆問卷,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表示,土國決定對我國、越南及斯里蘭卡終判續課反傾銷稅,稅率皆為腳踏車橡膠外胎課徵每公斤0.73美元,以及內胎課徵每公斤2.02美元。

 

此外,土國這次還將腳踏車內外胎零件及其附件列入課徵範圍,腳踏車橡膠外胎零附件課徵每公斤0.73美元,內胎零附件課徵每公斤2.02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土國這次有別於先前從價課徵方式,這次改採從量課徵反傾銷稅,經濟部官員推測,可能是為了避免部分進口商以高價低報方式,規避反傾銷稅。

 

官員表示,目前已將相關訊息通知台灣自行車輸出業同業公會轉告會員廠商因應,但經業者試算,若以調查期間20122014年土國統計資料計算,由於台灣出口土國的外胎屬高級車胎,價格高、重量輕,因此從量稅較從價稅為低。

 

換句話說,新的課稅方式反而有利台灣業者與其他國家業者競爭。

 

根據土國統計,土耳其自台灣進口腳踏車外胎產品20122014年進口量占土國進口總額每年比例皆為0.2%;腳踏車內胎進口量占土國進口總額比例分別為0.4%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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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跨境電商課稅 將比照境內電商

2016-08-25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即時報導

財政部今天召開最後一場跨境電商座談會,賦稅署表示,未來修法共識是要求跨境電商在台設立稅籍登記、廢除買方繳稅機制與3千元免稅門檻,以及可委託報稅代理人辦理,基本上相關規定會比照境內電商,預計修法草案於9月初報院,列入下會期優先法案。

 

財政部表示,近年網路快速發展,國人利用網路向在台無固定營業場所的外國業者購買勞務,如線上遊戲、音樂等的情形日益頻繁,此類交易依現行營業稅法規定採逆向課稅機制,由買方負責報繳營業稅,同時訂有3千元跨境免稅門檻,已然造成稅源流失情形。

 

為解決上述問題,財政部參考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建議及歐盟、韓國及日本等國家作法,研議修正現行營業稅法部分規定,明定跨境利用網路銷售勞務給我國一般民眾的外國業者,應於我國辦理稅籍登記,以掌握稅源。

 

為凝具共識,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自1057 月起已陸續舉辦5場座談會,針對修法方向,傾聽各界意見,今天由財政部召開最後一場座談會,邀請政府機關、學者、專家及國內、外電商業者與會。

 

財政部表示,多數跨境電商的遵法意識很強,一直打電話詢問相關問題,主動要遵守台灣相關法規。未來預計在網路上,公布有在台灣登記繳稅的跨境電商名單,讓民眾瞭解。

 

財政部表示,營業稅法未來規劃修正重點如下:一、 跨境銷售電子勞務的營業人,年銷售額逾該部規定標準者,應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稅籍登記,並擬參考歐盟及韓國作法,採簡易登記制度。

 

二、 跨境銷售電子勞務之營業人應按期申報繳納營業稅,廢止現行跨境購買國外勞務免繳納營業稅門檻及逆向課稅機制。三、 跨境銷售電子勞務的營業人得委託報稅代理人,辦理稅籍登記及申報繳納營業稅事宜。

 

財政部表示,未來電子勞務定義及稅籍登記門檻等規定,屬細節性、技術性規範,未來修法案通過後,將儘速於相關子法規中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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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列洗錢黑名單?台灣明年評鑑等著瞧

2016-08-25聯合晚報 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

資誠及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今日舉行全球反洗錢趨勢及經驗分享記者會,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梁鴻烈說,台灣金融機構高層對於國際洗錢防制標準的整體認知不足,投入的資源和人力相對較少,呼籲金融機構應重行規劃足夠的法令遵循人力。此外,俄羅斯、巴拿馬、柬埔寨等國都已列入洗錢風險大的國家,台灣位於金融邊陲地帶,更應提升整體洗錢防制品質,避免被列為洗錢黑名單國家。

 

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T)於2014年頒布銀行業適用「風險基礎原則」(Risk-Based Approach)防制洗錢並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活動之指引,香港及新加坡為避免淪為洗錢中心,導致跨國銀行不再進行投資或擴展金融業務,均不斷提升洗錢防制標準,除了加入FATT會員外,也進行評鑑。

 

梁鴻烈表示,台灣過往的洗錢防制相當一致,各銀行不論規模大小,均適用銀行公會頒布的同一套內控標準,其中最核心的要求為銀行對超過新台幣50萬元的現金收付或換錢交易,均應申報。

 

梁鴻烈說,台灣並非FATT會員,但仍以FATT轄下「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會員國身分,受FTAA國際標準拘束,並曾在2007年首度接受APG評鑑,預計於2017年第四季第二度接受APG評鑑,若屆時評鑑結果不佳,所有進出台灣的交易款項均可能被國外銀行嚴格檢視,並可能影響國外通匯行(corresponding bank)持續和台灣銀行業往來的意願。

 

台灣關於洗錢防制的金融監理政策及銀行內控體制都受到風險基礎原則的規範,而全行洗錢風險評估又是落實風險基礎原則精神的基石,梁鴻烈預計,全行洗錢風險評估將會是我國明年第四季接受APG評鑑的焦點項目。

 

此外,台灣銀行業者過去並無執行「機構洗錢風險評估」(IRA)的經驗,對於IRA的進行方式與規格仍在摸索階段,部分專案進行的方式仍限於使用系統與控制查核專案的傳統範圍,並不符合IRA精神,建議可參考香港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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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稅率擬提高 七月贈與稅 年增55.9%

2016-08-25聯合晚報 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

台灣近期有多項稅務法令革新,包括去年上路的富人稅、今年實施的房地合一稅,7月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反避稅法案,以及未來可能研議調高的遺產稅、贈與稅等,對於企業大股東及高資產者的稅負、財富與傳承規劃將產生重大影響,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表示,新政府擬提高遺產稅、贈與稅的稅率,資產應及早評估規劃。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今日舉辦「台灣近期稅制大變動稅務研討會-對大股東、高資產人士之衝擊及因應規劃」,安永稅務服務部執業會計師林志翔表示,高資產者面對將來可能增加的稅負支出,各項資產應重新檢視分配,如海外商品等所得適用「最低稅負」制,最高稅率為20%;而特殊理財工具則適用「分離課稅」,稅率為10%15%;至於個人證券交易所得稅今年元旦起停徵,股票獲利可不用再繳稅。

 

對於新政府研擬調高遺產稅與贈與稅,雖尚未定案,預期心理已悄悄醞釀。林志翔表示,從財政部統計觀察,截至今年7月份贈與稅實徵淨額較去年同期成長55.9%,顯示高資產族群的預期心理發酵,提前贈與資產,他建議高資產族群針對不同類型的資產應先行評估,選擇較有利的方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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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房地合一稅申報 提防五錯誤

2016-08-25經濟日報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財政部表示,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有五大常見錯誤,包括申報期限計算錯誤,或是移轉登記日期及取得日期填寫錯誤,誤填為立契日,亦或是將水電瓦斯費、土地增值稅及房屋稅列為可減除的成本或費用等情況,提醒民眾須多加留意。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包括201611日以後取得,含遺產或贈與,或是20141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二年以內的房屋、土地,亦或是於201611日以後出售者,除符合免申報條件外,不論盈虧,應於完成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30天內申報納稅。

 

個人房地交易所得稅申報常見五大錯誤 圖/經濟日報提供

 

財政部官員表示,由於新制與舊制不同點在於申報時間提早,是在房屋、土地交易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30天內申報納稅,但隔年並不計入綜所稅計算,因此不少民眾常錯過申報日期,或是移轉登記日期及取得日期,誤填為立契日。

 

而在成本部分,包括誤將費用列為成本,例如將出售時所支付的仲介費,原應列為可減除費用,卻列入可減除成本。

 

或是實際為贈與取得者,應以受贈與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為取得成本,誤以買賣價格為取得成本;物價指數認定有誤,導致取得成本高報等錯誤。

 

至於費用部分,則包括未提示取得、改良及移轉費用者,未於成交價額5%內扣除該項費用;誤將水電瓦斯費、土地增值稅及房屋稅列為可減除之成本或費用;誤將土地增值稅列為可減除費用扣除;檢附資料不齊致無法認定。

 

同時,若是使用自住房地租稅優惠,所有權人出售繼承「持分」的房屋土地,申報扣抵自用住宅免稅額400萬元,未按持分比例計算扣抵額,也是常見錯誤之一。

 

官員提醒,民眾報稅後若發現錯誤,可以重新填寫一份正確申報書,補辦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採用網路申報者,只要將正確資料在申報期限內重新上傳申報即可。

 

但若已逾申報期限,不論採何種申報方式,均須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書面更正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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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律師、會計師 納洗錢防制範圍

20160826  呂雪彗、林思慧/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昨(25)日通過《洗錢防制法》修正案,參照國際標準,將提供人頭帳戶、暴力討債集團或高利貸成員分到犯罪所得、詐騙集團車手拿到詐騙所得花用等,都納入洗錢行為。未來也可指定律師、公證人、會計師、不動產仲介等行業,納入洗錢防制範圍。

 

這次修法放寬洗錢樣態定義,增列人頭戶及一銀盜領車手「安德魯條款」,只要意圖掩飾重大犯罪所得人頭戶,或參與重大犯罪而取得、持有或使用所得,皆可依洗錢罪追訴。

 

政治人物 加強金流控管

 

在加強金融及非金融機構內稽內控方面,增訂要求對現任或曾任國內外政府或國際組織重要政治性職務的客戶、受益人親屬及有密切關係的親信等,對其資金流動及與其相關客戶金融往來活動,都必須加強客戶審查程序。

 

巴拿馬文件曝光後,增加授權規定,未來律師、會計師、不動產仲介業、代銷業、地政士及公證人等洗錢高風險行業,可由各部會會同法務部「指定」遵守《洗錢防制法》規定,做客戶身分審查,進行可疑金流交易通報。金融機構或指定之非金融機構,對大額交易或可疑交易未通報,提高罰鍰至500萬元以下,對指定非金融機構裁罰25萬元以下。

 

為追訴跨境電信詐欺,從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放寬為3年以上,刪除500萬元犯罪所得規定,以免因單一犯罪金額難達門檻,以致跨境電信詐欺無法適用洗錢犯罪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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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長照不能靠遺產及贈與稅

20160826日陳聽安、陳國樑

2008年「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通過大幅調高遺產及贈與稅免稅金額,且將原本10級累進、最高稅率50%的稅率結構,改為一體適用10%單一比率的方案,2009121日完成修法。修法期間紛擾不斷,委員會僅有的兩位最高顧問──朱敬一教授與筆者陳聽安聯袂辭去職務,副召集人曾巨威教授憤而走上街頭。這項公認的錯誤政策一錯就8年。

 

總統大選前,長期照護的議題登上了檯面,民進黨智庫搬出了以遺產及贈與稅的調高做為長照財源之一的想法;而同時間,前財政部長張盛和早已「靜靜」地將遺贈稅法的修法委請現任主計長朱澤民規畫。這份《我國遺產及贈與稅稅制檢討》也列入了新舊任財政部長的交接清單中。

 

透過這份報告,得以一窺2009年修法的倒行逆施。首先,若將遺產視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所得,則租稅負擔相較於綜合所得稅的一般所得為輕;且遺產稅累進課稅程度,就十分位數中遺產總額最高的第九、十分位租稅負擔的變化來看,大不及綜所稅。這對長久以來,希冀遺贈稅可補充所得稅「量能課稅」不足的論點,何等諷刺。

 

其次,2009年改為單一比例課稅後,遺產稅有稅案件之平均有效稅率於修法前,由20012008年間的5.13%,下跌至修法後20092014年的3.52%,下跌幅度超過3成。須知,遺產稅毫無疑問是為「富人稅」,減稅利益當然全屬富人們。

 

最讓人遺憾的是,2009年改為單一比例課稅後,以十分位數來看,造成遺產總額較低之前50%的租稅負擔竟然增加,而遺產總額較高之後50%的租稅負擔反而下跌的反累進情形,造成明顯的「劫小富濟大富」,甚為荒謬。

 

就目前報載的政府修法方向來看,提高贈與稅免稅額及增設稅率級距改為累進課稅,與研究報告建議一致。不過目前財政部雖已有解釋令防堵一部分以「本金自益、孳息他益」信託避稅的情形,但終究未畢其功,此研究報告中提出了可行的建言,還盼財政部正視。

 

讓人興嗟的是,遺產及贈與稅的修法竟是與長照系統的建立掛勾,「見兔顧犬」雖然美意略失,但難說沒有「水到渠成」之妙。不過我們必須提醒行政部門的是:提高遺贈稅稅率本應是平均財富及促進機會均等所當為,不宜與長照財源掛勾,且根據2009年稅率調降、稅收並未明顯減少的經驗,現在調高稅率,實不宜樂觀期待稅收會大幅增加。 退而言之,若稅收增加,由於遺贈稅為共分性質的國稅,在直轄市一半稅收屬市、在縣及市8成稅收屬鄉(鎮、市)及市,還剩多少可用做中央長期照護的財源,令人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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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股東轉讓未發行股票 須課所得稅

20160826日王姿琳/台北報導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實收資本額未達新台幣5億元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於辦理設立登記或增資變更登記時,如選擇不發行股票,則股東日後於轉讓股份時,出具所書立之「股份過戶書」或「股份轉讓證書」屬債權憑證,非屬有價證券,其交易所得依法課徵所得稅,但不須繳交證券交易稅。

 

依《公司法》第161條之1規定,公司資本額達新台幣5億元以上者,應於設立登記或發行新股變更登記後3個月內發行股票;但未達5億元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得不發行股票。

 

也就是說,前者須強制公開發行股票,後者如家族性、資本額較小的閉鎖性股份公司,可選擇不發行股票,以減少企業於設立之初及增資所產生的股票發行、簽證及服務等成本。

 

官員進一步說明,由於未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股東轉讓持有股權時,因非屬《證券交易稅條例》第1條第2項所稱的有價證券,無須繳納證券交易稅。

 

至於其稅負視買賣股權產生損益而定,即賣出成交價格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必要費用後的餘額。若有利得,個人股東依法應申報財產交易所得,法人股東則應列入營利事業所得申報;如有損失,則可扣抵當年度財產交易所得,不足扣除時,得於以後3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扣除。

 

中區國稅局提醒,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轉讓其股份時,須先查明持有股份是否屬於依《公司法》第162條規定簽證發行的股票。如轉讓非依法簽證發行的股票,卻繳納證券交易稅,國稅局仍會追繳個人股東當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補徵綜合所得稅及罰鍰。

 

如轉讓依法簽證發行的股票者,證券買受人應依法代徵及繳納證券交易稅,不履行代徵義務或代徵稅額有短徵、漏徵情形者,除補徵證券交易稅外,按應代徵未代徵應納稅額處110倍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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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跨境電商年銷逾48 須繳營業稅

20160826日王姿琳/台北報導

 

跨境電商年銷逾48萬 須繳營業稅

跨境電商營業稅各國實施行情形

 

財政部將修法明訂跨境電商銷售電子勞務課稅制度,起徵門檻擬採「內外一致」原則,即跨境電商全年銷售勞務金額達48萬元以上,得委託稅務代理人向國稅局辦理簡易稅籍登記。賦稅署表示,預計9月上旬提出修正草案報行政院,上路時程則視修法進度與是否給予業者輔導期而定。

 

財政部昨(25)日召開最後一場跨境電商課稅修法座談會,彙整先前五區國稅局座談會結論,定調3項修法重點。

 

首先,跨境銷售電子勞務的營業人,年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訂定門檻者,就必須向我國辦理簡易稅籍登記。至於門檻將訂多高?賦稅署表示,待《營業稅法》修正通過後,會參酌其他國家做法並於子法規中明訂,目前大多採「內外一致」原則,以維持境內外電商競爭公平性。

 

目前國內營業稅起徵點為「每月貨物銷售8萬元以上、勞務4萬元以上」,依照此原則,加上跨境電商銷售商品如遊戲點數、串流服務等均屬勞務,可能會採全年銷售額48萬做為起徵門檻。

 

至於跨境電商是否須開立發票,賦稅署表示,同樣會於子法規範,但目前各國均未要求開立發票或憑證,多數業者也持反對意見。

 

其次,為配合新制,修正新法將同步廢除「逆向課稅」制度,回歸以營業人作為納稅主體,並取消單筆3,000元以下的免稅門檻。此外也定調申報方式,朝委託稅務代理人,不採營業代理人制度,代為進行稅籍登記與申報事宜。

 

賦稅署副署長王綉忠表示,財政部將綜整相關意見,近期會擬具《營業稅法》修正草案,最快9月上旬就可函報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並列入優先法案。

 

至於何時上路?王綉忠說,大部分跨境電商遵法意願強烈,也有誠意依法納稅,但有部分業者希望政府給予輔導期,對此,財政部會做綜合考量,視修法進度、子法規定進度及是否給予業者輔導期決定上路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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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兆豐洗錢案延燒 香港台資銀被盯上

2016-08-26經濟日報 記者劉懿慧/台北報導

因未遵循反洗錢相關規定受罰,兆豐銀紐約分行不是第一案,風暴可能延燒到香港的台資銀行,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梁鴻烈昨(25)日表示,多數台資銀行在香港的金檢結果不甚理想,有些銀行已被停止部分業務,無法招攬新客戶,甚至被小額罰款。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金融產業服務營運長吳偉臺提醒,明年第4季將二度接受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評鑑,若評鑑結果不佳而加入黑名單,所有進出台灣的交易款項均可能被國外銀行嚴格檢視,影響國外通匯銀行與台灣銀行往來的意願。

 

香港為台資銀行最多、最重要的據點,同時獲利也最好,但自去年起,香港啟動一連串專案金檢行動,自跨國大型銀行開始,逐漸擴展到當地主要銀行,而去年年底專注查核台資銀行香港分行。梁鴻烈說,香港給台資銀行的金檢報告多數評上「significant」,意思是有「重大瑕疵」。

 

國銀香港分行設立情形 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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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美方文件關鍵三頁… 帳戶資金移轉都給同一人

2016-08-26經濟日報 記者韓化宇/台北報導

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遭罰鉅款,外界質疑兆豐有沒有協助洗錢?在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NYDFS)的合意令(Consent Order)的第7頁到第9頁,詳細記載被美方認為「疑似洗錢」的手法。銀行業者分析,這三頁可看出,有多筆匯款流轉在不同帳戶間,但這些帳戶背後的最終受益人都出現同一個人,不確定是否有洗錢,但轉讓金額很多,十分可疑。

 

對於合意令對兆豐疑似洗錢的手法,兆豐金回應,已進入司法調查,不便多作回應,但強調絕對沒有協助洗錢,只是未落實申報程序。

 

一名熟知內情的金融界高層分析NYDFS公布的合意令內容,其中最關鍵的字眼,就是「可疑付款轉回」(Suspicious Payment Reversals)。被美方認為是疑似洗錢的手法是,客戶指示兆豐銀行紐約分行A帳戶匯款到紐約分行巴拿馬帳戶C,但C帳戶在一、二個月前已被關帳,這筆錢理應退回A帳戶(Payment Reversals)。

 

然而,這名客戶與紐約分行有簽轉帳授權書(debit authorization),意即款項可不退回原帳戶A,而是退到指定的帳戶B。而關鍵是AC帳戶的最終受益人都出現同一人,但是兩個帳戶的股東未必完全相同。

 

兆豐紐行認為,由於C帳戶被關,整個匯款流程「沒有完成」,按照規定不需申報。但問題是,這筆款項並沒有退回到A,而是退回到B,透過這樣的繞道,巧妙地規避直接由A匯款給B所需的申報程序。

 

這名金融界高層舉例說明,假設甲要行賄乙,若直接匯款到乙帳戶容易被抓。因此,甲透過A帳戶先匯到被關帳的C帳戶,再指定退回到乙開設的法人公司帳戶B,假設乙再於海外某國開設一個同名B帳戶,同名帳戶之間匯款在部分國家是不需申報的,利用這樣手法,達成其目的。

 

該高層說,這件事的關鍵,不是「兆豐有沒有協助洗錢」,而是對於「可疑交易」及「可疑開戶」缺乏警覺,沒有善盡申報之責,也就是沒有確實做到客戶審查及認識你的客戶作業。

 

該高層強調,政府沒辦法接觸金流,所以監理機關會要求銀行善盡申報之責,將每一筆即使合法、但可疑的交易申報讓政府知道,協助政府掌握龐雜的金錢往來,而兆豐並未妥善回應。

 

美方指控兆豐疑似洗錢手法 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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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四稅制變革 衝擊高資產族

2016-08-26經濟日報 記者劉懿慧/台北報導

近期多項稅制改革,包括富人稅、房地合一稅、反避稅法案及未來研擬調高的遺產稅、贈與稅,對於企業大股東、高資產人士的稅負將產生重大衝擊,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25)日表示,大股東、高資產人士應提早因應,稅務規劃除了要符合法令規定外,也應將資產做更多元、有利的配置。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日舉辦「台灣近期稅制大變動稅務研討會」,聚焦富人稅、房地合一稅、反避稅法案及未來研擬調高的遺產稅、贈與稅四大議題,將衝擊大股東、高資產族群。

 

去年富人稅上路,使綜合所得稅累進稅率最高達45%,且股利可扣抵稅額減半,對相關股票族、高資產族群來說稅負增加,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服務部會計師林志翔表示,高資產人士面對將來可能增加的稅負支出,各項資產應重新檢視分配,如海外商品等所得適用「最低稅負」制,最高稅率為20%;而特殊理財工具則適用「分離課稅」,稅率為10%15%

 

儘管富人稅因引發許多爭議,政府將研議檢討,但在新方案出爐前,高資產族群仍應考量是否將資產做更多元、有利的配置。

 

近年房屋稅制變動多,今年實施的房地合一稅制,也讓奢侈稅隨之退場,據財政部賦稅署統計,截至6月底,個人申報房地合一新制逾6,700筆,其中以申報無應納稅額占比最高,而多數民眾自行申報交易為不賺不賠或未虧損,國稅局皆會查核申報的真實性,將交易虧損、適用優惠稅率以及重購退稅列為必查的三大類案件,若經政府查獲申報不實需再補稅,將來有進行相關資產交易者應多加留意。

 

而立法院上月三讀通過所得稅修正案中的反避稅條款,須等到兩岸租稅協議、共同申報及應行注意標準(CRS)、相關子法規等相關配套措施通過後,最快在2018年實施。

 

林志翔指出,有不同方式可以因應受控外國公司(CFC)反避稅條款,例如可在CFC當地建構實質營運活動;若無當地實質營運,則可以考慮進行獲利分配或調整架構,例如消除CFC以直接控股海外實體公司、CFC選擇適用實際管理處所(PEM)而視為台灣公司,及海外實體公司保留盈餘不分配至CFC等策略。

 

新政府研擬調高遺產稅與贈與稅,預期心理已悄悄醞釀。

 

稅制革新因應對策 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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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名家觀點/擴大書審稅制該檢討了

2016-08-26經濟日報 黃士洲(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主任)

「去年市況不錯,結算淨利有15%,報稅只報6%,真的可以嗎?」「今年油電、工資全都漲,訂單還被砍,預計會虧損,什麼?賠本還得納稅!」「今年撥200萬元經費來開發新產品,怎麼不能適用投資抵減呢?」這些稅務問題看似不合理,卻實務上經常困擾著中小企業主。

 

三、四十年前的台灣正值經濟起飛,百業興隆,當時中小企業家數雖多,總體繳稅金額卻不高,營所稅結算申報書又是人工填寫,由稅務員一一過目審核,極不符合稽徵效益,權衡之下,財政部創設「擴大書審」制度,針對營業淨額3,000萬元以下的中小企業,按行業別釐定純益率(一般為6%),企業只消把全年度開出去的發票金額乘以純益率,再乘上稅率(17%),即得出當年度應納營所稅額,自行報繳後,稅局原則上不再覆核,但保留事後抽查的權力。

 

當初看似徵納雙贏的簡便納稅制度,時至今日衍生不少弊端:(一)中小企業不培養專責財會審計人才,將記帳報稅業務外包,因而許多中小企業帳簿要不根本拿不出來,不然就是可信度極低;(二)不肖企業主隱匿實質獲利,以較低純益率申報納稅,嚴重侵蝕稅基;(三)營業雖虧損,但沒有合格帳證支撐,稅局難以核定虧損,仍照純益率納稅;(四)企業主習慣將營業額壓至3,000萬元以內,超過3,000萬元,另設別家公司,造成企業組織疊床架屋,也阻礙規模效益;(五)中小企業欠缺可信財報,除非提供不動產擔保,否則融資極其困難;(六)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規定多項政策性優惠、扶助措施(如投資抵減、增僱員工稅務補貼),擴大書審的中小企業難以適用。

 

所以,擴大書審往往只嘉惠了想要隱匿利潤、節省財會人事費用的中小企業,實際上卻是自絕於向上提升、接受金融市場、政府體系的奧援,遑論一旦遭稅局抽查帳簿之後,未來年年按照懲罰性的同業利潤淨利率補稅。整體來說,擴大書審制度可謂「弊大於利」。

 

我國銀行、私人體系資金氾濫,找不到適當投資管道,新創的中小企業卻苦無募資管道,就算要仿效國外引進群眾募資平台,或櫃買中心大力推動的「創櫃板」,倘若作為投資標的之企業,依舊還沈浮在擴大書審的一團爛帳裡,如何讓投資人放心投入血汗錢?

 

擴大書審制度初始是因應六、七十年代人工記帳報稅環境,今日早已邁入電子發票、雲端傳輸時代,中小企業導入電子發票連結自動帳務系統的成本業已大幅降低,現行營業額3,000萬元的擴大書審門檻,足以涵蓋大部分中小企業,不啻成為阻礙帳務電子、自動化、財務稅務透明化的無形殺手。

 

因此,擴大書審制度就算不廢除,至少也要限縮在低毛利、前途未卜的微型、新創事業,將適用門檻調降至年營收1,000萬元,超過此門檻的企業,應改由會計師或合格記帳報稅人員查核簽證,才有助於中小企業帳務、稅務回歸常態,同時活絡中小企業的募資、股權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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