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1-0930一週新聞重點:
【1】汽車舊換新且出口 貨物稅最高抵7萬
【2】夫妻售屋損益 不可互抵
【3】賣房無成本證明 有解
【4】奢侈稅明年退場 賣壓10萬戶
【5】《大陸金融》陸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新稅制出爐
【6】房屋稅修正 議員批為建商降稅
【7】稅務專欄-新制房地合一 國內外公司不同稅
【8】會計師法修正 禁惡性殺價
【9】通訊行逃稅368萬 加罰一倍
【10】7大類別 營所稅查核重點
【11】查稅排行榜 北市力道最猛
【12】地價稅優惠申請 今截止
【13】健保卡報稅 明年可望實施
【14】用健保卡報稅 明年有機會
【15】房地合一制上路前…售屋所得 按實價申報
【16】赴陸投資有保障 台商吐嘈:法治行不通
【17】境外公司 留意稅務規範
【18】別想逃稅了!全台將查「未按實價報稅」
【19】企業賣借名登記土地 要稅
【20】節省配偶遺產稅 有撇步
【21】醫院伙食費 要課印花稅
【22】保護台商投資權益 上海擬法規
【23】KPMG專欄-競爭環境下 企業成長動能
【24】上海台胞享市民待遇 11月上路
【25】李長庚:台灣稅制會讓人才出走
【26】兩岸租稅協議 KPMG:適用所得年度先留意
【27】兩岸租稅協議 會計師教戰
【28】營業人低報房價 須補稅
【29】法拍屋欠稅 原屋主繳納
【30】會計師看時事/全球肥咖法案 天羅地網追稅
【31】稅務專欄-對台灣導入閉鎖性公司之期許
【32】颱風天出勤 加班費免稅
【33】風災戶稅減 30日內申報
【34】營所稅暫繳申報 今天截止
【35】離岸人民幣投資 增新管道
【36】自貿區2.0 跨國企業投資升級
【1】汽車舊換新且出口 貨物稅最高抵7萬
2015-09-21工商時報 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經部汽車貨物稅退稅方案構想
為提振出口,經濟部研擬汽車貨物稅退稅方案,擬規畫依車齡分3個級距退稅,車齡4年以下、4~8年、8年以上舊車換購新車、且舊車辦理出口,可折抵7萬、5萬、3萬元不等貨物稅,以期帶動整體汽車產業鏈發展;至退稅對象,以購車消費者為主。
財長張盛和大力支持表示,這項政策兼具舊車拓銷出口、節能又減碳、帶動汽車產業發展等多重效益,值得大力推動,汽車新掛牌數可望衝刺至50萬輛目標。
惟貨物稅執行年限3年或5年,財政部主張由政院二擇一,比照電動車屆滿再延長;但經濟部主張此屬常態性退稅措施,不宜訂年限才有執行推動。
行政院上周召集經濟部及財政部開會,聽取經濟部提出汽車方案構想簡報,惟這項政策有無效果?效果如何?對現有中古車商衝擊如何?政院指示經濟部提周延評估再作拍板,最快10月財政部才能提出貨物稅條例修正。
據了解,經濟部提出規劃3個級距退稅方案,明定要使用2年以上車輛才適用此優惠方案,針對車齡4年以下、4~8年、8年以上舊車換購新車,且舊車出口,給予購新車折抵各7萬、5萬、3萬元貨物稅。其中4年級距為公會建議,主要考量租賃營業車每3、4年就會汰換。對此規畫財政部上周並未反對,政院接受機會不小。
財政部早先曾提兩個級距構想,即8年以下、8年以上各減免貨物稅5萬、3萬元,也將納入評估,政院將二擇一定錘。
經濟部所提3級距與車輛公會研商多次,官員說,國內汽車保存量多達700多萬輛,10年以上舊車占半數以上約400萬輛,目前民眾汽車平均汰換年限為12.5年。
值得注意的是,這項方案要「換購新車,且中古車出口」才同意退稅,等於政策綁購新車又綁中古車出口,以利去化國內汽車保有量,達環保減碳、中古車拓銷出口,帶動零組件維修,及發展汽車工業產業鏈等多重目標。
目前國產車銷量每下愈況,進口車比例成長明顯,例如雙B、福斯、和泰LEXUS,漸有取代國產車趨勢,因此經濟部研議多時,盼以稅制工具,鞏固我國汽車整車及零組件關鍵產業發展。
惟未來出口中古車商有抵貨物稅誘因可穩定取得貨源,但國內中古車商卻沒有,處不利競爭地位,恐抱怨迭起,經部將會同公會研商協調。
據悉,退稅程序擬與車廠結合,消費者購車時退稅由經銷商先墊款,經銷商也會補給中古車商收購差額,報廢舊車出口時,須在海關須領取出口證明,財政部才會退貨物稅給製造車廠,再由車廠退給經銷商墊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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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夫妻售屋損益 不可互抵
2015-09-21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新制明(2016)年1月起實施,夫妻售屋利得採個別計算原則,損失則從嚴扣除。夫、妻各按新制課稅的房產,交易損失不可與配偶名下的售屋利得互抵;同一人的售屋損失最長只能保留三年,超過三年時,抵稅權將自動歸零。
此舉將使夫妻同時出售各自名下房產時,無法藉由損失互抵功能調節全戶售屋所得,售屋總稅負不會因配偶一方有損失獲得下降。
財政部指出,明年啟動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新制後,個人的房屋及土地交易的課稅所得、應納稅額均採個別獨立計算原則,配合此一原則,同一人名下的房產虧損,亦需個別保留抵稅權利,無法與同戶申報者名下的售屋利得互抵,且每人損失抵稅權利自交易日算起,最多只能保留三年。
舉例來說,甲在2016年1月買進A房地,取得成本1,300萬元,2017年以1,400萬元出售,甲適用新制合一課稅,其支付包括改良、移轉等費用為150萬元,A房地的土地漲價總數額為0,甲出售A房產出現損失50萬元(1,400萬元-1,300萬元-150萬元)。
甲名下還有一筆B房產,2018年時,甲將之出售並獲利250萬元,B房地的土地漲價總數額為100萬元,由於甲出售B房產的日期在A房產交易日以後的三年內,因此在計算B房產的課稅所得時,甲原出售A房產保留的50萬元抵稅權,可以用來扣除B房產獲利250萬元,再扣除B房產土地漲價總數額100萬元後,甲2018年出售B房產應申報的課稅所得是100萬元。
假設甲的配偶乙名下也有一棟房產C,乙亦在2016年時將之出售,獲利250萬元,C房產的土地漲價總數額設為100萬元。
因甲、乙兩人同時在2016年出售各自名下的房產,且均適用新制合一課稅,當年甲雖有A房產交易損失50萬元,在房產利得與損失個別採計原則之下,乙不能將配偶甲的房產利得用來扣除其出售C房產的獲利。
因此乙應申報的售屋課稅所得是150萬元(即250萬元減掉C房產的土地漲價總數額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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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賣房無成本證明 有解
2015-09-21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出售房屋缺乏取得及改良費用等證明,明(2016)年起按房地合一新制課稅者,可改按成交價5%認定費用,若因此出現交易損失,財政部同意比照納入售屋抵稅權範圍,往後三年內再售屋,亦可減除售屋所得降稅。
房地合一課稅新制將在明年1月1日實施,新制除房屋及土地利得要合一計算所得外,用以計算利得的課徵稅基均採「實價」,即售屋獲利是以實際售價減除取得成本,及因取得、移轉所支付的費用後,再以餘額課稅。
不過,如果售屋納稅人只有售價,提不出成本及相關費用證明,計算所得時,成本部分將由國稅局依實際查得資料核定,若查無成本,則改依原始取得時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現值按政府發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核定;費用部分,亦不會以零計算,依據財政部規定,國稅局將直接以其成交價的5%做為可列報的費用金額。
例如,售價1,000萬元的房產,未提示費用證明者,稅捐機關核定可列報的費用總額就是50萬元(1,000萬元x5%)。
財政部同時規定,未提示成本、費用等證明者,即使是經由估計方式核列成本與費用金額,計算出的售屋所得如為負值(即出現虧損)時,虧損金額與一般自行提示出售成本及費用者的交易損失享有同等抵稅權利,這筆損失亦可自出售房產交易日算起三年內,與其他售屋利得扣除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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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奢侈稅明年退場 賣壓10萬戶
2015-09-19聯合晚報 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課稅明年1月1日上路後,奢侈稅將同步退場,市場預估會有一波奢侈稅解禁脫手的售屋潮。規模會有多大?從官方資料加上建商手上餘屋來估算,初估可能有10萬戶的量體。
2011年上路的奢侈稅,對購屋轉售,買進一年內即出售課徵成交價15%,兩年內課徵10%,由於稅率極重,且目前房市氛圍無法轉嫁稅額給買方,由買方負擔,等於對屋主「綁兩年」。
但明年1月1日房地合一課稅上路之後,奢侈稅將同步退場,也就是這兩年買房子的人同時解脫束縛;依內政部統計資料,自2014年以來至今年7月為止,全台一共發出13.8萬戶住宅使照,這些房子現在仍受奢侈稅約束,但明年一月就同步解禁。
永慶房產集團研展中心經理黃舒衛表示,估算到年底為止,這兩年新領使照戶數約有15萬戶;以明年一月有三成釋出求售來算,市場約會增加4.5萬戶的供給量。
另外目前被奢侈稅綁住的房子,還有這兩年交易的中古屋,兩年買賣移轉件數合計約60萬戶,扣掉第一次交屋,約有40萬戶;以一成投資物件釋出來算,也會增加約4萬戶,再加上持續不景氣下,建商手上累積已約有兩萬戶的餘屋、待售屋來算,合計逾10萬戶。
黃舒衛表示,這些物件不一定會在明年一月,第一時間就同步釋出,但是仍會對市場造成極大賣壓,建議有意售屋的屋主,應該在今年之前趁市場剛性需求增加、以及最後輕稅期買氣加持,調整價格加速出售,以免明年可能會面臨「多殺多」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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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大陸金融》陸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新稅制出爐
2015-09-22 時報資訊 【時報-外電報導】
大陸財政部網站消息,針對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將對輕工、紡織、機械、汽車等四個領域重點行業企業自今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可由企業選擇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特定行業的小型微利企業今年1月1日後新購買的研發和生產經營共用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人民幣,將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人民幣,可由企業選擇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此外,企業可根據自身生產需要,選擇不實行加速折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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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房屋稅修正 議員批為建商降稅
2015-09-22 中國時報 張立勳/台北報導
柯市府打算修正「房屋稅條例」,也就是外界所稱的「囤房稅」,若修正案順利過關,市議員王鴻薇估計,此舉讓前十大建商可省3516萬,雖然社會宅出租、勞工宿舍及公立學校宿舍也受惠,但是高達61%受惠戶數都是建商。
對此,北市財政局長蘇建榮回應,房屋起造人不一定是建商,有可能是都更戶或地主合建等,建商若超過1年沒賣出就調回3.6%,市府也曾向學者專家討論,認定調降合理。
台北市長柯文哲為幫忙建商降囤房稅,包裹「社會住宅出租」、「勞工宿舍」、「公立學校宿舍」等理由共同降稅,王鴻薇指出,此波降稅影響戶數有61.3%是建商所有,降稅金額77.7%為建商獲利,估算前十大建商降稅金額就高達3516萬。
至於市府美其名作為社會住宅出租使用的受惠房屋1081戶,王鴻薇說,這僅是稅捐處一廂情願的預估值,市府難道不知道多數房東為了躲避租賃所得稅,根本不會讓弱勢族群申報租金補貼,王鴻薇批柯打著「稅制公平」的大旗矇騙大眾。
王鴻薇說,房屋稅條例修正後,各使用情形降稅金額以建商最多,經統計高達9448萬,占總降稅金額的77.7%,質疑柯文哲此舉就是為了建商,她表示,勞工宿舍、公立學校宿舍等合理性質的修正,大家都同意,但與建商降稅包裹在一起,柯市府如此是要逼議會乖乖就範嗎?
她要求,北市府取消為建商降房屋稅,否則居住正義從此破功,還導致平民百姓房屋稅一毛不減,恐引發更大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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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稅務專欄-新制房地合一 國內外公司不同稅
2015-09-22工商時報 林宜信、戴群倫
房地合一稅制於105年正式上路,就營利事業而言最大的不同,是課稅稅基的改變。新制架構下,營利事業出售土地除需繳納土地增值稅外,尚需課徵17%所得稅,而由房地交易總額中減除土地漲價總額,以避免同一所得重複課稅。
又,為防止外資炒房,新制規定外國營利事業出售持有未滿1年以內之房地,課徵45%所得稅;出售持有超過1年以上之房地,課徵35%所得稅。
另亦增訂防弊條款,針對外國營利事業直接或間接出售其持有超過半數之境外股權(該股權價值50%以上係由台灣境內之房地所構成)的所得,比照適用前述45%及35%之稅率課稅。此外,房地合一稅訂有日出條款及虧損扣抵,惟國內及國外之營利事業是否均能適用,茲說明如下:
所謂日出條款,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4明定,個人及營利事業自105年1月1日起,交易屬於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地或交易屬於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未滿2年之房地,應採用房地合一新制課稅。因前述法令並未限制僅有國內營利事業始得以適用,因此,外國營利事業直接出售房地亦應可適用日出條款。
惟,外國營利事業若出售其直接或間接持有過半數之境外公司股權,而該境外公司股權價值50%以上是來自台灣房地之價值時,可否由該台灣房地是否屬於新制課稅範圍,而判斷該境外公司股權之出售是否依新制課稅?當防弊條款主要針對境外股權的價值有50%以上來自台灣房地者,而房地新制本身又有日出條款時,若能考量外國營利事業出售境外股權之房地所得稅也能適用日出條款,將使稅制更顯公平,也可使外國營利事業因組織架構調整而作集團內股權移轉時,在台灣境內房地因取得時日長久價值上揚,而可能「誤觸」防弊條款之機會大大減少,畢竟防弊條款是防止外資炒作境內不動產而規避稅負,但前述的架構調整實質上並未產生房地炒作情形。惟,依所得稅法修正條文及「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之規定,外國營利事業出售境外股權的規範,並無日出條款之適用,且未有符合特殊架構重組條件即予豁免的規範,此點,建議予以考量。
此外,外國營利事業出售境內房地或出售前述之境外股權,是否有虧損扣抵之適用?依財政部104年8月3日之新聞稿說明,外國營利事業出售台灣房地之交易並不適用盈虧互抵。惟一般而言,外國營利事業若欲直接持有台灣房地,須取得經濟部之認許而在台灣設立分公司後始得登記為所有權人,故該外國營利事業在台房地交易係由其境內分公司代為申報所得稅。
又,所得稅法第39條並無限制分公司不得適用虧損扣抵,因而當該外國營利事業出售台灣房地有虧損時,若該外國營利事業單獨設立帳簿,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而由境內分公司代為申報時,若該房地交易損失不得適用可後抵十年之房地交易所得時,是否屬限縮所得稅法第39條之適用範圍?又,依「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外國營利事業之房地交易損失不得自其其他之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之規定,是否亦違反所得稅法第24條營利事業所得之計算,以其本年度收入總額減除各項成本費用、損失及稅捐後之純益額為所得額之規定?容有討論空間。
另依現行法令規定,外國營利事業出售台灣公司股權而需申報基本所得額時,其證券交易損失得享有後抵五年證券交易所得之規定,故外國營利事業直接或間接出售境外公司股權而依規定申報房地所得額而產生損失時,若無法有虧損扣抵之適用,是否有失公平?
房地合一稅是我國稅制改革的一大步,改革精神在於落實居住正義、抑制房價飆漲,並追求租稅公平及增加政府稅收。惟,新制對於外國營利事業的課稅規定除稅率加重為政策考量外,針對日出條款及虧損扣抵之適用,相較國內營利事業均甚為嚴苛,是有意或無心?是否與現行所得稅法之規定有所抵觸?均待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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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會計師法修正 禁惡性殺價
2015-09-22工商時報 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金管會向行政院提出會計師法修正草案,會計師公會強烈建議應明訂惡性殺價競爭禁止條款,因此這次增訂法律授權金管會訂定酬金收費低限標準,一旦有明顯惡性殺價競爭的會計師事務所,會有處罰規定。
此外,據悉,開放外人來台投資會計師事務所,金管會正研議上限規定,未來自由經濟示範區條例若通過,開放外人來台投資的比例初期擬開放約20%左右。
行政院上周五首次審查會計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有十多條條文修正,其中會計師公會反映多時的惡性殺價競爭現象,首度入法禁止,將授權金管會訂定酬金的低限收費標準。
官員說,會計師業界殺價競爭存在已久,造成從業人員工時高,流動率高的現象,有些案件換算連基本工資都不到,但業界都殺價搶客戶,搶到再說。
在公會反映多時後,金管會這次終於要入法禁止了,不料,公平會認為,統一訂定收費標準,恐怕有違公平競爭之虞,建議不要訂定統一收費標準。
也有部會認為,目前律師、建築師等專業技術服務業,並沒有規定這麼嚴格標準,尊重市場機制,一旦會計師法訂定,是否對產業太嚴苛?
未來如何監控會計師事務所有無殺價競爭,金管會官員表示,將會委託會計師公會調查,如有屬實行為,就會訂罰則處分,以扼阻殺價競爭行為。
政院官員表示,律師業目前也有針對談話、諮詢、寫狀紙、及出席費等,都有訂定收費低限標準,訂低限應無可厚非。不過,政委杜紫軍責金管會再與公平會協商後再議。
針對加入TPP、RCEP,必須以更開放市場,開放國外會計師事務所來台投資,金管會這次尚未放入修法。
據悉,未來若檢討加入TPP的市場開放時,開放投資會有上限比例規定;立院將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逕付二讀,一旦通過將訂定子法時,金管會正研議開放外人來台投資的比例,初期傾向開放不逾20%。
官員說,外人在示範區內投資會計師事務所,將限制只能執業,不能擔任董事,也不能從事簽證業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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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通訊行逃稅368萬 加罰一倍
2015-09-22工商時報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國內發生罕見的通信行勾結下游,逃漏營業稅個案。中區國稅局發現,轄內有通信行結合下游業者,以販賣電話儲值卡給外勞不同族群,未依規定開立發票,一年漏報銷售額高達7千餘萬元,被國稅局補稅帶罰達736萬元。
手機為現代人不可或缺的必需品,坊間電信業者為保有一定市占率,無不絞盡腦汁推出各式各樣的促銷優惠方案,並推出免綁約、預先付費且申辦簡便的電話預付儲值卡,以吸引消費者上門。
國稅局官員表示,電信特約經銷商為獲得電信業者較高的銷售補貼或獎金,常透過其他同業介紹客戶並給予一定比例的佣金,來衝高銷售量,卻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稅,因此被國稅局盯上。
中區國稅局近期查獲某電信業者的特約服務中心,專門辦理授權之新申裝電信服務等業務,該中心透過其他同業介紹客戶給付佣金時,涉嫌未依規定取具進項憑證,被國稅局開罰100萬元。
同時,國稅局官員在查核時發現,該中心特別鎖定在台外勞、通話量較少的家庭主婦、老人及小孩等不同族群,推銷電話預付儲值卡,卻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
「以查核年度為例,一年就漏報銷售額7千多萬元」,中區國稅局官員說,像這樣故意逃漏稅的個案,除了補徵營業稅368萬元之外,更加罰1倍罰鍰,同時也加強查核同業,看看這樣的逃漏稅手法是否「成為流行」。
另外,中區國稅局查核該中心下游的十餘家通訊行時,也發現收取佣金的通訊行,同樣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被國稅局補稅帶罰共400多萬元。
中區國稅局表示,目前國稅局查核案件,多透過金流、物流及資訊流,多方分析查對營業人交易情形,呼籲營業人切莫心存僥倖,有逃漏稅情況應儘速向國稅局補報補繳,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規定,加計利息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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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大類別 營所稅查核重點
2015-09-22工商時報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近3年營所稅平均選案查核比率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長許慈美昨(21)日表示,今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選案查核,將從10月起跑,將加強查核連續五年未列入選查的案件外,還會鎖定新興行業及從事新金融商品交易的申報案件,呼籲營業人誠實報稅,以免被補稅帶罰。
為防杜不法逃漏稅,財政部五區國稅局每年均會對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進行選案查核作業,中區國稅局表示,今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將於下月陸續展開選案查核作業,若有短漏報稅業者,請儘速補報補繳,以適用免罰規定。
許慈美表示,今年度為提高選案查核的公平性,除了將加強查核連續5年未列入選查的案件外,對於已依規定申報繳納稅款,且連續3年經列選無異常應調整項目者,今年度將得免再列入選查之對象。
許慈美說,國稅局辦理選案作業時,將依據申報類型、案件特性來決定選查對象,今年度營所稅選案原則,包括七大類型:一、營業收入淨額1億元以上,未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者;二、依各類稅法或其他法律規定,申報適用租稅優惠減免稅捐者;三、新興行業及從事新金融商品交易之申報案者。四、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辦理申報者;五、課稅年度及課稅年度之前二年度內,經查獲逃漏所得情節重大者;六、涉有不合常規移轉訂價、對關係人負債之利息支出不得列為費用者、依金融控股公司及企併法規定,合併辦理申報者;七、經書面審核發現申報異常或涉嫌違章情節重大者。
國稅局官員提醒,營利事業應自行檢視營所稅申報情形,若有短漏報營所稅,請儘速向各地區國稅局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在國稅局查核前補報補繳,將可適用免罰規定。
依據中區國稅局統計,近3年營所稅平均選查比率為2.99%,而各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案件的選查比率,由95年的3.58%逐年下降至102年的2.96%,已較全國平均選查比率3.42%為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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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查稅排行榜 北市力道最猛
2015-09-22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誰是查稅力道最猛的國稅局?答案是台北國稅局。根據統計,全台各國稅局平均查稅率是3.42%,台北國稅局接近6%,設籍台北市的企業,平均每百家會有六家被查稅。

新一年度(103)查稅作業即將在10月1日展開,為期一年。共有七大類型案件被納入國稅局重點查稅範圍,選查對象集中以營收淨額1億以上未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新興行業及從事金融商品交易等行業。
為防杜逃漏,財政部所屬五區國稅局每年均會對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進行選案查核,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103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案件將在近期展開選案。選案比率高低將決定各國稅局轄區內企業受查密集度,選案比率愈高,被查稅的企業相對愈多。
以近三年(100年度至102年度)統計為例,全國平均選查比率是3.42%,也就是每100家申報營所稅的企業之中,會有至少三家以上被國稅局查稅。選案查稅比率各局不同,取決於查稅人員的多寡、轄區企業家數等,其中,台北國稅局近三年每年的選查比率都在5%以上,為全台之冠。
台北國稅局近三年平均每年營所稅申報件數約為17萬件,每年要挑選約1萬家進行查稅,選查比率平均達到5.93%,高於全國平均數3.42%。其次則是南區國稅局,近三年平均選查比率是3.08%。
一度遭所轄企業及稅務代理人反映選案比率偏高、查核嚴苛,以至有企業出走情事的中區國稅局,在全國查稅力度評比中只占第三位,近三年平均選案查稅比率是2.99%,其轄區約計19萬件營所稅申報案件中,中區國稅局一年查不到6,000家。
新年度查稅作業即將展開,各國稅局在排除符合特定條件如績優營業人、連續數年選查及已停歇業案件等不予選查之後,已訂定新年度選案標準,營所稅結算申報有以下一種情形的企業,即有可能列入查稅,包括:
營業收入淨額1億元以上未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者。依各類稅法或其他法律規定,申報適用租稅優惠減免稅捐者。新興行業及從事新金融商品交易的申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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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地價稅優惠申請 今截止
2015-09-22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包括自用住宅用地在內的地價稅優惠稅率申請期限,今(22)日就要截止。財政部指出,逾期申請者,輕稅待遇將延後一年適用。
以自用住宅為例,地價稅優惠稅率是千分之2的單一稅率,一般用地的地價稅稅率則是採累進稅率,且稅率由自千分之10至千分之55不等課徵,兩者稅負相差達至少四倍以上。
財政部提醒民眾,優惠稅率並非主動提供,需由土地所有權人自行向稅捐機關提出申請。若土地是供自用住宅使用,就要儘快在今(2015)年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的稅捐處提出申請,符合優惠稅率條件者,今年起即可享受優惠稅率;超過期限申請,須延遲一年,等到明年(即2016年)才能適用。
自用住宅用地的地價稅優惠稅率申請條件分別為:地上建物應辦妥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戶籍登記,該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無出租或供營業用,都市面積以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以700平方公尺為限,且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以一處為限。
財政部指出,原已經稅捐機關核准適用優惠稅率的土地,若因戶籍遷出,縱使仍有居住事實,也不符自用住宅用地的要件,應在戶籍遷入後重新申請適用,否則將自戶籍遷出次年期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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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健保卡報稅 明年可望實施
2015-09-23工商時報 記者郭建志、林淑慧/台北報導
明年健保卡報稅有望了!行政院長毛治國昨(22)日表示,他將努力促成讓民眾明年可用健保卡報稅,並請行政院副院長張善政督促,未來變成「多卡通」。健保署表示,只要政策同意,100%可以做,健保署將全力配合。
立委費鴻泰昨天在立法院質詢時詢問,健保卡與自然人憑證卡是否能「雙卡合一」?財政部長張盛和當場表示,健保卡若要拿來報稅,唯一問題就是沒有密碼,若能加上密碼,有身分驗證,代表「這張健保卡屬於你的」,報稅就沒問題,還能發展成載具,未來財政部在推動電子發票會更方便。
衛福部次長林奏延也說,已與財政部協調過,若資安沒有問題,將樂觀其成。科技部長徐爵民則回應,資安技術可做到非常嚴謹,但同時要考慮需付出多少代價,他強調,做這件事情,不是說資安完全沒問題,「因為駭客也非常厲害」。
毛治國指出,衛福部與財政部討論到一個程度會努力促成此事,他也會請張善政好好督促。費鴻泰追問,也就是說明年5月民眾報稅時,就可以用健保卡?毛治國回應,基本上他的想法是「多卡通」,他將促成此事。
健保署承保組科長楊玉美說,由於線上註冊、設定密碼後,健保卡就具備線上身分識別功能,健保署原先就規劃這套機制可供跨部會使用,目前財政部的報稅構想進展最快,6月至今已開過兩次正式會議,最後是否採用健保卡系統來報稅,取決於財政部。楊玉美強調,健保署會全力配合,只要政策同意,100%可行。
楊玉美進一步說明,4月底開始,民眾只要用健保卡透過讀卡機線上註冊、設定密碼,即可享受包含「網路加退保、健康存摺、查詢未繳健保費、線上申辦健保卡和繳保費」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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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用健保卡報稅 明年有機會
2015-09-23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楊文琪/台北報導

用健保卡報稅,明(2016)年5月有機會。財政部正在規劃,將讓人手一張的健保卡,也能成為網路報稅的利器。依據規劃,未來民眾所持健保卡,只需另外申請編配密碼,就可以在家查詢並下載所得與扣除額資料,直接利用網路申報所得稅。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昨(22)日在立法院質詢行政院長毛治國,針對健保卡與自然人憑證卡能否雙卡合一,並用於報稅,毛治國表示,衛福部已與財政部進行協商,「會努力促成此事」。 財政部長張盛和亦指出,健保卡只要賦予密碼,足以辨識身分後,結合自然人憑證同時納入報稅功能就不是問題。
台灣自1995年3月起實施全民健康保險,投保率已達99%。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鑑於國民健保卡的高度普及性,若能用於推廣網路申報與電子發票載具,將會更快速達到環保減紙的目的,提升納稅服務的便捷性,因此研議要讓健保卡與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等,成為網路報稅的身分憑證。
依據初步規劃,最快明年申報104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健保卡+密碼」的新式報稅機制即可啟用,民眾只要利用已註冊健康存摺的健保IC卡及密碼,就可以在家透過網路下載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並以網路申報所得稅,不需要為了網路報稅另外申請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
這項便民措施,財政部已與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就法規及資訊安全與可行性進行評估,若規劃順利,財政部認為,明年5月報稅應可實施。
103年度全國申報綜合所得稅的戶數約達600萬戶,個人採用網路申報及稅額試算比率高達93%。
目前可以上網查調所得並報稅的工具,除了自然人憑證IC卡外,還包括經財政部審查通過的一家保險公司、六家銀行及21家券商申請的多用途金融憑證。
不過根據統計,103年度全國使用金融憑證網路報稅件數僅13萬件,多數金融憑證用戶並未充分利用憑證查詢所得、扣除額及網路報稅的功能。
以自然人憑證完成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則有151.6萬戶,較102年度成長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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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房地合一制上路前…售屋所得 按實價申報
2015-09-23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制施行前,出售房產一律按舊制房、地分開課稅,其中,土地免課所得稅,能夠提示或經稅捐機關查獲有實價買賣價格者,售屋所得均需優先按實價報稅。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指出,售屋課稅案件已為五區國稅局的必查案件,未按實價報稅者,均會被列入調查。
配合查稅作業,國稅局亦訂有輔導機制,納稅人在申報財產交易所得後,如未主動提示成本或售價等實價資料,經國稅局訪查包括銀行或交易前、後手舉證的買賣價格後,即會輔導納稅人按實價報稅,拒按國稅局查核資料申報者,才會開罰。
北區國稅局查獲一宗案例,納稅人甲辦理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自行以房屋契稅繳款書上記載的移轉價格580萬元,按評定現值28%,列報財產交易所得162.4萬元。
國稅局經查其實際交易價格資料後發現,甲取得房屋的實際成本是1,480萬元,實際售價為2,100萬元,扣除仲介及代書費等相關費用79.5萬元後,核定甲應申報房屋的財產交易所得為540.5萬元,國稅局輔導甲補稅,但甲未在期限內補報結果遭到處罰。
甲主張自己沒有單據,無法提供相關資料,強調並非故意拒絕補稅。
國稅局基於綜所稅係採自動申報制,不能以未保留相關資料或不知法令而免除應盡的注意義務,駁回其復查申請。
北區國稅局強調,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新制明(2016)年才要實施,在此之前,出售房屋的財產交易所得,只要經稽徵機關查獲實際交易資料,就要按實價報稅。
國稅局提醒,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7條之2第1項規定,僅是稽徵機關在納稅人未申報或未能提出證明文件時,可以改按財政部頒訂標準核定財產交易所得的依據,並非賦予納稅人藉由不提供實價資料,達到減少稅負目的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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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赴陸投資有保障 台商吐嘈:法治行不通
2015-09-23聯合報 記者李仲維、郭玫君/台北報導
陸委會昨天委託台灣經濟研究院舉辦大陸台商投資權益保障座談會,獲邀與會的台商都是投資失利或遭遇難解糾紛,台商不僅大吐苦水,還當場吐嘈官員,陸委會則提醒大陸已開始強調依法治國,法律越來越嚴格執行,台商赴大陸投資一定要正派經營,遵守當地法規。
北京元凱機械製造總經理張錫圭表示,當前大陸投資最大的問題就是土地取得和勞工問題,他一九九九年在北京設廠,二OO九年被官方要求停工,卻遲遲等不到拆遷補償,他認為,法治在大陸是行不通的,儘管兩岸簽了投保協議,但地方官員不甩或做不了主,台商還是得不到保障。
張錫圭說,他最後拿到的土地補償費僅人民幣八百萬元,離市值有一大段差距,他還吐嘈與會的陸委會副主委林祖嘉不了解台商在大陸受害的實際狀況。
裘貝服裝公司副總經理李川澤也表示,公司在昆山蓋的廠房在施工上有問題,因此公司拒付尾款,並要求承包商改善並賠償廠房空置的費用,而對方為了討收尾款,竟找人在公司門口堆放兩卡車泥土,讓員工無法進出,台幹擔心人身安全,更是不敢外出。
他表示,事發兩個月,當地政府官員和公安都不願介入處理,直到公司透過海基會協處,公司門口的泥土才被運走,暫時解決糾紛。
陸委會副主委林祖嘉則提醒台商,大陸已開始強調依法治國,法律越來越嚴格執行,台商赴大陸投資一定要妥善蒐集資訊降低風險,同時也要正派經營,遵守當地法規。
海基會經貿處副處長饒仁宏表示,台商在大陸發生投資糾紛,要海基會、海協會或國台辦主持公道是有困難的,因為行政機關無法凌駕法院,唯有訴諸法律途徑解決,行政機關並不是裁決機關,能做的是盡量協調處理。
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吳必然指出,投保協議不是萬靈丹,並非簽了就不會發生糾紛。
針對大陸先前提出「六十二號文」整理地方政府招商優惠,吳必然說,若原本優惠就有問題、或僅是口頭承諾,未來仍可能出問題;合法、白紙黑字寫下來的權益,基於信賴原則,則可以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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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境外公司 留意稅務規範
2015-09-23 經濟日報 黃浩洋
國際貿易是政府一直以來所著重的整體經濟導向,而一般企業經營國際貿易,在型態上可視情況採用境外公司或本國公司營運,並依法具有對應的規範與稅務責任。
要使用境外公司,企業需在本國以外之第三國家或地區成立註冊,完成登記後,除依註冊國法規必須交回特定文件歸檔外,大部分法律文件均由公司自行保存,文件存放地亦不僅限於台灣。且依據國際商業公司法,境外公司禁止在註冊國境內營運,因此當地並無營業處所及實質資產存在,故稱為「紙上公司」。許多企業利用此類「海外控股公司」,作為國外投資的持股法人;早期台商與大陸商貿受限於法令,應以間接方式往來,而另在第三地之境外設立公司,故也稱「第三地公司」。
除了控股考量,產品採購進出口等國際貿易,也是企業選擇境外公司的因素,對經營型態為國際貿易的企業來說,可能遇到如台灣接單,大陸或其他國家出口、因法令差異金流及會記帳面認定、國外客戶單據往來交易、海外權利金、技術費、顧問費或加工費處理等問題。若能將管控中心置於稅負較低乏地方,確可藉此降低其整體之稅負。
例如在免稅或低稅率國家設立境外公司,再利用買賣商品調整合理價格,或者以境外公司擔任貿易商將商品由一國賣到另外一國,合法的保留與管控利潤。
境外公司不僅用於稅務規劃,操作得當更可強化企業在商場的競爭力,但此牽涉到跨國稅務和法令規範,在設立前,應向專業機構諮詢,並確認自身企業願景和發展方向,掌握優勢合法合理的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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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別想逃稅了!全台將查「未按實價報稅」
好房網News編輯中心/整理報導
別以為「找不到單據」就可以避稅!雖然房地合一明(2016)年才要實施,但是賣屋如果沒有實價報稅的人,可要注意了!根據北區國稅局查獲的一個最新案例,屋主主張自己沒有單據想省下大筆的稅金,沒想到竟遭查獲加上未在期限內補報被開罰,國稅局還特別強調「這類」是全台五區的必查案件。
根據北區國稅局查獲的案例,主要是納稅人主張自己沒有單據,無法提供相關資料,所以自行以房屋契稅繳款書上記載的移轉價格580萬元,按評定現值28%,列報財產交易所得162.4萬元;沒想到竟遭國稅局「查獲」核定後應申報房屋的財產交易所得為540.5萬元,差了快400萬!
北區國稅局提醒,在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7條之2第1項的規定,僅是稽徵機關在納稅人未申報或未能提出證明文件時,可以「改按」財政部頒訂標準核定財產交易所得的依據,並非「賦與」納稅人藉由不提供實價資料,達到減少稅負目的的工具。
目前被稱為黃金輕稅期的原因,主要是因為房地合一制施行前,出售房產一律按舊制房、地分開課稅,其中土地免課所得稅,但是能夠提示或經稅捐機關查獲有實價買賣價格者,售屋所得均需優先按實價報稅,並且強調已為五區國稅局的「必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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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企業賣借名登記土地 要稅
2015-09-24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企業出售借名登記土地,沒有免稅優惠。財部指出,此種行為屬於債權交易,與出售取得所有權土地的情形不同,無免徵營業稅與所得稅的待遇。
財政部表示,營業人出售已取得所有權的土地,依法獲利可免納所得稅,應在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時,載明於損益及稅額計算表第101欄「免徵所得稅之出售土地增益(損失)」;同時,銷售時應開立「免稅」銷項發票。
不過,企業買進土地如果是借名登記在他人名下再行出售,性質即非出售土地所有權,而是債權買賣行為,應依營業稅法規定,按出售價格開立「應稅」統一發票,並依所得稅法規定,以出售收入減除成本及相關費用後計算所得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中區國稅局近期查獲二宗案例,甲、乙兩家公司因早期法令限制,將購買的農業用地登記於他人或公司員工名下,並在公司帳列為「其他土地」,近年因土地價格飆漲,兩家公司分別將農地整筆或整併後分割出售,且誤以為其交易屬出售土地,可以免徵營業稅,因此在銷售時開立「免稅」銷項發票,合計兩公司合計補徵營所稅2,550萬餘元,並罰鍰580萬餘元。
財政部指出,不動產所有權採登記要件及絕對效力主義,營業人出資購買土地,如將土地借名登記在他人名下,等同並未取得土地所有權,僅對名義登記人有返還土地登記的請求權,請求權屬「債權」性質。因此,當企業銷售這類土地所取得經濟上的利益,屬銷售請求權的債權買賣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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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節省配偶遺產稅 有撇步
2015-09-24經濟日報 記者郭珈爾/台北報導
南區國稅局表示,申報遺產稅時,無論夫或妻任一方死亡,如果生存配偶的剩餘財產比過世的一方(即被繼承人)少,配偶可主張行使民法的「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以節省遺產稅。
舉例來說,過世的老公婚後取得財產100萬元,老婆婚後的剩餘財產有50萬,兩筆財產差距50萬元,則老婆可取得50萬元的半數、即25萬元的剩餘財產請求權,將其列為被繼承人遺產之扣除額。
南區國稅局指出,民眾主張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時,夫或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中買賣取得的土地可列入計算範圍。
該局先前審理一宗遺產稅案件時,繼承人主張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卻未將被繼承人的土地納入計算。國稅局向地政機關追訴該筆土地原始取得狀態,才發現這筆土地是被繼承人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中買賣取得,可以納入計算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範圍。重新計算過後,此案例的扣除額約增加200萬元,可減少遺產稅稅額約20萬元。
國稅局補充說明,民眾欲查明土地可扣抵的稅額,可向地政機關申請土地謄本,顯示登記原因為分割或合併狀態,以及查明土地原始取得狀態是買賣、繼承或是贈與。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取得狀態若為買賣則可以納入計算,若屬繼承或贈與等無償取得則無法納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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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醫院伙食費 要課印花稅
2015-09-24經濟日報 記者郭珈爾/台北報導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醫療院所開立的伙食費、假牙相關設備等收據,不屬於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應按法定千分之4稅率貼用印花稅票。
不貼印花稅票或貼用不足稅額者,一經查獲除了需要補貼印花稅票外,還要按漏貼稅額處五倍至15倍罰鍰。
依照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醫院診所開立給健保對象的收據,如醫療行為屬於健保給付範圍者,免課印花稅。然而,一般常見的醫療服務或設備費用,例如住院伙食費、裝置假牙、齒列矯正、眼科雷射開刀或醫學美容等收據,不在健保給付範圍內,應該適用於現行的印花稅法,貼用印花稅票。
根據印花稅法,只要有現金收入的銀錢收據,每張應按收入金額的千分之4,由立據人(醫療院所)貼印花稅票,每250元應貼1元印花,不足250元者免繳。
如果相關的應稅憑證很多,可申請印花稅匯總繳納,加蓋匯總繳納戳記,並於每單月15日前計算稅額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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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保護台商投資權益 上海擬法規
2015-09-23聯合報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新華網報導,為了進一步鼓勵台灣同胞在上海投資,促進上海與台灣間經貿往來和經濟融合發展,上海擬出台地方性法規,保護台灣同胞的投資權益。
上海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二十三次會議,21日審議「上海市台灣同胞投資權益保護規定(草案)」的修改稿;根據「草案」,上海鼓勵台灣民眾在上海自貿區內,投資金融、航運、商貿、專業、文化、社會等服務,以及先進製造業等領域。
報導稱,「草案」明確台胞投資企業享有經營自主權,也明確台胞投資企業應當承擔的義務,同時,對台胞投資企業的義務,比如開展誠信經營等,也作了必要的規定。
「草案」規定,任何機關和單位不得對台灣同胞投資企業,進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之外的檢查,不得違反國家規定強制要求其參加各類培訓、評比、鑒定、考核活動,不得向其攤派或者另立收費專案、提高收費標準。
根據相關條款,上海市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應當依據法律、法規和國際慣例,為台灣同胞投資者提供仲裁服務;上海仲裁委員會所設的上海涉台仲裁中心,為台灣同胞投資者與其他平等主體的合同爭議、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爭議,提供與仲裁相關的法律服務。
在金融服務方面,上海市支援台灣同胞投資設立金融、金融專業服務、融資性擔保等機構,以及小額貸款公司;對台胞投資的金融機構分支機搆,改制成法人金融機構後註冊或者遷入本市的,以及在上海新註冊設立或者新遷入的金融機構總部,可以給予相關政策扶持。
為更好鼓勵台灣同胞參與上海市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草案」規定「台灣同胞投資企業參與本市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按照有關規定,在科技成果轉化、創新創業人才激勵等方面給予相應的政策扶持」。
此外,「草案」還涉及鼓勵對台灣同胞投資企業,特別是其中的中小企業的融資服務,支援台灣同胞投資企業轉型升級,強化智慧財產權等重點領域保護等內容。
上海是大陸吸引台商投資最為集中的地區之一。截至2014年末,上海累計批准台商投資企業逾萬家,合同台資超過330億美元;多年來,上海相繼出台多項鼓勵和支持台胞投資、就業的政策,包括為在滬台胞及其親屬,提供與上海常住人口均等的社會公共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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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KPMG專欄-競爭環境下 企業成長動能
2015-09-24工商時報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科技、媒體與電信產業主持會計師區耀軍
KPMG 2015全球企業經理人展望報告顯示,經理人普遍認為在既有及新進業者競爭下,未來3年產業環境將更具挑戰性,而儘管如此,經理人對未來3年度成長展望仍有相當信心。
對此,KPMG的觀察是,面對瞬息萬變的產業環境,求新、求快及求變已儼然成企業間共同議題,企業或需要更多併購交易或尋求跨領域產業合作或策略聯盟,如科技業及金融業合作第三方支付業務,探尋減少發展週期之新方法,以提升競爭力,加速成長。
新進業者破壞式投入
產業環境更具挑戰性
逾74%受訪者認為產業環境將更具挑戰性,經理人關注新進業者破壞其既存商業模式,Uber代表的正是此種跨產業思維,
一項既存已久的服務如何以嶄新方式連結客戶,此對一些產業業者可能是破壞式的競爭及威脅,惟對其他產業業者可能是新的合作夥伴及商業模式的契機。
當企業發現其身處於一個其無法掌握的新生態系統時,企業必須利用合適人才、科技以及創意維持競爭力。
積極佈局
擁抱科技發展潮流
逾89%經理人認為企業需要更積極的成長策略,未來三年,更新的成長策略及地域擴展佈局成為企業優先執行目標。
不論是金融業利用科技發展新業務,或是科技業積極投入發展金融業務,都必須快速辨認其優先發展策略。
因應企業經理人積極擴展地域為優先成長策略,其中多數經理人,仍視美國市場為首要市場,其次則為中國市場。
對照國內環境,最近印度及東南亞地區吸引了國內大型製造業者到當地投資,不論是著眼成本考量或是擁抱具龐大人口之內需市場,均已呼應上述調查結果。
緊密連結客戶
維持競爭力
逾86%經理人表示面臨應付客戶需求的壓力,並關注客戶的忠誠度。同時,科技的發展正驅動企業與客戶互動方式的改變,新科技與企業新產品及服務之攸關性日益密切。儘管核心產品或服務不變,所有企業都必須思考如何創造出更有效與客戶連結的競爭力,不論身處何種產業,企業經理人必須努力符合客戶的需求。正如近年物聯網之急速發展,我國電子製造業者,須藉此契機,逐步從傳統規模製造及少樣多量之生產模式,演變為智慧製造及少量多樣之生產模式。
補強人才缺口
培育跨領域專業人才
逾78%企業經理人認為面對競爭環境,須加快彌補人才缺口,並預期將增聘人員。經理人認為,面對產業前景不明朗,人才儲備相對變得更重要,隨著工業4.0時代的來臨,包括物聯網、雲端運算及數據分析的應用,跨領域專業的人才需求將大增。
KPMG全球企業經理人展望調查受訪包括金融、科技、零售及能源等產業之高階管理層1,276位,於2015年4月及5月完成調查,其中經營地區主要係中國、美國、英國、德國及日本等國家,其中約27%受訪企業之年營業額約5億~10億美元,49%受訪企業約為10億~100億美元,而24%受訪企業更超過100億美元。(本文作者為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科技、媒體與電信產業主持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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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上海台胞享市民待遇 11月上路
2015-09-25旺報 特派員許昌平/上海報導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24日表決通過《上海市臺灣同胞投資權益保護規定》(以下稱《規定》),為在當地投資就業的台灣人及其親屬就醫、求學提供「市民待遇」,同時也對在上海的投資權益保護,以及其他相關權益保護作出了加強,《規定》將於11月1日起施行。
由於在上海的台灣人士,一直被視為境外人士,但新規實施後,不僅子女就學學費和上海當地人一樣,較現今便宜許多,就醫也可享有市民待遇,政府公保會支付部分醫療費用,老年人搭地鐵等公共交通也享免費待遇,還有上海的公共休閒場所,在上海就業、就學、居住的台灣人士,也可以和市民一樣免費。這也意味上海台灣人士享有「市民待遇」的同時,也等同國民待遇。
新規出爐 30萬人受惠
上海市14屆人大常委會第23次會議24日下午表決通過了《規定》。《規定》為上海出台的第一部涉台地方性法規,共26條。
根據相關條款,台灣投資者與合法就業人士,及其同住配偶、子女、父母,可享有與上海常住人口同等的醫療衛生服務待遇,並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國家免疫規畫項目的預防接種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醫療機構應按照規定書寫和保存醫療檔,並為就診台灣同胞申請台灣地區健保機構核退費用提供便利。
此外,在上海投資、就業的台胞同住子女可就近進入上海幼稚園、中小學就讀,與當地學生享有同等待遇。台胞本人或其同住配偶、子女可按照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或上海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鼓勵台商 設金融機構
上海是大陸吸引台商投資最為集中的地區之一,截至2014年末,上海累計批准台商投資企業逾萬家,投資超過330億美元,估計常住上海的台灣人士高達20至30萬人有望受惠。
此外,《規定》也明確了台胞投資權益保護遵循「平等、公正、透明」的原則,除了明確了上海鼓勵台商設立金融機構和地區總部、參與上海自貿區和科創中心建設等,給予相關政策扶持外,也支援金融機構為台資企業提供融資服務、鼓勵台資企業轉型升級、支援台灣青年的創業就業等一系列政策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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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李長庚:台灣稅制會讓人才出走
2015-09-25 中國時報 邱琮皓/台北報導
國泰金控總經理李長庚昨出席「投資台灣運動」公聽會,談到如何把資金跟人才留在台灣,他有感而發地說,如果資金能留在台灣,台灣金融人才就可以創造新的就業機會,但談到人才,「我們的稅制會讓人才往其他地方去,更別說吸引到好的人」。
李長庚表示,前行政院長陳冲曾提出以國人為中心的理財平台,他認為這個想法很值得思考與強化,如果台灣有足夠的金融商品可供投資,金融機構也不必冒著匯兌以及不熟悉市場的風險前進海外,「台灣金融人才會創造新就業機會,需要人、就會需要錢,有錢就會需要產品、需要配套」。
談到人才流失,李長庚說國泰金控本部這幾年只要找來大學畢業的員工,工作幾年後去海外念書,但無一人回台灣,因為海外當地的薪水比台灣高好幾倍。
李長庚認為,台灣很多政策都從一番美意開始,但背後卻不太理想。舉例來說,基金的手續費偏低,特別是四大基金的手續費、代操費用太低又不合理,所以才會讓很多基金管理人、操盤手要一直想辦法賺錢、很容易走上歪路,手續費、管理費的機制不能合理化,就無法吸引好人才,也不能跟境外基金競爭。
他強調,「手續費很低好像是很省錢的,但投資人其實會買到很差的基金」。
李長庚表示,新加坡、香港等東南亞地區有很多台灣的錢,但「有沒有可能像義大利等國家有租稅特赦」,讓已經流往海外的資金回頭時,不用擔心被秋後算帳、被查稅。他認為,錢進來之後會產生價值、會有稅收,錢回來之後,人才自然願意回來。
另外,李長庚也提到,每月公告營收不太合理;他解釋,以國外情況來說,大多是每季公告財報,有些甚至半年一次,但台灣卻是每個月公告營收。他說:「如果遇上大單,早一點認列跟晚一點認列,可能差個兩天入帳,對股價影響就很大。」他認為上市櫃公司不應該頻繁公告營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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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兩岸租稅協議 KPMG:適用所得年度先留意
2015-09-25 工商時報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兩岸租稅協議投資所得課稅差異
兩岸租稅協議已經簽署,安侯建業(KPMG)昨(24)日表示,政府力拚協議明年生效,台資企業必須留意所得年度須在協議生效後,並且必須自行向稅務機關主張,才能適用相關租稅優惠。
歷經六年談判,兩岸租稅協議終於在今年簽署。財政部正積極拜會立法院,希望爭取本會期通過兩岸租稅協議,力拚明年1月1日起適用。官員說,協議簽署後,將在平等互惠原則下消除雙重課稅問題,台商整體稅負可望減輕39億元,同時有助於稅留台灣。
KPMG台灣所昨天舉行「最新法令解析」讀書會,由稅務投資部執行副總陳彩凰主講兩岸租稅協議,剖析協議內容的最新趨勢,以及對台資企業的影響與因應。
針對兩岸租稅協議的好處,陳彩凰說,該協議將使台灣及大陸之間的投資更具吸引力,投資者將可享受較低的股利、利息或權利金的扣繳稅率,以及符合特定條件下的財產交易所得,將可享有於一方免稅的待遇。
另外,協議也明確訂定構成常設機構的認定條件。如果同時為台灣及大陸居住者,身分認定將按永久住所、主要利益中心所在地、經常居所的順序,決定唯一居住者身分。
陳彩凰指出,依據上述認定原則,有利台資企業或台幹優先被認定為在台居民,將能因此適用兩岸租稅協議,享有消除雙重課稅、減輕整體稅負的好處。
舉例來說,兩岸租稅協議上路後,在台有實際管理處所的台商,不限公司規模,包括所得稅、營業利潤、兩岸海空運收入等,將適用免稅或優惠稅率;尤其在大陸沒有實質管理處所的台資企業,營業利潤將可免稅。
財政部國際財政司提醒,兩岸租稅協議的租稅優惠,必須由台資企業或個人向稅務機關主張,才能適用相關優惠,而目前正在訂定協議相關子法規,以利協議上路後的報稅實務運作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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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兩岸租稅協議 會計師教戰
2015-09-25經濟日報 記者郭珈爾/台北報導
牽動9萬3,000多家台商的兩岸租稅協議,已在8月簽署,目前正等待立法院核備後生效,會計師指出,台商關注重點主要在於個人勞務所得、資訊交換和國稅局查核重點,提醒民眾注意修法前後的稅負差異。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KPMG)昨(24)日邀請專家學者就稅務議題進行探討。KPMG執行副總陳彩凰強調,兩岸租稅協議未來生效後,將使得台灣及大陸間的投資更具吸引力,台商將可從中享受較低的股利、利息或權利金的扣繳稅率。此外,台灣公司提供大陸公司勞務,且不構成常設機構者,可適用營業利潤免稅的優惠。
陳彩凰表示,民眾關心長期在大陸工作者的稅負問題。根據協議內容,如果同時為台灣居住及大陸居住者,其身分按照永久住所、主要利益中心所在地和經常居所,依序決定唯一居住者身分。
因此,有些在大陸工作超過183天的台灣人,會認定自己的永久住所在台灣,所得也是在台灣。然而,台灣稅法不同於歐美稅制,採行屬地主義,上述身分的台灣人所得可能被視作在大陸付出勞務的薪資。身分認定不同,兩岸認定的所得稅稅額也可能有所差異。
此外,大陸稽徵權較為強勢,兩岸資訊是否交換台商也有疑慮。財政部之前表示,兩岸稅務資訊不會輕易交換,不溯及既往、不作刑事起訴、不作稅務外用途及不是具體個案不提供的「四不原則」。
針對資訊交換的問題,陳彩凰指出,近年來台灣已和約30個國家簽訂租稅協定,但實際涉及資訊交換的案件不超過20件,而且資訊交換必須先經政府各部會同意才可執行,風險應該不大。不過,民眾仍要注意大陸當地的查稅方式可能會有因地制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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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營業人低報房價 須補稅
2015-09-25經濟日報 記者郭珈爾/台北報導
現行法令規定營業人銷售土地免稅,但許多房屋的銷售價格明顯低於市價,疑似規避稅負。
台北國稅局表示,若查有營業人價格明顯偏低,而當事人無法舉出合理原因,可依時價調整銷售額並依法補稅。
國稅局比對營業人買進房屋的入帳成本以及銷售房地資料發現,許多黃金地段的房屋價格明顯偏離市價,藉此規避應納稅負,造成國庫損失。
舉例來說,營業人以1,000萬元買入房子,經每年折舊計算後,市價約剩下700萬元,該營業人之後卻以500萬元賣出,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營業人若不能成功舉證屋況惡劣,實際價格應當遠低於市價,則國稅局可以要求依時價調整,補徵營業稅。
稅局判斷市價的標準有幾種資料可以參考,包括報章雜誌所載的市場價格、不動產估價師的估價資料、各縣市同業間帳載房屋同一月份之加權平均售價、銀行貸款評定的房屋款價格,以及國有財產局出售的公有房屋的價格等。
國稅局強調,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7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5條規定,營業人以比市價顯著偏低的價格銷售貨物或勞務,而無正當理由者,主管稽徵機關得依時價重新認定銷售額。該局呼籲營業人勿刻意壓低房產售價,以免日後遭國稅局補徵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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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法拍屋欠稅 原屋主繳納
2015-09-25 經濟日報 記者郭珈爾/報導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指出,不動產被拍賣過戶後,如有欠房屋稅和地價稅的情形,原所有權人有繳納欠稅的義務。
一般而言,民眾訂立土地或房屋買賣契約、辦理產權移轉時,須經稅務機關查無欠稅後,才可以到地政機關辦理產權移轉登記。然而,經過法院拍賣程序而移轉產權的房屋或土地,不必繳清房屋和地價稅款,即可辦理過戶手續,時常導致原所有權人誤解稅款已處理完畢。
事實上,土地在法院拍賣時,先前所欠繳的房屋和地價稅款,仍屬原所有權人的欠稅,原所有權人應負繳納的義務並未隨拍賣而消滅。
稅務局補充說明,執行標的物所課徵的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和房屋稅,屬於優先債權,是可以先於一般債權獲得清償的債權,意即由執行機關優先代為扣繳。如果納稅義務人欠繳使用牌照稅,或是非執行標的物的房屋稅和地價稅,則是屬於次優債權,必須依照債權受償的先後順序依序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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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會計師看時事/全球肥咖法案 天羅地網追稅
2015-09-25 經濟日報 郭雨萍、李嘉雯
延宕數年的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簡稱兩岸租稅協議)剛於104年8月25日完成簽署,台商最憂心的莫過於兩岸間稅務機關的資訊交換。
然而,不同於前述兩岸租稅協議之資訊交換係針對具體個案進行,國際間另一股更為龐大稅務合作之力量正在鋪天蓋地席捲而來,也就是比美國肥咖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或稱做“FATCA”) 牽涉國家更多更為複雜的全球肥咖法案。
長期以來跨國企業或富人長年將獲利留在海外稅率較低的國家,同時利用各種手段在當地避稅,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繼提出有害租稅競爭、倡議租稅透明後,自2013年9月起,G20針對各國「資訊自動交換」(AEOI)發布「標準模式」,支持反避稅以鞏固稅基與確保法令遵循。
截至2015年8月已有超過90國家或地區正式簽署或同意遵循「多邊主管當局協定(MCAA),MCAA的目的為可同時與數國簽署多邊協議之多方稅務合作、統一標準模式、彈性高、涵蓋所有稅收,並規範簽署國家或地區彼此資訊交換的安全保密性,一併打擊嚴重的金融犯罪行為。
MCAA內容主要為簽署國家或地區同意未來將依照「共同申報準則」(CRS)進行稅務資訊交換,CRS是一套金融機構盡職調查和申報的標準,包括需要進行申報的金融機構、金融帳戶、盡職調查程序、應申報資訊等。
CRS執行手冊公布於2015年8月,提供了實用的指導,協助政府官員和金融機構導入CRS。
簽署MCAA之國家或地區的有權主管機關如有正當理由證明來自其他簽署國家或地區的有權主管機關所提供的申報資訊不完整或未遵循或不符合CRS所要求之帳戶持有人的身分辨識及盡職調查作業的相關規定,將會通知此不合規之有權主管機關。
如果違反資訊保密之相關規定,也須立即通知指定有權主管機構並提出後續改善方法。
亞太國家或地區已陸續簽署MCAA同意遵循CRS實施首次AEOI計畫。
印度和韓國同意於2017年起實施AEOI計畫,而印度已通過相關印度稅法的修改,以遵循FATCA和CRS。
新加坡、印尼、紐西蘭、中國、馬來西亞、澳洲、日本和香港皆同意於2018年起執行AEOI計畫,其中新加坡選擇在特定條件下遵循AEOI。
我國已簽訂28個全面性租稅協定,目前也陸續洽簽新的全面性租稅協定,兩岸租稅協議也完成簽署,但我國目前並未簽署MCAA,惟我國金融機構、人民及企業仍將受到衝擊,我國金融機構在簽署MCAA之國家或地區之分支機構或子公司,屆時須配合當地國家於期限前提供應申報之資訊,而我國人民或企業於簽署MCAA國家或地區之金融機構有金融帳戶,也將被要求提供更細部的資料來判別所屬國籍。
因此及早正視國際上反避稅的趨勢,檢視現有租稅架構,採取必要合規作法乃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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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稅務專欄-對台灣導入閉鎖性公司之期許
2015-09-30工商時報 Grant Thornton Taiwan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羅裕傑
閉鎖性公司在海外許多國家推行已有多年。一般而言,國外創業家常會選擇使用閉鎖性公司之主要理由,除設立及維護付費較一般公司便宜外,另外也因法令給予閉鎖性公司更多自主管理的彈性,故經營面上較不會有綁手綁腳的感覺。畢竟閉鎖性公司的股東多屬親朋好友,彼此間有較高的信賴關係,法令所需要介入來保障彼此關係之必要性也較低。
台灣此次導入閉鎖性公司也是期盼能為經濟注入活水,立法院已於本年度6月15日三讀通過公司法增訂「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專章,並於7月1日經總統公布,預期可在年底正式施行,台灣導入的閉鎖性公司的特色包含:
*股東人數不得超過50人
*公司可發行無面額股票
*可發行特別股打破現行一股一表決權限制
*分配盈餘放寬半年一次
*可發行轉換公司債
*有條件放寬技術及勞務入股
*放寬股東可透過視訊或書面方式開會
*非公開發行公司可經程序轉換為閉鎖性公司。閉鎖性公司亦可經程序轉換為-非公開發行公司
在上述所列的特色項目,一樣可以看到許多類似國外的觀念。其中就設立程序及維護費用而言,台灣的閉鎖性公司在符合一定條件下,若以非現金抵充出資部分可免除出具鑑價報告,此規定應可讓創業家減少部分設立費用的負擔,是值得鼓勵的一件事。
然而在國外,閉鎖性公司除了設立費用較優之外,有些國家還進一步免除會計師辦理年度財務簽證之強制規定。未來台灣的閉鎖性公司若實收資本額超過三千萬,是否也能自由選擇辦理財務簽證,將有賴未來主管機關的智慧去進一步的斷奪。
畢竟在一個具有高度信賴關係的股東團體,倘若又無向銀行借款,強制這樣的公司辦理財務簽證,只會增加公司財務負擔及配合辦理的公司內部人事成本,實無必要。
另外就管理的彈性面而言,有許多人對於閉鎖性公司可發行無面額股票具有高度期待。許多人認為發行無面額股票的好處是公司在面臨虧損及周轉不靈時,可用低於每股10元的發行價格來替公司注入活水。然而實務上,國外的財務專家對於使用閉鎖性公司的創業家給予的建議與一般公司並無不同,認為公司營運所需之資金,還是在公司設立之初一次募足較佳,否則若股東一旦對於經營團隊失去信心,不論新股發行價格為何,股東還是有可能會放棄認股來停損,此點不可不注意。
另外在國外,發行無面額股票的公司辦理盈餘轉增資時,是可以不用發行或印製新股而直接將累積盈餘轉入股本,畢竟股本除以十已經沒有必要等於發行股數了。台灣未來是否也會給予閉鎖性公司這樣的便利及若無發行盈餘轉增資新股,國稅局是否仍會堅持要課稅,未來也期待相關主管機關能於法令正式推出時一併說明之。
台灣此次導入閉鎖性公司,是相當值得肯定的一件事,該制度給予有能力的創業家更多機會與彈性來創業,不但可增加就業機會,更可刺激國內經濟成長。相信透過經濟的成長,薪資方能真正有機會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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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颱風天出勤 加班費免稅
2015-09-30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颱風天上班,雇主給付加班費,免計入全月加班費免稅上限時數46小時,所領加班費可享免稅。財政部指出,勞工的加班費課不課稅,取決於給付形式、金額與工時時數,超標者仍要課稅,但風災加班工時不受限,領取金額在時薪二倍以內均可免稅。
杜鵑颱風期間,全台多數縣市宣布停止上班,財政部指出,風災當日因雇主要求正常到班者,上班時數以及支領雇主給付的加班費,可以免計入全月加班免稅工時46小時內,加班費不視為薪資,享有免稅。
財政部指出,依據規定,機關團體員工依政府規定標準支領的加班費,可免納所得稅;公私營事業員工,在勞動基準法規定的限度內,所支領的加班費亦可免納所得稅。但免稅加班費設有工時上限,不分男、女員工,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時,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延長工時不得超過46小時。
另外,機關、團體、公私營事業員工為雇主的目的,在國定假日、例假日、特別休假日及颱風等天災執行職務支領的加班費,符合勞基法規定標準亦可免納所得稅,但加班時數不需計入「每月平日延長之工作總時數」。 財政部舉例,A在一個月內正常工作天已加班50小時,46小時部分依規定免稅,超過的四小時加班費,要併入薪資所得課稅。如果A在國定假日又加班八小時,只要A所領的加班費符合勞基法標準,這八小時的加班費全數免稅。
財政部指出,加班費免稅標準主要參考勞基法,勞工正常工時連同加班,一天最長不超過12個小時,即平日加班免稅工時上限為四小時。總計每月加班時數在46小時內,且領取的加班費合乎限額者,即可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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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風災戶稅減 30日內申報
2015-09-30經濟日報 記者郭珈爾/台北報導
財政部昨(29)日表示,杜鵑颱風受災戶須在30日內,依法申請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和娛樂稅等稅捐減免。
財政部說,在這次風災中遭受損失者,可先向災害發生地的稽徵機關電話報備受災情形,同時自行拍照存證,日後再填報「個人災害損失申報表」,於發生次日起算30天內申報。經國稅局核定後,即可在申報本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列舉為災害損失扣除額。為協助受災地區納稅義務人申請減免相關稅捐,財政部也已責成各稅捐稽徵機關,成立「災害減免勘查服務小組」,主動派員赴受災地區協助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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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營所稅暫繳申報 今天截止
2015-09-30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因杜鵑颱風來襲,多數縣市連續停班、停課二天,財政部提醒,今(30)日是104年度營所稅暫繳申報的截止日,採曆年制的企業應在今日以前完成暫繳的報繳手續。
財政部表示,免辦理暫繳及繳納暫繳稅款的企業共有八類,例如企業按其上年度結算申報營所稅應納稅額二分之一計算的暫繳稅額低於新台幣2,000元;獨資、合夥組織的營利事業及經核定為免用統一發票的小規模營利事業;上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無應納稅額或本年度上半年新開業等都可除報繳義務;非屬免辦或免納暫繳稅款者,則應在今日以前完成報繳手續。
暫繳稅額計算有兩種方式,企業可以自行選擇。財政部指出,暫繳申報分為一般申報與試算暫繳,一般申報是指企業可直接按上(103)年度結算申報營所稅額的二分之一,做為暫繳稅額,但需未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或扣繳稅額等項目抵減暫繳稅額者才適用。選擇此種方式的企業,自行繳納暫繳稅款後得免辦理暫繳申報。
另外則是試算暫繳,包括公司組織的營利事業、合作社或醫療社團法人,會計帳冊簿據完備,使用稱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辦理暫繳申報者,即得以104年度前六個月的營業收入總額,試算前半年所得額及應納的暫繳稅額。
繳納暫繳稅款方式不只一種,可以選擇經由電子暫繳申報系統列印附條碼繳款書或自行填妥自繳稅額繳款書後,向公庫、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便利商店(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繳納;亦可使用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活期存款帳戶轉帳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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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離岸人民幣投資 增新管道
2015-09-30經濟日報 記者杜宗熹/綜合報導
中國人民銀行在先前公布「上海自貿區跨境同業存單操作指引」後,首批參與的八家銀行昨(29)日出爐,包含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等四大行庫都投入,發行額度共計為人民幣250億元(約新台幣1,275億元)。這也意味著離岸人民幣,又新增了一個投資管道。
彭博日前引述知情人士的說法表示,上海自貿區將於大陸「十一長假」前後,啟動銀行間大額可轉讓存單業務,並同時向區內和境外金融機構投資者發行。人行上海總部昨日公布首批八家銀行的相關發行計畫。除四大國有行庫外,另有招商銀行、浦發銀行、光大銀行和新成立不久的上海華瑞銀行。
中國貨幣網公告顯示,首批八家的發行額度,分別為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的各人民幣50億元(約新台幣255億元)、浦發銀行的人民幣30億元(約新台幣153億元)、工商銀行、招商銀行、光大銀行的各人民幣20億元(約新台幣102億元),以及上海華瑞銀行的人民幣10億元(約新台幣51億元)組成,總計為人民幣250億元。
彭博引述三菱東京日聯銀行中國首席金融市場分析師李劉陽的說法認為,上海自貿區發行跨境同業存單,將提高離岸人民幣可使用性,讓海外人民幣多一個投資管道,境外金融機構將更有意願來持有人民幣,有助人民幣加入國際貨幣基金(IMF)特別提款權(S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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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自貿區2.0 跨國企業投資升級
2015-09-30聯合報 記者賴錦宏/綜合報導
中國自貿試驗區(上海)成立以來,依託貿易、金融等領域制度創新和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功能創新的多重優勢,保稅區域總部經濟類型不斷豐富,能級顯著提升,進入自貿區2.0時代。
東方網報導,蔡司中國總裁Maximilian Foerst在位於外高橋的蔡司中國總部說:「中國上海自貿試驗區提供了長期、穩定、快速、便捷的服務。」這棟大樓上個星期剛啟用,除配備包括醫療技術、顯微鏡及工業測量事業部的銷售服務總部,應用服務與培訓中心,蔡司工業測量部生產工廠等功能,還設立蔡司集團在德國以外的首個企業級創新研發中心。
蔡司集團研發費用為4.48億歐元,占銷售額的10%。蔡司中國首席運營官謝磊表示,「先進口再報關」、「一家註冊四個園區同時享受」等流程改進,為企業提供方便。以前該集團做研發需要的樣機進出做備案需要五天時間,現在簽署多次出入境檔,一天內就能登記完成,節省巨額成本與大量時間。
報導稱,全球領先的製藥、生物技術以及醫療器械研發外包服務公司藥明康得,正在外高橋保稅區建立集全球總部、生物製藥實驗室、藥物分析檢測研發實驗室、創新創業平台等多種功能的創新創業中心,打造開放式、全方位、一體化的新藥研發眾創平台,為生物醫藥領域的中小型創業企業及個人提供全程式研發服務。
截至目前,區內已累計引進藥明康得、美藥典、德爾福等科技技術類企業400餘家,為上海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發揮著積極作用。
目前已有兩批42家跨國企業獲得集團總部授權,其中2014年簽約的首批20家企業業務均實現兩位數增長,業務拓展和功能整合能力進一步增強。
另外,在外匯管理局支援下,保稅區域運用跨國公司總部外匯資金集中使用運營管理和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等金融創新措施,探索開展了投資型跨國公司資金管理總部試點工作。目前已為4家投資型總部出具認定函,其中2家先後運用註冊資本完成首筆投資,投資總額約1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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