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5-0529一週新聞重點:
【1】《稅收》稅太高導致進口車較貴?財部反駁
【2】移轉房屋 勝方可單獨繳契稅
【3】投資國片 營所稅抵減延長10年
【4】房地合一稅 拚本會期過關
【5】自宅免稅400萬 換屋族適用
【6】施行前…留意重購退稅門檻
【7】金融業營改增 稅率訂6%
【8】亞馬遜 在歐洲分開稅
【9】陸大降關稅 吸5兆消費回流
【10】陸部分日用品進口關稅 砍半
【11】課寵物稅?陳保基:任內不會
【12】KPMG稅務專欄-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之利基
【13】倒數一周 4成民眾尚未報稅
【14】貨運業虛開發票 漏稅千萬
【15】買屋人毀約 賣方可代繳契稅
【16】營利事業 可申請轉帳退稅
【17】房地合一 再釋善意
【18】房地合一稅 非買賣取得 持有期從寬
【19】《稅收》報稅進入倒數,財部:還有2成未申報
【20】房地合一/藍挺修法 拚明年上路
【21】外配怎麼「稅」 要看居留天數
【22】F股股利 不須併入綜合所得
【23】論壇/房地合一稅改 更符合公平正義
【24】房地合一從寬認定 財長:建商挺
【25】德明科大花敬群:對非自住獲利課稅 更合理
【26】賦稅署長吳自心:健全房市關鍵 盼盡速通過
【1】《稅收》稅太高導致進口車較貴?財部反駁
2015-05-25時報資訊 【時報記者江俞庭台北報導】
對於消基會日前舉行記者會表示,進口車國內售價較其他國家偏高,肇因於進口車輛課徵之貨物稅太高部分,財政部提出三點反駁,指出我國進口與國產車輛貨物稅課徵稅率均一致且未較他國偏高。
一、我國貨物稅是針對特定貨物課徵之特種銷售稅,於貨物產製出廠或進口時,對貨物產製廠商或進口人課徵。除可彌補一般銷售稅之累退外,尚具有經濟政策及社會政策之功能,世界各國在複式稅制下多有採行。
二、我國目前對車輛課徵貨物稅,除考量稅收因素外,旨在對車輛使用者所造成之外部環境成本課以稅捐,且對國產及進口車輛課徵貨物稅之稅率均相同,按車輛出廠或進口時完稅價格課徵貨物稅,汽缸排氣量2,000cc以下稅率25%,2,001cc以上目前稅率30%。
三、特種銷售稅的課徵方式,各國基於經濟、財政及政策目的等因素考量,其課徵方式各有不同,以中國大陸為例,車輛除課徵購置稅10%外,尚依其汽缸排氣量課徵不同稅率之消費稅,稅率最高達40%;另新加玻除對進口汽車於進口時課徵20%貨物稅,另外於註冊登記時徵收高額之登記費,高達車價的1至1.8倍,顯示我國車輛之貨物稅未必較其他國家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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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移轉房屋 勝方可單獨繳契稅
2015-05-23工商時報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財政部賦稅署昨(22)日公告最新解釋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而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的房屋,勝訴且符合土地登記規則的當事人,得單獨申請移轉登記房屋所有權,並得代為報繳契稅。
財政部官員表示,依據契稅條例第4條規定,買賣不動產的契稅,必須由買賣雙方一同申報繳納,但日前高雄國稅局轄區內,發生一起不動產買賣糾紛個案,因案例情況特殊,基於便民需求而發布解釋令。
高雄地區日前發生一起不動產買賣糾紛,買賣雙方原本已談妥交易條件,並已簽妥買賣合約,後來因買方不滿意價格而反悔,賣方認為雙方已簽妥合約,不願意取消交易,一狀告上法院。
賦稅署官員指出,這筆交易的買賣雙方既已簽訂合約,在賣方無重大過失或瑕疵的情況下,買方不得片面主張合約無效,法官最後做成買方必須履行合約的判決。
不過,賣方雖然打贏官司,準備將交易標的過戶給買方時,卻發生買方不願配合辦理申報繳納契稅的問題,導致這樁交易不動產過戶程序就此卡關,賣方因此轉向國稅局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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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資國片 營所稅抵減延長10年
2015-05-23工商時報 記者郭建志/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昨(22)日三讀通過電影法修正草案,除了將抵減營所稅的年限延長10年外,外國片商在臺灣購買勞務、貨物滿一定金額者,也能申請退稅。
為鼓勵民間投資製作國片,現行電影法規定企業從93年起10年內,若民眾投資電影製作公司創立或擴充時發行的記名股票,持有達三年以上者,就能依股價的20%限度內,自當年度起五年內抵減各年度營所稅,但優惠已於去年截止,本次修法再度延長10年,文化部期盼,能替國片產業引來資金活水。
此外,本次修法也新增外國電影製作業若於一年內在我國境內購買勞務、貨物,進而支付加值型營業稅達一定金額者,將能申請退稅。
此外,鑑於台灣過去均遲遲沒有建立全國性的電腦票房統計機制,電影票房大多以大台北地區票房乘以兩倍作為票房依據,修正條文規定,新法施行起1年內,電影映演業者應建置全國電腦票房統計系統,並提供統計資料給主管機關及指定單位,否則將被開罰10萬元罰鍰,還能連續開罰。
電影正片前的政令宣導影片常為民眾所詬病,依現行電影法規定,電影院應播放政令宣導影片,否則可處2萬至20萬元罰鍰,並得處5至10日停業,甚至情節重大者會被撤銷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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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房地合一稅 拚本會期過關
2015-05-25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行政院版房地合一實價課稅相關修法案,本周進入立法前置程序,預計最快要等到6月10日才有機會進入實質審查,距離6月16日立法院休會已不到一周。不過,財政部評估休會前完成三讀「前景樂觀」。

行政院上周四通過與房地合一制相關的所得稅法、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後,財政部已全力展開立法前的溝通作業。據指出,朝野立委對於房地合一制多數展現肯定與支持的態度,致使財政部對於法案在本會期內完成立法亦高度看好。
不過,房地合一制要趕在立法院本次會期結束前完成三讀程序,要與時間賽跑。
依據議事規則,政院版房地合一相關修法草案明天需送交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準備在本周五院會中進行一讀後,交付財委會審查。
在進入實質審查前的十天至12天屬於復議期,需等待復議期滿才能進入審查。
財政部推估,包括所得稅法、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有關房地合一制相關草案,排入財委會實質審查的時間,最快會落在6月10日或11日。
法案審查完結後,仍需經程序委員會作業,才能進入二、三讀,不過,財委會就房地合一的審查結果若再經程序委員會,恐無法趕在最後一次院會(6月16日)三讀,導致全案在本會期內完成立法的目標遭到延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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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宅免稅400萬 換屋族適用
2015-05-25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制提供出售自用住宅免稅額400萬元優惠,財政部決定,不以換屋為要件。新制施行後,出售明(2016)年元月以後取得的房產者,不論是否換屋,均享有獲利400萬元以下全額免稅的優惠。

行政院已在上周三完成房地合一實價課稅的審查作業,為保障自用住宅者,夫妻及未成年子女設籍的自用住宅,持有滿六年出售時,獲利低於400萬元,可完全免課房地合一的售屋所得稅。
財政部指出,在新制施行之前,出售自用住宅的納稅人,雖然沒有「400萬元免稅額」的設計,屬於售屋部分的所得稅,以及土地部分應納或已納的土地增值稅,若符合重購換屋(即二年內重購進一戶自用住宅)的要件,即可申請退還已納所得稅與土增稅。
新制施行之後,財政部指出,出售自用住宅的獲利免稅額400萬元,將不再以有無「重購自用住宅」為限。財政部表示,納稅人在新制施行後取得的自用住宅,一經出售均可扣除400萬元免稅額,不必再綁換購自用住宅的限制。
稅捐機關也不會再依據納稅人有無換購自用住宅,決定其能否享受免稅。
至於出售獲利超過400萬元部分,財政部表示,超過部分的售屋獲利要課徵10%的房地合一所得稅,不過,如果納稅人出售房產的目的為換屋,重購退稅的機制並未消失,納稅人仍可透過重購退稅,拿回被課徵的10%房地合一所得稅。
依據行政院初步拍定的課稅版本,房地合一制施行後,納稅人申請自用住宅重購退稅的規定也較現制寬鬆。財政部表示,未來納稅人因為換購自用住宅申請退稅,不再受限需要以小屋換大屋,或以低價換高價的退稅條件。只要是換購自用住宅者,均可全額或比例退還售屋所得稅。
對於出售自用住宅後未再換屋的民眾,財政部表示,其已就超過400萬元免稅額部分的獲利,繳納10%房地合一利得稅,將無法獲得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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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施行前…留意重購退稅門檻
2015-05-25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制施行前,換屋族必須注意重購退稅的門檻條件。財政部指出,新制實施前換屋者,仍要符合重購新屋是「以小換大、以低換高」的要件,且新屋價格高於舊屋僅能按房屋單價比較,並不包含土地。
財政部提醒換屋族注意,列報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時,僅能就「房屋」部分的出售價格,與重購新屋的價額作比較,並非指「房屋及土地」的合計總價。
因此,如果買賣合約書是以總價額簽訂出售房地者,且未劃分房屋及土地各別價格,須依房屋評定現值占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的比例,計算各別價格。
舉例來說,甲以1,000萬元出售A自用住宅,並以1,200萬元價格買進B新屋做自用住宅使用。由於甲出售A屋及買進B屋均未區分房屋及土地的各別價格,依照財政部規定應以【房屋評定現值/(房屋評定現值+土地公告現值)】的房地比計算,假設舊屋A的房屋價值為200萬元;新屋B的房屋價值為400萬元,因為新屋價值高於舊屋,甲可向國稅局申請退(抵)應納的所得稅;反之,則無法申請退稅。
依據所得稅法第17條之2規定,列報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時,應自出售自住「房屋」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二年內,重購自住「房屋」價額,超過原出售價額者,即可在重購自住房屋完成移轉登記年度,自應納綜所稅額中扣抵或退還售屋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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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金融業營改增 稅率訂6%
2015-05-25 經濟日報 記者蔡敏姿/綜合報導
大陸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簡稱「營改增」)範圍將擴及至全部行業,目前僅剩房地產、金融保險、生活服務業三領域未被納入。據悉,金融業營改增後的稅率將確定為6%,估最快6月公布。
經濟觀察報指出,大陸財稅人員表示,今年初,財稅部門相繼與不動產、金融業等行業召開座談會,研究營改增方案。分析稱,營改增的目的是通過抵扣,改變重複課稅,對業者形同減稅,也是增值稅改革的重要一步。不過,營改增進入最後關卡,面臨課稅基準難界定及徵管困難等問題,金融業營改增被業內認為難度較大。
2013年,營改增試點納入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2014年1月起,鐵路運輸和郵政業也於加入名單,同年6月起新增電信業,目前僅剩房地產、金融保險、生活服務業三大領域未被納入。按大陸國家「十二五」規劃要求,在2015年底前,營改增將全面擴及服務業。
鳳凰財經報導,普華永道大陸及香港地區間接稅主管合伙人胡根榮表示,營改增將為金融行業帶來利多。不過,金融行業的營改增還存在三大待解難題。
其次,合規性徵管問題。營改增後,金融保險業很可能面臨龐大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立需求,及嚴苛的增值稅合規性需求。第三個難題在於企業資源計劃系統問題,徵收增值稅後各金融機構要重新更新系統,短時間內完成的挑戰相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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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亞馬遜 在歐洲分開稅
2015-05-26工商時報 記者陳穎芃/綜合外電報導
華爾街日報報導,亞馬遜(Amazon)不堪歐盟擴大調查逃稅嫌疑,已自5月1日起修改財務政策,放棄以往將所有營收移入盧森堡避稅的做法,改在英國、德國、義大利及西班牙等國設立分公司報稅。
以英國為例,亞馬遜近日發表聲明稱公司自兩年前就開始籌備在英國設立亞馬遜歐洲零售事業Amazon EU Sarl的分公司。亞馬遜表示:「亞馬遜自5月1日起會將英國營收編列在英國分公司之下,有別於以往編列在盧森堡事業下的做法。」
亞馬遜之所以決定對財務政策做出如此重大變革,不外乎是因為近年來包括蘋果及星巴克在內等美國大型企業在歐盟涉嫌逃稅引發撻伐聲浪,且歐盟已對此展開調查。
歐盟主管機關在今年1月已表示,調查結果顯示亞馬遜利用盧森堡的低稅率來逃稅不僅違法且有害市場競爭。
除了逃稅之外,歐盟也對亞馬遜壟斷歐洲電子商務市場的嫌疑展開調查。
外界預期,亞馬遜開始在歐洲各國報稅後將為此付出龐大稅金,同時也將對其他涉嫌逃稅的跨國企業形成壓力。
以亞馬遜在全球的第3大市場英國為例,2013年該公司在英國營收4.5億英鎊,但稅金只繳了400萬英鎊(約620萬美元),主因是該公司將多數營收移轉至盧森堡事業。
英國財政大臣歐斯本(George Osborne)為了追討亞馬遜規避的稅金,已在今年4月提出稅率高達25%的「獲利移轉稅」。
除了英國之外,法國政府也開始調查亞馬遜及谷歌等跨國企業的逃稅嫌疑,並指控谷歌將法國營收移轉至稅率較低的愛爾蘭。
儘管亞馬遜最終讓步決定乖乖在英國報稅,但仍提醒英國政府不要期望過高,因為企業稅是依照獲利徵稅而非營收,而亞馬遜去年海外事業虧損4.03億美元。
亞馬遜表示:「電子商務是低利潤事業且市場競爭激烈,再加上亞馬遜持續在全球投資拓展新市場,相對壓低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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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陸大降關稅 吸5兆消費回流
2015-05-26 旺報 記者謝璦竹/綜合報導

大陸部分日用消費品進口關稅調降情形
為助力經濟轉型升級,大陸將從6月1日起調降部分日用品關稅,同時調降部分商品消費稅,估計將帶動逾兆人民幣,約5兆台幣的境外消費回流,有望成為新的經濟成長點,而受益最大的將是跨境電商。
大陸國務院常務會議4月28日決議,對與消費相關的稅收政策做出多項調整:對大陸消費需求大的海外日用消費品,6月底前展開降低進口關稅試點,逐步擴大降稅商品範圍。
自貿區助攻 網購遽增
大陸進口關稅稅率介於6.4%至25%之間,高端消費品還要徵收30%的消費稅,使同樣的產品境內外價格差異巨大,導致許多人千里迢迢遠赴海外採購,許多海外代購商也應運而生。
據易觀智庫監測數據顯示,2013年大陸進出口網購市場交易規模超過800億(人民幣,下同),較前1年成長75%,預計到2018年,大陸的「海淘族」人數將達到3650萬人,市場規模將達到1兆。
如此龐大的商機吸引電商巨頭紛紛加入跨境網購行列,尤其,在自貿區政策鼓勵下,上海自貿區跨境電商貨物金額半年就增為4.5倍!據上海海關數據,今年1至4月,上海口岸跨境電商(包括直郵和保稅兩種方式)成交量為16.1萬單,貨物金額4669.5萬。以單月論,4月貨物金額為1605.9萬,是去年9月356.8萬的4.5倍。
亞馬遜插旗 同貨同價
上海自貿區第1家獲大陸審批設立的海淘網站「跨境通」,有超過萬種進口商品,主要是母嬰類用品、化妝品、保健品與食品等,據跨境通副總裁顏靜表示,未來還將擴展到行李箱、服裝和家居用品等。
亞馬遜也在去年8月和上海自貿區合作,是其在全球的第1個跨境電商平台。亞馬遜中國網站上線全中文的「海外購」,銷售與亞馬遜美國同質同價的產品,同時開通海外直購,引入和亞馬遜獨家合作的國際品牌。
1號店上個月也上線了「進口海淘」獨立頻道,透過上海自貿區的保稅進口模式或海外直郵模式入境。天貓國際更是跨境網購的先驅,同屬阿里巴巴旗下1688.com也正式上線。阿里巴巴事業部資深總監劉菲說,跨境網購幫助海外中小企業和品牌解決了進入大陸市場尋找銷售通路難的痛點,同時也讓大陸人可以合理的價格買到海外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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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陸部分日用品進口關稅 砍半
2015-05-26工商時報 記者林殿唯/綜合報導

陸部分日用品進口關稅 砍半
中國財政部昨(25)日宣布,將調降部分服裝、鞋靴、護膚品、紙尿褲等消費品的進口稅率,平均降幅超過50%,自6月1日起生效。希望藉此促進中國國內消費升級,並進一步將海外消費引回中國境內。
財政部表示,護膚品的進口關稅將由5%降低至2%,西裝、毛皮服裝等的進口關稅將由14%~23%降低至7%~10%,短統靴、運動鞋等的進口關稅將由22%~24%降低至12%,紙尿褲進口關稅由7.5%降低至2%。降低關稅舉措將從6月1日起生效。
中國國務院曾在4月的常務會議中指出,對於國內民眾需求較大的國外消費品,於今年6月前開展降低進口關稅試點。中國財政部表示,擴大國內消費需求是穩增長的重要措施,降低關稅有利於合理增加進口,促進國內消費升級。
中國近來經濟成長減緩,外貿表現低迷。今年1~4月的出口只成長1.6%,進口更大跌17.3%。若以美元計價,今年4月的出口額比去年同期下滑6.4%,進口額下滑16.2%。
在關稅較高的情況下,中國進口商品的價格往往遠高於原產地,使得不少民眾寧願赴海外購買,也不在國內消費,導致許多國內消費力流失海外。中國商務部的統計顯示,2014年中國民眾境外消費額至少1兆元人民幣。
新浪引述對外經貿大學國際商務研究中心助任王健說法指出,降低進口關稅將使得民眾得以買到更便宜的進口商品,過去中國民眾赴海外搶購馬桶蓋或奶粉的現象將逐漸成為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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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課寵物稅?陳保基:任內不會
2015-05-26中國時報 許瀚分/台北報導
本月13日農委會針對「寵物稅」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徵詢意見,引發網友熱議,反對聲浪遠高於贊成。昨天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在立法院澄清,寵物稅非農委會提案的政策,他自己也不贊成,「在我任內不會收寵物稅」。
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平台於本月13日針對「規劃寵物相關稅收專款專用,解決流浪犬管理經費不足問題」開放徵詢意見,內文提及隨寵物飼養數量增加,所需管理經費日益龐大,歐美國家針對寵物飼養基於整體公益性,多有類似收取稅捐的配套措施,農委會邀請各界就徵收寵物相關稅收專款專用,協助解決流浪犬管理經費不足問題集思廣益。
昨天立委李慶華在立院經濟委員會質詢陳保基,他指出該政策討論時間距今還有77天,目前已吸引1萬多人投票、討論,「就政府網路平台而言,這相當不容易」,而其中有高達9成以上投反對票。他認為「嚴懲棄養者就好,為什麼要向所有飼主徵稅,懲罰所有飼主?」
陳保基表示,此案源自去年8月部分公民團體在流浪犬管理政策公民審議會中提出,當時部分與會的公民代表提出寵物稅議題,以因應未來「零安樂死」政策所需的流浪犬管理經費,非農委會主動提出、推動的政策。
陳保基說,部分公民團體認為養寵物就和開車一樣,必須擁有一定的條件,對此他表達認同,因為養寵物必須要有愛護動物的心,但他不贊成以課稅的方式認定,此議題一放上網也引發熱議,多數民意皆反對,所以「在我任內一定不會課徵寵物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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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KPMG稅務專欄-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之利基
2015-05-26工商時報 何嘉容、鍾豐謜
行政院甫通過公司法增修「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閉鎖性公司)專節草案,顯示政府已高度重視現行公司法在實務運用上對於新創企業產生之障礙,「閉鎖性公司」從學者版本提出、經濟部討論到行政院院會通過,均受到各方注目,可見其對未來臺灣中小型股份有限公司將有重大影響。特別在近年政府重視文創、鼓勵新創事業的氛圍下,這一法案的提出,更是一劑強心針,相信對於新創事業而言,應該在創業過程中,法令適用的困難大為降低。
現行草案規定閉鎖性公司是指股東人數50人以下且股份轉讓有限制之非公開發行公司,其在公司法制的運用,提供更有彈性、更具效率並節省成本之組織型態。其主要內容可以以下幾個面向來分析。
首先,閉鎖性公司提供更具彈性的股權規畫空間,與現有股份有限公司不同,閉鎖性公司可以選擇發行無面額股票,且可以技術、勞務出資,解決技術股權在現行公司法架構下,經常碰到鑑價困難、稅負問題等阻礙。此外,除可以就不同股東權利之投資人規畫特別股外,閉鎖性公司尚可發行可轉換公司債,讓投資者投資時,可以在債權及股權規畫上更具有彈性。
其次,就新創時期,創業者與投資人所關注的經營權穩定性,也提供一定之工具,因為在此一階段,不論創業者或投資人,均不希望股東成員、甚至經營團隊有所變動,然過去公司法下,股權是自由轉讓,股東間僅能透過民事上契約關係彼此約束,而無法實際禁止股東轉讓股權,草案對於閉鎖性公司,特別規定可以透過章程規範限制股權之移轉。
另外,對於創業者創業之理念與價值之尊重,閉鎖性公司也新增特別股之複數表決權、對特定事項之否決權等制度設計,提供創業者適當工具以鞏固創業者對於公司發展之主導權;另可設計特別股股東被選為董事、監察人之權利相關事項,使得創業者於引進新投資人時,無須擔心經營權遭致易位。
另一閉鎖性公司修法之重點,則是提供公司運作的效率及降低相關成本,由於閉鎖性公司與一般大型公司不同,在不影響股東權益的情況下,部分公司股東會之運作可以予以簡化,如縮短開會之召集時間,並放寬為可經全體股東同意以視訊方式或以書面方式行使表決權,迅速達成表決以利公司營運並有效降低召集成本。又盈餘分配或虧損撥補得以章程約定以半年結算,以縮短結算期間,讓股東能夠充分了解公司營運狀況並且即時享受經營成果。
再者現行公司法第267條規定發行新股時須保留10%~15%由員工承購及原股東得依照持股比例優先認購之權利,而閉鎖性公司於發行新股時,則排除此項規定,讓新創公司在尋找投資伙伴或策略性投資人時,股權的規畫較為單純。又為維護小股東權利,同時也參考企業併購法第10條規定,閉鎖性公司股東得以書面約定共同行使股東表決權之方式,亦得成立表決權信託,以集中股權,保持公司經營方針,使企業管理上穩定發展。
為增加公司組織運作之彈性,閉鎖性公司於必要時得經股東會特別決議並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組織為非閉鎖型之非公開發行股份有限公司,且非閉鎖性公司若符合條件也可以經全體股東同意改為閉鎖性公司,適用專章中較為彈性的規定,可謂對現有已設立公司的企業,增加可以選擇的公司型態。
就目前討論中的草案觀察,閉鎖性公司確實對於目前公司法下股份有限公司若干規定適用於新創產業產生之困難提供解決之道,相信法案的通過,過去僅能透過股東協議解決的一些問題,未來可以因法令的鬆綁,對於新創業者股東間的權利義務,透過法令的規範,將更具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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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倒數一周 4成民眾尚未報稅
2015-05-26工商時報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報稅進入倒數一周,財政部統計,全台仍有四成民眾尚未報稅,中區國稅局長阮清華表示,今年首度提供查詢碼服務,確實有助提升報稅速度,目前採用網路報稅者超過362萬戶,占整體收件數的占比將近六成。
阮清華指出,今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截止日為6月1日,距離截止日只剩一周,呼籲尚未報稅的民眾儘快申報,以免最後幾天申報人潮擁擠,還是「早申報早安心」。
今年綜所稅總申報戶數上看600萬戶,依據財政部五區國稅局統計,截至5月24日為止,全台已完成結算申報件數為362萬7,924件,占全台總申報戶比率為60.7%。全台還有將近四成的民眾還沒報稅。
財政部統計,在各類報稅方式當中,以網路申報最受民眾歡迎,件數達215萬6,530件,占總收件數的比率為59.44%;其次則是稅額試算申報件數為133萬6,128件,申報比率達36.83%。官員說,光是網路報稅及稅額試算,兩者合計比率已達96%,已成為報稅主流。
中區國稅局今年也鎖定創業青年,首度推出「青創首報族」輔導報稅計畫,利用大數據挑出轄內326家新設立的營利事業負責人,以書面、電話及服務到家的方式,輔導申報營所稅,協助創業青年排除稅務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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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貨運業虛開發票 漏稅千萬
2015-05-26 經濟日報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
中區國稅局查獲新逃漏稅型態,隨淘寶網等兩岸交易型態熱絡,有國際貨運承攬業者,只提供貨物配送,卻開立包含貨物銷售價的「全額」發票,並收取對價;除逃漏稅千萬元,也協助其他國內業者逃漏稅,最終不僅遭補稅罰鍰,也遭移送法辦。

中區國稅局表示,此次查獲九家國際貨運承攬業者,主打為國內買主(通常為營業事業)提供「一條龍」作業服務,從付款給賣家、收貨、貨品出入關、裝船、繳稅、提領到送貨,都為買主一次辦到好,替國內買主省下許多麻煩。
依規定,這類業者只能開立提供理貨、配送部分勞務的發票,貨物代購、代銷部分的銷售額,必須由貨品買家、賣家來開立。例如替買家配送10萬元的貨品,並收取配送費1萬元,開立發票時就只能開1萬元發票,不可開出11萬元的全額發票。
中區國稅局發現,部分國際貨運承攬業者,在開立發票時刻意以「全額」開立,發票金額中不僅包含配送的酬勞,也含貨品銷售價格。
阮清華表示,進一步深入追查發現,業者開立「全額」發票、提供給國內買家作為進項憑證後,還向國內買家收取貨物金額5%到8%不等的金額做為對價,明顯是明知故犯,販賣全額發票,以供國內業者逃漏營業稅。
他指出,貨運承攬業者在貨物進口時,是以自己名義申報通關、而非買家名義申報,並連帶申報銷售貨品的買家才可使用的營業稅扣抵稅額,形成逃漏稅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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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買屋人毀約 賣方可代繳契稅
2015-05-26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簽約出售卻遭片面毀約的房產,契稅不再扮演絆腳石。財政部同意,賣方只要取得法院判決應辦理所有權登記的證明,可改由賣方代買方繳清契稅,憑以辦理產權登記過戶。

財政部已發布行政命令,針對房屋經法院判決確定應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勝訴當事人(即房屋原所有權人)經地政機關認定,符合土地登記規則第27條第4款規定,得單獨申請將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給敗訴的當事人(即買進房屋的新所有權人)者,勝訴當事人得代敗訴當事人申報及繳納契稅。完成所有權移轉程序後,賣方可要求買方給付買房款。
財政部解釋,現行契稅條例規定的納稅義務人,如以買賣行為為例,應該擔負契稅申報及繳納者為「買方」,因此若出現糾紛,賣方因無法代為繳納契稅,便會形成因買方未繳納契稅,導致無法完成交易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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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營利事業 可申請轉帳退稅
2015-05-26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10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將在6月1日截止,營利事業申報如屬退稅案件者,可在申報時填載金融機構帳號,申請使用存款帳戶辦理退稅。
財政部表示,國稅局會將退稅款直接撥入營利事業所指定存款帳戶內,不僅可快速取回退稅款,亦可免除前往金融機構辦理票據提兌的時間。
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可利用在金融機構開立的支票存款、活期存款、活期儲蓄存款等帳戶擇一辦理轉帳退稅。
財政部指出,營利事業退稅案件以往須由納稅人填寫「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向所轄國稅局提出申請,為提升服務並簡化退稅申請手續,從今年開始,營所稅結算申報書及電子結算申報系統新增「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欄位,供企業申報時填寫金融機構帳號,以申請使用存款帳戶轉帳退稅。
營利事業申請轉帳退稅作業,屬長期約定性質,只要申請一次,不必逐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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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房地合一 再釋善意
2015-05-29 中國時報 吳泓勳/台北報導
非交易取得房地持有認定,財政部大放寬。財政部長張盛和昨表示,經過前晚、昨早連續討論,房地合一稅制確定針對「非交易」取得的自住不動產,原則上放寬持有年限的認定。
舉例來說,3個兒子繼承父親房屋,但因分家不得不賣房,可能會被誤課1年內賣房45%高稅率。為避免這類情形,財政部決定放寬,允許將父親買入持有的年限合併計算,可降低稅負。其他如區段徵收的抵價地;重劃抵費地、合建分屋等也都適用。
對於這部分認定放寬,張盛和強調,今早也特地找來業者,包含不動產開發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吳寶田,以及中南部公會業者一起討論,「全部都表態支持財政部做法」。
對於房地合一稅本會期闖關,張盛和說,各黨團包含台聯黨、親民黨委員都願意支持,民進黨則希望微調,註明稅收用在長期照護,今(29)天國民黨也將開黨團大會,對法案態度已有共識,最快下禮拜就有機會排入財委會審查。
放寬認定,是否因此衝擊房地合一稅收?張盛和則說,這些類型個案的持有期間放寬是為了考量公平面,但案件數算起來並不多,並不會劇烈影響原本預估的稅收。
張盛和指出,房地合一共識越來越強,包含政大教授張金鶚、房改盟、巢運等團體,都願意前往立法院協助爭取,過去反對聲音現在都變成助力。 張盛和也坦言,為推動房地合一,他隨時都在思考,笑說有些方案例如這次土增稅的稅基相減概念,都是半夜想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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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房地合一稅 非買賣取得 持有期從寬
2015-05-29工商時報 記者林淑慧、崔慈悌/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稅,財政部再釋利多。財政部長張盛和昨(28)日表示,針對非買賣取得的不動產,將從寬計算持有期間,出售者可以併計過戶前的持有期間,可望適用長期優惠,符合自住條件者更可享有自住免稅優惠,房地合一稅負可望下降。
巢運等團體昨天赴立院拜會朝野黨團,要求房地合一稅改案拚本會期過關,並強調政院版是「最低底線」。立法院長王金平預計今天(29)日將召集朝野協商,若無異議即可逕付二讀,否則預計下周四由財委會排審。
財長張盛和昨天拜會黨團立委,並與北中南建商公會代表見面,親自解答建商對房地合一稅的疑問,同意針對非買賣取得不動產,協助推動合理化計算持有期間;經轉述,此舉已獲得建商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吳寶田等建商的支持。
網路盛傳房地合一稅上路後,包括繼承、區段徵收或重劃取得的不動產,除短期可能面臨遺產稅,將來轉售卻要繳納更多稅,引發外界疑慮。張盛和說,網路上流傳的房地合一稅十大疑問,統整出問題的癥結在於非買賣取得不動產的課稅問題,像是子女出售繼承取得的不動產,計算持有期間時,父母與子女的持有時間可併計,對納稅人來說,可享長期優惠降低稅負的好處
同時,非買賣取得的不動產,如果同時符合自用住宅的條件,繼承人在繼承不動產後,也繼續作自用住宅使用,沒有出租或營業,也能適用自用住宅的租稅優惠,不僅可享出售所得400萬元的免稅額度,超過400萬元部分稅率更低,按10%課徵房地合一稅。財政部提醒,可適用這項放寬措施的非買賣取得不動產,並不包括贈與取得者,以免出現稅制漏洞,讓有心人利用贈與來刻意規避房地合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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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稅收》報稅進入倒數,財部:還有2成未申報
2015-05-29 時報資訊 【時報記者江俞庭台北報導】
財政部長張盛和昨前往臺北國稅局總局關切民眾報稅情形,並呼籲民眾儘早完成申報。據統計,截至5月27日止,已完成申報465萬件,占估計總申報件數77.86%,推算大約22.14%民眾未申報。
財政部表示,在綜合所得稅方面,為提供更優質的納稅服務,協助沒有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的民眾快速完成所得稅申報,今年新增以查詢碼查詢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民眾可以利用國稅局核發之查詢碼,或稅額試算通知書上所載之查詢碼,搭配身分證統一編號、戶號及出生年月日,透過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軟體於網路查詢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再利用身分證統一編號及戶號辦理網路申報。此外,今年各國稅局賡續辦理稅額試算服務、網路申報等措施,亦請民眾多加利用。
財政部表示,今年結算申報截止日為6月1日,為方便民眾辦理申報,各地區國稅局自5月25日起至5月29日及6月1日之中午,將加班提供申報收件及查詢所得、扣除額資料服務,6月1日服務時間更將延長至當日晚間7時;利用網路申報的民眾,在6月1日24時前任何時間均可上網申報。所得稅結算申報時間已進入倒數,財政部呼籲尚未申報的民眾把握最後幾天時間,並多加利用網路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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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房地合一/藍挺修法 拚明年上路
2015-05-29聯合報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行政院推動房地合一稅改修法,法案今天將在立法院會闖關付委。國民黨團昨天宣示,將全力支持修法,目標本會期完成二、三讀,讓制度明年元旦上路。
台北市前副市長張金鶚與巢運等相關團體昨也拜會民進黨團、台聯黨團與立院新聯盟政團,要求簽署不復議同意書,避免朝野立委藉故拖延立法,讓法案在立院本會期休會前完成三讀,也均獲首肯。
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昨天出席國民黨團記者會表示,政院版房地合一稅改制度對一般自住戶沒有影響,擴增的稅收未來還可以挹注「長照服務法」上路後國家照顧失能人口所需資金,政策符合居住與分配正義,希望盡快推動。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說,全世界目前僅台灣不是採房地合一稅制,政院版並不完善、但至少可建立制度;稅改後可讓台灣居住正義往前邁進一步,黨團會呼應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分配正義主張,全力支持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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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外配怎麼「稅」 要看居留天數
2015-05-29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異國婚姻如何報稅? 財政部指出,外籍配偶的所得稅申報方式,會因其在台居留天數有所差異,外籍配偶若已在台居留滿183天,即與本國籍夫妻無異,一律都要辦理結算申報。
個人103年度綜合所得稅正在受理申報期間,財政部指出,納稅義務人的配偶如為外籍人士,其與外籍(或大陸)配偶在申報年度均居留滿183天以上,兩人即均屬境內居住者,雙方所得須合併辦理申報,相關免稅額、扣除額亦可全數列報。
但是,若僅納稅義務人是我國境內居住者,外籍或大陸配偶在我國境內居留未滿183天時,其所得稅申報方式則可在以下兩種之中擇一辦理:
一、與配偶合併申報:可減除免稅額、扣除額。
二、外籍或大陸配偶所得採就源扣繳,免合併申報:屬扣繳範圍的所得,其應納稅額由扣繳義務人在給付時,依規定扣繳率扣繳;非屬扣繳範圍的所得,應向稽徵機關辦理申報並依規定稅率納稅。

財政部表示,選擇採就源扣繳報稅者,配偶所得不須再與具有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身分的配偶綜合所得總額合併申報;同時,已就源扣繳的稅款,及依規定稅率申報納稅的稅額亦不得扣抵。
辦理申報時,納稅義務人的配偶(或扶養親屬)如屬無國民身分證的華僑或外國人時,其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欄應依據居留證的「統一證號」欄項資料填寫。
居留證無統一證號欄項或未領有居留證者,則須以西元出生年月日加英文姓名第一個字前兩個字母,例如: 1978年10月24日出生,姓名Carol Lee應填寫為:19781024CA。
申報大陸地區配偶、扶養親屬免稅額者,應將在台已配發的統一證號,填註在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欄;無統一證號者,第一位應填9,第二位至第七位填註其西元出生年後兩位及月日各兩位,第八位至第十位空白,例如: 1965年5月27日出生,應填寫為96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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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F股股利 不須併入綜合所得
2015-05-29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財政部指出,投資人取得第一上市(櫃)公司或是外國興櫃公司股票所配發的股利,非屬於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不需併入綜合所得課徵所得稅。
但是財政部表示,在最低稅負制施行後,國人取得的海外所得總額超過100萬元以上,須計入所得基本稅額辦理申報,基本所得額合計逾670萬元者,要繳納最低稅負所得稅。
依據「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3條規定,「第一上市(櫃)公司」是指外國發行人所發行的股票,未在國外證券市場掛牌交易,且其股票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或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上市或上櫃買賣者。
財政部指出,根據募集準則規定,這類股票配發的股息,外國發行人因非依我國公司法規定設立登記成立,亦未經我國政府認許在境內營業,而是依外國法律發行,經我國證交所或櫃買中心核准來台掛牌買賣,外國發行人給付投資人的股利,即非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個人取得這類股票配發的股利,免併入綜合所得課徵所得稅。
但是,財政部提醒納稅人,個人海外所得自2010年1月1日起,須計入基本所得額課徵基本稅額,取得上述外國公司的股票股利或現金股利,需另審視是否有基本稅額之適用,如個人海外所得合計全年逾100萬元以上,應全額計入基本所得額中申報。
合計全戶基本所得額未超過670萬元,則不須繳納最低稅負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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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論壇/房地合一稅改 更符合公平正義
2015-05-29聯合報 財政部賦稅署廣告
前言
我國房地分離的不動產稅制不但稅負偏低,也與國際稅制不一致。為建立合理透明稅制,財政部耗費約一年時間擬定房地合一稅改方案,並配套不動產特銷稅轉型退場。新增稅收規劃用於住宅政策及長期照顧,以維護居住正義、改善貧富差距及合理配置社會資源。
為瞭解各界對房地合一稅改中重要議題的看法,財政部賦稅署特別在政院版房地合一草案即將在立法院審議前,舉辦「稅制改革最前線—房地合一稅制改革」論壇,希望增加政策溝通深度,並更貼近民意。
論壇由聯合報執行副總謝邦振主持,與談人包括:財政部賦稅署長吳自心、德明財經科技大學教授花敬群、台北大學教授彭建文、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于俊明。
行政院版房地合一方案調高短期持有稅率,並訂定四百萬元的自住免稅門檻。台北大學教授彭建文表示,住宅是民生必需品,把投機炒作的成本提高、誘因降低是正確的方向。
德明科大教授花敬群認為,院版方案的社會共識最高。對短期持有加重課稅,可減少投機性買盤,希望土地資源被長期使用。
自用住宅免稅優惠結構最重要的是重購退稅,另外訂免稅額只是針對少數不重購的人。
花敬群指出,院版方案自住不但有四百萬的免稅門檻,超出的部分還可適用百分之十的優惠稅率,比國外稅制還輕。這個問題影響的人數不多,只是社會觀感的問題,如果門檻往上加,觀感會更不好。
彭建文認為,院版方案將稅率訂為百分之十五至四十五,與綜所稅差不多,按持有期間來界定稅率,也比較簡單明確。
不動產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于俊明則表示,有所得要課稅是合理的,但短期交易的投機者不等於非自願交易的人,希望在房地合一稅制上可以有不同待遇。他說,院版對外資售屋課重稅,可能會影響投資意願。
賦稅署署長吳自心解釋,擔心外資、陸資到台灣不進行實質投資而炒作房地產,會讓不動產市場波動更大,因此設計較高的稅率。
花敬群認為,現在各國都擔心陸資、外資炒作房地產的問題,台灣市場規模小,若被炒作影響很大,必須要有一些防護罩。他建議給財政部一些時間,稅改先上路再來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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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房地合一從寬認定 財長:建商挺
2015-05-29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稅制再放寬,財政部長張盛和昨天表示,繼承、信託、合建分屋等非買賣取得的不動產,持有期間可合併計算,獲全國建商支持。
巢運等民間團體昨天拜會立院各黨團,希望各黨團支持房地合一稅制本會期通過,獲得正面回應,預期下周可排入財委會審議。
不動產開發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麗寶建設董事長吳寶田等北中南建商公會代表昨天拜會立法院,向張盛和提出房地合一稅的十大疑問。
張盛和說,財政部事先研究後,認為除了贈與外,繼承、信託、合建分屋等非買賣取得的不動產,持有期間可併計屬合理,他向建商承諾會在房地合一稅制細則或解釋令中從寬解釋,並一一解答建商對新稅制的疑惑,在場建商代表轉為支持,「認為財政部很有道理」。
張盛和舉例,父母過世後,子女繼承房地產,但必須在短期內出售好分給繼承人,若被課高達百分之四十五重稅,顯然不合理。財政部放寬解釋,未來子女繼承取得的不動產,持有期間可計入父母的持有期,只要加起來持有超過十年,出售時就只需課百分之十五的長期持有優惠稅率。
張盛和說,不但朝野立委及建商支持房地合一稅改,仲介代表也一直表達希望盡快通過稅改,趕快消除市場不確定性因素,「每次他們碰到開口就問,什麼時候才可以過?」。
他說,推動房地合一稅改「不成功便成仁」,因此他主張把稅收放一邊,以建立對國家社會有益的制度為首要目標,希望讓台灣稅制更進步、不動產市場更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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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德明科大花敬群:對非自住獲利課稅 更合理
2015-05-29 聯合報 財政部賦稅署廣告
德明財經科大教授花敬群表示,現行特銷稅(俗稱奢侈稅)用售屋總價課稅,房地合一稅制則是對售屋獲利課稅,是朝向合理化發展,甚至是降稅。
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于俊明肯定財政部用心溝通,吸納業界及學界的看法,支持合理健全的稅改方案。
台北大學教授彭建文認為,房地合一稅改是正確的方向,現行不動產稅負過低,誘導社會資源集中房市,「連科技業老闆也想投資房市」,對整體經濟發展不利。他肯定財政部提出房地合一稅改,回歸租稅公平並與國際接軌。
于俊明指出,房地合一稅改上路搭配不動產特銷稅停徵,確實比較合理,符合量能課稅原則。因為特銷稅是無論賺賠都要課稅,只有不得已、不在乎及不知道的人,才會繳到稅。但不幸的實例很多,應該要退場。
花敬群說,房地合一稅改是獲利才課稅,當房市慢慢反轉時,政府調整稅制是正確的方向,賠錢賣房的人無須繳稅,減少未來可能發生的房貸違約金融風險,具有重大貢獻。
于俊明支持房地合一稅制訂定日出條款,他指出,租稅會引導人民的經濟行為,若溯及既往,對民眾影響很大也不公平。
彭建文認為,目前民眾已持有的房屋,只有全部納入及全部不納入課稅的問題,部分納入會相對不公平。他傾向全部房屋都納入課稅,不要有日出條款,但認同不可行、太理想的方案推不動就是零,接受日出條款是「必要之惡」。
花敬群說,推動房地合一稅改就是要改善稅負不公的問題,不能再讓出售不動產賺大錢的人只繳很低的稅,其實應讓此波房市大多頭賺到錢的人都課到稅,才是真正處理公平的問題,但也不一定非要處理不可。
花敬群形容,這是補破網的問題,這個洞破的很嚴重要不要補,要讓過去的洞小一點,還是只補未來的洞就好?房地合一稅改訂定日出條款,現階段是最容易被大眾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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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賦稅署長吳自心:健全房市關鍵 盼盡速通過
2015-05-29 聯合報 財政部賦稅署廣告
台北大學教授彭建文指出,影響房價的因素很多,房地合一稅改對房價的影響不大。他說,但因為配套措施讓不動產特銷稅退場及政策不確定性消除,交易量應會增加,回到合理的交易水準,幫助不動產業發展及民眾換屋提升居住品質,對房市有正面影響,應盡快上路。
彭建文表示,總結目前房地合一稅改版本的看法,是「有改善、非完善、不滿意、可接受」。
德明科大教授花敬群說,房地合一稅改,是針對資本利得課稅,重點不在稅收,而是稅制要合理化,不會有抑制交易行為或稅負過重的問題。他指出,過去不動產資本利得稅嚴重偏低,實質稅率僅約百分之五至八,與薪資所得稅最高百分之四十五差太多。
花敬群認為,房地合一稅未必是加稅方案,如果賣房的人只賺一點點或有虧損,適用新制會比舊制划算。各界對資本利得稅偏低及不動產稅制合理化的討論已久,房地合一稅改的進程不應再延宕。
賦稅署長吳自心表示,不動產交易已經要課土增稅,房地合一是針對超額利潤課徵,因此比照個人最低稅負制,訂定百分之廿的稅率,搭配短期持有加重課稅、自住及長期持有優惠稅率,大家比較能接受。
吳自心說,房市暴漲成民怨之首,行政院提出健全房市方案,包括特銷稅(奢侈稅)、實價登錄都是在這個背景下提出。但不動產特銷稅只是過渡措施,總有一天要退場,國家稅制必須因應新的環境變化及需要,因此推出房地合一稅改方案,並經千錘百煉之後才送進立院。他強調,現在是關鍵的時刻,希望各界支持盡速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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