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3-0417一週新聞重點:
【1】各國搶簽租稅協議 台灣呢?
【2】青蜂車要補稅 周杰倫提行政訴訟
【3】吸陸客 離島免稅額增至100萬
【4】投信瘋滬港通 金管會緊盯
【5】兩岸租稅協議 大陸讓利
【6】北市房屋稅 六類屋主「會嚇一跳」
【7】房地合一將上路 贈與不動產變課稅漏洞?
【8】無買房成本證明售屋所得 將課售價15%的重稅
【9】保經代公司營業稅 降至2%
【10】企業借人頭藏收入 補帶罰
【11】調降證交稅?最快8月有譜
【12】國庫首季吃飽飽 稅收3,534億
【13】裕源紡織 謝姓股東 讓與股票避稅遭重罰
【14】曾銘宗:證交稅千分之3 算高的
【15】報稅季 大股東申讓79億元
【16】重劃地贈配偶 出售仍享減徵
【17】外籍客離島購物 免稅額100萬
【18】礦商星國避稅 遭調查
【19】兩岸租稅協議 台商定義優於港
【20】稅務專欄-7號文─間接轉讓中國股權及財產之新指引
【21】英國藍疑逃漏稅 國稅局追
【22】育嬰停薪不給勞保 勞動部敗訴
【23】KPMG會計師:新創公司 應建構合規帳務
【24】非自用住宅房屋稅 北市、馬祖、宜蘭採差別稅率
【25】都更抵稅空窗期 推補救措施
【26】贈與子女置產資金 須留證明
【27】囤房重稅今年僅北市課徵 宜蘭、新北、桃市延後1年
【28】囤房稅來了 北市最高3.6%影響2%人
【29】《稅收》財部:稅額試算,今年新增「查詢碼」
【30】台北國稅局 輔導首報族報稅
【31】張盛和:房地合一稅 免稅門檻不只看總價
【32】加薪三法將協商 三讀暫緩
【33】財長:房地合一 未胎死腹中
【34】房屋稅 14.6萬戶會變貴
【1】各國搶簽租稅協議 台灣呢?
2015-04-13工商時報 記者賴湘茹/台北報導

台灣鄰近國家簽署租稅協定數量
面對國際競爭及區域經濟整合,各國均積極推動簽署租稅協議,以強化對外經貿關係。數據顯示,目前全球有3,700多個租稅協定,大陸已簽署99個租稅協議、韓國為83個、日本為51個、香港有34個,台灣簽署生效的僅有28個。
分析指出,各國積極洽簽租稅協定,主要是希望藉著降低廠商的租稅成本,增加國內廠商的國際競爭力,並可藉完善租稅協定網絡以吸引外資。面對此一情勢,台商如何與這些國家廠商競爭,令人憂心。
以香港為例,香港所得稅率低、僅16.5%(台灣17%、大陸25%),且少有扣繳稅。值得注意的是,香港即便在自身低稅的情況下,仍積極與他國洽簽租稅協定。
關鍵在於,港府近年欲打造香港成為國際智財中心(Intellectual Properties Hub),租稅協定的簽署即是吸引跨國企業的手段,透過完整的租稅協定網絡,對跨國企業在智財中心從事跨境業務,提供具吸引力的租稅優勢。
此外,韓國近年除了在自由貿易協定(FTA)上卯足全力,與各國商簽租稅協議也相當積極。在亞洲地區簽署數量排名第3,達86個。
根據經濟部投審會資料,截至去年10月,台商赴陸累計投資金額已達1,413億美元,占我對外投資約6成。惟兩岸租稅協議始終無法談定,與部分台商的反對、進而形成一股政治壓力脫不了關係。
針對台商憂慮,尤其是「課稅資訊交換」和是否「不溯及既往」,我財政部已多次保證「四不」:即兩岸租稅協議上路後,不是具體個案不提供資訊、不作刑事起訴、不作稅務外用途、不溯及既往。
如今,兩岸簽署租稅協議一事,就差最後一哩路,大陸方面釋出訊息,就等台灣內部同意完成簽署。面對反對聲音,國內不少會計師直言,「應該好好思考,是否要因保障非法而犧牲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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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青蜂車要補稅 周杰倫提行政訴訟
2015-04-13中國時報蕭博文、黃雯犀/台北報導
藝人周杰倫參與電影《青蜂俠》演出,獲片商相贈劇中道具車「青蜂車」(見圖,本報資料照片),財政部關務署認為該車價值6萬美金,周杰倫僅申報美金5000元,開罰並追徵進口稅新台幣257萬元;周杰倫幾經訴願雖僅需補稅58萬元,但他不服再提訴願被駁回,轉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近日開庭。
藝人周杰倫參與電影《青蜂俠》演出,獲片商相贈劇中道具車「青蜂車」(見圖,本報資料照片),財政部關務署認為該車價值6萬美金,周杰倫僅申報美金5000元,開罰並追徵進口稅新台幣257萬元;周杰倫幾經訴願雖僅需補稅58萬元,但他不服再提訴願被駁回,轉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近日開庭。
藝人周杰倫參與電影《青蜂俠》演出,獲片商相贈劇中道具車「青蜂車」(見圖,本報資料照片),財政部關務署認為該車價值6萬美金,周杰倫僅申報美金5000元,開罰並追徵進口稅新台幣257萬元;周杰倫幾經訴願雖僅需補稅58萬元,但他不服再提訴願被駁回,轉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近日開庭。
2011年上映的電影「青蜂俠」是周杰倫進軍好萊塢首部作品,周杰倫在劇中飾演青蜂俠助手,打造火力強大的青蜂車;片商在拍攝工作結束後大方相贈青蜂車,讓他得以在該片台北首映場時駕著青蜂車帥氣登場。
財政部關稅署台北關事後查核發現,周杰倫當年透過某公司自美國進口青蜂車時,申報該車價值為美金5000元,但駐外人員查證發現該部車有美金6萬元價值,認定他涉有繳驗不實發票,虛報進口貨物價值逃漏稅費,開罰並追徵進口稅費共257萬餘元。
周杰倫不服台北關裁罰追徵數度提起訴願,主張片商贈車紀念,雙方象徵性以美金1元成交,檢附的美金5000元發票只是片商提出的估計價格,對他而言除有個人回憶感情與片商鞏固友誼的意義,該部車輛價值甚低,運抵台灣後也未領牌上路。
周杰倫指出,青蜂車是1965年chrysler Imperial車款改造的道具車,車齡逾40年,除引擎、油箱、水箱,「排氣管、門鎖」等基本構造都沒安裝,不具一般車輛基本功能,若強行駕駛,廢氣將排入車內,車門也可能隨時開啟,車內收音機更只是一層道具貼皮。
台北關重新審酌認為周並無繳驗不實發票等違規,但仍認定青蜂車完稅價格為美金6萬,改處分須補稅逾新台幣58萬元,但周董不服再次提起訴願,日前遭財政部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
周杰倫委任律師李文中昨日說,「周杰倫在乎的是是非對錯的問題,而不是交多少金額。」他表示,這輛車是當初索尼電影送給周董的紀念品,以1塊美金(約31元台幣)為售價,但沒收錢還出了運費。
他說,當初周杰倫報關時,被要求提供發票,索尼因而開了一張5000美金(約15萬5000元台幣)的發票,不料報關行指周杰倫繳交不實發票,即使稅金從250萬改判58萬元,周仍不服氣,李文中反問:「發票是索尼給我們的,怎麼能說我們繳交假發票?」
李文中指出,事實上,周杰倫拍攝《青蜂俠》時,準備了20幾部「替身車」當作道具,送給周董的正是其中一台,車齡近50年;他表示,替身車是把老車重新烤漆,裡頭鐵都腐蝕了,根本沒辦法開,就是一輛報廢車,估價人不能以電影加持而把它當成古董車來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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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吸陸客 離島免稅額增至100萬
2015-04-13中國時報吳泓勳/台北報導
買個盡興財政部即日起放寬外籍旅客在離島免稅店的免稅額到100萬,以及酒類攜出的數量限制。圖為金門水頭碼頭免稅商店生意強強滾。(本報資料照片)
買個盡興財政部即日起放寬外籍旅客在離島免稅店的免稅額到100萬,以及酒類攜出的數量限制。圖為金門水頭碼頭免稅商店生意強強滾。(本報資料照片)
100萬大放寬,陸客現金準備好了。為刺激陸客赴離島觀光兼血拚,海關近日修訂離島免稅店規範,即日起放寬外籍旅客在離島免稅店的免稅額到100萬,以及酒類攜出的數量限制。
澎湖有直航 最受惠
面對消費力驚人的陸客觀光大軍,免稅店業者認為,應有助於澎湖、金門等離島商機,尤其看好澎湖擁有兩岸直航班機,更能成為主要受惠地區。
對後續效應,免稅店業者說,新制才剛放寬,陸客對離島免稅店的消費情形、習慣是否改變,還需要一點時間觀察,例如因免稅額增加到100萬而有高端精品或更大量商品需求時,就要跟各廠牌討論,看櫃檯是否要調整精品的等級或補強貨源等。
為刺激陸客赴離島觀光兼血拚,財政部近日修訂「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將從離島直接出境到大陸或他國的外籍旅客,除了酒類由每人每次1公升提高至3公升;取消全年購買菸酒12次限制外,更將菸酒類以外的購物免稅額,從6萬上調到100萬元,大幅提高澎金馬等離島吸引陸客的誘因。
開放落地簽 利觀光
國內免稅店業龍頭昇恆昌指出,這波免稅額開放,擁有兩岸直航班機的澎湖,應是最受惠地區,除了當地觀光資源,再加提高酒類攜出境外的數量,以及免稅額放寬後,更可鎖定擁有驚人消費力的大陸觀光潮,刺激離島觀光與免稅店的績效。
內政部統計,近期入境金門、馬祖及澎湖觀光的陸客,每月約在6000人左右,預估全年7萬多人次,加上今年開放落地簽與近日免稅商店優惠放寬,更有利於觀光大餅拓展。
但也有免稅店業者認為,現行規定須從離島直接離境才可適用該制度,導致蘭嶼、綠島雖然看似受惠,但實際上根本沒有直接離境的班機,商機「看得到、吃不到」,建議主管機關既然打算放寬刺激觀光,是否針對蘭嶼、綠島等交通給予彈性,例如回台直接出境的外籍旅客仍可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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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信瘋滬港通 金管會緊盯
2015-04-13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魏喬怡/台北報導

金管會要求投信基金控管滬港通3招
滬港通加溫,投資額度可能提高,金管會立即發函,要求投信基金控管及揭露透過滬港通投資大陸股票的風險,慎選要委託交易的香港券商,並只能對香港委託券商揭露上海股票庫存是否足夠,不得涉及基金持股數等額外資訊,同時要在公開說明書上揭露滬港通的相關投資風險。
國內投信去年底到今年初掀起一片「大中華基金」募集熱潮,據統計,國內投信已取得大陸合格境外投資機構(QFII)額度者共16家,額度34.2億美元(約新台幣1,070億元),證期局調查,目前已投資部位約600~700億元,有些投信沒有足夠QFII額度者,可能會繞道滬港通機制,委由香港有額度的券商操作。
證期局表示,滬港通有交易機制不確定性、額度限制、可能暫停交易、可交易日期有差異、可投資標的可能變動、可能被強制賣出等,投信業者在透過滬港通投資時,應更強化風險控管,並充份告知投資人相關風險。
因此證期局發函所有投信,若要透過滬港通投資大陸股市,必須有3大控管措施。
第一是要將可能產生的證券商風險,納入遴選作業及委任券商適當性的評估考量,包括必須提前撥券、款券非同步交割等交易券商風險,並對透過滬港通投資大陸的相關風險,包括額度限制、強制賣出等要訂出控管措施。
第二是透過滬港通投資上海股市,必須將基金持股資訊揭露給海外券商,以符合大陸賣出交易前檢查的控管規定,對此投信及基金保管機關必須建立相關控管機制,確定海外券商只能查詢投信基金中的上海股票庫存是否足夠,不得涉及揭露基金持股等額外資訊。
第三是要在公開說明書上揭露投資大陸的相關風險,包括交易機制不確定性、額度限制、暫停交易、可交易日期差異、可投資標的異動、強制賣出、交易對手風險、不受香港及大陸相關賠償或保護基金保障、複雜交易產生的營運及操作風險、跨境交易的相關法律風險等。
另外,對於香港交易所3月公告的優化前端監控措施在4月20日開始運作,即買賣A股比照港股的交易方式,金管會也要求投信公會注意後續發展,各投信要適時檢討款券交割模式的妥適性,以維護投資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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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兩岸租稅協議 大陸讓利
2015-04-13工商時報記者賴湘茹/台北報導

兩岸租稅協定適用對象與稅目
經歷6年談判,中國大陸放手讓利,同意台商在大陸出售股票的財產交易所得課稅權歸給台灣,大陸海協會會長陳德銘日前也表示,希望第11次兩岸兩會能簽署兩岸租稅協議。據了解,大陸談判方稍早已表示,「就只等台灣同意簽署」。
兩岸租稅協議從2009年開始啟動談判,原排定兩岸第4次高層會談上簽署,最後卻意外翻盤,至今未簽定。不過,近期兩岸談判取得重大突破,除了大陸同意放棄財產交易所得課稅權之外,對台資企業取得股利、股息、權利金扣繳稅率,大陸也可望依OECD租約範本,從現行10%降至5%;第三地投資者,也將納入租稅協議適用。
海基會高層昨(12)日證實,目前兩岸租稅協議的障礙已「排除不少」。至於規畫簽署該協議的第11次兩岸兩會高層會談,原盼4月底前舉行,但近期受亞投行、國共論壇等因素影響,舉行時間尚在與對岸討論中。
兩岸租稅協議重點,在於消除雙邊經貿往來所產生的重複課稅障礙,近期,財政部等單位多次透露租稅協議文本已接近完成。
首先,在江陳會談時期造成租稅協議談判破局的關鍵、即台商在大陸出售股份的財產交易所得課稅權歸屬,目前陸方已「破例」放棄、由台灣取得課稅權。
未來協議簽署後,台商在大陸處分股權的收益,大陸部分課稅將由現行的10%降為零;我方政府則維持最高稅負17%,政府的稅收由過去扣抵後的7%增至17%。
其次,台資企業在大陸取得的股息、利息、權利金,大陸方面扣繳率上限也可望由現行的10%下調至為5%。這將使得台商在大陸的股利稅負下降,回台補繳的營所稅雖因陸方的調降而有所增加,但股東獲配抵稅權則會因此變大,最終投資稅賦亦下降。
第三,兩岸尚未開放投資前,多數台商透過第三地赴陸投資,這類台商占所有大陸台商的8成。大陸原本只同意直接投資的台商才適用,但目前談判已納入PEM(實際管理處所)概念,即公司設在第三地,但實際的管理、主體運作在台灣者,均適用兩岸租稅協議。
以目前台灣的營所稅為17%、大陸為25%而言,台商在台灣納稅負擔相對較輕。兩岸租稅協議中還可望納入PE(常設機構,管理處、分支機構、辦事處、工廠)的認定,一旦協議生效後,台商在大陸投資若未設PE,其營業利潤在大陸完全免稅。
至於大陸查稅中最常見「移轉訂價」,一旦生效後,台商可透過雙方主管機關行使「雙邊預先訂價協議」,談妥台商在大陸及海外的合理營業利潤比重,避免同一筆所得被兩岸政府重複課稅及查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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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北市房屋稅 六類屋主「會嚇一跳」
2015-04-13即時新聞工商即時 任鳳儀
房屋稅即將在五月開徵,台北市因同步調整稅基和稅率,導致有六大類屋主荷包將大失血,其中符合新屋、豪宅、好路段等定義的非自住房屋,房屋稅最多恐暴增二、三十倍。估計今年總影響戶數約20萬戶,占所有戶數的13%。
台北市長柯文哲曾預告:「大家收到今年的房屋稅單後,會嚇一跳」因為北市房屋稅今年有四大變革,包括:第一、調高新建房屋構造標準單價,房屋稅將增加一至三倍。第二、修正豪宅認定標準,過去以「棟」來認定,今年改以「戶」認定,一旦被列為豪宅,將一律以「1+路段率」課徵房屋稅,也將使房屋稅比原來多三倍。
第三、調整路段率,今年共調高了99條路段,平均調幅為9%。第四、實施囤房稅,原本房屋稅是1.2%,但新規定將區分為「自住」與「非自住」,非自住房屋持有兩戶以下者,每戶稅率提高至2.4%;持有三戶以上者,每戶稅率3.6%;多屋族的稅率有可能增加三倍。如果有屋主剛好全部符合上述四項標準,全部加乘起來,房屋稅可能會暴增近30倍。
北市稅捐處表示,有六類不動產的屋主會受到新制的影響,房屋稅將增加,包括:路段率提高的房產、多屋族、豪宅、新屋、別墅、私人醫院診所及事務所等。不過,大多數自住、非豪宅、非新屋的屋主不必擔心,今年房屋稅不僅不會增加,還可能因為折舊因素而減少約1%。今年調整房屋稅的稅基及稅率,估計總影響戶數約20萬戶,占所有戶數的13%;這也代表有87%的屋主房屋稅不會被調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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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房地合一將上路 贈與不動產變課稅漏洞?
2015-04-13聯合晚報 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課稅箭在弦上,業者發現,新稅制的自住免稅條款,為贈與不動產開了一扇賣屋免稅巧門,業者預料這將使國內不動產贈與風氣持續延燒,贈與件數將居高不下。
永慶房產契約部經理陳俊宏表示,已有不少父母發現此一「巧門」,趁現在議價空間較大,積極購屋,打算房地合一上路,就把房子贈與小孩;這也是中低總價產品近來買氣回溫的主因。
父母把財產送給子女,主要有現金贈與、不動產贈與兩種方式,其中採不動產贈與,因贈與稅以房子的公告價值計稅,相對於現金,可省下不少稅金,甚至免繳稅,最受父母喜愛。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表示,在實價登錄上路前,不動產贈與堪稱最有利的財產移轉方式,贈與時可省下贈與稅,未來子女轉售,以公告價值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稅金也不高。
但實價登錄上路之後,贈與不動產給子女,雖可省下贈與稅,但子女如果出售受贈不動產,財政部會以出售時的實價,直接減去受贈時公告價值,計算財產交易所得稅,稅負反而比現金贈與還來得重。
徐佳馨表示,許多家長對購買不動產贈與暫時觀望,今年1月和去年同期贈與件數相比,就呈下滑;但房地合一版本出爐之後,2月再度升高至4493件,為近十年新高。
陳俊宏表示,各界對房地合一課稅中的自住免稅條件有高度共識,居住滿六年、沒有出租或營業,總價在4000萬以下,出售可完全免稅,除了可省贈與稅,子女賣房也沒有財交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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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無買房成本證明售屋所得 將課售價15%的重稅
好房News 發表於 2015-04-02
報稅季節即將來臨,民眾若未主動按實際獲利申報繳稅,或拿不出買房成本證明,可能被國稅局要求繳交售價15%的推計所得課稅。財政部昨(1)公告今年個人售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除下修豪宅認定標準外,同時提高房屋評定現值比率,除台北市維持豪宅48%、其他住宅42%外,其他五都幾乎全面調高,以桃園幅度最大。
機場捷運即將通車,桃園房市後續仍看漲,也因此成為此次評定現值中調升最大的區域。(好房網資料中心)
5桃園國際機場捷運線「文化二站」就在附近。
財政部說明個人售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當民眾無法列舉成本售屋時,將參考房屋評定現值、公告土地現值,藉此計算售價中房屋所佔的收入,再用15%推算為所得課稅。
財政部換算,以北市一億元豪宅為例,按照房地比3:7得出房屋售價為3,000萬,以3,000萬乘以15%所得推計率,可得出售屋所得為450萬元,再依照5%至40%的所得稅率計算,即可得出需繳納的售屋所得稅。
對於出售房屋卻無法舉證買進及賣出價格者,財政部提高房屋評等現值的比率。據財政部表示,目前鎖定去年房價明顯上漲的都會精華區進行微調,五都中以桃園地區「調最大」,桃園市、中壢、八德、蘆竹等行政區,售屋所得比由20%上調至25%,調整幅度全台最大。其次為台中市,以西屯、北屯、豐原、后里、潭子、大雅調增幅度最大,較去年調增3%。
財政部同時修正豪宅認定標準,台北市由八千萬下修至七千萬、新北市六千萬,及其他地區四千萬,此項修正亦代表被認定為豪宅的房屋增加,受影響的民眾因此增多。財政部說明,由於北市已區分豪宅與非豪宅的課稅級距,其房屋評定現值的48%與42%已是全國最高,因此今年不再調升。
據中國時報報導,財政部指出,新措施不限於自用住宅,包括百貨、營業用店面等商用不動產皆適用,預估稅收將較現行課稅方式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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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保經代公司營業稅 降至2%
2015-04-13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的保費佣金等收入要降稅了。財政部同意,將保險經紀及保險代理業包括保費佣金、手續費與代理費收入,劃歸為專屬本業範圍,其適用營業稅率將由5%回降至2%。
這項措施可溯自今年3月1日起適用。降稅後,估計保險經紀人與保險代理人業者,每年減少繳納保費等收入營業稅約17億元。
為健全國家財政,並彰顯金融、保險業回饋政府處理金融危機的支持,去年6月4日修正公布的營業稅法第11條、第36條條文,恢復銀行、保險業經營本業銷售額的營業稅稅率為5%(保險業本業銷售應扣除產險自留賠款);金融、保險業屬於「專屬本業」部分的營業稅率則維持2%不變。
金融、保險業增課「回饋稅」的措施,估計一年可增加稅收189億元,並已在去年7月1日起施行。
新法之下,財政部為界定何謂「本業」(稅率5%),何者是「專屬本業」(稅率2%),重新修訂「銀行業保險業經營銀行保險本業收入範圍認定辦法」,其中,保經、保代因簽訂保險契約收取佣金,或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的代理費、手續費,均被劃歸為其「本業」課徵5%營業稅,引發保經、保代業者不滿,去年起不斷爭取降稅。
經多次折衝,財政部同意,保險法定義「保險」需具備負擔危險事故發生的賠償義務,實務上保經、保代招攬保險業務,並不負擔賠償義務;加上此次金融、保險營業稅率回升至5%,具有回饋稅性質,但保經、保代並無系統性風險,亦非金融業特別準備金的支付對象。
因此,財政部決定接受業者陳情,重新定義保經、保代的本業收入範圍,並在日前完成相關修正,明訂保經、保代洽訂保險契約,或提供相關服務所收取的代理費收入、佣金收入及手續費收入,應屬「專屬本業」,非金融、保險業的本業收入範圍。為便於計算稅率,財政部亦明訂,保經、保代營業稅適用稅率的新規定,可溯至今年3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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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企業借人頭藏收入 補帶罰
2015-04-13 經濟日報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
中區國稅局表示,近日查獲營利事業借用股東個人銀行帳戶,隱匿營業所得7,300萬元案件,最終判其須補營業、營所稅及罰鍰,連補帶罰總計1,500多萬元。未來將針對此類利用個人帳戶隱匿營業收入的逃漏稅模式,持續加強查核,呼籲營利事業勿心存僥倖。
中區國稅局表示,轄內有一業別屬傳統產業的A公司,申報資料上顯示已連年虧損,但奇怪的是A公司連續兩年先辦理資本額減資以彌補虧損,後辦理現金增資登記時,即使看見公司虧損,股東仍持續投入大筆資金增資,有違常理。
深入追查發現,該公司的股東甲增資股款的資金來源,多以小額票據存入帳戶,而票據存入者多為A公司上、下游客戶,經訪查上、下游客戶說法,確認存入甲帳戶的錢,皆為要付給A公司的貨款。A公司負責人坦承,近年大部分銷貨售出時都未開立統一發票、也未申報銷售額,營所稅申報時也未報繳該部分營業收入,才導致公司帳面出現鉅額虧損,但為將營業收入匯回並美化帳面,才連續先辦減資彌補虧損、後辦現金增資拿回貨款。中區國稅局表示,A公司共隱匿7,300萬元營業收入,須補徵營業、營所稅及罰鍰,總額1,500多萬元。
稅局強調,未來會持續加強查核此類隱匿營業收入的逃漏稅模式,呼籲營業誠實申報銷售勞務及貨物收入,以免遭補稅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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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調降證交稅?最快8月有譜
2015-04-14中國時報 邱琮皓/台北報導

亞鄰國家證交稅與印花稅比較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昨首度承認「千分之3的證交稅是高的」,影響台股交易量,目前委託中央研究院進行整體交易成本研究,期中報告最快在8、9月出來,最終評估在年底完成,但曾銘宗未鬆口是否會順勢調降。
與亞洲鄰近國家相比,曾銘宗表示,像香港、新加坡最高也只有千分之2,至於其他超過千分之3的也只有愛爾蘭跟英國,到千分之5,亞洲鄰近國家中,「我們千分之3是相對比較高」,預計在研議的過程中就會邀請主管機關財政部加入。
其他國家交易稅或印花稅徵收情況,香港向買賣雙方各課徵千分之1的印花稅,韓國交易所向賣方課徵千分之1.5的證交稅、韓國創業板市場則課徵千分之3,中國向賣方課徵千分之1印花稅,日本、美國都是免稅。
立委昨在財委會中接連質詢曾銘宗對台股的看法,曾銘宗強調「心中有股市,但沒點數」。對於成交量是否有機會提高到1500億元,曾銘宗表示,初步看起來台股今年平均每日交易量達到1200億到1300億元是沒有問題。他強調,交易量是個動態,不去預估量的金額。
曾銘宗解釋,短期要大量增加是看不到的,現在許多條件與過去不同。過去交易量2000億元時,整體金融產品少、國外投資也少,相對大量資金就會進來股市,現在國際化、產品多樣化,就要看資金能不能引進台股。他也認為,交易制度更透明,量要慢慢漸進,不是一蹴可成。
台股近年來始終無法破萬點,被立委質疑金管會想到的都是短期措施,曾銘宗指出,揚升方案是股市的基礎工程、不是特效藥,股市或經濟體不適合吃特效藥,基礎工程是維他命,體質調整好,股市交易量會漸進放大。
至於開放中國大媽來台灣投資台股,曾銘宗說,與中國相關的都要比較謹慎,必須與陸委會等相關部會研議,目前央行沒有反對,一切尊重金管會的意見,正研議中,但國內要先達到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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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國庫首季吃飽飽 稅收3,534億
2015-04-14工商時報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今年第一季主要稅目稅收
財政部昨(13)日公布,今年第1季稅收達3,534億元,創下近15年來同期新高,年增率達5.8%。財政部表示,去年上市櫃公司稅前淨利高達2.33兆元,可望帶動第2季稅收「朝有利方向發展」。
財政部統計處副處長許瑞琳表示,今年稅收目標為1兆9,458億元,首季稅收超徵181億元,達成率為18.2%,不僅較去年同期高出0.3個百分點,也創下民國90年以來的同期新高水準,加上今年景氣、企業獲利成長可期,全年稅收將可正面看待。
財政部統計,今年3月稅收為1,622億元,年增16.4%,與上年同月相比,以營業稅增加85億元、綜合所得稅增加72億元、營利事業所得稅增加21億元、貨物稅增加20億元較多。
財政部表示,今年第1季多項稅目表現亮眼,包括綜合所得稅790億元、營業稅1,054億元、貨物稅426億元,均創歷年同期新高,帶動我稅收攀高。
許瑞琳指出,受惠於薪資、權利金及盈餘分配等所得扣繳稅款增加,今年首季綜所稅年增率6.9%;營業稅因國內消費增加、國際油價下跌等交互影響下,首季稅收年增7.9%;貨物稅則受惠於車市熱絡,首季稅收年增9%。
在營所稅方面,因1月、3月均有大額補繳稅款入帳,第1季稅收達105億元、大增82.5%,創下民國91年以來同期新高紀錄。
展望未來,許瑞琳表示,今年首季稅收超徵,奠定穩固基礎,而去年上市、上櫃公司稅前淨利達2.33兆元,較前年成長14%,可望帶動今年營所稅稅收大增,今年稅收將可以「樂觀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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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裕源紡織 謝姓股東 讓與股票避稅遭重罰
2015-04-14工商時報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裕毛屋的謝姓大老板,在93年間,將每股淨值82元的裕源紡織股份,以26元就賣出300萬股,被國稅局盯上,認為這種以顯著不相當代價讓與股票的行為,應課1.139億元的贈與稅,還裁處3,600萬元罰鍰。
不過,最高行政法院在審理後,核算謝董的贈與總額僅為1.745億元,大約只要繳8,000萬元贈與稅款及1,608萬元罰緩即可。
裕毛屋為裕源紡織集團旗下子公司,董事長為謝式銘;裕源紡織在台、日兩國間投資紡織與物流業,年營業額逾300億元。
93年間,謝式銘將每股淨值82元的裕源紡織股份,以26元賣出300萬股給境外的GOLD公司,被中區國稅局查獲,稅官認為這些股權價值逾2.47億元,謝卻僅以7,800萬元就賣掉,涉及以顯著不相當代價讓與股票,因此就其差額1.69億元,核課贈與稅。同年間,謝董將賣股所預收的款項1百萬美元,匯到香港PALITUS公司,也被稅官查出來,認定應屬贈與行為。
94年間,謝董又以每股24.5元,出售所持裕源紡織股票50萬股給裕源投資,稅官認定是贈與,因此按成交當日裕源紡織每股淨值82元,核定贈與金額為4,100萬元。
最後中區國稅局核定,謝董這3次交易所涉贈與總額近2.45億元,應納稅額1.1397億元,並罰緩3,659萬元。
謝董不服循序打起官司,並主張匯到香港PALITUS公司的款項是借款,不過,最高行政法院在3月26日判決,謝董敗訴確定。
不過,法院清查裕源紡織當時的未分配盈餘等財務資料後認定,交易時的裕源每股淨值應該只有67元,而不是82元,於是在追減後核算謝董的贈與總額僅為1.745億元,大約只要繳8,000萬元贈與稅款及1,608萬元罰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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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曾銘宗:證交稅千分之3 算高的
2015-04-14經濟日報 記者韓化宇、邱金蘭/台北報導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昨(13)日首度公開表示,國內證交稅千分之3「算高的」,是影響台股成交量的原因之一,金管會委託中研院評估台股交易成本的期中報告出來後,就會找相關單位商量。
立法院財委會昨天審查金管會預算解凍案,近來陸股、港股交易熱絡,多委立委關注為何台股沒漲,交易量也無法放大?立委賴士葆表示,滬港通後,出去的比進來的多,量不見了?曾銘宗說,今年日均量會在1,200億到1,300億元,不過這個量「我們並不滿意」。

賴士葆表示,量可以到1,500億元嗎?曾銘宗說,要看下半年情況,尤其股市揚升方案6月陸續推出,如放寬融資等政策實施後,量會慢慢出來。
曾銘宗接著說,不可否認證交稅千分之3是高的,跟成交量有關係,不過,他強調,沒有要降證交稅,也沒有鼓勵降證交稅的意思,只是要找成交量起不來的原因,這是原因之一。
立委羅明才問,大陸證交稅率多少?曾銘宗說,大陸沒有證交稅,羅明才說,那跟(滬港通)競爭差一點,是否應調降證交稅?曾銘宗表示,正委外檢討相關交易成本,現階段還談不到降證交稅的事。
曾銘宗會後表示,像新加坡、香港,證交稅最高均千分之2,亞洲有千分之3的非常少,全世界也只有愛爾蘭、英國千分之5,亞洲千分之3相對算高的。
至於合理是降到千分之2嗎?曾銘宗說,等報告出來再看。年底研究報告會完成,但若有初步結論出來,會有期中、期末報告,研議過程可邀相關主管機關參加,期中報告大約8、9月後出爐。
曾銘宗說,揚升方案上路、交易制度更有效率,外國或本國投資人會馬上進來,下半年效果會慢慢展現。
不過,曾銘宗也表示,成交量短期內大量增加還看不到,過去2,000億元的量,是因金融產品沒那麼多樣化,國外投資機會也相對較少,大量資金會到股市,但現在國際化了、金融產品也多了。
此外,曾銘宗表示,我們沒有公開喊話要上萬點,立委許添財問,你心中有沒有這個期待?曾銘宗表示,也沒有這個期待,他強調: 「我是心中有股市,沒有點數。」
曾銘宗指出,他未說台股是否有下波補漲行情。他強調,股市是經濟櫥窗,中長期會反映上市櫃公司應有基本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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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報稅季 大股東申讓79億元
2015-04-14經濟日報 記者周克威/台北報導
5月報稅季節逼近,今年因富人稅、股東可扣抵稅額減半等因素,大股東申報轉讓動作頻頻,用以繳稅或是節稅。統計近一個月大股東申讓股數,以市價計算,高達79.15億元。
分析師認為,由相關申讓的作業時程來看,在4月20日開始將逐漸進入高峰,今年突破百億元的機率極高,此種公司大股東、內部人賣壓將持續至5月底,市場消化籌碼狀況,將是近兩月行情的關鍵。
若是扣除贈與、洽特定人的管道後,申讓市值最高的是橘子董事(文禾投資),轉讓1.5萬張、金額為5.58億元,居次的是F-泰鼎大股東、由中信銀託管物件地圖公司專戶4.34億元,另外,森鉅、F-永冠、南亞科(大股東台塑申讓2,722張)、華亞科、玉山金、榮成、華邦電等公司董監、大股東申讓持股市值也逾1億元。
另外,也因為富人稅上路,個人綜合所得淨額1,000萬元以上、稅率由40%上調至45%後,因投資公司等法人形式的持股,未分配盈餘的稅率為10%,許多大股東的持股也法人化。包括國泰金董事蔡鎮球、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也都透過洽特定人的方式進行。也有引起市場注意的焦點,在於中保董事長林孝信配偶,卻是以贈與的方式,將1,000張持股予欣蘭投資,而非一般的洽特定人方式;證期局解釋,以贈與將持股轉予投資公司的方式,的確少見,但一切需回歸稅法規定,只要課徵贈與稅後、並經相關單位認可,即可進行相關轉讓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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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重劃地贈配偶 出售仍享減徵
2015-04-14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夫妻相互贈與重劃土地後,由受贈配偶再出售,不會影響原本可享有減徵四成土地增值稅的優惠。
依據現行稅法規定,經重劃的土地,在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其土地增值稅享有減徵40%的優惠待遇。
財政部指出,所有權人持有土地,不論由政府依都市計畫法辦理重劃,或自辦市地重劃,重劃完成後第一次移轉時,均可先扣除重劃費用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再依查定土增稅額減徵40%。
在這項規定下,財政部表示,土地經重劃後,若先贈與給配偶,並且在贈與時已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者,嗣後由受贈配偶將重劃土地再移轉給第三人時,仍可適用減徵四成土增稅的優惠,其減徵權益不會因為贈與給配偶受到影響。
根據現行做法,經重劃的土地再移轉,所有權人應在申報土增稅時,提出重劃費用證明書,以供稅捐機關將重劃費用,自土地漲價總數額中扣減再計課土增稅,同時援用重劃後第一次移轉規定,給予減徵40%優惠。
因此,財政部說,土地所有權人先以「夫妻贈與」方式,將重劃後土地移轉給配偶後,再出售給第三人時,其土地漲價總數額亦可減除原配偶的重劃費用,同樣享有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減徵土地增值稅40%。
現行土增稅一般稅率為20%、30%及40%等三級稅率,自用住宅用地一律為10%。財政部說,凡已規定地價的土地,在土地所有權移轉時,應按其土地漲價總數額徵收土地增值稅。
土增稅也訂有相關減免規定,除了重劃土地首次出售享有減徵四成待遇外,土地持有期間超過20年,出售時即可減徵二成,最高減徵率可達40%,且持有期間經過重劃者,仍可保有長期減徵的權利。
另外,被徵收土地、因繼承而移轉的土地、各級政府出售或依法贈與的公有土地,及受贈的私有土地,目前均免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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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外籍客離島購物 免稅額100萬
2015-04-14聯合報 記者蔡家蓁/金門縣報導
為吸引陸客到金門等離島觀光,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表示,外籍旅客在離島免稅商店購物血拚的免稅額已從現行的六萬元,放寬為一百萬元台幣,希望能吸引更多旅客到金門觀光消費。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指出,為促進離島觀光,繁榮地方經濟,今年修正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離島免稅購物商店銷售貨物給旅客,並由旅客隨身攜出離島到大陸地區者,除菸品、酒類外,由原免稅金額六萬元,放寬為一百萬元,以優惠的離島免稅購物措施,吸引更多陸客上「門」。
高雄關表示,高雄關持續配合金門縣政府建構的「精緻免稅購物島」及「自由貿易經濟區」計畫,要求關員時時與金門縣政府聯繫,預為規畫通關流程,通力合作營造有利的經貿環境。
目前金門地區已設立多家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近期昇恆昌金湖廣場店及台開集團風獅爺離島免稅購物商店,相繼加入服務行列,現階段已顯現對當地觀光產業及就業機會產生一定的助益。關稅總局統計,民國一○三年金廈小三通進出口貿易額達四九二億元,入出境旅客一百五十萬人次,較前一年成長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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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礦商星國避稅 遭調查
2015-04-14 經濟日報 編譯任中原/綜合外電
澳洲及印尼政府懷疑各大原料商品公司藉由在新加坡設立交易中心,進行集團內部交易,以利益輸送手法避稅,因而對這些公司展開調查,對象包括必和必拓及力拓等業者。
路透報導,全球多家大型石油與礦業公司都在新加坡設立交易中心,每年在新加坡申報的營收動輒以數十億美元計,而新加坡的稅率可低達不到5%。必和必拓與力拓2013年在新加坡申報的營收額都接近500億美元,淨利總額超過20億美元。
必和必拓於2012年將所有金屬交易業務轉到新加坡,行銷業務多透過瑞士子公司進行,該公司2013至2014年度的營收達386億美元,獲利10億美元,但稅率是零。力拓新加坡交易中心適用的稅率則為5%。澳洲及印尼稅務機關表示,正在調查這種安排是否只是為了將獲利從原料產地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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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兩岸租稅協議 台商定義優於港
2015-04-15旺報 記者郭芝芸/ 台北報導
兩岸兩會第11次高層會談可望簽署《兩岸租稅協議》,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14日表示,《兩岸租稅協議》簽署後,台資跨國租賃業者在陸股息、利息匯回的就源扣繳稅率或可降至0%。此外協議中,台商定義也包括台資企業有實質控制力的第三地公司,優於香港待遇。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14日舉辦「大陸租賃與保理業稅務及趨勢研討會」,資誠稅務法律服務部副營運長暨金融服務召集人吳偉臺作上述表示。
售後回租需求大增
由於國內金融機構赴大陸設立租賃公司超過20家,因此大陸租賃市場動向備受關注。香港普華永道資產融資租賃總監梁嘉輝14日表示,大陸租賃市場總量是全球第二大,僅次於美國,且成長率是全球之冠,高達42%,但其滲透率卻不到5%,遠低於歐美國家租賃滲透率的15%至20%,大陸租賃市場仍有很大進步空間。
香港普華永道稅務合夥人曾惠賢指出,大陸企業資金緊張,因此售後回租的租賃方式需求大增,可幫助其將手中資產釋放出幾千萬的現金流。
外資租賃進陸良機
不過,曾惠賢透露,目前是外資租賃搶進中國的好時機,據她了解,若內外資同時申請,外資將會被優先處理,因為大陸才剛起步,亟需吸取外資經驗,預估大陸本土租賃要做大至少要20到30年。目前政策風向為前海、天津、上海為融資租賃功能,香港為飛機租賃的樞紐,廣東、福建自貿區則為商業保理試點。
梁嘉輝預估,大陸租賃收入到2016年將會超過5兆人民幣,且每年將以平均30%到50%的速度成長,成長最快的租賃業務是飛機租賃、醫療設備租賃及汽車租賃,預計在2030年前全球有40%飛機租賃落在亞太地區,大陸飛機租賃架數將達5500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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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稅務專欄-7號文─間接轉讓中國股權及財產之新指引
2015-04-15工商時報林淑怡、廖家琪
近年來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為落實反避稅管理,針對非居民企業間接轉讓中國居民企業股權之行為,發佈國稅函[2009]698號《關於加強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通知》(以下稱「698號文」)進行規範,對擬進行投資架構重組之台商增加稅務風險及其不確定性。
因相關法令並未明確規範適用條件及配套措施,造成納稅義務人及稅務機關在法令遵循及解釋上之爭議,為避免實務進行時發生困難,國家稅務總局遂於2015年2月3日發佈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號《關於非居民企業間接轉讓財產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以下稱「7號文」),針對適用範圍、合理商業目的、安全港規範及納稅義務與責任等議題作出更明確之規定。
相較過去法令,7號文最重要變革係針對免稅特殊稅務重組條件之「合理商業目的」作出明確判定標準。依據第三條規定,股權轉讓是否基於合理商業目的,應整體考量與該轉讓行為相關之所有安排,並結合實際情況綜合分析有關因素,如:轉讓之境外企業股權主要價值是否來自中國應稅資產、收入是否主要來自中國境內等。而該文第六條則將同一控制個體中之股權移轉是否具有合理商業目的訂定了明確條件(即集團內部重組安全港規則)。間接轉讓股權若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應認定為具有合理商業目的:
一、持股比率要求:股權轉讓方及受讓方相互直接或間接或被同一方直接或間接持股達80%以上。
二、不得減少稅負:與本次間接轉讓交易後可能再次發生的間接轉讓交易相比在未發生本次間接轉讓交易情況下的相同或類似間接轉讓交易,其所得稅負擔不會減少。
三、支付對價要求:股權受讓方全部以本企業或與其具有控股關係企業的股權(不含上市企業股權)支付股權交易對價。
台商在進行上市架構重組過程中,大多面臨間接轉讓中國居民企業股權之情形,過去在相關法令缺乏明確指引之情況下,各地稅務機關缺乏理解及判斷合理商業目的之標準。上開規定發佈後,集團內部架構重組若符合第六條之條件且被認定為具有合理商業目的,即有很大機會可申請適用特殊稅務重組暫免納稅。
7號文亦針對股權轉讓之其他議題進行具體規定。在課稅範圍方面,將698號文間接轉讓「中國居民企業股權」之課徵範圍擴大至「中國應稅財產」之概念,並指出中國應稅財產包括中國境內機構與場所財產、中國境內不動產及中國居民企業的權益性投資資產等三種類型的財產;在報告義務方面,相較於698號文之強制報告義務,7號文規定由轉讓雙方及被轉讓之中國居民企業自行決定是否向稅務機關報告,並訂定明確之扣繳義務及未納稅處罰規定,鼓勵交易雙方主動積極報告,以更有效地加強間接轉讓中國應稅財產之稅收徵管。
近來實施間接股權轉讓監管已成為國際趨勢,7號文的發佈是中國稅務機關為彰顯順應國際變化趨向,也意謂著中國未來將更全面加強反避稅管理,甚或有可能針對「個人」間接轉讓中國應稅財產也立法進行規範,此將勢必對跨境投資者與集團進行重組交易帶來深遠影響。惟對進行上市規劃或集團股權重組需求之台商而言,7號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過往間接轉讓股權所發生之稅務不確定性,不失為一大利多。對於已完成交易但尚未作出稅務處理,及正在或即將進行交易者應分析7號文對於相關交易之影響。未來企業無論在進行投資架構重組、併購交易、財產轉讓交易安排及交易價格設定等方面皆需更加謹慎評估,若有任何交易安排,建議事先徵詢專業人士意見,避免遭受稅務風險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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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英國藍疑逃漏稅 國稅局追
2015-04-16中國時報 吳泓勳/台北報導
英國藍傳出全台門市疑似沒繳稅,南區國稅局官員表示,英國藍所登記的斯托那威公司,2013年營收額僅269萬元,如以全台90多家店換算,每家店每月茶葉進貨額竟只有2千餘元,營收數字與經營規模根本兜不起來,將進一步查帳,追查有無其他公司代為提供茶葉,分散營收逃漏稅。另其是否只扮演茶葉供應商角色,也被列為查稅重點。
國稅局說,英國藍登記名「斯托那威 」,主要擔任茶葉供應商角色,依稅籍資料,成立於2010年6月。
「斯托那威 」在2013年營業額為269萬元,但以供應全台近100家門市的茶葉,這麼低的營業額似乎不太可能?國稅局說,目前還不清楚斯托那威除了茶葉供應外,在加盟體系中另擔任什麼角色,這部分需詳細了解。
近年來連鎖加盟業者屢遭爆料未繳稅、未開立發票,刻意逃漏稅,會計師指出,依《營業稅法》規定,英國藍這類連鎖業者,是否開立發票,主要視營業額多寡,以及屬直營店或加盟店。
會計師表示,一般來說只要單月營業額在20萬元以下,加盟店就可以申請小規模營業人資格,要求國稅局採查定課稅方式,徵收1%營業稅。但超過20萬元門檻,就必須開立發票,繳納5%營業稅。
至於直營店的營收會跟總公司一起合併計算,理論上一定都超過20萬元門檻,所以直營店幾乎都有開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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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育嬰停薪不給勞保 勞動部敗訴
2015-04-16工商時報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去年12月新修公布的性別工作平等法,將過去婦女申請育嬰假留職停薪得繼續參加勞保,由原任職1年規定,改成任職半年即可適用,有利保障婦女權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因此採用新法規定,判決勞動部應准予全球華人企業公司陳姓員工,應繼續享有勞保權利。
勞動部勞保局原不准陳婦在育嬰假留職停薪期間,適用勞保的保障,陳婦告進法院,法院日前判決,勞動部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勞保局應准予陳婦在民國102年4月26日至102年10月25日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法院指出,性別工作平等法關於「受僱者任職滿1年後,申請育嬰假留職停薪,公司仍應繼續投保勞工保險」的規定,已在103年12月11日修正公布為「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後」,而新修正的規定有利於陳婦,應予適用。
陳婦102年4月17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由全球華人企業公司繼續參加勞工保險,但勞保局認為,陳婦101年6月1日起才由全球華人企業公司為投保單位加保,至102年4月25日(育嬰留職停薪前1日)止任職未滿1年,不符行為時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不同意陳婦繼續加保,並取消陳婦被保險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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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KPMG會計師:新創公司 應建構合規帳務
2015-04-16商時報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新創公司營運計畫書必備要件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KPMG)會計師陳蓓琪昨(15)日表示,新創企業者應具備的管理思惟,首先就要做到「創業伊始就做對的決定」,她說,創意在產業化、商業化後,市場策略、經營管理及財務都變得很重要,這是新創企業執行長不可不知的成功祕訣。
陳蓓琪是KPMG新創企業服務團隊的主持會計師,她為KPMG開出「新創企業CEO必修的十堂課」,她在開講的第一堂課指出,新創公司CEO經營企業有三大主軸必須要做好。首先是營運(商業)模式的確立。她說,新創企業從創意階段,到有力將創意產品化、商品化,到建立客戶渠道平台,且加以推廣促銷階段,基本上仍無法吸引天使基金等創投的投注。
一旦進入商業模式穩定執行,呈現穩定客戶流量或獲利的過程,到經營的品牌受到評估,就可能獲得天使基金等創投的青睞。
只是很多有潛力的公司與創投接觸後,創投就卻步,不願注資,原因何在?
陳蓓琪說,可能是因為雙方用的「語言」有差距。例如,企業主可能用節稅或避稅來說明稅務規劃,但商業語言卻不如此說,而是談如何優化稅負。更重要的是新創企業必須提出一份可靠的營運計畫書。
她表示,投資價值要看的是新創公司有沒有粉絲、客戶流量、黏著度、回流度、消費率、研發能力、團隊實力、專利權及得獎肯定等,這不是呈現在財報上,而是呈現在營運計畫書上,讓創投「To know Who you are and What you have」。
新創CEO的第二項經營管理知識是,公司設立型態的考量與經營權的鞏固。陳蓓琪說,新創公司要設立何種型態對創業有利,必須對有限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差異,先做徹底瞭解,並從兩者間的優缺點學習進一步鞏固自己的經營權,方能永續經營,而不是為人作嫁。
新創CEO經營管理的第三大主軸是,財務內控管理機制要建立好,這其間的中心思惟就是要建構「合規的帳務,不要有兩套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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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非自用住宅房屋稅 北市、馬祖、宜蘭採差別稅率
2015-04-16工商時報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各地方政府訂定非自用住宅房屋稅率情形
囤房稅今年首度上路,依據財政部統計,全台僅台北市、宜蘭縣及馬祖針對非自住房屋的房屋稅,採取差別稅率,稅率最高3.6%,政大地政系特聘教授張金鶚表示肯定,認為這是地方落實居住正義的第一步。
房屋稅條例去年三讀過關,各縣市房屋稅將分為自住與非自住房屋,適用差別稅率。自住用住宅房屋稅負不變,但非自住房屋稅率下限則調高至1.5%,最高至3.6%,同時納入囤房條款,地方政府可按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數訂定差別稅率。
財政部表示,為抑止囤屋炒房,包括台北市、連江縣及宜蘭縣,配合修正房屋稅條例第5條,經地方議會審議通過,依非自住房屋持有戶數,至少區分三級稅率課稅。
官員指出,本人及配偶合計全國持有3戶以內房屋,只要是供自己或由直系親屬居住時,即列入「自住房屋」,稅率維持1.2%;第四戶以上視為「非自住房屋」,按較高稅率課稅。以台北市為例,第4、5戶房屋,稅率2.4%;第六戶以上稅率3.6%,是全台課徵囤房稅最積極的縣市。
官員說,離島馬祖也訂定差別稅率,但稅率較低,第4、5戶稅率1.6%,第6戶以上稅率2%;近年房地產價格上漲的宜蘭縣,第4、5戶稅率1.5%,第6至10戶稅率2%,第11戶以上採最高稅率3.6%。
財政部表示,開徵囤房稅的縣市政府中,宜蘭縣為降低衝擊,決定延後至今年7月1日起施行;換句話說,明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必須繳交更高的稅負。
另外,桃園市及新北市也決定提高非自住房屋的稅率,第4戶起按單一稅率2.4%課徵。桃園市經議會通過,同樣延至今年7月起施行,新北市仍待議會通過才能上路。
前台北市副市長、政大教授張金鶚表示,這次房屋稅調整的受影響人數極為少數,擁有四房以上的囤房稅人數約2%,而過去台灣房屋稅低得太不合理,1千萬的房屋,房屋稅不到1萬元,和國外房屋稅差距至少十倍,更何況台灣有更嚴重的炒房、囤房現象,如此房屋稅是否調太高,社會自有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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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都更抵稅空窗期 推補救措施
2015-04-16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參與都市更新計畫,可享投資抵減優惠。財政部指出,為銜接內政部去(2014)年廢止依行政命令申請抵稅的函令,導致出現減稅空窗期,去年4月7日後完工的都更計畫,今(2015)年4月17日起半年內提出申請者,仍享有減稅優惠。
這項都更計畫抵稅補救措施,財政部已在「股份有限公司組織之都市更新事業機構投資於都市更新地區適用投資抵減法」中加以明訂,並且發布施行。
財政部表示,為吸引民間資金參與都市更新建設,「都市更新條例」第49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組織之都市更新事業機構,得按其投資總額20%範圍內,抵減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完成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當年度不足抵減時,得在以後四年申請抵減。
投資抵減適用範圍,依規定要由財政部會商內政部訂定。財政部說,都更事業除依據投資抵減辦法申請減稅,內政部依其職權亦曾在2009年以函釋就都更事業各項都更實施方式、計畫完成日等相關規定,訂定認定原則。
但因外界質疑,攸關都更事業減稅利益的規定,不宜在行政命令中訂定,內政部因此在去年4月以部函廢止相關規定。
財政部指出,為避免都更事業申請投資抵減優惠的權益失去保障,原先內政部就都更事業申請投抵的相關認定原則,均已重新納入投抵辦法之中,並再增訂空窗期間補救規定,以解決部分已完工的都更計畫,無法申請減稅的可能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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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贈與子女置產資金 須留證明
2015-04-16經濟日報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
坊間有些父母會先逐年贈與未成年子女金錢,等金額足夠後,再用以購買不動產,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南區國稅局提醒,父母做此類財務規劃時,記得保留可證明資金流程的完整文件,否則該不動產將視為父母贈與給未成年子女的財產,遭補徵贈與稅。
南區國稅局表示,未成年子女並無謀生能力,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以其名義所購買的財產,必須視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所贈與的財產,依法課徵贈與稅。
除非,能提出資金流程證明文件說明,購產資金來源確屬歷年受贈的款項或孳息,便可免徵贈與稅。至於證明文件怎樣才算完備?南區國稅局解釋,證明文件重點是要能佐證確有受贈、受贈後資金在戶頭未遭動用,且確實用以購買不動產的完整資金流程。
因此,父母除須提出每年贈與給未成年子女時,國稅局所開立的贈與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父母每人每年各享220萬元免稅額)。以外,也得提供銀行帳戶交易明細,佐證受贈款項是否存入、是否遭動用,是否在累積至一定金額後,用以購買該筆不動產。
上述相關文件皆俱全,稅局才會認定非贈與行為。若單單只有贈與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仍會因只能證明有受贈事實、但無法證明歷年受贈資金確實用於購買該筆不動產,而遭補徵贈與稅,提醒民眾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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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囤房重稅今年僅北市課徵 宜蘭、新北、桃市延後1年
2015-04-16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囤房重稅5月開徵,結果,台北市竟然單飛。原本有五縣市針對非自住的住家房屋從重課稅,根據財政部統計,宜蘭、新北及桃園市均確定延後一年施行。5月繳納房屋稅,坐擁台北市房屋的納稅人,將成全台稅負最重的族群。
由於台北市房價高昂,房屋評定現值相對偏高,加上台北是各縣市中,對多屋者課以較重房屋稅者,將導致在台北市坐擁愈多房產者,自今年開始,所要繳交的房屋稅即會加重。但台北以外縣市的重稅效應較為無感。
5月將要開徵的104年期房屋稅,課稅期間為2014年7月1日起至今年的6月30日。財政部表示,房屋稅條例去(2014)年已經修正,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稅率由原本的1.2%,調升為1.5%至3.6%,並授權由各縣市政府決定實際徵收率。
經財政部統計,包括六都、16縣市中,僅有五縣市從高訂定「囤房稅」徵收率,其餘17縣市就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所訂定的徵收率,一律都是法定最低稅率1.5%,其中包含高雄、台南與台中市等三個直轄市。
稅率較重的五個縣市中,採取差別稅率縣市,分別是台北市、宜蘭縣與福建省連江縣。其中,台北市三戶以上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徵收率從高訂為3.6%;宜蘭縣則是對八戶以上,才按3.6%課徵。宜蘭縣雖然決定從高課徵「囤房稅」,實施時點則延後自今年7月1日以後才施行,即明(2016)年5月開出稅單才會適用。
採單一稅率,且稅率較重者是桃園縣與新北市,徵收率同為2.4%。與宜蘭縣相同,兩縣市的重稅施行日,亦延後自今年7月1日以後才按新稅率課徵。
五大房屋重稅縣市中,台北市是唯一稅率最高、施行日期最早的縣市。所有權人若擁有超過三戶以上房屋,且第四戶房屋位於台北市時,就會被按高稅率課稅,今年5月收到房屋稅單時,將會感受重稅威力。例如,甲在全台擁有六棟房屋,其中三戶位於台北市,甲實際住在高雄,自行指定的三戶自住房屋,均位於高雄市;因此,甲在台北市的三戶房屋即屬非自住房屋,需按照最高3.6%稅率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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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囤房稅來了 北市最高3.6%影響2%人
2015-04-16 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五月將開徵去年七月至今年六月的房屋稅,四間房以上的多屋族將首度繳納「囤房稅」、非自住房屋稅率調高。尤其是台北市及馬祖的多屋族,其中北市最高將面臨百分之三點六的稅率,其餘各縣市則將百分之一點二的稅率依法調高至法定下限百分之一點五。
房屋稅條例去年三讀通過,列入「囤房條款」以提高房屋持有人的成本。多屋族自住房屋上限為三戶,第四戶以上屬非自住房屋,稅率從百分之一點二拉高到一點五至三點六,由各縣市因地制宜訂定徵收率,全台受影響戶數約廿七點八戶;三戶以下仍屬自住,稅率百分之一點二不變。
因應修法,各縣市議會陸續討論並通過新的房屋稅徵收率。官員指出,目前僅新北市、新竹縣、金門縣及彰化縣等四個縣市的議會尚未通過新徵收率,非自住房屋稅率將先調高至法定下限,以百分之一點五來課徵。
各縣市中,台北市打囤房最用力,囤愈多、課愈重,但只影響到百分之二的屋主。
馬祖今年也將實施房屋稅差別稅率,非自住房屋兩戶以下,課百分之一點六,超過兩戶課百分之二。
宜蘭縣議會通過二階段變革來課徵非自住房屋稅新稅率,今年非自住房屋課單一稅率百分之一點五,但明年起,持有非自住房屋三至七戶將調高稅率至百分之二。
桃園縣非自住房屋稅稅率也採二階段變革,新北市比照桃園課徵,但尚未通過議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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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稅收》財部:稅額試算,今年新增「查詢碼」
2015-04-17時報資訊【時報記者江俞庭台北報導】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為提供民眾更便利的報稅服務,今年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新增提供「查詢碼」,讓報稅手續更便利。民眾在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後,如果不同意所提供資料,可以查詢碼、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及戶口名簿戶號上網下載103年度的所得、扣除額及稅籍資料,改以網路辦理申報,納稅義務人不須再到國稅局申請查調所得、扣除額資料,報稅服務更精進。
該局說,近年來國稅局在結算申報前都會主動幫符合條件的納稅義務人試算應補退稅額,並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民眾只要繳稅或確認即可完成申報。但是,以往年度納稅義務人如不同意稅額試算通知書內容,有查調所得、扣除額資料之需求時,必須再到國稅局排隊申請。今年為了因應納稅義務人的報稅需求,特別在稅額試算通知書上附印了「查詢碼」,民眾不需再到國稅局排隊申請查詢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可以自行上網透過電子結算申報繳稅軟體,登入「查詢碼」、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及戶口名簿戶號後,即可下載103年度的所得、扣除額及稅籍資料或上次上傳的申報資料。民眾只要動動手,即可下載資料,依網路申報方式輕鬆完成所得稅結算申報。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為104年5月1日起至6月1日止,請依限辦理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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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台北國稅局 輔導首報族報稅
2015-04-17工商時報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報稅月即將來臨,今年又有將近20萬名社會新鮮人,將加入報稅行列,台北國稅局昨(16)日宣布,將率先提供「首報族報稅節」服務,自下周一(20日)起開放預約,讓新鮮人第一次報稅就上手。
台北國稅局副局長王玠琛表示,每年全國新增加的社會新鮮人將近20萬人,為協助這群稅收生力軍完成報稅大事,台北國稅局特別協調各分局及稽徵所,提供報稅預約服務,上班日天天都有場次,3人同行還可獲贈好禮。
台北國稅局表示,考量到首報族白天要上班,今年新增的首報族報稅節服務,將自4月20日到24日、5月11日至15日、5月18日至22日,每天下午5點到6點間,提供報稅諮詢及輔導申報服務,協助首報族順利完成綜所稅申報。
想要享受政府幫忙算稅額的首報族,可依個人方便的時間,填寫「首報族報稅節納稅服務預約單」來申請,或以電話、郵寄、傳真、臨櫃或於台北國稅局網站稅務信箱預約,國稅局將派專人提供服務。
國稅局官員說,輔導首報族納稅服務,包括介紹綜所稅申報相關規定及利用憑證辦理綜所稅網路申報操作說明等,另外也會提供各種宣導摺頁及申報書表供首報族參考。
為吸引首報族多加利用,台北國稅局也祭出好禮,凡3人同行就能獲贈好禮,希望社會新鮮人多多預約,輕鬆搞定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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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張盛和:房地合一稅 免稅門檻不只看總價
2015-04-17工商時報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財政部規畫房地合一稅,以總價4千萬為免稅門檻,但立委質疑政府打豪宅,炒房資金反而轉往中低價位房產,讓一般民眾更買不起房子,要求財政部檢討;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免稅門檻不只總價一項,要完全符合才能免稅。
財政部已將房地合一課稅草案,呈送行政院審議,力拚本會期完成修法,明年初上路,但行政院遲未拍板,外界好奇是否「胎死腹中」?張盛和表示,行政院因要考量的面更廣,因此尚未拍板,強調房地合一稅改「還活著」。
立委盧秀燕昨在立法院財委會質詢指出,接獲民眾投訴,政府打房鎖定豪宅,導致炒房資金從豪宅轉往總價4千萬以下的房地產,以利房地合一稅上路以後,能享有免稅優惠,要求財部加強追蹤,並提出因應對策。
張盛和表示,房地合一稅的重點在於保障自住、鼓勵長期持有,外界誤解房地合一課稅准許所有總價在4千萬以下的不動產交易都能免稅,但實際上還設有其他條件,符合者才能享有免稅優惠。
他強調,財政部限定,夫妻及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持有並實際居住滿6年,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才能適用,但6年內以1次為限;另訂定排富門檻,出售總價在4千萬元以下者,才能適用免稅優惠。
張盛和認為,炒房資金如果流入中低價位的不動產市場,根本無法完全符合上述條件,因此房地合一稅上路後,一定會被課到稅。
另外,今年首度上路的囤房稅開徵,但只有台北市將採差別稅率課稅,引發立委質疑是否稅制不合理,導致雷大雨小?張盛和表示,房屋稅為地方稅,法律上授權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徵收率,並非稅制不合理。
張盛和表示,依據房仲業統計,雙北市房價近期已有微幅下滑的趨勢,推動房地合一課稅是為健全稅制,希望外界不要賦予過多的政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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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加薪三法將協商 三讀暫緩
2015-04-17經濟日報 記者林河名、胡宥心、周志豪、鄭宏斌、丘采薇/綜合報導
立法院今(17)日院會原可望通過「加薪四法」中的三項修法草案,但「新聯盟政團」昨天傍晚決定把法案拉下來協商,今天院會恐過不了關,基層勞工期盼藉由修法加薪也將再等上一個月。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倡議企業加薪,透過立院黨團強推「加薪四法」。立院衛環及經濟委員會3月下旬就初審通過勞基法、公司法及工廠法等三項修法草案(加薪三法),並排定今天院會優先二、三讀,只剩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爭議較大。不過,因工商團體近日密集拜會立法院長王金平及行政院長毛治國,如今連過加薪三法都有困難。
王金平昨天上午詢問各黨團時,仍無黨團表示要將加薪三法交付協商,因此決定今天院會處理前將再邀朝野黨團協商。但昨天傍晚,傳出親民黨立委陳怡潔、李桐豪與民國黨立委徐欣瑩所組的「新聯盟政團」將拉下法案,也將使加薪三法進入一個月協商期。
王金平認為,像加薪四法這麼重大的法案,行政院竟然沒有版本,「這是很不尋常的事」;陳怡潔也表示,三法修法過程太倉卒,加上工商業界反彈極大,貿然二、三讀恐會引發更大的勞資對立,因此主張拉下協商。
陳怡潔表示,加薪定義模糊,適用對象也未達到分配正義,強行修法只會淪為「選舉買票政策」;全案進入協商後,新聯盟政團將強化工資調整、加薪適用對象等配套措施。陳怡潔也主張多開公聽會,參考勞資雙方意見後再來調整修法方向,「如果今天三讀,恐會引發更多勞資對立,勞工也得不到好處,更失去修法美意」。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無奈表示,只能等王金平召開協商時再好好談,但國民黨團仍會盡力推動,讓加薪三法盡速過關;資深藍營立委也說,若工商團體對勞基法修正草案不滿意,至少公司法與工廠法修正草案仍應先三讀,回應社會加薪期待。不過,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曾巨威認為,加薪三法「搞錯重點」,如果要修法,應再修正所得稅法,減少對政府稅收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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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財長:房地合一 未胎死腹中
2015-04-17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房地合一稅制持續溝通中,並非胎死腹中。 本報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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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遲未拍板房地合一、實價課稅版本,外界猜測課稅案恐已「胎死腹中」,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行政院需要思考的面向更廣,目前仍持續溝通中,並非「胎死腹中」。
財政部版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方案,行政院3月30日由政務委員杜紫軍審查完竣,但留下包括稅率、日出條款與自用住宅免稅門檻,及長期減徵優惠方式未做決議,留待行政院長毛治國決定。
行政院審查會未決議的部分,例如財政部版建議個人稅率按持有期間分四級課徵,未滿一年出售者課35%、一年以上未滿二年課30%;二年以上未滿十年課17%、十年以上課12%;自用住宅部分,仍採售價4,000萬元以下完全免稅;施行日期亦維持2016年1月1日。
由於行政院至今均未再就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方案召開會議,財政部表示,全案仍在持續與各界溝通、聽取意見中。由於立法院本次會期約在6月間結束,房地合一課稅方案愈晚送近立法院,立法過關的風險就會升高,外界因此猜測,房地合一課稅方案恐怕是「過去式」。
財政部長張盛和否認房地合一課稅案恐已經胎死腹中的說法,對於房地合一課稅案陷入膠著,張盛和解釋,主要是重大政策必須更縝密考量,行政院必須思考的角度更多,並不是胎死腹中。
立法委員盧秀燕則質疑,政府研擬房地合一課稅、中央銀行採取信用管制,大部分措施是衝著豪宅來,但政府的打房動作,反使炒房資金轉進中低價位房屋,造成一般社會大眾明顯感受中低價位房價上漲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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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房屋稅 14.6萬戶會變貴
2015-04-17聯合報 記者陳惠惠/台北報導
房屋稅下月開徵,市長柯文哲曾表示,許多人今年收到房屋稅會嚇一跳。受囤房稅、調高99條路段率,以及去年新屋構造單價調高等影響,14萬6千多戶房屋稅變貴,其中24戶更增百萬元以上。
北市財政局稅捐處長黃素津說,24戶房屋稅增加百萬,很多都是新建豪宅,因還在建商手上尚未賣出,遭課徵最高的3.6%囤屋稅。今年北市課最多的房屋稅稅單是新建豪宅,建商遭課270萬元房屋稅。
稅捐處統計,今年約有14萬6282戶房屋稅調高,約占13%;但近9成的戶數不受影響,且因房屋折舊,稅額會減少。
由於研議囤屋稅時,未考量到建商沒賣出的新屋,北市府正進行檢討。財政局長蘇建榮說,財政局已上簽市長,希望類似建商的案例可免列入囤屋對象,非自住房屋稅率調從3.6%調降為2%。
至於設定地上權個案,因住戶只有使用權,房屋所有權在建商手上,建商是否也要課囤屋稅3.6%,市府已行文財政部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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