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7-0711一週新聞重點:
【1】醜不是病 醫美免稅優惠擬取消
【2】產後護理、老人照護 維持免稅
【3】法人房屋出租做公益 降稅
【4】肥咖生效 在美銀行藏錢不安全
【5】廣東清繳土地增值稅 加強徵管
【6】繼承公同共有不動產 按應繼分繳稅 可辦登記
【7】IFRS 衝擊電信業「綑綁銷售」
【8】無權狀老屋 自住仍享優稅
【9】進項憑證 扣抵年限已延長為十年
【10】打房大查稅 重傷投資客
【11】AMC買回不良債權 減輕營業稅
【12】《大陸經濟》美促中加快IT免關稅談判
【13】銀行賣基金收入 營業稅不變
【14】WTO:54項環境商品將降稅
【15】台水果輸陸免稅 可在貨貿談
【16】陸追繳4兆土增稅 恐壓垮房企
【17】透過臉書、LINE賣東西營利 要繳稅
【18】海外網購追稅 1年半補稅3.5億
【19】自住房租扣除 擬增至16萬
【20】比照烘乾機房 製茶所免房屋稅
【21】我與吉里巴斯 互免所得稅
【22】臉書揪團擺攤收租 涉逃漏稅
【23】勤業眾信稅務專欄-外商子公司轉分公司之稅務評析
【24】假贈與逃奢侈稅 補帶罰
【25】公司解散 名下車輛要了結
【26】中韓FTA零關稅 台8產業出口損失84億
【27】《經濟》台盧免雙重課稅協議,預計明年實施
【28】陸富跑跑洗錢 有4大密道
【29】《稅收》首波作業啟動,綜所稅退稅月底入帳
【30】《稅收》房市降溫,土增稅6月負成長
【31】《各報要聞》稅收破兆,上半年國庫大豐收
【1】醜不是病 醫美免稅優惠擬取消
【聯合報╱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2014.07.07
為維護國民健康,並減輕就醫者的負擔,「醫療勞務」免營業稅,卻讓非必要且昂貴的醫美也享有免稅優惠,遭監察院糾正有違租稅公平,立委也提案修法。財政部擬修法,取消「非健保給付的醫美療程」免稅待遇。
近年來醫療美容風行,醫美診所收費昂貴、大賺「愛美錢」,還可比照一般醫院、診所享有免營業稅的優惠。
監委認為,改善身體外觀的美容與治療疾病的醫療行為不同,免稅有違租稅公平及維護國民健康、減輕就醫者負擔的立法意旨,要求財政部檢討,不應對醫美等「含金量」高的行業大方免稅。
立委盧秀燕等人也提案修法,主張美容、整形等非必要、非治療的醫療行為,不應享有免稅優惠,最快下個會期將排入委員會初審。
財政部表示,醫美療程在韓國、歐洲等大部分國家都要課營業稅,但因我國稅法定義醫療勞務免稅,且主管機關衛福部認定醫美是由醫師操作機器的醫療行為,屬醫療勞務,因此醫美享有免稅待遇。
財政部指出,時空環境轉變,醫療勞務的內容也有所變化,「治病」與「治醜」應有所分別,因此將修法,希望回歸維護國民健康的立法本意,限縮免稅範圍。
官員說,買高價進口車都要課奢侈稅了,醫美這類高消費行為還給予免稅優惠,實在說不過去。
官員坦言,難以區分哪種是以醫療為目的、屬「治病」的醫療勞務,什麼是非必要、以美容為目的、屬「治醜」的醫療行為,因此擬以「健保是否有給付」來區分,對非健保給付的醫美療程課營業稅。
業者則指出,美容整形可提高自信心,醫美有助國民心理健康,免稅符合立法原意;若醫美課稅,會讓醫美費用提高,影響我國醫美產業發展。
官員說,醫美與國民健康間的關連可受公評,韓國醫美要課稅,但醫美產業仍十分發達,可見課稅不必然會影響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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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產後護理、老人照護 維持免稅
【聯合報╱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2014.07.07
不以醫療為目的的「非典型醫療勞務」愈來愈多,是否可享免稅也引起爭議。財政部擬修法,排除非健保給付美容醫療的免稅待遇,但對產後護理機構、銀髮住宅等非典型醫療勞務,則維持免稅待遇。
在檢討「醜」不是病,要對非健保給付的醫美課稅時,也屬非典型醫療勞務的產後護理機構及銀髮住宅等,似乎也屬非必要、非醫療的醫療行為,尤其是高檔的產後護理機構、銀髮住宅收費,一樣也是有錢人才能享有的高價消費。
財政部官員表示,從事產婦膳食、嬰兒看護及住宿服務、不需經由衛生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的「坐月子中心」,須設立營業登記繳納營業稅;但依「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設置,並提供產婦及嬰兒照護及傷口護理及衛生教育的「產後護理機構」,則屬醫療勞務的延續,受衛福部管理,可免營業稅。
財政部官員指出,衛福部希望輔導坐月子中心都轉型成產後護理機構,由專業的醫生、護士來照顧產婦及新生兒;台灣少子化問題嚴重,為鼓勵生育,財政部也認為應多鼓勵類似機構的成立,減輕媽媽們的負擔。
不過,財政部高層表示,部分產後護理機構每日收費高達八千、一萬元,跟五星級豪華飯店收費差不多,似乎逾越醫療照護的本質,其合理及必要性,財政部正洽詢衛福部的意見。
至於銀髮住宅,財政部官員表示,若是屬社會福利機構所設立的銀髮住宅,由內政部管轄免稅;若是由醫護人員提供照護服務的銀髮照護機構,屬衛福部管轄,也免稅。
財政部說,在高齡化的趨勢下,政府提供的社會福利不敷需求,對願興辦老人福利事業的社福機構,感謝都來不及,怎能課稅?至於既非社福機構也非醫療機構興辦,以營利為目的的銀髮住宅,原則上應辦理營業登記、繳納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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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人房屋出租做公益 降稅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4.07.07
法人名下的房屋,若做公益出租使用時,財政部同意,也可以比照個人,適用自住房屋1.2%的最輕稅率,稅負將因此大為減輕。
依據新修正實施的房屋稅條例,法人持有的房屋,其房屋稅率並未改變,仍維持最低3%、最高5%。財政部表示,過去法人持有房屋若出租或供自行使用,稅率也是3%至5%不變,但7月1日以後,若提供做公益出租使用時,房屋稅稅率可降為1.2%。
修正後的房屋稅條例,將非自住房屋稅率由現行的1.2%到2%,提高為1.5%至3.6%;但個人持有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使用的房屋,則適用最低1.2%稅率。
財政部依據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2項授權,已發布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房屋認定標準,自7月1日生效。
財政部表示,供做公益出租使用的房屋所有權人如是法人,也可以適用1.2%稅率繳稅。但非做公益出租使用時,法人持有的房屋稅率最低一律為3%,最高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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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肥咖生效 在美銀行藏錢不安全
【世界日報╱中國新聞組/北京5日電】 2014.07.07
美國「海外帳戶稅收遵循法」(FATCA,肥咖條款)1日正式生效。由於6月底美國財政部已宣布與中方實質性達成「肥咖條款」的政府間協議,美國財政部前助理副部長、皮特森國際經濟研究所高級研究員蓋瑞.赫夫鮑爾(Gary Hufbauer)說,「可以肯定的是,美國不再是一個中國人藏匿個人資產的安全港灣了」,「對於那些想通過美國的銀行藏匿資金的中國公民和他們的家庭來說,他們可能要另外找一個國家了」。
「第一財經日報」報導,「肥咖條款」被看作是2009年美國國稅局出台的類似條款的「加碼版」。報導說,根據美國財政部官網信息,中國屬於「肥咖條款」政府間協議框架「模式一」的適用類別,比照已正式簽署協議的國家或地區與美國敲定的「模式一」協議文本,中方在向美方提供信息的同時,可換回相當敏感的金融信息,包括中國居民在美國金融機構開戶者的姓名、住址、帳號、有關金融機構的名稱和識別碼、儲蓄帳戶的利息總額,以及帳戶所獲得的源自美國的紅利總額以及其他符合美國稅法報稅規定的收益總額。
赫夫鮑爾說:「我並不清楚中國和其他國家之間是否有類似的協議,但與美國簽署的這種協議應會越來越多地出現。對於那些已經在美國銀行開設帳戶,而且不想讓官方知道相關信息的中國公民來說,他們應儘快把在美國的帳戶關掉,因為這些信息可能已藏不住了—也許不會馬上被披露出來,因為協議的執行需要一段時間,但美國已經不再安全了。」
報導指出,中國不少業內人士認為「配合美國查稅,對中國沒什麼意義,金融機構反而要付出很大成本。而且一些在美國有綠卡的國內銀行高管對此頗為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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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廣東清繳土地增值稅 加強徵管
【聯合報╱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2014.07.07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規程」7月1日正式實施。業內人士認為,高負債率將成為未來一段時間地產行業風險集聚的主要因素。
新華網報導,廣東此次在全大陸率先推出措施清繳土地增值稅的舉措,必將對市場結構乃至部分企業的定價策略產生影響。
廣東省地稅局有關負責人表示,「1日起實施的規程,目的在於提高土地增值稅清算的時效和品質,有效解決稅務機關和納稅人長期以來在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中存在的程序不清、責任不明等執法風險和涉稅風險。」
「實際操作存在困難。房地產專案大多是滾動開發,從拿地、開發到竣工起碼要花兩三年。一般說來,排除了其他因素,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周期短則兩三年,長則五六年。」廣東地稅部門基層徵納員劉術林說。
土地增值稅實行30%、40%、50%和60%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此前,由於需要等到專案結束後再進行清算,地方稅務部門往往按照銷售金額的1%或2%比例預徵,而在實際執行中,房企為充分占用資金,又會想方設法對該稅目拖延繳納。
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財稅研究中心主任楊衛華認為,土地增值稅主要就是調節房價,根據銷售面積實行累進徵收。過去法律條件不完善,什麼條件可清算不明確,導致很多開發商鑽政策漏洞,留下幾套房子不清算,把清算時間往後拖,變相獲得無息貸款。
楊衛華表示,規程推出後,徵管能夠更加制度化規範化,執法更加透明並有效打擊逃稅。
據大陸國家稅務總局的部署,2014年土地增值稅清算計畫已被列入稅務機關績效考核範圍。今年以來,除廣東外,還有海南、湖南等地先後公布了2014年度的土地增值稅清算計畫。
多位地產從業人士坦言,30%至60%稅率相當高,在銀根緊縮,房企資金鏈緊張的背景下,有可能加劇房地產業洗牌步伐。
當前,房地產企業的負債率高企。今年5月底,中國房地產研究會、中國房地產協會及中國房地產測評中心在香港發布上市房企測評報告指出,房地產板塊整體低迷,償債壓力升至3年來最高,盈利比率則持續下滑。
專家指出,清繳如果被嚴格執行,意味著房企利潤空間將被大幅壓縮。由此,對房企的市場價格行為也將產生相應的影響,一些開發商的降價熱情或會受到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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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繼承公同共有不動產 按應繼分繳稅 可辦登記
【A09版+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中國時報 2014.07.05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昨(4)日表示,對於繼承而來的公同共有不動產,繼承人若在2人以上時,可向國稅局申請按繼承分例,分單繳納遺產稅,再辦理不動產的公同共有繼承登記,以免因為逾期未申請繼承,遺產反而被政府接管,甚至公開標售充公。
國稅局官員表示,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繼承人在2人以上時,經部分繼承人按其法定應繼分繳納部分遺產稅款、罰鍰及加徵滯納金、利息後,得申請主管稽徵機關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以辦理不動產的公同共有繼承登記。
不過,官員強調,當遺產登記為公同共有的不動產之後,在遺產稅等全部應納稅額及款項繳清之前,將不得辦理遺產分割登記,或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登記公同共有之不動產權利。
官員舉例說明,台北市有名被繼承人甲君過世,家中尚有配偶A君,以及育有4名子女,其遺產繼承人總共5人,須在今年9月10日之前,繳納甲君遺產稅100萬元。
因上述5名繼承人間,尚有紛爭未解決,無法一次繳清遺產稅,為免因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而被地政機關列管並加收規費,官員建議,可由配偶A君在繳納期限前,先向國稅局申請分單繳納部分遺產稅,按其應繼分計算,A君應納的遺產稅額為20萬元,再辦理繼承登記。
由於甲君的遺產稅仍有80萬元未繳清,仍為連帶債務,因此即使A君已繳完應繼分的遺產稅,但仍只能辦理土地的公同共有登記;在其餘4名子女尚未繳清應負擔的遺產稅之前,A君仍然無法將不動產出售移轉給土地開發商。
台北國稅局表示,遺產稅是由全體繼承人負連帶責任,即使A君已繳納20萬元的分單遺產稅,但其餘的80萬元差額仍負有繳納義務,如果逾期未繳,每超過2天將按應納稅額的1%加徵滯納金,超過30天則會被國稅局將全體繼承人移送強制執行,並按日加計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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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IFRS 衝擊電信業「綑綁銷售」
【經濟日報╱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 2014.07.08
有關收入認列準則IFRS 15號公報已於日前發布,台灣上路時間雖尚未決定,但企業在收入認列金額、認列時點等將有重大差異,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KPMG)台灣所科技、媒體與電信業主持會計師區耀軍呼籲,受到影響較大的電信、軟體等產業,應提前了解衝擊、做出因應。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 15號公報實施後最大的改變在於,以往著重檢視收入流程面的收入認列模式,將改為以移轉控制為基礎的資產負債模式,增加企業營收間的可比較性。

電信、軟體等產業將首當其衝,因電信業大多採取「綑綁協議」銷售,如手機、電信服務、通話費等內容綁在一起銷售。
區耀軍指出,由於IFRS 15公報主要處理收入認列議題,因此針對此種綑綁協議中含有變動所得,如每月通話費,如何在認列收入時,有所本的推測出合理金額,是新公報上路後最大挑戰;雖然台灣何時正式採用,尚待金管會宣布,但相關產業應從現在開始建置好相關資料庫。
IFRS 15號公報對公司挑戰之一,就是需要重新逐一檢視目前收入認列各個流程,以決定客戶支付的金額應如何分拆至個別產品或服務項目中,包括須將估計變動對價納入交易價格中,這對企業在收入認列金額、認列時點較現行提前或延後產生重大差異。
以簽約二年搭配免費手機的方案為例,費用包括手機費、月租費等固定費用,以及變動話費(如通話費、簡訊費);依據現制,計算合約總價的方式為手機費加上兩年月租費,至於變動話費則須等實際產生後才認列。
但採用IFRS 15號公報後,業者須將變動話費提前攤提認列,且須合理評估每月認列金額,若預估每月變動話費為500元,理應就不可在事後改回400元,須以合理方式做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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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無權狀老屋 自住仍享優稅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4.07.08
沒有建物權狀的老舊房屋,還是可以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地價稅。
財政部指出,目前「老舊房屋」的認定,主要是依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31條第1項在1988年4月29日修正發布前已完成建築者為準。
1988年4月29日以前,未辦理保存登記或無使用執照、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的房屋,得以「房屋基地坐落申明書」代替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
因此,這類老舊房屋若供做自用住宅使用,不會因為沒有建物權狀或使用執照,喪失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的權利。
財政部指出,在1988年4月29日以後建築完成或設房屋稅籍者,如無建物所有權狀或使用執照,得向地政機關申請「建築改良物勘查結果通知書」或「建物勘測成果圖」證明,仍然可以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不過財政部強調,這類老舊建物須已向稽徵機關辦理房屋設籍資料,以證明房屋經歷年數,以及所有權人與土地所有權人關係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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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進項憑證 扣抵年限已延長為十年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4.07.08
營業人進項憑證扣抵年限已延長為十年,財政部提醒業者注意可扣抵期限計算原則,以免錯失抵稅權益。
配合行政程序法第131條第1項有關人民公法上請求權時效為十年的規定,財政部已修正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29條進項稅額憑證申報扣抵的期間,由五年延長為十年。
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29條修正條文,已經行政院核定自今(2014)年5月2日施行;新修正行政程序法第131條則在去(2013)年5月24日起即已生效實施。
財政部因此指出,營業人未申報扣抵的進項稅額在去年5月24日以後發生,或去年5月23日以前發生、時效未超過五年期間者,申報扣抵期間均可由發生日起算十年。提醒營業人應檢視自身情形,以免喪失抵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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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打房大查稅 重傷投資客
【A08版+吳泓勳、黃琮淵、王莫昀/台北報導】中國時報 2014.07.08
打房又出新招!傳出財政部國稅局雷厲風行,展開新一波奢侈稅大查稅行動,針對年薪60萬元以下,短期多次交易,或是購買標的明顯超過付款能力疑似人頭戶,要求說明。
專案追查 力求達標
市場人士透露,過去只要符合自用且只有一戶,就可逃過查稅,但現在國稅局還會查金流,在這一波查稅行動中,只能說投資客哀鴻遍野。
黃姓投資客說,這一波大查稅行動,主要鎖定大安區與信義區等房市精華地段,被查出的「同業」不在少數。
對於房地產人士透露的奢侈稅新查稅手法,國稅局不願證實,只強調會比對購屋人的財力。據了解,奢侈稅一直是日常查核業務,但為進一步加強追查,國稅局今年4月祭出抑止逃漏稅專案,且每個國稅局都訂出查核件數、金額目標。為了達標,國稅局也是追得人仰馬翻。
檢視財力 逮人頭戶
國稅局說明,原本查奢侈稅會先鎖定2年內短期交易的房地產案件,再套用奢侈稅的免稅條款,例如名下僅1戶自用住宅、持有超過2年等條件排除,剩下就是要課稅的對象。
「專案就像一張大網,把所有可疑案件全部包在一起。」國稅局官員說,因為這次專案中有多項的追稅目標。例如針對台北市3000萬以上必查的鉅額房地交易,國稅局會檢視買房人的財力是否相符,是不是人頭戶,這原本是為了追逃漏財產交易所得或贈與稅。但每個篩選條件一起查下來,也有助於擴大奢侈稅查稅。
台北國稅局官員說,之前就曾追查到一起案例。一個年輕仲介業者,為了幫客戶逃漏奢侈稅賺取佣金,願意充當人頭交易一棟3、4000萬的豪宅。只是按照常理,這年輕人薪水根本買不起豪宅,引起國稅局注意後,就從金流沿線追查年輕人名下根本沒有足夠財產,確定是人頭,並要求補稅幾百萬元。
舊屋換新 從嚴認定
央行祭出第4波選擇性信用管制,對於最具爭議的舊屋換新屋,採取從嚴認定,在完成產權登記,且清償債務並塗銷該筆貸款之抵押權前,房貸仍舊受限,要避免投資客以換屋之名大鑽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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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AMC買回不良債權 減輕營業稅
【A20版+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中國時報 2014.07.08
財政部昨(7)日表示,資產管理公司(AMC)處分不良債權,如果也參與法院拍賣,在無人應買之下,若行使優先承買權,財政部開放參酌八種估算不動產價值方式,以認定抵押物的時價並計稅,而不以法拍價為限,即日起適用,營業稅可望減輕。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資產管理公司取得執行名義的金融機構不良債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時,該公司參與拍賣,而取得該不良債權的抵押物,應就抵押物時價大於該不良債權之原始買價差額部分,計算銷售額並按2%稅率課徵營業稅。
對於抵押物時價的認定,原本法令規定僅能以法院拍賣價格為唯一認定價格,但有不少營業人反映,該不良債權的抵押物就是因為法拍價過高,導致無人投標而流標,想購回的資產管理公司要用較高價格來繳納營業稅,顯然不合理。
因此,財政部發布最新解釋令表示,抵押物時價的認定,開放另八種估算價值的方式:一、報章雜誌所載市場價格;二、各直轄市、縣(市)同業間帳載房地之加權平均售價;三、不動產估價師的估價;四、銀行貸款評定之房屋及土地款價格;五、大型仲介公司買賣資產扣除佣金加成估算之售價;六、法院拍賣或國有財產署等出售公有房地之價格;七、其他公允客觀之不動產時價資產;八、同時有數種時價資料時,得以其平均數為時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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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大陸經濟》美促中加快IT免關稅談判
2014-07-08時報資訊【時報-台北電】
在第6輪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舉行前夕,美國卻再度拋出難題,要求中國方面能免除IT產品關稅,否則中美雙邊投資協定或其他全球談判都可能受到不利影響。而中美每年在IT產品的貿易額逾2兆美元。
金融時報引述美國貿易代表Mike Froman說法指出,美方希望在本周舉行的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中,更新1996年簽署的中美信息技術協定(ITA)。他表示,上週中方提出的方案不如預期,可能導致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陷入艱難處境,而且談判失敗也可能影響到11月舉行的亞太經合會(APEC)。
中國目前是全球最大的IT產品出口國,從傳統筆電到iPhone都是由中國製造,中美雙方每年的IT產品貿易額就高達2兆美元,但在IT的核心技術方面,中國上尚不能與美方競爭,所以需要設立關稅等來保護國內相關產業。根據中方提出的ITA方案,將有60多類的新產品被排除在免除或降低關稅範圍之外。
除了ITA爭議之外,美國財政部長Jacob Lew日前也曾「預告」,要在這次的中美戰略和經濟對話上對中方施壓,要求人民幣進一步升值。不過對近期中美在網路安全議題的緊張關係,他認為這些摩擦不會阻礙戰略與經濟對話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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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銀行賣基金收入 營業稅不變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4.07.09
銀行銷售基金取得的佣金收入,營業稅率確定不調高了。投資人向銀行、證券或信託公司購買基金,所應支付的佣金營業稅一律維持2%不變。
7月1日起,銀行、保險本業營業稅率已調升為5%,財政部配合訂定銀行及保險本業收入範圍認定辦法,亦經行政院審核通過,主要涵括存放款利息收入、匯兌及保費收入,其營業稅率由2%調漲為5%,估計今(2014)年國庫新增稅收約60億元。

基金銷售因屬信託投資業的本業,財政部原本認為,銀行銷售國內外基金已成市場大宗,應一併劃為銀行本業收入範圍,隨其本業收入營業稅率由2%調升為5%。
但銀行業者向財政部反映此項業務並非銀行專屬,不能因其銷售規模較其他金融業為大,即劃定屬銀行業的本業收入。財政部考量業者建議後,決定將銷售基金收入自銀行本業範圍中排除,營業稅率維持2%。
行政院核定的「銀行業保險業經營銀行保險本業收入範圍認定辦法」,維持基金銷售佣金收入營業稅率為2%,財部強調,投資人不必擔心業者會將增稅成本轉嫁外,對銀行、證券或信託等業者而言,其發行稅負亦會趨於一致。財政部表示,七大金融事業的收入包含本業、專屬本業及非專屬本業等三大部分,適用5%稅率者除「非專屬本業」收入外,還有銀行及保險業的「本業」收入;其餘銀行、保險業以外如證券等行業的本業收入,與全體金融業「專屬本業」收入,營業稅率仍為2%。
銀行、保險業的本業收入範圍採負面表列,非屬以下五類者,即屬其本業收入,營業稅率即為5%:
一、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經營非專屬本業收入範圍認定辦法第2條所稱經營「非專屬本業」收入。
二、證券交易法第15條所定之有價證券承銷、自行買賣、行紀、居間或代理業務收入。
三、 期貨交易法第3條所稱期貨交易業務收入。
四、票券金融管理法第21條所定之短期票券及金融債券的簽證、承銷、經紀或自營業務收入。
五、信託業法第16條所定之金錢信託、金錢債權及其擔保物權信託,或有價證券信託業務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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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WTO:54項環境商品將降稅
【AA1版+唐玉麟/台北報導】中國時報 2014.07.09
台灣、美國、中國大陸等14個世界貿易組織(WTO)會員,昨日在瑞士日內瓦召開大使級記者會並發表共同聲明,宣布環境商品協定談判正式展開,未來環境商品至少有54項要調降關稅,將有助於台灣太陽能、風力、環境污染與監測等商品出口。
至於台灣參與環境商品協定談判,表明支持環境商品貿易自由化決心與企圖心,是否有利於台灣加入TPP與RCEP,經濟部官員說,兩者不能聯想在一起。
環境商品協定(EGA)是以今年1月24日於瑞士達沃斯(Davos)聯合宣言為基礎,主要內容為14 個WTO會員願以APEC領袖會議,達成在2015年調降54項環境商品關稅削減至5%基礎上,達成共同推動環境商品進一步自由化決心。
依中經院分析,APEC54項環境商品關稅降為零,台灣對外出口將可增加。經濟部官員說,54項環境商品,占國內整體出口比重8%至9%、進口比重2%。
經濟部官員強調,未來環境商品要再增加多少項目,或是何時實施,均有待談判討論。同時,在參與談判期間,將適時與國內產業界等溝通聯繫,以爭取對業者有利的降稅。
昨天發表共同聲明的WTO會員國為台灣、澳洲、加拿大、中國大陸、哥斯大黎加、歐盟、香港、日本、韓國、紐西蘭、挪威、新加坡、瑞士、美國。
APEC 54項環境商品清單中,除1項為木製品外,其他商品包括23項核子反應器、鍋爐、機器及機械用具及其零件產品、11項電機與設備及其零件產品,以及19項光學與照相等儀器及其零件產品。
經濟部指出,本周將召開第一回合談判技術階層會議,先就主席人選、談判模式、談判時程、HS稅則版本、制度安排、新會員加入、國際環境組織等外部團體的參與、透明化、檢視機制、未來回合談判規畫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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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台水果輸陸免稅 可在貨貿談
【A13版+藍孝威/北京報導】中國時報 2014.07.09
大陸商務部副部長高燕昨天表示,大陸並未暫停談判貨貿協議,針對台灣輸陸水果能否比照東協,免除13%關稅,高燕說,都能在貨貿談。
高燕還說,大陸對台企赴陸投資將簡化審批程序,改成備案不用核准;近期考慮召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第6次例會,希望台灣相關單位能儘快到大陸磋商開會時間。
商總理事長賴正鎰昨天早上率團拜會大陸商務部,商務部由分管亞洲及台港澳事務的高燕出面會見。會後商總參訪團轉述了高燕的說法。
賴正鎰向高燕求證,外傳因為服貿卡關,連帶使得貨貿協議也擱置停止談判。高燕澄清,強調自己「就是貨貿的主談人,貨貿至今都持續在談判中」。
高燕表示,去年六月份才在青島召開過一次兩岸經合會,所以根本沒有外界說的「暫緩談判」。她希望,台灣方面能多支持ECFA的後續相關談判,雙方才能互利雙贏。
高燕也關切服貿協議在立法院的進度。她說,希望服貿不要再拖,大陸方面仍持積極開放態度,像是中韓FTA已經談了第11輪,大陸方面預計今年底可望通過實施。
她提醒,一旦中國與韓國的自由貿易協定完成,「韓國商品進入中國市場或透過中國市場進入國際,屆時恐怕台灣會失去原有的優勢,反而變成落後,這樣很可惜。」
商總參訪團成員、中華民國青果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蔡長龍向高燕建議,讓台灣水果賣到大陸時比照東協十國,免除13%關稅。也有參訪團成員希望爭取兩岸的茶葉及酒類也能開放互惠。高燕則回應,這個部分會在貨物貿易協議進行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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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陸追繳4兆土增稅 恐壓垮房企
2014-07-09旺報記者葉文義/綜合報導
大陸央視去年曾經報導,萬科、華遠等40餘家房企欠繳土地增值稅超過3.8兆元(人民幣,下同),當時引發社會熱議。最近,土增稅的清繳工作被各地稅局放上時程,下半年大陸房地產市場或掀起土增稅「清繳風暴」。當前大陸房企的資金鏈已愈發緊繃,此時加大土增稅的清繳力度,恐成為壓垮房企的最後1根稻草。
廣東、廈門忙追稅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導,廣東省地稅局已制定《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規程》,就清算省內房企的土增稅提出要求,並於1日實施;同時,廈門修訂版的土增稅清算辦法,也將於今年9月實施。
一直以來,大陸土增稅都存在徵收不力現象。按照此前《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是以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為徵稅對象,以增值額為稅基,並按照30%至60%的4級累進稅率徵收。
按理,如此高的累進稅率,土增稅應該不低。但實際上,2012年土增稅徵收額只有2719億元(人民幣,下同),不僅遠少於土地出讓收入的2.69兆元,甚至少於契稅的2874億元。
克而瑞研究中心分析師朱一鳴表示,土增稅的徵收包括預徵和清算。預徵的部分可嚴格執行,操作沒有難度。而清算的部分,根據以往的法規,操作較難。一般情況下,主管稅務機關要等到房地產開發專案全部竣工,並完成銷售85%以上,才能進行清算工作。
某地產公司副總裁表示,以往開發商會選擇自持部分比例商業地產或住宅,使得項目未達到清算條件,從而規避最後清算。
地方政府態度審慎
比如說一個項目自持的商業部分超過20%,就算住宅產品全部賣完,只要開發商選擇持有這部分商用物業不賣,就達不到清算條件。
但如今明確規定,剩餘的可售建築面積已經出租或自用的,均要進行土增稅清算,這對於試圖通過自持物業規避清算的開發商,將造成重大打擊。
但本次清算執行力度多大仍不得而知。朱一鳴坦言,土增稅處於尷尬境地,不能不徵收,否則就缺少一個房地產調控的有效手段;但如果嚴格徵收,勢必加重企業負擔,對行業發展不利,對房價抑制會起到適得其反的效果,因此地方政府態度一直相當審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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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透過臉書、LINE賣東西營利 要繳稅
【聯合報╱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2014.07.10
網路交易盛行,除了在拍賣或購物平台,也有人透過臉書、LINE等社群網路賣東西等事營利行為;國稅局昨天表示,在社群網路建立社團或群組,如果屬於常態性營利,必須辦理營業登記、繳交營業稅,未來將納入網路交易查稅範圍。
高雄國稅局局長吳英世說,日前接獲檢舉,有個集團承租市場的一樓或大樓的騎樓後,在臉書上成立「南區攤販仲介」社團,吸引臉友加入,當起「2房東」。
吳英世說,「南區攤販仲介」社團承租土地後,招攬攤商擺攤,再根據攤販的生意狀況,收取每日600元至5800元的「租金」,吸引許多攤商進駐,根本就是利用臉書做生意的營利行為,應該繳納營業稅。
吳英世表示,國稅局已經找出成立臉書的所有管理成員,依戶籍跨區進行調查;初步發現,擺放攤位場地的所有人、大房東,有逃漏租賃所得的問題。
至於利用社群網路仲介並出租攤位給攤商的「南區攤販仲介」社團,則有未辦理營業登記、繳納營業稅的問題。
官員說,本案中承租攤位的小攤商,若屬固定式、營業額大的,可能要查定營業稅,若是流動式的「肩挑婦販」則免稅,「一案查到至少2稅,可說是『槓上開花』」
吳英世說,財政部已成立網路交易查稅專案,此種利用社群網路來建立社團或群組的新型態交易的新方式,將納入網路交易專案查稅的範圍,「該繳的稅就要繳」。
吳英世表示,個人利用網路平台做生意,無論是利用購物商城等購物平台或臉書等設群網站,銷售貨物達8萬元或勞務達4萬元,就要辦理營業登記,繳納營業稅。雖然網路是無形的,不太好查,但樹大招風,規模一大,消費者都會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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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海外網購追稅 1年半補稅3.5億
【聯合報╱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2014.07.10
網路便利無國界,愈來愈多人嗅到在暢行無阻虛擬世界中的龐大商機,有朝一日網路交易量超越實體交易並非不可能之事。隨著網路交易時代的來臨,財政部課稅、查稅也要有與時俱進的因應對策。
財政部高層表示,財政部去年起持續執行網路交易查稅專案,各國稅局、海關等相互交換查稅經驗,從金流、物流(供應商、買家、宅配或運輸業者等)、商流(網路商店、虛擬商城等)及資訊流(物流配送、收付款機制及商城建置等)4個管道來查稅。去年宣布成立網購特別專案小組,研議如何對電子商務交易平台抓漏,鎖定大陸「淘寶網」等知名網站展開大追稅。
賦稅署官員統計,去年1月至今,在加強查核網購或代購業者的進口郵包之下,全台補稅金額達已達約3.5億元。
財政部官員指出,目前大型拍賣網購平台的相關制度愈來愈健全,逃漏營業稅的情況較少,也比較好查,但是從網站購買虛擬勞務或貨物,例如下載線上軟體、APP等,或者非公開的社群之間的交易,就比較難查,「還是要靠檢舉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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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自住房租扣除 擬增至16萬
【經濟日報╱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2014.07.10
國民黨立委羅淑蕾認為,家庭房租支出至今已上漲不少,因此提案修法,將自住房租支出列舉扣除額上限,由12萬元提高至16萬元,目前正待立院委員會審查。
為適度減輕中、低收入者的稅負,所得稅法將房屋租金支出作為可減稅的列舉扣除額之一。不過,羅淑蕾指出,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83到86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當時平均每戶家庭收支的房屋租金及水費為13萬3,599元;而立院在民國89年底也三讀通過每年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額上限為12萬元,但這已是超過13年的事。
羅淑蕾說,現行所得稅法第17條中列舉扣除額中的房屋租金支出部分,自民國89年修法至今已逾13年沒有調整,如今國人房租支出節節上升,但該列舉扣除額卻仍以每年12萬元為限,除不符多數人需求外,也有違背稅負公平與合理性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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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比照烘乾機房 製茶所免房屋稅
【聯合報╱記者紀文禮/名間報導】 2014.07.10
名間鄉農民製茶所是否需要徵收房屋稅,引起茶農關切,南投縣稅務局長林川學昨天說,未來「專供茶葉加工使用的製茶所」只要提出申請就可比照茶葉烘乾機房「免房屋稅」。
名間鄉是台灣最大的茶葉產區,但相關用地徵收稅賦問題,讓茶農相當困擾。昨天立委賴振昌邀集相關單位和農民座談,希望提出解決辦法。
針對製茶所需徵收房屋稅問題,林川學說,茶農加工茶葉流程必須的靜置場地到烘乾一貫作業製程,都可以從寬認定比照烘乾機房免房屋稅,但倉庫及家用的部分建築則不在其中,農民提出申請就會隨到隨辦。
不過,名間鄉不少製茶廠生產「粗製茶」銷售給天仁等茶葉大廠,國稅局認為僅幫忙代工,又銷售給其他茶廠並非自產自銷,應課徵營業稅,衝擊到名間鄉不少茶農,農民極力爭取的茶葉代工代賣應免除營業稅。鄉長陳聰鑑昨天抓著茶葉詢問官員,「茶葉沒有加工,有人要買來喝嗎?」希望能爭取加工及粗製茶的販售,能比照農產品免營業稅。
不過,財政部次長吳當傑說,茶菁不管是否由農民販賣均免營業稅,農友自產自行加工製成的茶葉販售也免稅,農友接受其它農友委託代為加工茶葉也可免營業稅,但是農友購買非自產茶葉加工再出售,還是不在免營業稅範圍。
賦稅署副署長許慈美說,茶葉代工代售粗製茶,因農委會認定屬加工產品,不能免稅,但只要是合作銷售就能以農友自產自售獲得免稅,國稅局人員也說,因有單一茶廠年銷售逾5000萬元粗製茶給天仁公司,引起爭議,茶農如果是合作銷售,也應提出相關證明,供稅務機關認定,就能獲得免課徵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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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我與吉里巴斯 互免所得稅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4.07.10
租稅外交再一城。財政部指出,我與吉里巴斯共和國全面互免所得稅協定已經生效,吉里巴斯是與我國訂有全面租稅協定第26個國家。
財政部指出,「中華民國政府與吉里巴斯共和國政府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已在今(2014)年6月23日正式生效。除有效促進雙方往來關係外,包括兩國商務、文化與經貿活動,都不會出現重複課稅的情形。
協定規範避免重複課稅的範圍,在我國為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與所得基本稅額;在吉里巴斯共和國部分,則是依據吉里巴斯法律課徵的所得稅。
財政部說,協定亦適用於協定簽署後新開徵或替代現行租稅,其與現行租稅相同或實質類似的任何租稅。雙方締約國的主管機關對於其各自稅法的重大修訂,應通知對方。
吉里巴斯共和國,是太平洋上的一個島國,分成吉爾伯特群島、鳳凰群島和萊恩群島三大群島,共有32個環礁及一個珊瑚島,吉里巴斯擁有世界最大的海洋保護區。我國與吉里巴斯共和國在2003年建交。
雙方在今年5月13日完成互免所得稅協定簽署,6月23日宣布生效。財政部指出,目前與我國簽署全面性互免所得稅協定的國家已經達到26個。除了吉里巴斯外,包括德國、法國、瑞士,以及新加坡、泰國等國家,都是我全面互免所得稅的簽署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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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臉書揪團擺攤收租 涉逃漏稅
【A18版+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中國時報 2014.07.10
國稅局查核網路交易,又有新動作! 高雄國稅局近日接獲檢舉,發現有人在臉書及LINE群組上揪團,在南部地區各市場、夜市擺攤,並採日租型攤位向下線收取租金,不但沒辦理營業登記,涉嫌逃漏營業稅、營所稅,以及個人租賃所得的綜所稅,稅局已展開大查稅行動。
電子商務興起,網路交易幾乎成稅捐機關查稅死角,財政部去年5月宣布成立網購特別專案小組,研議如何對電子商務交易平台「抓漏」,不僅五區國稅局啟動查稅行動,各區海關也針對進口郵包,亟思防堵逃漏稅之道。
高雄國稅局官員表示,網路交易興起之後,除了針對淘寶網等知名網購平台查稅之外,近期也將查核觸角伸向新興的社群工具,包括臉書及LINE群組,都將納入網路交易大查稅的範圍內。
國稅局官員表示,今年5月底曾接獲民眾檢舉,有民眾在臉書設立「南區攤販仲介」的社團,提供高雄市轄區內各大市場中的攤位,按每日600至5800元的租金行情出租,企圖吸引流動攤販業者加入,藉此牟取不法利益,並且逃漏大額稅款。
官員說,依據財政部發布的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民眾若在國內利用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只要每月營業額超過門檻,依法都要設立營業登記,申報並繳納營業稅、營所稅等稅款。
在臉書社團上招募流動攤販的負責人,若有收取租金或分配到獲利,也會有申報租賃所得,繳納綜合所得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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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勤業眾信稅務專欄-外商子公司轉分公司之稅務評析
2014-07-10工商時報袁金蘭
日前立法院火速通過財政改革方案,依修正後所得稅法第73條之2,自民國104年起外商獲配台灣子公司已繳納過未分配盈餘稅之股利收入,可抵繳的未分配盈餘可扣抵稅額將會減半,造成外商稅賦增加,外商可藉此考慮是否有合理之商業目的可將在台之轉投資子公司轉型為分公司型態,以降低稅賦。茲將外商在台成立子公司或分公司之稅賦分析如表。
由表可知,子公司的稅賦較分公司為高,但國外子公司轉為分公司時,有下列事項必須要一併綜合考慮:
子公司以往獲利狀況
如果原外商在台子公司有鉅額累積未分配盈餘,如果外商子公司轉成分公司,可能面臨子公司需要解散清算,盈餘將分配給外國股東,造成外國股東於當年度稅賦增加。
股權結構問題
如果原在台子公司是由多位股東共同投資,可能需要考慮是否先於國外成立合資公司,再透過國外合資公司於台灣成立分公司。這時,成立合資公司的地點就相對重要,需要將國外合資公司的營運成本、稅務成本、法令遵循等一併納入考量。
分公司無法享受研究發展投資
抵減優惠
依台灣公司法設立之公司,如有具創新性的研究發展發展支出,經主管機關核准後,15%研究發展支出可以抵減當年度的營所稅,但不可以抵超過當年度應納營所額30%。分公司無法適用研發投資抵減優惠。如果原子公司有享受研究發展投資抵減優惠需要考慮是否適合轉型為分公司。
分公司是否可以持有土地
由於外國公司在台分公司無獨立法人資格,無法以在台分公司名義登記土地所有權,土地所有權必須登記在外國母公司名下,而外國公司是否可以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將視國外公司是否與台灣有平等互惠之規定。
產品認證問題
早期外商投資台灣,多側重台灣之製造能力,某些產業於銷貨時,供應商必須經過產品或工廠認證,才能出貨給客戶,通常這些產品或工廠認證都必須花費時間,如果產品多樣化,於子公司轉分公司的轉型期,原子公司與新分公司的認證接軌,也是需要考量。
上述僅列舉一般外商子公司轉分公司需列入評估之因素,然個別公司狀況不定相同,建議轉換時應諮詢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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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假贈與逃奢侈稅 補帶罰
【經濟日報╱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 2014.07.11
逃漏特銷稅,又見新手法。高雄國稅局表示,日前發現有民眾甲在出售持有二年內房屋前,先將另一房產贈與給子女,以符合特銷稅免稅條件,之後子女再出售受贈房產,並將收入匯回給甲,形同假贈與且逃漏特銷稅,除遭補稅23萬多元,未來也將被處漏稅額三倍以下罰鍰。
高雄國稅局解釋,依據特銷稅條例規定,凡出售持有二年內房屋,就得課徵特銷稅,持有時間一年內稅率15%、一年至兩年間稅率10%;但若符合相關免稅條件,如所有權人及其配偶、未成年直系親屬名下僅有一戶自住房屋,且已辦妥戶籍登記、並未供營業、出租使用,就可免徵特銷稅。
稅局實務上遇到不少案例,「假性製造」僅有一戶自住房屋的狀態避稅。
常見情形例如,想出售手中持有未滿二年的房屋,但名下有兩房,不符免稅資格,因此動歪腦筋把房屋假贈與給成年子女,再由子女出售,利用子女名下僅有一戶自住房屋的條件,規避繳納特銷稅。
此次案件的特殊處在於,民眾甲原持有兩戶房屋,一戶持有超過二年(A房)、一戶未滿二年(B房),先將A房贈與給子女,讓自己名下僅擁有一戶自住房屋(B房),隨後並售出B房,以符合免稅條件。
但稅局在進行稅契資料調查時發現,A房原是甲所擁有,但贈與給子女後,子女在一個月後就將房屋賣出,且將賣屋收入匯回給甲,形同贈與不實,既然為不實贈與,稅局因此合理懷疑甲是透過假贈與行為,藉此規避特銷稅,加上查到子女將售A屋收入回匯給甲,因此判其B房須補稅並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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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公司解散 名下車輛要了結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4.07.11
營利事業不再營業時,其名下所有車輛應辦理移轉或了結程序;未依規定辦理者,財政部指出,稅捐機關一旦查獲這類車輛行駛於道路時,將按漏稅處罰。
財政部指出,應繳納使用牌照稅的交通工具,所有人不論是公司或個人,都應在車輛不再使用時,由所有人或使用人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或註銷牌照。
以營利事業為例,財政部表示,營利事業已經廢止或解散登記者,其名下的車輛,應辦理了結或移轉程序。否則,一經查獲車輛有未稅或經註銷牌照後使用道路事實,就要依照稅法規定裁罰。
財政部解釋,依據民法第40條第2項規定,法人至清算終結為止,在清算的必要範圍內,均視為存續。
因此,公司法人縱已經辦理廢止或解散登記,在尚未完成清算了結程序之前,公司名下的車輛如有違反使用牌照稅的規定,仍需依規定裁罰。
因此,財政部提醒營利事業,如果確已不再繼續營業時,其名下車輛亦應辦理結算及過戶手續,才能證明公司已非車輛所有權人。否則,日後出現違章情事,所有權人仍將會是裁罰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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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中韓FTA零關稅 台8產業出口損失84億
2014-07-11工商時報記者劉靜瑀/台北報導

中韓FTA對我產業影響
中韓FTA加快腳步,經濟部昨(10)指出,一旦南韓拿到包括鋼鐵、工具機、汽車、面板等產業之零關稅優惠,據估算,未來我工業產品出口金額約有2%-5.4%會被南韓產品取代,出口受損金額將高達美金84億元。
經濟部表示,距上次貨貿談判已相隔3個月,下次時間應在這2個月內舉行。另外,據了解,國貿局長張俊福近日正在大陸和對岸相關單位,就兩岸第六次經合會時間和地點,進行洽談。
眼見兩岸貨貿談判自今年4月後,毫無實質進展,經濟部次長杜紫軍表示,貨貿至少會比中韓FTA晚2-3個月,未來盼「寧可拿到比南韓更好的條件」為談判努力目標。不過,我方盼能在貨貿談判向陸方要求「再加碼」,在「Give and Take(有給有得)」的談判要價空間上,卻是「雙手空空,沒有東西跟人家換」,恐將成為比南韓條件加碼的困難點之一。
工業局表示,去年大陸自台灣進口工業產品1,563億美元,其中490億美元需課徵逾5%高額關稅,且又面臨南韓產品競爭,未來勢必受影響。值得注意的是,鋼鐵、工具機、汽車、面板、偏光板、石化、紡織、玻璃等8產業,出口商機受損為31.6-84.2億美元。
工業局也說,日本初估,一旦中韓FTA生效後,日本產品遭韓貨取代金額約53億美金。不過,以日本工具機為例,除在大陸市占率高於台灣商品之外,也有明確市場區隔,高階日本工具機種較不易受衝擊,反而造成台韓相爭搶市。
杜紫軍坦言,服貿立法程序延宕,確已讓陸方在貨貿談判出現遲疑態度,不過,若我方想在後續談判取得比中韓FTA更好條件,全民皆須了解「談判過程是種交換」。他舉例,一群人參加聚餐,規定是要攜帶一道菜,在不能白吃白喝的狀況下,雖無法拿烤鴨這類大菜,但至少要拿點小菜去換,「不能期待全是要來的」,只能盡量把要交換的菜色做小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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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經濟》台盧免雙重課稅協議,預計明年實施
2014-07-11時報資訊【時報-台北電】
盧森堡國會9日下午召開全會,通過與台灣簽訂避免雙重課稅法案,預計2015年1月1日正式實施。此為台灣與國際簽署的第27個租稅協議、和歐洲國家簽署的第12個租稅協議。
盧森堡財政部長葛梅格納表示,台灣在亞洲展現經貿實力、台灣與盧森堡經貿交流日趨緊密,此法案的實施有助提升雙邊合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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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陸富跑跑洗錢 有4大密道
2014-07-11旺報記者黃淑嫆/綜合報導
大陸央視9日踢爆大陸5大國有商業銀行之一的中國銀行涉嫌造假洗黑錢一事後,《第一財經日報》報導指出,由於大陸官方對於外匯換匯有所管制,私人無法循正常管道將巨額人民幣換成外幣,長久以來,大陸的「富跑跑」們早已形成了透過地下錢莊、換匯仲介、貿易公司、澳門等洗錢的多種密道。
首先,地下錢莊是歷史最悠久的洗錢管道。這類地下錢莊往往會以「XX商行」、「投資公司」、「移民服務機構」等名號喬裝,沒有對外廣告,都靠口耳相傳和介紹,或是私下找些規模小、管理不嚴的移民仲介搭上路子。
賭場換籌碼拿回資金
而其玩法主要有3種:一是地下錢莊所謂的「兩頭資金池」,也就是「富跑跑」的錢交給地下錢莊境內資金池後,在地下錢莊本來就有的境外資金池裡得到相應外匯,錢並沒有真的在跨境流動;二是真的有錢進出境,較原始的辦法就是通過「水客」將錢分批帶過境;三是靠假的單據證書和貿易合同來匯錢,或是做真實信用證下的虛假貿易。
其次,則是利用註冊在國外的換匯仲介,雖需較長時間才能完成換匯,但收取費用比地下錢莊低廉。仲介機構會依金額大小找幾十、甚至上百個人帳戶劃轉。
再則,就是利用「真做進出口貿易,同時也做點倒錢業務」的貿易公司。但是資金不能一步到位,貿易公司只能幫忙轉到香港,後續匯款需自行處理。
另外,還可以通過3種方式到澳門洗錢。據報導,一是把錢轉到銀行卡裡,參加澳門賭場VIP客戶的換籌,然後再由掮客安排,將籌碼從「死籌」變成「活籌」,換回資金,但不原路返回銀行卡中。
二是在賭場配套的店鋪和當鋪,刷卡購買名牌手錶或首飾後,當場典當套現;三是藉由到澳門的汽艇偷渡,自己把現金帶到境外。
購買香港保險藏玄機
此外,除了上述4種洗錢管道外,還有一些頗為另類的辦法。其一,是在巴拿馬等地註冊一家BVI結構的離岸公司,通過第三方,把帳面資金以螞蟻搬家的方式,一點點搬出去;其二,是購買在本地募集的美國房地產基金,可要求投資期滿後,以美元形式留在國外。
另外,大陸南方還有人購買香港保險來洗錢。在香港發售的保險產品,價格很高,可退保外,也可更換受益人;換句話說,當投保人或更換後的受益人到了香港並按合約退保,就可以在境外把保費「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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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稅收》首波作業啟動,綜所稅退稅月底入帳
2014-07-11時報資訊【時報-台北電】
物價高漲,希望省荷包的民眾不少,財政部昨(10)日表示,綜合所得稅第一批退稅作業將啟動,退稅款將於本月底入帳;官員表示,今年仍維持「一元也會退」的制度,會讓民眾退稅的權益涓滴不漏。
財政部官員表示,今年報稅月順利結束,102年綜所稅退稅件數及金額,將於本月底前出爐,依據各區國稅局綜所稅報繳情況初步統計,今年自繳稅款達1309億元,其中退稅額度總計531億元。
不過,財政部指出,首波退稅僅優先開放特定報稅人,包括使用網路申報、稅額試算以網路或電話語音回復確認案件,以及103年5月12日前以人工、二維申報書或稅額試算退稅確認申報書,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妥申報或確認手續者。
官員強調,由於綜所稅結算申報件數眾多,歷年綜合所得稅多半分為三批退稅,今年第一批退稅時點將落在7月底入帳,全台退稅額度仍待估算中,初估約有4至500億元。
高雄國稅局官員表示,為加強輔導民眾採用轉帳直撥退稅,近期將寄發「102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民眾在期限內填寫並親簽或蓋章後,再回寄至國稅局或稽徵所,即可改採轉帳直撥方式退稅。
國稅局官員說,去年度轄區內有將近九成的納稅人,都已選用了最節省成本的轉帳直撥退稅,不僅可免除遺失憑單的風險,還可以迅速在退稅日當天就收到退稅款,呼籲接獲退稅同意書的民眾,要儘速回覆帳戶資料,以便享有優先退稅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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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稅收》房市降溫,土增稅6月負成長
2014-07-11時報資訊【時報-台北電】
財政部統計,6月土地增值稅收為86億元,較去年同月減少2億元、年減2.5%。官員表示,這是土增稅單月稅收近1年半以來,首度轉為負成長,顯示國內房市動能趨緩。
統計處副處長許瑞琳指出,6月土地增值稅徵起件數為6萬1,175件,較上年同月減少965件,衰退1.6%,但在各地方政府調高公告現值下,6月稅收小幅衰退2.5%,此是101年11月以來首度負成長,對全年稅收影響仍待觀察。
許瑞琳指出,上半年土增稅徵起件數達37萬4,935件,仍較去年同期成長1%,累計稅收達544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40億元,雖不如以往二位數的成長幅度,但年增率仍保有8%,稅收仍創下88年以來同期新高,預估今年土增稅收達成目標無虞,但成長幅度將不如以往。
他說,近期國內房市交易出現「北部冷、中南部熱」,北部房市交易件數逐月減少,中南部取而代之,受到投資人青睞,交易件數呈現增加趨勢,而上半年交易件數僅較去年同期成長1%,顯示房市成長動能已然降溫,尤其北部房地產市場交易趨於緩和。
另外,央行進一步嚴控房市,資金是否棄房入股?財政部官員指出,不管就土增稅起徵件數以及稅收來看,目前跡象仍不明顯,還需觀察2至3個月才能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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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各報要聞》稅收破兆,上半年國庫大豐收
2014-07-11時報資訊【時報-各報要聞】
景氣好轉,帶動上半年稅收突破兆元大關,創下歷年同期新高!財政部統計處昨(10)日公布最新統計,上半年稅收達1兆878億元、年增5.5%,其中營業稅收改寫歷年新高,讓國庫大進補。財政部預估,全年稅收超徵樂觀,可望終結連二年短徵命運。
報稅月結束,5、6月國庫都有大額稅收入帳,對全年稅收預定目標能否達陣具預告作用。財政部統計處副處長許瑞琳表示,今年上半年營所稅、營業稅、證交稅及房屋稅表現均佳,全年稅收「很樂觀」。
「國庫稅收好不好,看臉上笑容就知道!」許瑞琳說,6月稅收為3,794億元,較去年同月增加549億元,年增率達16.9%,主要是6月營利事業所得稅大增503億元,房屋稅增加32億元,證交稅增加28億元較多;按目前進度看來,今年稅收預算數目標為1兆8,663億元,達陣可期。
財政部統計,今年1至6月全國各主要稅目,包括營業稅、牌照稅、房屋稅、贈與稅、奢侈稅等都創下歷年同期新高,讓政府編列明年度預算的壓力減輕不少。
許瑞琳分析,上半年營所稅收達2,419億元,較去年同期成長12.6%,增加主因為去年景氣回溫、企業獲利增加,去年國內1,500多家上市櫃公司,稅前淨利合計達1.9兆元,增幅近4成,帶動結算申報自繳稅款達1,903億元所致。
台股今年量能回升,尤其6月成交值日均量更突破1,200億元,促使上半年證交稅達446億元,較去年同期大增超過3成,創下101年以來同期新高。
許瑞琳指出,今年首度申報的證券交易所得稅,統計至6月底為止,全台報繳稅收達24億元。
另外,在進口機械、車輛運輸設備及國內消費增加帶動下,營業稅前6月達1,490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82億元,不僅成長5.8%,也創下歷年同期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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